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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承诺书

更新时间:2022-07-01 20:31:42

  第一篇:天津市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承诺书

  天津市家电下乡中标企业承诺书

  (公司全称)作为财政部、商务部招标确定的天津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将践行诚信经营理念,认真履行投标承诺,积极承担相关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现向天津市商务委、财政局郑重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商品质量。严把销售渠道的进入关,保证所销家电下乡产品符合中标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公司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二、健全流通网络。加强区县基层网点建设,扩大乡镇覆盖面,完善农村家电销售及服务网络,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便利农村家电消费,促进家电下乡产品的流通。

  三、规范市场营销。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本公司网点销售。

  四、申请网点备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销售网点,我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主动向网点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五、统一网点标识。组织已备案网点,按照规定的材质、尺寸和内容要求,制作和悬挂统一编码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并组织备案网点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以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引导和帮助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经营督导。针对备案销售网点制订统一的工作要求,加强对网点的业务培训,安排专门人员监督检查网点的销售、服务情况,确保网点规范经营。指导网点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督促网点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七、开具销售发票。督促和帮助备案销售网点及时开具和提供销售发票,并按要求在发票上加注农民消费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八、及时登录信息。负责督促备案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3日内将所售产品信息和农民消费者个人相关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九、积极开展宣传。积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虚假宣传,不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将严格遵守安全促销规定。

  十、提供优质服务。本公司及备案销售网点将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请财政资金补贴。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应退尽退,并积极做好退换货流程处理和服务。建立家电下乡产品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十一、定期报送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盖章)

  二OO九年月日

   第二篇:中标企业承诺书

  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配送服务承诺书 XXXXXX医改办:

  我公司在区医改办组织的XXXXXXX第001号“XXX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招标项目”已中标,为保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顺利实施,我公司特承诺如下:

  1.无论医疗卫生机构要求配送的是何种药品,距离远与近,我公司均按配送协议及承诺配送;

  2.急救药品4小时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配送到位,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药品品种全部配送,绝不拒绝任何品种(类别),也不以其它品种代替;

  4.我公司服从肃州区药品配送管理中心的各项药品配送管理规定,按要求进行配送;

  5.我公司给医疗卫生机构配送药品时,坚决抵制各种非法促销活动,不做提供回扣,红包等违纪、违规行为;

  6.及时根据国家、省有关药品调价政策做好药品调价,并保证配送;

  7.基本药物在《XXXXXXX市国家基本药物集中跟标采购最高限价目录》及《XXXXX市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品规现行采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下降XXXX%配送,非基本药物在现执行价格基础上下降XXXXX%配送;

  8.我公司承诺储备价值不少于5万元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其中:药品3万元、其他物资2万元);

  配 送 企 业(盖章):

  被授权代表 (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承诺书

  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承诺书

  为顺利有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本公司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9〕29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广东省以旧换新操作细则》、《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办法》要求,自觉承担和履行以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本公司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团队建设,制定具体操作方案,保证按照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实施办法和规定在全省统一起止时间有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二、加强网点建设,履行备案手续。本公司将按照本省各级经贸、财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在本区域搞好销售、回收服务网点布局,实行网点规范化建设,并按规定认真履行网点备案手续。同时,本公司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认真执行和广泛宣传政策。本公司负责健全制度,加强培训,保证各销售、回收网点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向广大消费者正确宣传政策及相关规定;销售、回收网点门前悬挂统一标识牌,张贴中标企业承诺书、政策宣传海报、及家电以旧换新操作流程,公示投诉电话及回收服务电话,工作人员积极指导、帮助消费者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以及 1

  申报财政补贴,积极接受消费者预约上门交售旧家电,按规定使用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杜绝以家电以旧换新名义误导居民消费、骗取国家补贴、杜绝以造假、冒假、倒卖凭证行为。

  四、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和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等措施。本公司各销售网点一律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流程严格执行,保证按市场正常价格销售新家电,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本公司各回收网点保证废旧家电回收完整、安全、环保,严格按公示回收指导价格回购废旧家电,确保废旧家电有关要求及时、完全送交拆解处理,不再次进入市场流通。严格执行《广东省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管理办法》领用使用家电以旧换新凭证。若违反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全省。

  五、保持货源充足。本公司将针对销售网点所在地居民的消费需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适销畅销货源的采购、调运及售后服务,并建立货源调供应急预案,确保家电以旧换新推广期内不断档、不脱销。

  六、确保经营场所安全。本公司将制定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销售、回收网点从管理人员、消防设施、安全监控、疏散通道等方面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并建立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经营场所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爆炸、污染等安全事故。

  七、保证服务到位。本公司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下发各

  网点执行,并开展巡回检查监督,确保承诺兑现。

  八、自觉维护流通秩序。本公司认真执行流通网络开放性原则,坚持友好合作、公平竞争,自觉抵制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欺行霸市和恶意竞争等行为。

  九、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高效。本公司保证各销售、回收网点及时、准确登录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并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公司总部定期向省经贸委报送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

  十、主动配合管理部门工作。本公司及下属各网点将自觉接受各级经贸、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及时反映问题、报告突发事件、举报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完成调研、协调、查处等任务。

  中标企业(盖章):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盖章):

  二〇〇九年月日

   第四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网点全称)申请作为浙江省县(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我们将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积极承担相关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组织调配货源。与销售企业积极协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不出现脱销、断档等现象。

  二、保障商品质量。严把销售渠道的进入关,保证所销家电下乡产品符合中标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三、规范市场行为。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本公司网点销售。

  四、统一网点标识。悬挂统一编码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以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引导和帮助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五、开具销售发票。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并按要求在发票上注明农民消费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及时登录信息。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产品信息和农民消费者个人相关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七、积极开展宣传。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虚假宣传,不误导农民。

  八、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请财政资金补贴。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应退尽退,并积极做好退换货流程处理和服务。建立家电下乡产品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盖章)2011年11月

   第五篇: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承诺书

  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我们将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积极承担相关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组织调配货源。与销售企业积极协作,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充足、品种齐全,不出现脱销、断档等现象。

  二、保障商品质量。严把销售渠道的进入关,保证所销家电下乡产品符合中标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三、规范市场行为。不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电下乡产品进入本公司网点销售。

  四、统一网点标识。悬挂统一编码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以便于农民识别家电下乡指定网点,引导和帮助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五、开具销售发票。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并按要求在发票上注明农民消费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及时登录信息。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售产品信息和农民消费者个人相关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七、积极开展宣传。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虚假宣传,不误导农民。组织重大活动特别是大型促销活动,将严格遵守安全促销规定。

  八、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指导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请财政资金补贴。对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家电产品的“三包”规定,应退尽退,并积极做好退换货流程处理和服务。建立家电下乡产品投诉的快速处理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