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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2-07-02 05:37:16

  第一篇:测量工作制度

  测量工作制度

  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秒。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10-2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二篇: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篇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本制度规范公司矿山测量工作的作业任务,使之纳入有序的工作管理渠道,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指导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节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规范了中国黄金集团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工作的任务、管理要求、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和绩效考核细则。

  第三节测量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管理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工作,设总图及变形监测测量组、采场测量组。

  第四条本制度在公司《测量专业技术标准》、 《测量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标准》以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测量技术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同心协力搞好测量工作。

  第四节测量专业技术工作基本任务

  第五条依据《测量专业技术标准》要求,建立建全矿山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十三种基本测量图件,并对之进行定期更新、存档。

  第六条对矿山采剥、基建、技改工程进行测设,对矿山采剥施工作业及其它土石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按计划、按施工规范施工。对工程的质量和数据进行验收和报表。

  第七条会同地质和采矿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生产过程中的矿石损失、贫化管理有关的测量工作。

  第八条建立和保护矿区基本控制网,在矿区基本控制网的基础上,通过插网、插点等方式建立工作控制点。

  第九条及时进行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的边坡稳定性观测。

  第十条开展矿山测量科研工作,改革矿山测量方法,积极推广新仪器和新工具的应用,加强学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矿山测量的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测量任务。

  第五节生产技术部总图、变形监测测量组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按国家、行业及公司《测量技术标准》测绘矿区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平面图。

  第十三条每年4月份、11月份修测排土场、尾矿库工业场地平面图,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每年7月份修测行政生活区、选矿工业区、采矿附属设施区平面图。

  第十四条每月或按需要进行一次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的边坡稳定性观测。 第十五条每年6月份检查矿区首级控制点,复测矿区重要工作控制点。

  第十六条及时完成矿山基建、技术改造有关的测量任务。

  第十七条按规范和设计方案要求整理完善各种测量成果资料,每年3月份将上测量资料归档保存。

  第六节生产技术部采场测量组作业任务

  第十八条采矿厂测量组日常测量作业任务由中铁17局华泰龙项目部和采矿场测量组共同完成,

  17局应将与采矿厂日常管理有关的测量数据、绘图成果提交采矿厂测量组。执行公司《采剥验收管理制度》和公司《测量专业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及时全面、规范地提供采剥工程块段单体设计所需的平面图、断面图,配合地质人员测量地质界线。

  第二十条及时完成露天采场施工设计的测设作业,向施工单位发放开工、停工通知单。

  第二十一条对最终边坡、主要运输通道爬坡段及其它采剥设施、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跟踪控制,如穿孔深度、穿孔角度、边界等,必须用测量仪器进行跟踪检查。当发现施工质量超出设计允许偏差或《岩金矿山地质与测量工作条例》、《冶金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时,向施工单位发放施工质量检查通知单要求整改,并通报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二条及时在现场标定矿岩界线,爆堆铲装界线,会同采矿、地质技术人员下达穿孔指令单和铲装指令单。

  第二十三条及时向通报生产技术部通报采剥块段爆破铲装进程,生对块段采剥量进行验收测量。 第二十四条参加块段采剥设计审批和计划编制工作。

  第二十五条及时完成块段采剥工程验收测量,计算采剥工程验收量并绘制计算图,及时、报出准确地报出采剥工程量验收报表。

  第二十六条每年6月份、12月份对采场进行一次全面测量,平衡月份采剥验收量。

  第二十七条整理归档采矿场各种测量资料,每年3月份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第七节专项测量任务协作分工规定

  第二十八条工程师和测量员可担任专项测量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指定项目的测量作业任务。 第二十九条专项测量任务的责任人,负责有关资料收集、方案设计、设计交底、外业测量、内业图件及数据资料整理、提交审核、按规定期限提交最终成果、移交给资料员及成果备份保存的全部责任。

  第三十条在专项测量任务中担任测量员时,要全力协助其他同事按期完成指定的测量任务,对分担的具体工作负责。

  第三十一条作为单项测量任务指定质检员时,负责从多方面验核责任人技术作业过程,提出改进建议,保证成果正式地按期提交。

  第八节测量质检员作业规定

  第三十二条为确保每一项测量作业任务的作业成果可靠无误,测量专业主管均应指定一名测量质检员。

  第三十三条质检员自方案设计和外业原始数据开始检查测量数据的可靠性,是否有系统错误、是否有测前测后仪器检校数据、是否有搬站验核数据,误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外业数据是否有遗漏,提出重测或补测建议。

