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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2-07-11 21:25:00

  第一篇: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学院制定派遣方案、教育厅打印就业《报到证》的重要依据。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订,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印制和编号,一人一号,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一、 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甲方(就业单位)信息要填全,尤其要仔细填写用人单位全称、单位隶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联系人、单位固定电话、单位性质、单位所在地邮编、单位地址和档案接收的单位名称、邮编、地址等。

  2、乙方(学生本人)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尤其是本人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另在协议书左上角注明编号。(编号即“协议书编号统计表”中第一栏)

  3、乙方的“通信地址”一栏请统一按要求填写。(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9号,邮编:430212,联系电线、就业协议书有效的保证了学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学生在与单位签订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书上相关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另行增加的相关事项,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字,防止双方权利严重不对等的情况发生。

  5、协议书签订之后,将第三联交到学校,学校以此为凭证,作为办理报到、接转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学生务必保证协议书签订的真实性,如有伪造等情形,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 协议书甲方签章一栏应注意事项: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必须是单位行政公章或者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其他签章(如:财务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办公室章、验收章等)一律无效。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章:中央在鄂单位、省直单位、省属重点企业、军队单位、高校接收毕业生,主管部门一栏不再加章;省直非国有单位和无主管企业需省级人事代理单位(如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各市属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后,须加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章(如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省外单位亦如此。

  三、 协议书的换发:

  1、协议书的遗失换发:

  首先在辅导员处领取“协议书遗失换发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一定要填上原协议书的编号);然后将申请表交至网络中心(综合楼 515+号)宋老师处,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最后将申请表交至809谭老师处换取新的协议书。

  2、协议书因书写错误、损毁等不造成其他后果的换发:

  直接将原协议书的一式四份交至809谭老师处换取新的协议书。

  3、与原单位解约、拟签订新的就业单位,需申请换发新的协议书:

  首先在辅导员处领取“协议书换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交至809谭老师处,并出示与原单位的解约函,方可换取新的协议书 。

   第二篇: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试行)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为了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及履行就业协议的管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切实保证相关各方的利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由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省毕办统一定制,由各学部在严格审查毕业生资格的基础上在协议书上填写毕业生姓名、学号并登记协议书号码备案后发放给毕业生。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一套,一式四份,对应唯一一个协议书编号。每名毕业生只有唯一一份属于自己的就业协议书。

  第三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不需要使用的应退还学校,凡复制或转借、转让他人使用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协议书一经发放,请务必妥善保存。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须补办协议书的,补办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在学院就业信息网(/jyfw/)“资料下载”栏下载补办申请,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学部学工副主任签署证明意见,上报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协议时间在10-15个工作日之内。

  2.毕业生不慎损坏协议书需申请新协议书时,必须以旧换新。

  3.空白协议书的遗失后,需在荆州市级报纸上公告挂失;学生持登有就业协议书遗失声明的报纸(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部就业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发手续。

  4.已签约协议书的遗失,需签约单位提供已签约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学生持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和单位证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待学院与用人单位联系核实无误,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好学生姓名及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5.已与单位解除协议的毕业生,参照后文第十二条管理办法,到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发手续。

  6.因协议书丢失造成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骗取、伪造就业协议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七条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毕业生应及时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鉴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登记后将其纳入就业方案。

  第八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协议形式约定权利义务的以及涉及到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九条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

  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校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二条就业协议书签订生效后,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其中一方提出违约的,须经学院和另一方同意后才能办理违约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程序如下:

  1、学生须携带原《协议书》(至少2联)和《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向所在学部出具违约情况书面说明,说明情况及违约原因。学部审查确认后,到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如发现手续缺失或相关文件造假,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予办理。

  2、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对补办协议书的要求进行审批,对于以下情况将不予审批:

  1)学生与来我校参加校园招聘会的用人单位违约;

  2)没有新的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

  3)第二次办理违约手续;

  3、参加学历入学考试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应将报考事宜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协议书上备注“本人已参加何种考试,若被录取本协议书自动失效”字样。凡未告知用人单位被追究的违约责任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责任。因升学等原因未签协议者,毕业生必须将协议书退回,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学院审核不通过,学生擅自与原单位违约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校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用人单位。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0-12-23

   第三篇: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规定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协议书的签订及其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性质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学生毕业离校前与用人单位明确就业关系、学校进行就业登记和就业派遣的重要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就业关系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协议书。

  协议书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共同签订,学校不再作为单独一方参与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意义

  1. 毕业生到正规单位工作必须凭报到证才能报到。只有签订了就业协议且手续完备,学校才能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派遣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则派遣回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2. 档案和户口的转出地址一般要和报到证一致。否则就无法接收和落户。若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生源地)落户就必须和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完备的就业协议书。

