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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7-03 15:43:35

  第一篇:关于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通知

  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太原市农业局文件

  并编办字[2005]115号

  ━━━━━━━━━━━━━━━━━ ★ ━━━━━━━━━━━━━━━━ 关于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的通知 各县(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牧业)局:

  根据省编办和省农业厅《关于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意见》(晋编办字[2004]179号),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现通知如下:

  一、组建农行政执法队伍的原则

  组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遵循以下原则

  (一)综合执法原则。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职能统一行使、人员统一管理、力量统一调度、经费统一安排、文书统一印制的“五统一”管理原则。凡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其行政处罚权统一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行使。

  (二)分级执法合理划分职责的原则。城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以区为主,按辖区范围实施综合执法。

  (三)管理与处罚相对分离的原则。相对集中农业行政处罚权。建立政策制定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离、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测、检验相对分离的执法监管体系。

  二、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

  (一)组建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局领导。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0名,依照公务员管理,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政委1名(配副县〈处〉级)、副支队长3名(配正科级)。所需人员从市农业系统承担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选调,编制按考一抽一的办法调整。

  (二)各县(市、区)组建县(市、区)农业(牧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全民事业单位,规格为副科级,隶属县(市、区)农业局管理。领导职数1-2名。

  各县(市、区)农业(牧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编制控制在5-15名,农业比重较小的区,人员编制可少于5名。具体由各县(市、区)确定。所需编制,原则上从各县(市、区)农业(牧业)系统事业单位中调整解决。

  三、执法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牧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范围是:

  (1)农作物种子;

  (2)农药;

  (3)肥料;

  (4)兽药;

  (5)饲料;

  (6)基本农田保护;

  (7)种畜禽;

  (8)动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场监管;

  (9)农业环境保护;

  (10)草原;

  (1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12)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13)野生植物保护;

  (14)农村集体资产;

  (15)农村土地承包;

  (16)农资、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

  四、市、县(市、区)农业(木业)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农作

  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山西省生猪屠宰和检疫管理办法》、《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

  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条例》、《太原市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等农

  业(牧业)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农业(牧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2)依法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检查,查处重大农业违法案

  件。

  (3)依法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农资市场、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

  管理。

  (4)审查办理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此通知

  太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太原市农业局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机构设置通知抄送: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编委成员共印80份

   第二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浅谈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摘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建设平安大通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确保农业生产投入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以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以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切入点,通过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理顺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控制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农业;执法

  一、 基本情况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于2009年12月,执法人员有局属相关单位人员兼职,现有持证上岗执法人员16人,其中:正高1人、副高1人,中级14人,学历全部本科,执法设备有照相机、摄影机、录音笔等。负责全县的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农机产品及安全监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行政处罚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工作原则,开展了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通过近八年的努力,农业执法工作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形成了上下配合、队伍健全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和取得实效,农牧局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努力,每年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执法大队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培训,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成效显著,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得到省市主管部门肯定,2014年在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经营标签不合格农药》一案,获得青海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春节社火表演、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广播和新闻媒体宣传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公布了农资打假举报电话,近年来,累计散发宣传资料《农药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手册》《农药科学选购与合理使用》《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等4.6万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农民自我防范能力,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打假的良好氛围。

  4、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综合执法大队开展了一系列农资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如:“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采摘节、六月六花儿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活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周”、“中秋、国庆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农资打假活动”等,进一步理顺了正常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控制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切实保障了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保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每年配合省农药检定所抽检我县农药3个批次,与所 1

  辖农资经营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先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再进货,失效过期农药及时下架处理等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较好的规范了经营行为,净化了农药市场,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为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种子执法巡查活动。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打击销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种子质量安全,每年春播期间,执法人员加大对县域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近年来,通过检查,部分商铺有蔬菜种子拆包装销售的现象,对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进行了查处,并提出改进要求,整改期后及时进行复查,使这种现象逐年减少。

  三是建立兽药、饲料长效监管机制。对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整改达标的16家个体兽药经营企业发放了《兽药经营许可证》,组织签订《兽药质量安全承诺书》,配合省兽药饲料监察部门抽检兽药8批次,全部合格。对全县67家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积极开展了兽药安全合理使用政策、技术指导,建立兽药使用制度,完善养殖用药记录,加强安全用药知识普及,提高养殖用药水平。对16家饲料生产厂家和67家动物养殖场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每年不定期抽样30批次90份,常规检测全部合格,未发现违规添加违禁兽药及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其它违禁物质的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承诺制,与饲料生产企业签订《饲料质量安全承诺书》16份。

  5、积极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在抓好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截至目前,受理农民举报投诉假种子案件1起,执法大队对投诉案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处理,认真做好相关笔录,并及时将采样送甘肃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调查清楚后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三、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了违法行为发生,遏制了违法势头,规范了市场秩序,但随着市场的变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农(兽)药生产源头监管不严,农药登记备案不完善,县级监管单位工作难度大,未能从根本上杜绝农药品种“多、乱、杂”问题。

  2、个别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门店档案不完善,进货秩序不规范,随意进货现象仍然存在。

  3、执法经费短缺,农(兽)药抽检送检难度大,执法人员只能从标签标识上辨别真伪,农资打假存在一定难度。

  四、对策建议

  1、合法设置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置职能,是建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的关键。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就应该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范围,这也是行政执法权作为国家公权力的内在要求,综合执法人员应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系列。

  2、执法人员专职,将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建立—支既有农业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又系统地掌握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要从兼职化转变为专职化、职业化,才能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根本改善。

  3、保障执法经费,促进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发展。执法经费应有各级财政全额拨款,给执法人员提供专门的执法交通工具,执法人员有了相应的地位和经费保障,将更有利于执法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有利于消除行政不作为,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

