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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02 03:53:56

  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走近城管、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满意感和认可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温度执法新形象。根据QD市局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公众开放日”活动:

  一、时间安排

  10月12日—10月16日

  二、活动内容

  各中队按照要求在办公场所、辖区广场、住宅小区等地组织活动,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邀请广大市民参与了解我局城市管理领域新理念、新模式,展示城市管理成效,树立城市管理温度执法新形象。

  一是设点普法,问计于民。

  各中队要在辖区公共场所,积极宣传垃圾分类、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运输撒漏、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等事项普法宣传,同时认真听取、记录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建议和需求,并在实际工作中改变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增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

  二是展示成效,树立形象。

  各中队要在办公场所设立展示区,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邀请广大市民参与了解我局城市管理领域新理念、新模式,了解我局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智慧化城管建设、现代化治理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展示执法创城成效。

  三是我当城管,体验城管。

  组织社会各届人士代表和志愿者参与城管执法活动,亲身经历城管执法的日常工作,与执法人员一起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违规经营者进行说服、劝告、纠正,见证城管工作的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方式,了解并体验城管执法的真实情况,增进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了解和理解,促进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三、活动分工

  1、督查科负责牵头协调法制科、宣传科、直属一中队、镇街各中队推进相关工作,要求10月16日前完成。

  2、法制科负责市容秩序、垃圾分类、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建筑垃圾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解释工作。

  3、宣传科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要求10月18日前完成。

  4、直属一中队负责全程督查、指导镇街各中队城市管理领域“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工作。

  5、镇街各中队要认真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要求10月16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是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发展新理念、打造温度执法品牌的要求,是展示综合执法新形象、回应市民群众诉求的新举措。各中队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宣传。各中队积极与宣传科对接,做好活动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树立城市管理领域新形象。

  3、总结提升。请各中队将“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总结、活动照片及宣传情况,于2022年10月18日前通过邮箱报局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