  第三十四条质检员要对照专业技术标准,图中内容是否全面、符号使用是否正确、是否分层绘图、图廓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注记说明是否确切严谨。发现问题返回项目负责人修改,修改后再进行一次

  重点审核。

  第九节测量资料员作业要求

  第三十五条为确保测量资料正确保管和及时归档,测量专业主管应指定一名测量资料员。

  第三十六条根据公司关于档案管理的技术要求和《测量专业技术标准》要求分类分件存放测量技术档案。

  第三十七条接受测量责任人移次的测量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字迹、纸张、规格是否满足档案存放要求,同意接受后在测量台帐上登记签字。

  第三十八条帮助使用人员查找资料,用完后检查、收存、归置原位。

  第三十九条确保测量资料免受水、霉、虫、鼠、尘侵害,定期检查,保证资料的干净、摆放齐整。

  第十节测量作业工艺程序和技术保证措施

  第四十条一般测量任务作业流程:接受任务(与主管陈述、沟通、明确)-准备(收集资料、讨论方案、确定设计方案、明确方法明确专业标准、大家明确后分工、准备仪器工具)-外业测量(检查校验仪器、现场观察、照象、按专业标准测量、收队前检查仪器,有问题重测)-绘图(检核数据、有问题重测、绘图、自检)-审核(自检核数据开始逐项查看图上内容是否全面、符号是否正确、是否满足技术标准要求)-打印提交审查-修改-正式打印提交归档(签字、交接、复制电子版备份多处保存)

  第四十一条一般测量内业作业流程:接受任务(与主管陈述、沟通、明确)-准备(收集测量资料、设计资料、确定整理方案、明确方法明确专业标准)-绘图计算整理资料(检核数据、绘图计算整理、自检)-审核(自检核数据开始逐项查看内容是否全面、符号是否正确、是否满足任务要求)-打印提交审查-修改-正式打印提交归档(签字、交接、复制电子版备份多处保存)

  第四十二条各项测量任务必须严格执行测量作业程序,严格执行按国家规范、行业规程和公司管理制度、测量专业技术标准作业。严格坚持闭合、附合、复测和测前测后检核作业。

  第四十三条测量坐标点和各种测量图件报出经质检员、责任工程师复核并签字确认。每月验收报表,由测量计算人员、测量审核人、现场工程师、生产技术计划部负责人、采矿场经理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四十四条建筑施工放样建筑物定位标定解算数据两人独立依设计图纸确定、相互复核,现场定位、轴线测量坚持复测,复测无误后现场交施工方。

  第十一节测量技术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全体测量员执行公司《专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测量员安全职责。公司测量专业技术主管要经常对测量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十六条测量组长出测前对当天作业任务及作作环境有关的安全事项对组员进行安排布置。

  第十二节测量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七条测量技术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宗旨是激励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工作、积极协作、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并以此作为个人技术进级依据。

  第四十八条测量技术人员的业绩考核在公司绩效考核期内进行,考核每位测量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并以此为依据计发个人绩效工资。

  第四十九条个人工作业绩考核以单项测量任务为一个考核项目,根据项目内每个人的工作表现打分,考核期内所有单项得分之和为个人工作业绩。考核期内未完成的计划项目在下一个考核期内考评。 第五十条单项测量任务如满足专业技术标准要求且按期完成,项目责任人得1.2分,质检员得1.1分,测量员得1.0分,项目指定的绘图员得1.0分。当单项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时,根据托期天数和托期责任,项目责任人最多扣分30%,质检员扣分10%,测量员最多扣分10%,直接影响人员扣分20%。 第五十一条单项测量任务以周计划核定任务为准,公司临时安排的作业任务穿叉在周计划内按时完成,临时任务的责任人在主项内加0.05米,主项目其它参加人员每人加0.01分。未参加本周项目继续完成以前项目人员不得分,参加以前任务又完成本周临时任务的,在以前任务项目内加0.01分。 第五十二条在考核期内担任测量资料员或仪器保管员的,工作无一次差错,加全体测量员平均分的10%,有一次差错的不加分,有两次差错的扣全体测量员平均分的10%。

  第五十三条考核期内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得分和公司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计发个人绩效工资。个人得分高于全体测量人员平均分60%的,可得个人绩效工资基本数。个人得分低于全体测量人员平均分60%的应低于基本数。