  3. 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而不签订协议书,会影响毕业生切身利益。我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工作地与档案、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会造成无法办理五险一金等,甚至会影响结婚、买房等,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生成 自2013届毕业生开始,全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统一使用普通A4纸打印,需要进行前期注册。学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点击“注册推荐表”链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录入的信息会自动生成到就业协议书中。 各系部核实学生的录入信息无误后,由学院为毕业生统一打印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分为两联:第一联甲方(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乙方(毕业生)留存。为了便于系部数据录入,乙方留存联在学生签订协议后,将复印件和下联的原件交给所在系部老师保存。

  协议书需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方才生效。且每位学生只能持有规定的两份协议书。

  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定

  1.信息填写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应慎重签约,就业协议书上的所有信息关系到毕业生能否正确派遣,甲乙双方务必认真填写清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两份)的甲方信息由甲方填写,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通信地址和单位类型,档案接收地。其中档案接收地务必根据签约的具体情况填写。可能为①签约单位;②签约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③毕业生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签约单位不能接收档案,或学生申请而单位同意档案回原籍);

  乙方信息在打印时已经自动生成了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等信息。其他信息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由乙方填写。

  2.签名与盖章

  甲乙双方分别在指定的地方签名和盖章。

  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完备协议,毕业生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生源地)落户,需要根据具体用人单位的性质另外在协议书上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公章,或者提供地方接收函:

  (1)与国家垂直管理部门签订完备协议需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如:教育、医疗、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邮政、铁路等部门。

  (2)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完备协议需要加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3)凡与到北京、天津、上海、无锡、南京、山东、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完备协议,需要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出具相应地方接收函。

  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上交

  毕业生在签订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登入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

  (进行签约数据日报平台的录入,并将其中一份乙方留存联交所在系部,交由就业负责老师做相应派遣工作。因签约后未及时上交和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遗失及补办

  协议书发生遗失的,由本人写清个人基本信息和遗失经过,书面保证未使用本协议书与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所在系部签署证明意见,同时到当地日报社挂失。凭借挂失登出的报纸和发票以及保证书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的协议书。新协议书上要加盖“遗失补办”字样。

  若遇协议书污损、填错等各种情况,需要换发协议书的,由系部出具证明后,毕业生将原协议书交回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换发新协议书。

  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解约及补办

  (1)对已签约的毕业生,一般情况下不得轻易违约。

  (2)经学校或学院特别推荐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违约;

  (3)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解约的,须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签约单位出具《解除协议同意书》并加盖公章,将毕业生本人申请、《解除协议同意书》、旧协议(两份)一同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4)已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解约。

  七、违纪情况处理

  各系部应严格协议书的发放和管理,毕业生在使用协议书时若发生以下行为,并经查实,将由系部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并采取暂缓推荐就业直至取消毕业生就业资格等处理:

  1、将自己的协议书借与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协议书的;

  2、谎报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发的;

  3、自行翻印协议书或复印空白协议书并使用的;

  4、不按违约程序办理违约,向单位或学校无理取闹的;

  5、向用人单位隐瞒实情,骗取用人单位签订或解除协议的;

  6、同时与两家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

  7、给学校声誉或毕业生整体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的各种行为。

  本规定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13届3月开始执行。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3月18日

   第四篇:主题词: -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导向,引导教师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修养,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基础上,突出考核其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教师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

  第二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必备条件

  凡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第六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1.获博士学位;

  —1—

   2.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下同)三年以上,且在本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引进人才不受此限制)。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研究生毕业、本科毕业且获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且取得在职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并在本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且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并在本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且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

  3.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并在本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且在取得本科学历后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

  第七条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八条 教学条件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任教师

  1. 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兼任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原来在教师岗位,现从事管理工作且继续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年额定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2. 任职期间考核称职及以上;

  3. 担任班主任或兼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且考核称职及以—2—

   上。

  (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

  1.辅导员在任现职期间带学生数不低于额定人数;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完成额定工作任务;

  2.任职期间考核称职及以上;

  3. 任现职期间面向学生开专题讲座一次以上,且效果良好。 第九条 科研条件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独撰或第一作者教学或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二)参与编写公开出版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三)参与编写院内规划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四)主持院级教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五)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研究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 第十条 其他条件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评审,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积极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竞赛、教学质量奖

  一、二等奖;

  (三)省(部)级及以上实训基地建设主要参与者,成绩突出;

  (四)指导学生在院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评优或竞赛工作中成绩显著,获指导教师奖;

  (五)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建工作,并取得较好

  —3—

   的成效;

  (七)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公益活动,获得大家公认和好评;

  (八)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等荣誉称号之一。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级教科研三等或市(厅)级教科研二等及以上奖的前三名;

  (二)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的论文(第一作者),其中有1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

  (三)主编本学科公开出版的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第十二条 在讲师资格评审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晋升职称的申请;已被评审通过职称资格的,将撤销其相应职称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和党纪,造成不良影响;

