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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道法自然”观中的和谐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更新时间:2022-07-14 14:31:52

  第一篇:《道德经》“道法自然”观中的和谐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道德经》“道法自然”观中的和谐思想及其现代启示

  摘要:作为道教的核心经典和古代东方著名的哲学著作,《道德经》蕴涵着非常丰富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其中的“道法自然”观更是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要求顺应自然的行事,在和谐氛围中促进社会的进步。这种理念也能够为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提供宝贵的理论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挖掘整理。

  关键词:道法自然,老子,和谐,启示

  虽然与孔孟学派所提倡的“穷经尽性,格物致知”的儒家思想相比,老子的道家思想一度被看作出世的、消极的、甚至逆历史潮流的,在近两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始终没能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然而从老子思想的产生年代来看,就不难理解老子思想批判现实的意义性所在。其中的“道法自然”的观点,孕育了丰富的和谐思想因素,体现了老子在顺应自然中谋求和谐的美好愿望,其中的不少思想成分至今具有宝贵的借鉴价值。

  一:《道德经》的“道法自然”观之丰富内涵

   《道德经》中所倡导的“道法自然”思想,就是说将某种客观运行的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神秘自然力量——道,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按照“道”的要求,采取“无为”的态度处事,从而达到个人在精神上的绝对自由。老子强调,所谓的“道” 是取法于自然的,是自然而然的“道”,它不仅包含着客观世界的规律,也包含着人们在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中发展变化的规律,还包含着对于心理修养的感悟。由此可以推断,这种“道法自然”的思想,就是要求人们能够顺应自然规律处事,按照本心的状态对待身边的一切事物。“道法自然”论所体现出的顺其自然,顺应自然的思想,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

  老子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故而“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即是说,道依据自然本性而运行,没有自身的目的,因而可以说是“无为”的,但正因为它依据自然本性运行,因此能生化万物而“无不为”。在这个意义上,“无为”可以看作一种达到“无不为”的方法。我们有时说的某人本性率直,做事为人不矫揉造作,其实就是《道德经》中这种“道法自然”思想的现实例子。老子进一步阐释顺应自然的理念,提出要“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第二章),意思是“圣人”遵循无为的方针,实行无言的教化。既“无为”又“无言”,当然顺其自然了。老子的上述论点,无疑具有他所处的时代的印痕;而对于道德修养而言,“道法自然”的观念无疑具有深刻的哲理。

  笔者认为,老子的道法自然观还可以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人的情感世界中。

  人在生活中,应该让自己的喜怒哀乐都顺其自然,让情绪、情感有自然宣泄的渠道。强行压抑自己的痛苦,或者强颜欢笑、曲意逢迎,都不利于心理养生。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抑郁症,就是人的情感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宣泄,人失去了掌控自我情感的能力导致的。(2):人们思维和行为方式中。在考虑问题和接人待物中,提倡坦然、自然、和谐的方式,避免古板、执拗和拘泥,是有利于身心的舒展的,比如现在所说的“凡事别钻牛角尖”正是避免不自然,不健康的思维方式,而“君子之交淡于水”则是倡导一种自然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道法自然”观中的和谐思想体现

  老子《道德经》的“道法自然”论强调的就是一种顺应自然的力量,不做违心违得之事,在他的思想中,社会中的各个阶层能够各司其职,各显其能,融洽相处,反映出老子对和谐社会的向往。笔者认为,“道法自然”论中体现出以下几点和谐因素:

  首先,老子主张天地之和,和谐需要保持万物的自然状态,遵循客观世界运行之规律。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宗,天地万物、宇宙间的一切,都是由道生育而成的,而道这种生生不息的作用,又是以“和”为增加的。世间万物都依照道的法则、秉阴阳二气而生长,阴阳二气相互作用、相互和合,就能化生万物。即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世间万物都出于自然状态,“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三十二章)即天地相合,甘露不求而会自降。许多事情都会随着时间发展而自行解决,无须庸人自扰。他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能够以一种本真的自然状态相处,便会少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也就达成了和谐。可见,老子看到了“道法自然”与和谐的内在一致性。

