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医疗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负责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合作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本协议书适合于:①需要我院参与者提供组织标本、临床病例资料、特殊检测/检查/治疗的设备或技术等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我院作为背景申报的重点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等。③医院相关规定或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
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内容
二、 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1)
(2) 乙方:(1)
(2)
三、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将支付给乙方 (大写: )作为合作研究经费。具体给付方式为 ,给付期限为 。
四、成果分配
1. 产权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及产权中的甲、乙完成部分各自归完成 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
(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全部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其自行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但无权将全部研究成果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 (
一、二)完成单位,乙方为第 (
一、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按照双方协商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之后,可以单独将全部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后,可以将其自行完成部分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但无权将全部研究成果单独以论文形式发表。双方联合发表论文时,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论文作者将按照甲方为 (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乙方为 (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三)专利申请: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单独将全部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后,可以将研究成果中其自行完成部分单独申请专利,但无权将全部研究成果单独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发明人排序将按照 原则进行。
(4)后续项目申请:甲、乙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可以将本研究成果中的全部作为其他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
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分配方案在成果转让后由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后续文章发表、成果登记以及成果奖励为止。若本项目未获得批准,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相应后果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备忘录或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负责单位):天津市北辰医院康复科 乙方(合作单位):天津市人民医院康复科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 2015 “天津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专项课题” 项目,项目名称:《发散式体外冲击波疗法结合针灸治疗对脑卒中后偏瘫肢体肌张力增高的临床疗效研究》。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任务分工与责任:
甲方:诊断,冲击波、针灸及康复临床,病例分组及汇总统计
乙方:病例分析、评估及报告 二.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乙双方按 : 的比例分配资助经费。甲方在收到财政拨款之日起,两周内将经费转拨至乙方账户。若需自筹或配套经费,由
方筹集(或按
筹集)。 三. 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按照 : 的比例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按照 : 的比例分配。 四.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3.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5. 若执行合同中因遭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本协议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六. 其它:
1. 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予第三者。
甲方: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公章):
乙方: 项目合作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年 月 日
日
第三篇: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负责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合作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甲方为在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关键基础问题研究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与研究水平、并取得丰硕成果的高等学府,乙方为具有 生产合法资质和生产条件、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现代化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沟通,在加快推进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的产业化方面形成共识,就合作开发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研究目标:在合作期内,乙方根据市场需求,提出需要合作开发的具体技术产品,双方合作完成产品的产业应用。
2.技术内容:合作开展以城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防控技术及其产品的产业化开发应用,包括: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火灾特性和安全设计。 (2)高层建筑的立体火蔓延及其对建筑结构的损伤机制。 (3)高层建筑多作用力耦合驱动的火灾烟气输运及多模式协同的人群疏散。
3.合作方式:分工合作,共同开发,利益共享。 4.合作期限:2012年1月-2016年8月
二.双方分工情况
(一)甲方
以现有的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规范化,全国性的研发机构。研发:高层建筑的立体火蔓延及其对建筑结构的损伤机制.高层建筑多作用力耦合驱动的火灾烟气输运及多模式协同的人群疏散 (二)乙方
1.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2.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研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火灾特性和安全设计。
三.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1、项目合作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阐述项目目的及意义、现有工作基础、研究内容及结果、达成的主要指标及具体实施方案等信息。甲方需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合法;甲、乙双方研究讨论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审批,方可执行。
2、甲方应按照乙方认可的合作方案开展项目研究,并保证研究活动的合法性。未经允许,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条件及资源进行与项目合作无关的活动。
3、甲方需定期向乙方以交流、科研报告等形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需要做相应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4、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5、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6、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7、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
四.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五.成果分配
1、产权归属:
合作前双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合作过程中新产生的所有技术秘密及专利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均有单独或共同使用的权利;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能将共有技术及专利擅自转让、许可或与第三方合作使用;无论共有或双方各自拥有的专利,已使用于双方合作开发产品的,不得再独家许可或独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1)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排序为: , 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2)论文发表:甲、乙方 (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 ,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3)专利申请:甲、乙方 (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 ,发明人排序将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
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一方转让其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须注明 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
2、成果转让: 本项目合作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共有专利和技术等应用成果,按照 : 比例由甲乙双方共享。若转让的,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 : 比例分配。对合作中开发的产品收益分配方案按以下方式确定: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合作意向,可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办法。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上述内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
2、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3、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4、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5、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捍供涉及保密内窣的行为均属泄密。
七、违约责任及风险承拒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项目合作无法进行的,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项目合作期间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已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八、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在研究过程中如因一方的技术导致侵犯他人专利或相关知识产权所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第四篇:科研院所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签订地点:
为顺利实施“”项目,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甲、乙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协议编号:
2、具体内容:
二、项目分工及责任
1、项目合作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阐述项目目的及意义、现有
工作基础、研究内容及结果、达成的主要指标及具体实施方案等信息。甲方需保证所提供信
息真实、有效、合法;甲、乙双方研究讨论后,经乙方负责人(总裁)签字审批,方可执行;
2、乙方负责根据实际条件为甲方提供实验室、水电、仪器设备、试验田和基本的设施
等;项目开展所需其它条件(甲方不具备的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药品等)由双方协商后
决定费用归属;
3、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食宿条件,并根据甲方需求配套技术人员协同开展工作;
4、甲方应按照乙方认可的合作方案开展项目研究,并保证研究活动的合法性。未经允
许,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条件及资源进行与项目合作无关的活动。
5、甲方需定期向乙方以交流、科研报告等形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需要做相应的技术指导及培训;
6、甲方应遵守乙方实验室相关规定,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并
不得对乙方其他正常生产研究活动造成影响;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项目合作期间,乙方
应对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三、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合作期满,由双方
视具体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续延。
四、项目验收及成果分配
项目合作结束后,由双方按照相关标准共同对该项目研究进行整体验收。本项目合作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专利和技术等应用成果,按照:比例由甲乙双方共享。若转让的,需经双方同意;转让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比例分配。
五、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上述内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
六、违约责任及风险承担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项目合作无法进行的,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项目合作期间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第五篇:南安中医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负责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厦门分院(厦门市儿童医院) 乙方(合作单位):南安市中医院
项目名称:《厦漳泉地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多中心研究》。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分工与经费分配
甲方 1.甲方提供研究经费,负责设计协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协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筛查数据上报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的劳务费,每按要求筛查一例支付5元劳务费。 3.甲方为乙方选派的专业人员提供专科培训。
乙方 1.乙方负责本单位新生儿的先心病筛查和诊治工作,并及时按照统一要求将相关资料录入,保证数据的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相关资料数据。
3.对确诊病例进行随访和必要的干预,不具备进一步诊治条件的可建议转诊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二、成果分配
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形成的专利和应用成果,由双方共享。若转让需经双方同意。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本协议仅限于此次项目申报,如需申报其他项目,需另行签订协议;
1 3.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4.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
5.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其它
1. 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 字) 单位(公章) 日期
项目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