  (二)因道德品质或其它方面犯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不含按规定解除处分者);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经查实本人所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拉拢或贿赂评审组织成员等行为者;

  —4—

  (四)拒绝承担组织分配的工作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工作中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包括教学质量事故、安全技术事故)。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十三条 学院专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学院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专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事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成立讲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在每年评审讲师资格前从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并根据需要分设学科组。

  第十五条 评委会成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应予回避。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评审结果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各系部设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系部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并指定人员负责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七条 申报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本人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准备好规定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并交人事处,人事处将申报材料分发至各系部进行推荐考察。

  —5—

   第十八条 各系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单位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委员会对其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教学效果进行考察,并填写推荐意见,报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并公示一周。材料核准后,上报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送评委会评审。

  第十九条 评委会评审时先由各学科组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排序,提交评委会大会评审表决,同意票超过到会评委的三分之二予以通过,对不予以通过的要说明原因。评审情况要记录在案,用以备查。

  第二十条 评委会将评审结果报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并由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批准的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下发讲师任职资格文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

   附件: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2、《综合材料一览表》;

  3、以下材料原件用A4纸复印,按如下顺序装订: (1)教学业务(辅导员)工作总结;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4)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10)科研材料(论文等)。

  —7—

   第五篇: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系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水利工程系

  实习报告

  实习项目:水工认识实习

  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国际工程方向)

  班级:水工0907

  学号:0910293

  姓名:戴笠指导教师:黄世涛

  二0一0年四月成绩评定:

  为了以后的就业,了解水利行业的前景,增加同学们学习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专业的兴趣,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次认识实习机会。本次实习我们选择了赤壁的

  水坝、水电站、水库。分别是陆水水坝、倒时湾、马井电站、云溪水库、龙潭水

  库、青山水库。 一:陆水水坝是我们实习的第一站。1958年6月,长办主任林一山写信给周恩来总理,建议在湖北省蒲圻陆水兴建

  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的试验坝,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

  圈阅,国务院批复实施。

  长江委陆水水利枢纽位于湖北省赤壁市(原为蒲圻市)城区东端,下游距京广铁

  路蒲圻铁路桥2公里,距107国道蒲圻公路桥3公里。工程于1958年10月23

  日正式开工。该枢纽承担试验任务外,还有防洪、灌溉、发电、城镇工业和生活

  供水、航运、养殖、水库旅游等综合水利任务。枢纽控制流域面积3400平方公

  里,占倒流域面积的86.1%;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27.1亿立方米。水库总库容

  7.06亿立方米。电站设计装机总容量5×8800+2300=46300千瓦。陆水水利枢

  纽由主坝、副坝、电站厂房、灌溉渠首、升船机、拦鱼设施等建筑物组成。主坝

  坝顶高程58.0米,最大坝高49米,坝顶长度234.3米,主坝采用混凝土预制块

  安装。厂房为坝后式,装机5台,共37500万千瓦。1号副坝有1A、1B两个坝,

  都是均质土坝。其中1A右岸端设有北干渠渠首进水涵闸,共3孔,孔口尺寸为

  2.6m×2.6m,设计引用流量为40m3/s,设计灌溉面积为2.67万公顷。2号副

  坝原为土坝,防洪加固时改建为砼泄洪闸。按1000年一遇设计,共3孔,每孔

  宽12m,底板高程46m。3号副坝位于原导流明渠内,最大坝高30m,坝顶全

  长71.9m,共分7个坝段,其中3号坝段设4m×6m底孔1个,孔底高程为32.0m;

  4号坝段为溢流坝段,堰顶高程41m,闸孔宽度为9.4m,下游采用挑流消能。

  4、

  5号副坝为浆砌石坝6号副坝有A、B两个坝,A为粘土窄心墙风化屑壳坝,B

  为粘土斜墙坝。8号副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25.6m,坝顶长为1543m。10