  老子“道法自然”观中倡导的这种天地之和,也就是所谓的“道性自然”思想。道的本性就是自然,由于道的作用,那么宇宙万物及社会人事都应顺着自然的品性去发展。王弼也深得老子思想的要旨,认为:“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可见,自然是去掉外界的干扰,任事物顺着自身的状况去发展,将自然看作是“穷极之辞”,除此,没有更好的辞来描述道的特性了。天、地、人最终所取法的都是自然,天地只有以道为统领,自然运作,才能促成永久的和谐。

  其次,老子主张社会之和,而社会内部和谐秩序的达成取决于君民关系的状态。有以下几点:

  一:社会和谐需要领导者行无为之治。既然和谐是万民的自然状态,那么这种自然的和谐状态怎么才能达到呢?于是老子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解决途径,即统治者的治理问题。他在《道德经》中谈到“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五十八章),要求统治者行无为之政,百姓便能无所争,民风就会纯朴宽厚;统治者明察其下,区别贤愚贵贱,百姓就会陷入纷争。即便领导者能够调和矛盾,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要行无为之治。由此可见,老子将统治者的清净无为作为万物顺应道之

  规律,最终达成自然和谐的一大动力来看待,不免看出其具有一定的消极之处。

  二:社会和谐需要人民群众将心比心,互助为乐。这样能最大程度减少社会中的摩擦与矛盾。老子尤其强调为官要体恤民情,关爱百姓,于是就有了,“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四十九章)的论断。这里强调的是“道法自然”在群众关系内部以及官与民关系上的运用,关键在于用一颗平常而自然的心去化解矛盾。领导者为他人着想,自身便越丰富,时时照顾和惠及他人,自身领导的团队便越具有凝聚力,自身也越富有。

  三:社会和谐需要领导者能为人下,虚心接受意见。老子认为,领导者的心胸要像江海一样海纳百川,只有领导者具有包容的胸怀,才能正确看待下属提出的意见。社会的和谐运作,离不开官员的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下属向上级提出建议实属自然之事,符合社会进步之规律,上级应合理考虑并采纳合理之建议,才符和“道法自然”的要求。老子还认为,明智的领导者在订立契约之时应该把督察契约履行情况的权利交给百姓,下放权利,接受督责而不去督责别人。有德行的领导者善于运用契约来约束下属,缺乏德行的领导者则窥察下属形迹以发现下属的过错,前者才真正按照顺应从政规律在办事。

  四:社会和谐还需要为官者不随意弃人弃物,要顺应每一事物自身的内在属性,通过发掘优势予以使用。老子提出:“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二十七章)即是说,明智的领导者是善于挽救人的,因此不会抛弃任何人;明智的领导者也是善于应用物的,因此不会浪费任何物。老子坚信,世界上每一个事物的存在都有其自然的道理,是符合自然之规律的,不应顺便将其否定和消除,这样违背了“道法自然”观中顺应自然的的基本理念,也正好引证了“天生我才必有用”那句名言。善良之辈,为不善良之辈作出示范,不善良之辈,是善良之辈赖以发挥作用所取之材。不尊重作出示范的老师,不爱惜可以塑造的材料,都属于抛弃人的范畴。无弃人乃是用人的诀窍。的确,人是最宝贵的财富。善于用人的人,要做到用人无弃,用人不疑。人人居其所居,各司其职,才能达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顺应“道法自然”的内在规律。

  三:《道德经》“道法自然”观之现代启示

  按照《道德经》的“道法自然”论,世间万物以道为本,由道而生,依道而行,与道相伴,所以无论何时何地,人类都应该以道为尊,以道为美。根据道的法则行事,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是无为而无不为,循序渐进,统筹兼顾,持续发展。《道德经》的这种“道法自然”观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道的理论基础上的和谐发展观。这种和谐,以自然及其特性为核心,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本框架,涵摄自然、社会、人心等多重要素,具有整体性、互动性、平衡性、舒缓性、恬静性等特征,这种由“道法自然“衍生出的和谐发展观可以为当今我国的和谐社会构建,乃至可持续发展事业提供有益的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值得我们努力挖掘,积极扬弃和大力弘扬,具有很深远的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老子的“道法自然“论对当前时代的启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正确对待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做到与大自然共生共存,和谐共处。人类是自然的骄子,本同大自然难解难分。人类同自然和谐共处,自古以来就是人们的美好理想。老子所憧憬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友好团结、相亲相爱、没有欺凌、与世无争的社会。老子所崇尚的是:生成万物却不私行占有,兴作万物却不恃为己有,长养万物却不为之主宰。这就是“道法自然”的基本内涵。然而人类却经常违背“道法自然”的原则,对于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总想仗恃科技力量妄加干预。如今,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这些都是以人类为中心、与自然为敌所造成的恶果。

