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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合同

更新时间:2022-07-01 18:37:02

  第一篇:房产销售合同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 国籍/地区: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居间方(中介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间备案证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地区: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地区: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居间人居间服务帮助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产买卖部分

  第一条(出售标的)

  甲方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地产始建于 年 月,入伙时间为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目前物业管理公司为 管理费为 元/平方米。

  该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地产抵押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产权现状并确认该物业是以现状出售,该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1、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 。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地产。见附件。

  3、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于签署合同之日 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居间方指定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若买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出具全权公证委托书给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同时卖方须协助买方办理赎楼手续。)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双方均清楚本房地产之上所附租赁债务现状并同意以下第 种处理办法。

  1、该物业没有租约。

  2、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月,押金为 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3、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月,押金为 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的押金转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附着于物业之上的户口)

  本物业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已的还是别人的),出售人保证于收到房地产成交全部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卖方可按本合同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物业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转让价为 。该成交价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房款中暂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

  第七条、(税费承担)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另付税费:⑴营业税;⑵城建维护税;⑶印花税;⑷所得税;⑸契税;⑹增值税;⑺产权登记费;⑻权籍调查费;⑼公证费;(10)评估费、(11)律师费、(12)保险费、(13)抵押服务费。(14)土地使用费;⒂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单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1、买方支付上述 项;

  2、卖方支付上述 项。

  [第⑼项费用发生在涉外合同的情况下,;]

  第八条(买方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 种方式给付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ab两种方式选取其中一种)

  a、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买方须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港币

  元整(小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b、买方向银行按揭付款

  1、买方须将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港币 元整(小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三日内补足并交由双方指定银行监管。

  3、分期付款: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币 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币 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 元。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a、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的),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b、逾期超过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十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双方自行约定的处理办法)

  。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乙方应当于 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5、

  。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卖方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佣金、赎楼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逾期超过90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本房地产总价款为基数以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条、物业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所签房地产现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 日内双方应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双方所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部分

  第十四条(居间服务内容)

  (一)、居间方为买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购房意向委托并为买方联系合适物业;

  2、陪同买方看房;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状态、现状、房价、房地产所附着的学位及户口、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对所售房屋进行产权事项的调查。

  5、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6、协助办理向银行抵押贷款事宜。

  7、

  8、

  (二)居间方为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买家;

  2、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4、协助卖方办理赎楼事宜。

  5、

  6、

  第十五条(前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生效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 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二篇:房产销售独家委托合同

  房产销售独家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销售自有房产一处。房产地址为:沈阳市———

  ——区———————————路(街)巷——————号,房间号,小区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权属,朝向,房屋所有权证号:共有权证号:发票号:契证号:契证下证日期:是否抵押。

  二、甲方同意该房产的销售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若最终成交价格高于底价,超出部分的价款甲方得%,乙方得%。上款系净得款价格(),上款系包括更名及各项税费得 款价格( )。

  三、甲方承诺:

  1、上述房源为独家委托,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中介公司销售和不自行销售,不自行提高该房产销售底价;

  2、不与乙方推荐的客户(或者该客户的亲友、同事、等相关人员)私下成交,否则视同违约。

  3、保证销售上述房产的行为已经征得房产共有权人的同意,不能单方中途停止委托。

  4、保证上述房产是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拥有完全清楚产权,无任何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可依法交房。

  5、允许买方在乙方的带领下看房,配合乙方向买方如实介绍上述房屋情况,结清该房屋交房前陈欠的所有费用

  四、乙方 承诺:

  1、成为本公司重点推荐房源,并且不以低于委托底价销售上述房产。

  2、负责上述房产销售的宣传工作,承担广告费用(广告发布媒体及形式视具体销售情况安排),及时的向甲方汇报房产的销售情况。

  3、如上述房产未在委托期内售出自愿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整。

  五、上述房产的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为个月。在委托期限内如有接受甲方出售条件的买方时,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收受购房定金。收受定金后甲方要在三日内与买方和乙方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如因甲方原因未签成《房地产经纪合同》,购房定金由甲方负责向买方赔偿。

  六、甲方在上述房产留赠买方物品及设施:————————————————————————————————————————————————————————。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房产委托价的2%作为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到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地址: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第三篇:房产销售人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

  (1)?以下称甲方:? ?