  4、农业行政执法有着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如:动植物检疫对象的确定,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检验等,都需要许多专用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目前,送检路途远,时间长,实效性差,费用高,因此,在理顺执法体制时,财政部门相应拨付检测经费,减少执法单位工作经费压力。

  5、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大学研修等形式进行系统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质量,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上过硬,执法业务上精通,执法方式上文明,执法行为上规范。

  6、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五比五创”活动,“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每个执法人员按照活动提出的要求,根据自身岗位特点,接受群众监督。以查办违法案件为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做到哪里有案源,就第一时间出现在那里,一批精干的执法队伍及一种高效的工作作风,造就了这样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第三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经验亮点汇报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年初组建以来,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工作全过程,在内设机构和党组织尚未完全组建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统分结合,密切协同联动,迅速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原5个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遇到的问题

  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支队全体党员干部*,恪尽职守、攻坚克难,保障了支队组建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高效运转。同时,也发现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

  一是人员思想有待进一步统一。

  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综合执法将面临队伍、职能的磨合期。由于原五家单位的执法类别不同,相互沟通交流机会不多,整合后队伍重新搭配,人员思想容易产生波动,导致执法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队伍的凝聚力需要进一步巩固。

  二是综合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机构整合势必会带来岗位调整,许多同志工作岗位将发生变动。由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大、专业性较强,适用的法律法规繁多,如果跨专业进行调整,则对履行“新职责”、开展“新业务”产生不同程度的能力缺失,行政执法的综合效能有待提升。

  三是责任担当有待进一步压实。

  支队组建以来,坚持以“执法护农、执法强农、执法兴农”为抓手,聚集主责主业,定位“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但是新的党组织尚未成立,党员组织生活仍在原党组织架构下开展,局限性较大,目标定位与新组织的要求存在差距,主体担当作为的责任压得不够实。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凝心聚力,统一认识定规矩

  一是通过政治学习提升三力。

  支队认真组织班子进行政治学习,首先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上率下,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不断提高支队领导班子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治判断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通过谈心谈话稳定人心。

  支队把凝心聚力作为第一项工作,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十个必谈。组织外派人员和新晋升干部集体谈;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岗位调整、出现苗头、受过处分、家庭变故等人员个别谈;与即将离岗退休、来访老职工促膝长谈。通过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了解实际困难和客观诉求,及时做好疏导解释沟通工作。

  三是通过建章立制促进规范。

  支队以问题为导向,以管用为要求,以长效为目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力求通过规范内部流程,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支队先后制定印发了党建工作、人事工作、执法工作、日常管理、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49项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当年争先创优考核挂钩。

  (二)党建引领,提升站位明方向

  一是深化互融互促,启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

  支队在党组织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启动“党建铸魂·苏剑护农”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积极向上级申报实施方案,始终保持争第一、不服输的精气神。组织开展集体无偿献血、“缅怀先烈铭初心学史力行开新局”等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被*电视台、*日报相继报道,充分展示支队担当作为、争当表率的精神风貌;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苏剑护农”品牌价值。

  二是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探索法治兴农*模式。

  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发展大局,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执法使命,围绕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者的高质量发展,探索法治兴农、法治富农*模式,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通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农民增收致富,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改革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是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组织党员业务骨干编制印发《*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汇编》,起草了《*市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细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文书参考格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南》等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实行无差别化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培养作风,迎难而上破难题

  一是努力激发队伍活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我们勇于担当,努力争取,积极为临近退休仍兢兢业业、坚守岗位的干部职工办理职级晋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释放明确信号,激发了队伍活力,在支队所有人心中点燃希望之火,也营造了一个温暖的家。老同志干得更加安心,年轻同志干得更加有劲。

  二是尽力争取追加预算,聚焦主业积极作为。

  在用钱必问效、用钱必有责的大环境下,支队根据长江禁捕执法工作需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向财政局申请追加专项资金预算170.6万元,用于执法人员装备、执法设施装备、执法能力培训和长江禁捕信息宣传。通过报社、电视台、电子屏、新媒体等载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舆论先行、舆论导向的良好作用。全面展示我市长江禁捕工作进展与工作成效,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

  三是全力争取办公用房,改善干事创业硬件。

  经过积极争取、反复沟通,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市zf审批同意将三香路原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用房调配给支队使用,原阳澄湖渔政支队办公用房全部保留。

  四是强化政治使命担当,认真落实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支队深入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捕工作。起草制定《建立健全我市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打击长江刀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三、经验启示

  一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

  围绕执法护农、法治兴农目标,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通过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大力推进党史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党史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二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突出党组织战斗功能。

  抓好党建促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对基层党支部战斗力的重要检验。必须充分认清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探索法治兴农*模式等重大任务面前,对标市级优胜单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以鞠躬尽瘁、不用扬鞭的定力,努力打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三是党建引领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落实党组织服务功能。

  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打通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支持和鼓励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奉献党员爱心,帮助困难农民、服务涉农企业,使执法护农的过程,成为党组织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过程,成为树立党的形象威信的过程,真正使党组织建设体现党性、连接民心,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融。

  第四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农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农产品质量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年”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是全省的“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县农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整理、对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队认真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成并取得了实效。

  2.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3.16“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年内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展示假劣农资100多公斤,悬挂横幅5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5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

  二是今年年初,我队参与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在涉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中,我队参与制作幻灯片讲稿2份,知识讲座2次,为参会人员现场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规》和《农资经营涉及法规知识》,并发放《致农资经营者的一份信》200余份。

  三是为了应对冬季农业生产,在蔬菜大棚中使用农药的情况,我队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商户的培训班,对我县批发配送农药的农资批发商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相关公告》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与农资批发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

   第五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省行业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和政策;

  2、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

  3、负责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4、牵头组织全县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

  5、依法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的复议和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