  老子的“道法自然观”无疑为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生存危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我们必须明白,人与自然应永远处于天然和谐之中,人类脱离自然,绝无幸福可言。我们必须认识到,人类不应肆意破坏自然界,只有让大自然按照客观规律发展,按照本来的面目和状态去发展,人类才能安享大自然的赐予,并为子孙万代造福。”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穿过漫长时空隧道,在当代依然放射出熠熠光辉。

  需要指出的是,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会顺应自然界的变化规律来进行心理和身体的养生,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做法。像春天的生发、夏天的成长、秋天的收敛、冬天的伏藏,古人对于自然规律及相应养生方法的这些归纳总结,都很有道理。如果违逆自然规律而行事,就可能对于身心造成伤害。 需要指出的是,现代人的许多生活方式已经使人们远离了自然环境,因此,如何让我们在闲暇智育,更好贴近自然,用心关爱自然,成为了“道法自然”思想在当代的一个迫切任务。

  第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内部的和谐和凝聚力。《道德经》描绘的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尽管在现实可行性有着不少限制,却不失为一种努力的目标和向往的境界。“道法自然”的观点要求我们顺应历史潮流和客观规律,在发展经济、建立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调整分配关系的同时,要从社会伦理上缓解现实中的各种对立,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增强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安定团结。要知道,万物是阴阳和合而生成的,是在阴阳和谐中发展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老子关于“人天”的基本理念。和合而生成,人和睦才能生存,社会和谐才能生衍。社会的和谐是在顺应自然规律前提下实现的,这正是“道法自然”的所提倡的,在这个前提下,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才能达到效益最大化。只有和谐的社会才能推进社会稳步发展,社会稳步发展了才能给人提供更多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平台。

  第三: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坚持以道为根基,树立“无为”而为的发展策略。“道”是质朴、简约、寂静的,无为才能无不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无为”不是指什么都不做,而是说要顺应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去办事,不违背自然的规律和社会的法则,是不草率妄为的意思。我国当前在经济发展中,只有恢复宁静的天性,为而无为,无为

  而为,遵道守徳,不轻举妄动,才符合道的法则,才是老子所说的“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即用一种理性而自然的眼光去看待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断除邪思妄念和高傲自满,断灭不择手段的贪欲,放弃奸诈与豪夺,决不做那种只能给自然,给社会,给人类带来严重破坏的盲目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规范经济的合理运转,防止不良因素对其负面的影响。

  参考书目:

  杨鸿儒.天为自化-老子[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81-245 哈尔滨环境保护局.道法自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110-253 老子,陈忠祥.道德经[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11-100 杨爱国.道德经新得[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56-88 周建明,故鞍钢,王绍龙.和谐社会构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18-186

  附提纲:

  一:剖析《道德经》的“道法自然”观之丰富内涵

  1:对老子的“道法自然”观的内涵进行阐述

  2:归纳老子“道法自然”观在现实生活中的两处表现 二:分析“道法自然”中体现的和谐思想

   1:首先老子主张天地之和,和谐需要保持万物的自然状态,遵循客观世界运行之规律。

   2:其次老子主张社会之和,而社会内部和谐秩序的达成取决于君民关系的状态。

   三:《道德经》“道法自然”观之现代启示

   1:正确对待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做到与大自然共生共存,和谐共处。

  2: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内部的和谐和凝聚力。

  3: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坚持以道为根基,树立“无为”而为的发展策略。

   第二篇:老子自然无为思想及其现代社会启示

  老子自然无为思想及其现代社会启示

  摘 要:“自然无为”思想是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观念。它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历史背景。“自然无为”思想并不是什么也不去做的不作为,而是指顺任事物的天然状态去作为以及排除不必要的行为或反对强作妄为。“自然无为”的思想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如政治价值、人生价值、生态价值等。它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进行学习和研究的宝贵财富。 关键词:自然无为 道 价值