  第五十四条年末个人得分最高者为本优秀测量员,得分少于全公司测量人员平均分的40%为不合格测量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个人绩效考核规定,给不合格测量员的岗位工资降级或转岗。第十三节测量仪器保管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五条为保证测量仪器、工具良好保管和保证及时出测量,测量专业主管应指定一名仪器保管员。仪器保管员负责保管全部测量仪器、工具和材料用品,认真履行仪器保管员职责,其工作质量要进入个人绩效考核项目。

  第五十六条定制摆放测量仪器、工具及其附件,定制摆放测量用品材料。

  第五十七条外业出测后,负责提醒当日责任人回收仪器、工具,并进行交接。

  第五十八条阅读仪器说明书,特别注意电子仪器的充电操作要求,长期不用时的保存要求等等。 第五十九条确保测量仪器免受水、霉、虫、鼠、尘侵害,定期检查擦查试。

  第六十条凡矿内外借用仪器时,须经主管矿长同意,人机同行。凡未具备独立操作的测量人员,不准单独将仪器拿到其他地方使用和私自学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由测量负责人和熟悉仪器的测量人员教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十一条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时,须了解使用说明,了解仪器的构造和仪器各部件在箱内的位置。测量所使用的仪器,须定期责成专人或者使用者进行内检,出具内检报告,仪器经大修或经过长途运输或有损伤时应出具内检报告。电子全站仪、GPS须每年到国家批准的检定单位检测一次。 第六十二条当发现仪器内部故障或污垢,必须进行拆卸,必要时送到仪器修配厂修配。在实施测量过程中或搬运仪器时,由于天然事故而损坏仪器,应查明原因,吸取教训,经领导批准后前往维修。 第六十三条对仪器事故处理:

  1、由于外部人员不予创造条件,造成事故者应由有关人员负责。

  2、对违章作业造成仪器事故,应由本人完全负责。

  3、由于私自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而造成仪器事故者,应由本人负责。

  第十四节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钼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矿山测量工作是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测量数据的精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了加强矿山测量的管理及业务保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生产一线,避免因测量工作失误给矿井造成损失,特制定本规定,若与上级规定发生冲突,立即进行更改。 第二章测量工作程序 第一条矿井基本控制测量

  1、井下控制测量应当依照《冶金矿山测量规范》,各级井下控制导线必须布设成闭合、附合或复测支导线、基本控制导线定向基点至少应埋设四个,基点应埋设稳固并进行挂牌管理。

  3、利用基本控制导线进行测量时,必须对控制点进行点与点之间的长度、角度检查,确认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测量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井上、下永久性和临时性测量导线点及标志,若确需移动时,必须测量部批准。 第二条测量人员必须严把开口关

  1、巷道开口,必须有完整设计图纸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否则测量人员不予标定。

  2、设计图应提前交给测量员,以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时间准备资料,确保井下标定的正确性,否则应予延期标定。

  3、在巷道标定开口位置之前,地质测量技术员必须对设计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4、设计图纸必须采钼业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矿总工程师签字。

  5、标定巷道开口前,必须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首先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测量资料进行检查,对设计图纸进行检查校对,确保测量资料和设计数据正确无误。

  (2)、如对设计图纸和数据有疑问,测量部门应及时与设计、开拓掘进部门联系,并提请矿总工程师研究决定。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进行标定,施工单位不得开口施工。

  6、巷道开口位置和方向的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两次。

  7、新开口巷道,在掘进4~8m时应重新进行标定。

  8、在实测过程中必须有三人以上测量人员参加,观测者必须按照测量程序(后—前—前—后)进行观测,施工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测量工作,保证测量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条严把延线、主巷掘进工作面每向前掘进50~60m必须延伸测量,在巷道中腰线延伸时,必须对原中腰线点进行检查,严格核实上次测量导线点之间距离和角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导线测设。

  2、巷道中腰线点标定后必须设有明显标志,并在现场交由施工单位管理。 第四条严把变向关

  1、严格按照设计及时下发变向通知书,若需变动,必须经设计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2、变向前15~30米必须对掘进巷道进行实测,依据设计距离下发变向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控制好掘进距离。

  3、变向前必须进行复测、复算。 第五条严把贯通关

  1、巷道贯通前20~30m,地质测量部必须及时下发“贯通通知书”,通知矿总工程师、安监、通风、调度、开拓、防突等部门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2、在巷道贯通剩余100m之前,测量部门必须对掘进巷道进行复测,对复测资料与原测量数据进行核对,发现数据有误时必须及时对有关测量导线点进行重测,找出数据错误的原因并及时对巷道的掘进方位及坡度进行调整。