  (2)?以下称乙方:

  ? 身份证号码:

  双方兹协定如下:

  ?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第四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

  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对乙方整个团队的工作时间作如

  下要求:团队工作人员可实行轮休,但每日在工作场所内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日工作

  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其后,甲方可能根据经营

  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

  1、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元/月,按月支付。

  2、乙方月基本薪资+提成(其中基本薪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另行

  协商,提成包括固定提成+浮动提成+招商佣金)。

  3、考虑到乙方工作的特殊性,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天补助伍元。?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以发放工资最近的工作日前后进行支付。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税法和(或)税收规定,从乙方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代扣代缴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因乙方原因无法将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双方特别约定:按当地最低养保基金为标准参保。个人部分从本人月工资中扣出,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保密资料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且同意盖章签署保密合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九、本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各种客观因素;?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4、甲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5、当有关法律条文发生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将因法律条文的变更而自动变更。

  十、本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如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甲方另签的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尚未到期,但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该协议亦自动终止。如乙方违约则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离休、退休、退职、退养及死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调解及仲裁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1金额为准):

  2、浮动提成:n‰ ×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3、招商佣金: 按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商铺首年月租金之一倍计算招商佣金。“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

  4、车位及铺面销售提成比例与住房一样?

  5、业主更名时?公司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提成比例为规定所缴费用的20%。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如与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冲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甲方 :(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日期?20年月日日期 ?20年月日

   第四篇:房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全程营销策划及独家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商品住宅及商铺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地址:

  3. 物业类型:商品住宅、商铺。 4. 具体代理范围:本项目所有可售单位。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需续签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需续签,甲方应于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顺利的前提下,同等条件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 须保证所委托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销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项目已取

  第 1页

  得销售许可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楼宇图纸、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等有关的资料,包括: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3) 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等; 4)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范本、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2. 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销售策划、宣传推广方案及批准乙方提出的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关书面策划建议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或签字确认,组织乙方会同各相关人员或专业公司,对相关项目规划及营销内容进行具体实施。

   3. 委派一位专业人士,负责项目营销策划、销售过程中协调双方建议及工作事务等相关事宜,审核由乙方代为填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盖章、备案,及银行按揭办理对接、销售物业的产权办理等工作,并负责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派专人负责收取。

   4. 承担项目的一切推广宣传制作费用(包括户外广告、报纸广告、展销会、模型制作、售楼书、展板、宣传单和各种类型的广告投入等)。

   5. 提供已装修的销售中心供乙方办理销售业务使用,该销售中心应当配备现场办公室、电话机、复印机、电脑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承担日常使用费用(如电话费等)。销售中心内部的设施须列出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应注意节约,根据需要提出养护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销售例会,听取乙方的相关情况汇报,并与乙方商议作出相关决定。

   7. 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及不称职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调换,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服务小组人员。

   8. 保证施工现场看房通道的安全与畅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销售人员及看房客户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 2页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 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具备与履行本合同有关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负责项目整体推广策略、各阶段广告设计、宣传和建议。安排设计、拟定项目的售楼书、销售解说辞、推广宣传单、效果图、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相关销售资料,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其中有关广告事宜由乙方负责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3. 组织专人负责,以精干、高效的人员投入该项目的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人员应包括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一名,策划助理或策划经理一名;进入销售期后,配置销售经理一名及销售人员4名,负责为本项目配置专业的广告设计团队。

  4. 根据甲方要求推广的投放量即推广宣传制作费(包括户外广告租赁、制作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当期预计销售总额的 %。本合同届期后,如推广宣传制作费有结余的,乙方在完成销售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按节省广告款的 %结算给乙方作为销售奖励。

  5. 在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过程中,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建议须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审议,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密切监控项目服务品质及工作效率,务求达到策划设想的营销效果。

   6. 提供每期推出的《销售底价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严格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底价表》。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调价或特殊情况另行指定价格销售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作为执行的销售价格根据。

  7. 严格管理本方销售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做出任何书面及口头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责任。

  8. 负责收集成交客户资料:包括所购房楼层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报送甲方,并负责在每月初5日内向甲方呈报上个月的《销售月报表》和《市场报告》。

  9. 安排相关的售后跟进工作,如客户催款、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事项。

  10. 应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内提交《 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含市场研究、项目定位及营销策划执行报告)。