   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是他哲学思想的全部精髓之所在,自然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尊重规律而为、不做有私欲之为和适度而为。这一哲学思想对当时的治国治世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距今已有2000多年,但对今天的政治、生态和做人方面仍有借鉴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就从这三个方面出发来阐述“自然无为”思想的当代价值。

  一、老子自然无为思想的内涵

  “自然无为”思想是老子哲学体系的核心,他的人生哲学和政治哲学都可以用“自然无为”来概括。“自然无为”是达到老子眼中理想社会的途径和方法。“自然无为”中的“自然”不是指自然界,“自”是指“自己”,“然”是指“这样”,“自然”的意思是本来这样、本来如此,它是一种状态和效果。“无为”是一种行为,是实现“自然”的途径和方法。“自然”的状态和效果要求“无为”的行为,相应地,“无为”的行为也必然体现着“自然”的理念。“自然”与“无为”看似是一对矛盾,但二者并非绝对排斥和对立,关键在于人们“为”的性质和程度,当人们在一定的范围和强度“为”时,就不会破坏事物的“自然”状态,只要不是强力和勉强行为,事物就可以保持和谐、统一的状态,因此“自然无为”有三种涵义:

  1.自然无为是顺应自然、尊重规律的为。正如《老子》第二十七章说:“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楗不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是以圣人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虽智大谜,是谓要妙”[1],意思是说人们“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遇事尊重客观规律,就会少走弯路,顺利做好事情,如果能像圣人那样因循自然,不偏爱任何人,就能拯救所有生灵,这样的行为显然是尊重自然规律而为。

   2.自然无为是不做有私欲之为、不做有害之为。《老子》第七章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

  1 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邪,故能成其私”[2]意思说天地在时空上是天长地久的,天地为什么能够长久的存在呢?那是因为它们的包容与豁达,它们的存在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要与万物共存,因此它能够长久,以此为标准,圣人在利益面前,是先他人后自己的,尤其在危难时候,能够不顾自己的生命成全他人,正是因为圣人没有私心邪念,才能实现为民谋利。以此为基础,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因此我们的“为”必须考虑他人的利益和要求,不要只为自己着想,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破坏他人的利益,我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满足自己的利益。

   3.自然无为是适度而为。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事物就会反向发展,因此我们为人处世要把握一定的度,做事不能太过,要适可而止。《老子》第九章说:“持而盈之,不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3],意思是一味聚积财富,不会理财,不断扩充武器装备以取天下,这种行为不可能长久,富贵后骄奢跋扈,必然会自招灾祸。功成名就后另谋事业为人民造福,这才是顺应自然的道理。《老子》第四十四章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唯知足,方能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常久”[4]因此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要为而有度。

  二、 自然无为思想的现代价值

  (一) 政治价值

  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在政治上的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管理,另一方面是统治者治理国家。从政府管理方面来讲,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对其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过去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政府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包办一切却又办的不尽人意。因此政府的“无为”可以理解为不要扮演全能政府,要使政府权力下放,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政府,由无限政府转为有限政府,减少不必要的控制和干涉。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一个事事包办的全能政府,必然会超出其能力范围,导致人民生产积极性下降,经济发展迟缓,因此政府必须实现职能转变。

  从统治者治理国家方面来说,统治者治理国家得当与否决定着这个国家的发展。统治者治国要使民安,民安要依赖君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先使百姓安宁,如何使百姓安宁呢?首先统治者就要做到“自然无为”,即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不要将一些东西强加于民众,不要干扰民众,尤其不要使用兵刑、法令来压制民众,而是以“无为”的方式引导、教化民众,使其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正如《老子》第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候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2 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统治者还要以民为本和体察民情,正如《老子》第六十六章所说:“江海之所以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为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5]

  (二)人生价值

   老子“自然无为”思想对个人成长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两方面来讲其对个人的价值,即个人及个人与他人关系方面。从个人自身来讲,“无为”就是要求人无过多的私心贪念,要以淡泊宁静的心态面对世界,为人宽容厚道,树立正确的道德观。《老子》第三十八章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6],意思是说真正有道德的人不会到处宣扬自己有道德,而没有德的人时刻都在标榜自己有德,《老子》第二十四章说:“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7],意思是说想要站得高靠踮脚是不行的,想要走得快靠大跨步是行不远的,自我表现的人看不通透,自以为是的人不分是非,自我夸耀的人不会有功德,不夸耀自己的,才干才能长久。