  3、每次贯通前,测量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准确贯通。 第六条严把资料整理及误差评定总结关

  1、巷道贯通后必须进行联测,资料由主管技术员负责整理,主管副部长检核并签字。

  2、巷道贯通后的联测数据要进行精度评定,未进行精度评定的数据不得在以后的测量工作中使用。

  3、对于贯通后巷道必须编写总结报告,经主管副部长审核后归档。

  4、对于井下测量标定的数据必须当天由两人单独计算并核对,及时填绘设计图纸,确保数据和设计图相符。 第三章测量工作管理

  第七条测量人员要分工明确,主管副部长负总责,技术主管负直接责任,协助主管副部长搞好日常测量工作,其余人员要服从指挥,同时对施工单位要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第八条测量人员接到设计施工图后,必须先了解设计的巷道用途、支护方式、坡度等参数,进行严格审核,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九条测量人员要以《测量规程》和《集地质测量管理规定》为依据,记录、计算要认真细致,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测量工作。

  第十条测量人员现场发现问题要及时以联系通知单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并按规定要求其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测量人员要保守机密,本矿以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测量资料时,必须填写借出记录,经主管矿领导批准,方可提供相关测量资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泄露。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三条在开拓掘进中出现巷道中线偏离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在测量人员标定中线后掘进的范围内(一般按上次前中点向里掘进50~60m后),施工单位偏离中线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300元,负责人罚款5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元;偏200-3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600元,负责人罚款1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偏300-4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900元,负责人罚款15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偏400-500mm ,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200元,负责人罚款2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50元;偏500mm以上,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500元,负责人罚款3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各施工单位在掘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标定的腰线施工,巷道向前掘进时施工单位负责及时延伸施工腰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标定腰线mm以上的,给予施工单位300元罚款,负责人罚款50元;偏差 80mm以上的,给予施工单位800元罚款,负责人罚款1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偏差 100mm以上的,给予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负责人罚款200元,主管技术员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测量导线点,对于不注意保护测点造成测量导线点损坏的施工单位,每破坏一个测量导线元。每破坏一个测量控制导线元。各施工单位在掘进过程中,对于悬挂里程牌不及时或者不注意保护的,发现一处给予100元罚款。

  第十六条出现贯通偏差事故,要根据分析结果,给予地质测量部以不同程度的处罚,中线mm者,给予地测部罚款200元;中线mm者,给予地测部罚款300元;中线mm以上者,给予地测部罚款500元;对于主管副部长罚款100元,并写出贯通失误原因总结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发现测量人员不按测量程序操作者,对其罚款50元,并在全部室人员会议上作出书面检查。

  第十八条测量人员在现场发现问题,没有下发联系通知单或罚款通知单,造成事故者,给予分管采区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技术主管罚款1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12月28日起执行。 哈尔滨松江钼业有限公司技术科

   第四篇:测量管理制度

  广昆铁路测量管理制度 中铁十六局广昆工程第三项目部

  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测量成果是组织施工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外业施工测量及测量成果,以及测量设备的管理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施工测量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相关测量规范及验收标准。

  二、 测量岗位职责

  1、施工测量基本准则:

  1)应遵守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

  2)实地测设工作要坚持科学、简捷,精度要合理、相称的工作原则;在测量精度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3)坚持计算工作和测量作业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随时消除误差,避免误差积累;

  4)严格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 5)检查、校核与放线测设分开的原则;

  6)认真积累原始资料,做好观测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测设水平。

  2、指导、检查各工区的施工测量工作;

  3、负责引进测量新技术、新设备,并推广应用;编写技术复杂、重点工程的施工测量技术总结;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交接桩要求

   第五篇:心理测量室工作制度

  心理测量室工作制度

  一、遵循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在心理测量中严格按规定操作,认真书写报告,不得利用职权或业务关系妨碍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在介绍心理测量的效能和结果时,必须提供真实各准确的信息,避免感情用事、虚假的断言和曲解。

  三、为维护心理测量的有效性,凡规定不宜公开的心理测量内容、器材、评分标准以及常模等,均应保密。

  四、尊重患儿及家长的人格,对获得的个人信息要加以保密,除非对个人或社会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况,不能告知有关方面。

  五、在测量时,注意患儿的安全,室内装置及器械防治符合安全要求。

  六、定期消毒测量工具。

  七、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喧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