  第 3页

  第五条 双方沟通及文件确认方式 1. 会议的召集及会前准备

  乙方须在每次会议前提前 天提交会议主题、目标、讨论及需确认事项,甲方准备周全后方正式举行会议。

  2. 文件的确认方式

  每次会议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会议纪要的主要事项。所有未决事项亦需确定最终日期及负责单位。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2. 销售代理阶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如项目未取得预售证,甲方须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给乙方作为“预支销售代理费”,直至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结算首笔代理费后,甲方停止支付该项预支费用。项目取得预售证开始销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结算销售代理费开始,从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已支付给乙方的“预支销售代理费”的20%,剩余预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为止。

  2)销售代理任务考核

   甲方确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起5个月,乙方需确保达到住宅货量(以签约计算) %(含 %)的销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个月的销售任务计划表,作为每月结算销售代理费的依据,总结算以每月累积销售总值为依据。本合同销售率 = 已售单位的合同总面积÷全部可销售面积。

   甲方承诺按照上述时间取得预售许可证,若不能按时取得,则销售任务时间顺延相应时长。

  3)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标准、时间及方式

  第 4页

   (1)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标准:

  A. 销售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

   销售代理费=底价销售代理费+溢价款分成

   a. 底价销售代理费按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总额的 % 计提。

   b. 甲方关系客户及乙方申请折扣超过底价表的成交客户,底价销售代理费按销售总额的 % 结算。(甲方关系客户的界定:通过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内部员工关系成交的客户。)

   c. 因客户需要团购的,若售价低于底价表价格,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价销售代理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 %收取。销售金额计入乙方的任务达标额。(注:购买20套房屋以上的为团购。)

   B. 溢价款分成比例标准:

  项目开盘前一周,双方确定销售底价。届时,住宅销售价格按双方约定的底价及对应底价的一房一价《销售底价表》,超出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实际成交面积对应的总成交额为溢价款,溢价款进行双方分成,甲方占溢价款的 %;乙方占溢价款的 %。

  溢价结算,乙方须完成累计任务的 %,才具备结算条件。

  C.销售代理费及溢价款分成结算时间和标准: a.结算时间:

   项目开始销售后,每月5日前为结算日,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代理销售清单和《销售代理费结算确认书》交给甲方审核,结算完毕3日内,乙方开具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款分成。

   b.以当期已完成底价销售为条件的结算标准:

   ① 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付款额达到70%;

   ③ 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额缴付首期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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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款,且贷款到账。

   特殊情况下,客户悔约而须退还房款时,客户已交付定金或应承担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该定金或违约金乙方按代理费率收取代理费。乙方多收取的佣金及溢价款分成在下次结算时减扣。 D.其它

   a. 本合同届期后,双方对符合结算标准的单元进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销售代理费。如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没有到账,则在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放款后再行结算给乙方;对于已签认购书的单元,在合同届期后一个月内,符合结算标准的按合同规定结算给乙方。

   b. 本合同届期后,乙方应当向甲方移交与代理销售项目有关的所有书面文本、电子文档、办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暂缓支付余欠的销售代理费。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销售代理费而产生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 2 ) 关于销售范围的特别约定:

   甲方自留和回迁房屋面积须在取得当期《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书面确认给乙方,其面积不得超过当期可售房屋总面积的3%,其余房屋面积属于签约面积,所有成交均视作乙方销售,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相关约定标准结算销售代理费。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 甲、乙双方承诺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该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 如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甲方须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则视作乙方违约,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 6页

   4. 关于履约保证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完成销售代理任务,则甲方全额退还;如未完成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产政策造成产业整体滞销,地震等原因,时间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额的相应比例扣除保证金。例:乙方实际完成35%的销售率,即完成了销售任务的50%,扣除保证金为:20万元×(1-50%)=10万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广告宣传或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公开的甲方信息,否则视为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

  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应得的前期策划及销售代理费和溢价款分成及项目前期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0.02%)的滞纳金,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过2个月以上,在5个工作日内催缴无效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8. 在销售代理过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售价、优惠条件)等行为,视为违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内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户名:

  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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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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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房产委托中介代理销售合同

  恋家房产代理销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恋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房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代理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临汾市尧都区,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屋标注产权面积为准)。 该房屋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房屋权证号为 ,产权人为: ,共有人 。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以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2、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甲方结清乙方佣金与售出多于底价的金额。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保证房屋产权的清晰,无抵押、无欠费、无产权纠纷。

  7、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8、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房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9、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10、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房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购房合同,如购房客户未履行购房合同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1、

  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经手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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