  其次,“自然无为”思想的价值还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人具有社会性,每个人都处于与他人的联系中,离群索居的人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在为人处世中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要得饶人处且饶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时候不要伤害他人。《老子》第四十九章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言,信者吾信之;不言者,吾亦信之,德善”[8],意思是说对善良的人,我要善待他,对不善良的人我也要善待他,对于相信诚信话语的人,我相信他,对于不相信它的人,我也信任他,因为德是向善的,没有分别。由此可见“自然无为”思想就是告诉我们在对待人与人关系上要无私心、无贪欲、有德行,善待每一个人。

  (三)生态价值

  老子“自然无为”思想对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也有重要意义。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人类无时无刻不在与自然界发生着联系。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自然界对我们如此重要,必须认真保护大自然。但是,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贪欲心膨胀,急功近利,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导致了大自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打破了自然的生态平衡。例如,人类过度砍伐森林,导致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严重,沙尘暴、洪涝更加频繁,尤其近期出现的雾霾天气已经说明了大自然对人类肆意破坏生态平衡的报复。正如日本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汤川秀树的评论:“生活在科技文明中,我们在原始自然前不感到无能为力,另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担心人类会不会沉没到科学文明这种人类制造的第二自然中去,老子的‘天地不仁,万物如刍狗’的声明获得了新的威胁 3 性意义”[9]。面对这种状况,人类必须考虑应该如何解决,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就是告诫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顺物之则才能再次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如果人类的有为违背了自然规律,日后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惩罚,正如《老子》第十六章说:“复命曰常,知常不明,不知常,妄作凶”[10],意思是说回归自然本性叫常道,认识自然本性是明智,不知道自然本性而轻举妄动必然会导致灾祸。因此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达到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2]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174页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87页 [3]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93页

  [4]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239页 [5]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316页 [6]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212页 [7]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161页 [8]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253页 [9] 汤川秀树 著 《创造力和直觉---一个物理学家对中东方的考察》 [M],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版,第46页 [10] 陈鼓应 著 《老子注评及评介》[M] ,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 ,第124页

   第三篇:儒家中和观的现代启示及其意义

  儒家中和观的现代启示及其意义

  谢树放在《兰州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撰文指出,儒家中和观的现代启示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以和为贵,致中和,以求社会和平发展。“和为贵”,中庸之用贵在求和。万物得中和而生,失中和而亡。中和是真善美的统一,宇宙万物、社会人事得中和,即符合其存在发展规律,才能生长、发展。第二,恰到好处,讲中庸,以求掌握真理。中庸,作为方法论其要害是恰到好处、适时适宜。中庸之道是儒家对至德至善的追求,也是其对真理的追求。中庸之执中、时中,即要适时适宜,不偏不倚,恰如其分、恰到好处。第三,修身为本,讲忠恕,以求人际关系的和谐。儒家中和观在处理自身与他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强调修身为本,养仁爱之心,行忠恕之道,以求人际关系的和谐。第四,主德求和,讲德治,以求社会健康发展。第五,和而不同、讲原则,以求坚持正义。儒家中和观是执中与时中的结合,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而并非无原则的调和折中。持守中道,须强调坚持原则,这中道的原则就是儒家的善德、仁义。第六,天人合一,讲求“天道”,以求生态平衡。

   第四篇:论老子道德经中的和谐观 2

  论老子《道德经》中的和谐观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法语1202 刘清如

  和谐,是道教追求的理想境界,从先秦开始,道家即对这一理念展开了阐述。尤其是在处理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和谐的思想得到了充分的表现。

  在《道德经》一书中,“和”字共见八处,“合”字亦有三处,如曰:“音声相和”、“和其光”、“知和曰常”、“和大怨”、“冲气以为和”、“天地相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之所以能化生万物,是因为道蕴涵着阴阳两个相反方面,宇宙万物都包含着阴阳正负两个方面,阴阳的互相摇荡、互相作用,而形成和。和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