  号副坝是均质土坝。11号副坝为粘土宽心墙风化石壳坝。坝身设有南干渠渠首

  进水涵闸。设计过水能力15m3/s。枢纽工程的设计从1958年开始,到1984年

  完成防洪加固设计为止,共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步设计要点和技术设计

  阶段。第二阶段是修改设计阶段。第三阶段是防洪加固设计阶段。由于混凝土预

  制重力坝以前在我国还没有施工过,因此,试验从1958年7月起到1967年6

  月止历时达9年时间,共经历了室内试验、工地第一期试验、工地第二期试验几

  个阶段。工程于1958年开工,至1974年机组全部发电,全体施工、科研人员

  通过学中干、干中学,经过实践锻炼,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逐渐提高,成为了一

  支专业齐全、能打硬仗的施工队伍,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试验和施工任务。陆水枢

  纽1967年7月下闸蓄水后,由长办试验施工总队负责后期的施工及管理,1967

  年12月成立“长办陆水试验电站”。1986年,“长办陆水试验电站”改名为“长

  办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陆水水力发电厂”改名为“陆水试验电厂”。

  测验、试验内容主要有: 进出库流量测验、水库存淤积观测、坝下冲刷观测 、

  水文试验、大坝安全监测、大坝变形观测、水力学观测、大坝应力应变及温度观

  测、大坝渗流渗压观测、水情预报、防汛调度、防汛微波通信、水文自动测报系

  统、土坝渗压遥测试验、混凝土坝扬压力遥测试验、主坝引张线观测试验。

  二:通城水电是我们实习的第二站。云溪水库位于关刀茶铺上首,坝址在狮形山下,承雨面积48.3平方公里。总库

  容4605万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985万立方米,有效库容3477万立方米,死

  库容143万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并具发电、养殖、防洪的中型水库。

  1966年夏,湖北省水利厅勘测设计院建议本县在此修建水库。拟名红溪水库。

  1970年春,县水利局对该库测量设计并报经省、地主管部门批准修建。同年6

  月26日,组成水库工程指挥部,副县长许彦明任指挥长,揭国良任政委。7月

  23日破土动工,劳力由城关、水兴、九岭、麦市等区负担,首先修路、清基、

  备料和移民。10月中旬,完成输水管道工程,用以导流。10月18日大坝合垅,

  坝面增大,劳力逐渐增加到3万余人,至1971年春节前,坝高达47.5米。春

  节后组织2000人专班在大坝左端开挖底宽40米、最大泄洪流量448秒立方米

  的溢洪道。6月,又组织民兵6000人突击完成大坝顶部10米高的填筑任务。

  经过近一个月的施工,大坝达到了设计高度58米。由于雨季施工、土质含水量

  无法控制,工程质量较差。1971年9月,竖井向库内倾斜9公分,遂进行局部

  加固处理。1972年4月,坝顶产生纵向裂缝,长达百余米,最大缝宽10公分,

  采用粘土筑紧,关闸蓄水后未发生异变。1975年中心墙加高5米,由于测得大

  坝沉陷0.85米,故将大坝加高至59米,至此坝顶长590米,宽6米。输水管

  道工程,为施工导流输水、发电和灌溉三用工程,管道为圆形,钢筋混凝土结构,

  内径1.6米,管长188.5米,壁厚0.4~0.6米,并设有管座。输水道设计流量

  22.5秒立方米。进口设有闸室及竖井,闸孔净宽1.5米,竖井为圆形,直径为

  2.5米,启闭机台低于大坝1米,进口设有渐变段、拦污栅、检修闸门和工作闸

  门两道,用平板钢闸门控制,采用电动或手摇启闭。输水管道出口设有发电支,

  岔管,主管出口处设有泄洪闸门一道,灌溉用水进入消力池后再流入总干渠。 按

  水电部防洪标准复核,1982年在坝顶内侧建防浪墙高1米、厚1米、全长590

  米。1987年,将溢洪道加宽到47米且全部护砌,防洪能力已达100年一遇,

  日抗暴雨320毫米。建库及配套工程投工950万个,投资875.78万元,其中国

  家投资862.32万元,县筹13.46万元。库内淹没耕地2215亩,移民422户、

  1752人。水库设计灌溉面积9万亩,实灌6.5万亩,养殖面积1930亩,年可

  产成鱼5万公斤。坝区植有柑橘、梨等果树。倒肘湾水库,该水库大坝尚未完工,

  坝型为拱坝,坝高60多米。

  三:青山水库是我们实习的最后一站。青山水库位于鄂南咸宁市崇阳县境内阜山北麓长江中游右岸一级支流陆水河支

  流青山河中游,距崇阳县城15公里,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供

  水和养殖等综合利用效益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坝址以上承雨面积

  441km2,总库容4.3亿m3,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装机13725KW。坝址多

  年平均径流量3.721亿m3。枢纽工程由主坝、东副坝、西副坝、第一和第二溢

  洪道、引水放空隧洞、东、西输水隧洞及电站等建筑物组成。主副坝均为粘土心

  墙代料坝。青山水库于1967年底动工兴建,1973年基本建成。该水库坝高127.5

  米,坝长507米,顶面宽60米。库区风光秀丽,有棺材山、大泉溶洞、古堰溶洞等景点。

  四天的实习时间结束了,回想这次实习我感觉收获很多。通过这次水工认识实习

  使我对下学期的专业课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为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提供一定的

  认识基础。同时,通过认识实习使我对本行业的工作范围、性质、环境有了一个

  初步的了解,了解现代水利行业现状及发展,了解安全施工和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培养了我对本专业的感情,强化了我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为将来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成为一名优秀的水利工程师奠定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