  在人事关系方面,和谐亦是处理各种矛盾的基本原则。老子说:“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所谓“锐”,即锐利、锋利,如尖刀利矛,伤人而无不快。所谓“纷”,本指丝带。因其丝多杂乱,引申为纠纷、争执。人间事物始终处于争执、纠纷之中,或利或害,为人际问题中的关键。老子希望以和为贵,故曰挫锐解纷。

  在治理国家方面,和谐也可发挥巨大的作用。正如杜光庭所说:“理国用冲和之道,则无争锐之情,以伤于物;无劳扰之事,以伤于人。不伤于物,则万国来庭,四夷响化,兵革不起,怨争不兴,不尚于拓土开疆,凌弱暴寡。不伤于人,则使之以时,赋役轻省,家给人足矣。理身者解纷挫锐,外无侵竞,内抱清虚,神泰身安,恬然自适矣。约人以明道者,明人必姿于道也。”(见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卷九引)即是主张以和平方式,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在处理战争与和平两者的关系方面,维护和平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难以实现。同时,各国的发展和繁荣又是世界和平的有力保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和平之所以能够维持,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其多元化的趋势。显然,在进入21世纪的新千年中,和平仍然是全人类最关注的问题,因为它是人类社会与文明得以延续与发展的基础。换而言之,和平是前提,发展是核心,促进全世界共同发展,是当代社会面临的历史性任务。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前提。对此,道家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所谓“自然”,在《道德经》中称之为“天”。这个自然之天是有法则的,这个法就是“天道”或“天之道”。为什么必须遵循天道?按照老子的看法,人类同万物一样,都是天地的产物,是天施地育的结果。因而人类同其他万物一样,也必须遵循天道这个自然法则。如天道均平,人们就应该效法之,按照“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的法则,富有的人就应该拿出多余的财富以补足贫困的人。又如“天之道,利而不害”,按照这一法则,圣人就应该“为而不争”,如此等等。总之,天道的作用是非常大的,用老子的话来说就是:“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单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即用天道的“善胜”、“善应”、“自来”、“善谋”等特征,说明天道这个自然法则,万物都要遵循,不可抗拒,无法逃避。

   第五篇:庄子的自然人生及其启示

  《庄子智慧解读》考查题

  班级:数本142班 学号:5 姓名:蒙婷

  庄子的自然人生及其启示

   庄子,名周,战国时代宋国人。那是一个以众欺寡、倚强凌弱离乱痛苦的时代。现实世界的痛苦是一个无底的陷阱,庄子的视线从此从人事离开,他所纵观乃是无穷的时空。庄子认为,人必须自觉人的存在,不要从他人的脸上画出自己,不要从过去或是未来画出现在,不要从无价值画出价值,不要从无限画出有限,不要从死亡画出生存,这样才能超出束缚达到自由。庄子的哲学是追求精神自由的哲学,是把生命放在无限的时间空间中去体验的哲学,人类的生活在庄子看来是无生命的秩序,而庄子所要追求的是有生命的无秩序。

  我们很小时候接触到的生存哲学是孔孟儒家思想,儒家讲的“君子以自强不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等正是我们奋斗不息的理论支撑。然而,这种思想并未将人的生命看作最重,儒家讲的是通过人的奋斗努力,促进社会的发展。面对国家、社会、国君、礼仪、大义,生命只可委屈于其下,生命的最终目的是有用于国家社会家庭、只有这样生命才是有用的,如果不是这样生命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生命本身是无用的。而庄子的思想很相反于上述理论,他认为生命才是最大的有用,我们不能只看到人自己,却没有看到除了人之外,还有很多动植物所组成的大自然。人只是自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天人应该是合一的。许多有利于人的社会发展而破坏其他自然物种生存的举动都是徒劳的无价值的。

  庄子的自然人生,为我们开启了一道“乐生”之门。愿有缘之人,皆能享受自然人生。

  有一回,楚国的国君派使者来找庄子,希望庄子能到楚国任宰相。庄子在河边钓鱼,使者赶到河边对庄子说:“先生,我们国君邀请您去楚国担任我们的宰相,劳烦您能帮忙治理我们的国家,不知愿否?”庄子依然很认真地钓着他的鱼,因为今天他所钓到的鱼是他一天的食物了,使者没有得到庄子的回应,重复了上述言语,庄子这才不急不慢地回答:“我听说楚国有一种乌龟,长的很大,它生的时候被人们养在瓮缸中,他死后人们都用它的龟壳来顶礼膜拜,希望获得好运。”庄子用手指了指河中的淤泥里的小乌龟,接着说:“你说是做楚国的巨龟好呢,还是做这淤泥里打滚的乌龟好呢?”使者回答:“还是做淤泥里打滚的乌龟好。”庄子接下去说:“既然这样,就请回吧,还是让我做这淤泥中的乌龟好了。”

  庄子崇尚自由,认为名利情是种牵累,所以向来淡薄名利情。人活在世上,应该为生活而生活,而非为名利情而生活。人要生存需要一定的名利情,但名利情的欲望不可多,多了便成了一种累人。这就像一只老鼠在河边饮水,最多饮一肚子水,拥有整条河又有何用?想拥有更多的名利情,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代价可以是自由,可以是压力,甚至是生命。而没有自由的、承担大量压力、甚至牺牲生命的生活是不自然不逍遥的。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是个竞争强烈的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几乎所有人都为了生存而努力。这些人中间有企业家、有农民、白领、民工等等,有些人确实为了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资而工作,而另一些甚至更多的人是为了名利情而工作,基本的生活物资早已拥有,但是他们觉得还不够,还得拥有更多。得到的更多,失去的也更多,也包括失去了自由。

  庄子有一回去宋国旅游的路上,遇到一个死人骷髅,庄子很有兴致地停下脚步,捡起骷髅问道:“喂,老兄,你是怎样变成这样子的呢?是生的时候做了坏事被官府治罪至此?或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想不开便如此?还是遇到什么强盗不幸至此?亦或是穷的没有暖身之衣、饱腹之食凄惨至此?”那骷髅没有作答,庄子觉得有些旅途疲劳,就把骷髅当作枕头睡起觉来。睡着睡着,庄子做了个梦,梦里那个骷髅开始说话了,骷髅对庄子说:“我刚刚听您问我这么多问题,您应该是个辩士,我怎样变成现在的样子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我现在的状况如何?您想听听我现在的状况如何吗?”庄子笑曰:“愿闻其详。”骷髅接着说:“我现在过的很好呀。在我这里既没有君臣之分,又无四季更替,更重要的是我能和天地共生呢!”

  庄子对死亡抱着一种直面积极的态度,他认为死亡是自然之事,人的生老病死如同四季的更替,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面对死亡,我们要么感到恐惧、要么索性不提起,儒家对死亡的态度也是很避讳,其言曰:“未知生,焉知死。”儒家教育我们要好好珍惜活着的时候,好好努力,有所作为。可真正将要老死的时候,却十分害怕死亡,其实害怕死亡是舍不得生时由于自己的有为而积累的名利情。一个人若没有什么名利情的念头,应该不是这样恐惧死亡的。面对死亡,毫无避讳,死亡只是人所经历的一个过程而已,人原本是天地之间一股气,由于阴阳交合,这股气便有了肉身成了人,生老病死后,再回归天地之间化为气,之后或与天地共生,或重新得肉身为人而已。

  现代人常说“养生”。养生一词最早出自《庄子》,而今已成为很多媒体上的常用词。利用医学等方法保持身体健康,应该仅是“养身”。而心灵的调养则是“养心”,养生应该是养身与养心的结合。

  一年有春夏秋冬的更替,人有生老病死的更替,万物都有循环之道。物极必反是自然之道。我们的地球也是,地球在很早以前是有恐龙这样的生命的,后来进入冰河时期,再后来有了海洋生物,海洋生物到了陆地成了两栖动物,慢慢进化成猿猴,猿猴通过劳动成了直立行走的人类。人类再发展就有了今天的文明。再接下来,应该是人类的进步,破坏了自然的本身,人类只看到自己是有价值的生命,因为只有人类才能改造自然,所以有为的人类才是有价值的生命,而其他的物种,包括一些“无为”的人类的生命是无价值的。自然被人为地破坏,若干年以后,地球会不会重新进入冰河时期,再来一次反复呢?

  无为亦有为。有为亦无为。

  既然大家来到人世,何不逍遥一世。

  认认真真为生活而生活,不是为名利情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