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领导对整改批示
领导对整改批示
坚持从严从实,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彻底整改。领导对整改的批示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是领导对整改批示,欢迎阅读!
领导对整改批示一
根据四川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退耕还林整改工作的通知》,5 月中旬至 8 月中旬为全省开展退耕还林存在问题的集中整改阶段。自贡市政府副市长陈吉明就此批示:“请市林业局按通知精神,结合自贡实际认真贯彻好整改要求,斗硬解决好自贡存在的问题,巩固成果。同时要认真从‘银山镇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退耕还林成果,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自贡市林业局、市监察局联合对退耕还林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组深入到富顺板桥镇、兜山镇,荣县度佳镇,大安庙坝镇、回龙镇,沿滩瓦市镇,自流井区荣边乡、仲权镇和贡井区农林局,重点检查了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和造林质量的整改。
检查中,市林业局局长刘沙强调: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开展整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部署上来。要认真开展造林面积的清查工作,对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利用造林季节进行补造,确保造林质量。积极引导退耕农户加强退耕还林地的管护,强化履约意识,将政策兑现与退耕还林的质量、抚育、管护情况挂钩。要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做到文件资料完整、规范,图、表、册一应俱全。要认真正视
问题,按照省里确定的“山上有林子,室内有资料”的整改目标和工作重点积极进行彻底整改。
领导对整改批示二
近日,审计署、贵州省审计厅召开了稳增长跟踪审计专题会议,会后,贵阳市审计局及时将审计署、省审计厅会议精神及贵阳市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领导,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刘文新市长批示“此事非常重要,各单位、各区县要密切配合审计部门,听从审计部门调度,审出的问题必须整改,不允许弄虚作假,有问题和不整改的严格按纪律和规定进行追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确保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和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审计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整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限期整改到位。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具体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严格追责问责。二是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完善整改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督办督查局等部门统筹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对各级、各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回访,督促指导整改工作。三是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大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力度。要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统筹谋划,合理配置审计力量,抓好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任务。要加
强对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学习,深入研究政策背景,深刻领会政策意图,及时掌握政策要求。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抓手”,结合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点,确定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领导对整改批示三
各县(市)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 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中国电信党组〔2012〕43 号)、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12]261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水平,公司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排查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开展对照检查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对中纪委呈送的《中国移动集团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泰州分公司实际,开展检查整改。
(一)落实重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企业有关廉洁从业要求,针对物资采购、增值业务、信息安全、工程建设、干部管理五个领域十五大类需要剖析和改进的重点事项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强调落实廉洁从业的“若干不得”。
(二)整改措施:
要求各相关单位、部门参照集团公司的整改措施列表和整改时限(见附件5),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并明确落实整改要求、责任人,有效杜绝生产经营工作中腐败问题的发生。认真埴写《泰州分公司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列表》(附件 6)。市公司计划 7 月下旬针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物资采购室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强化集中采购、采购管理、科技手段、内部制约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及相关专业公司配合):按照改进商业模式、决策机制、监督手段,强化增值业务的引入与合作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市场部牵头负责,政企客户部、业务支撑中心、公众客户部、客户服务部、云计算团队等单位配合):按照把好信息安全关,防止不良信息渗入,防止客户信息等企业重要机密外泄和合作伙伴转卖,加强短信服务监管,更好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根据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安全风险预案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资源调配建设中心牵头负责,网络运行维护部配合):按照强化项目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服务商的闭环管理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党群工作部、纪发监察室配合):按照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规范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从业行为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三)廉洁从业“若干不得”
为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行为的管理,结合企业实际,需要重点强调落实:
1、领导人员不得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工程、采购,与此相关的重大事项应由相关委员会集体决策;领导人员人事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会集体决策。
2、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个人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3、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不得在关联企业和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4、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家人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
6、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评标前后接触有关当事人或充当中间关系人,不得在招投标中违规指定、明招暗定设备或服务提供商。
7、领导人员不得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不得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不得领取超额津贴补贴。
8、领导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不得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9、领导人员不得在任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不当利益。
10、领导人员不得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自行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自行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三、廉洁风险排查防控
(一)组织机构。
市公司将成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各县(市)分公司、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网络运行维护部、审计室、党群工作部、政企客户部、公众客户部、资源调配建设中心和物资采购室为主的联合工作组,统筹协调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相关工作。
组 长:赵进声
副组长:王晓亮、陈晴、姜辉、钱进
成 员:唐继东、张建齐、李新太、周新华,市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要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把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廉洁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级管理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预警、报告和控制机制;要坚持个人自查自纠与组织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鼓励、督促个人查找和主动纠正不合规行为的同时,认真梳理关键岗位,明确关键岗位分类目录,分析、查找关键岗位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严肃执纪与着眼防范相结合的原则。既严肃惩戒不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又要着力于廉洁从业教育和规范遵章守纪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领导人员及员工的廉洁风险防范意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以“严管”体现对干部员工的“真爱”。
(三)总体要求。按照“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从易发腐败问题的风险点和管理薄弱环节入手,通过自查自纠、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彻底排查可能转化为违规违纪行为的各种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提高领导人员及员工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逐步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
(四)主要依据、排查范围和实施重点
1、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
办发〔2009〕26 号)、《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国资党委纪检〔2011〕197 号,集团公司以中国电信党组〔2011〕86 号转发该文件)、《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电信苏[2012]261 号),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廉洁从业要求。
2、排查范围。本次排查防控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制员工)。
3、实施重点。各单位(部门)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分析查找在物资采购、增值业务合作、信息安全、工程建设、领导人员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违反廉洁规定的风险,切实针对存在的相关风险实施整改。
个人要对照上述《准则》和《规定》等要求,针对本人所在岗位和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排查:
(1)个人从事同类经营和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2)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中国电信有关的业务或做相关业务代理,在关联企业或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情况。
(3)接受、索取或由他人代替接受关联企业、与中国电信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送股、分红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物质性利益情况。
(4)接受关联企业、有业务关系企业或个人的邀请打高尔夫球、安排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国内外旅游以及其他高消费活动情况。
(5)通过插手或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设备采购、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社会渠道选择等谋取私利情况。
(6)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内幕信息、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为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情况。
(7)其他违反法纪法规和廉洁从业要求情况。
(五)工作步骤
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组织学习及个人申报(5 月 30 日-6 月 7 日)
各单位(部门)要组织领导人员和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的政策依据,重点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中国电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省公司《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和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理清政策界限,明确工作要求。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通过广泛宣传统一认识。
在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存在的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进行排查,组织领导人员、员工本人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个人是否存在排查重点中所列行为(个人填写附件 1 进行个人情况申报)。为保证个人申报效果,各单位要做好相关解释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自查申报工作落到实处,申报结果真实有效。
个人申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分公司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廉洁从业关键岗位人员个人申报的收集、审
核等工作,并掌握全区情况。各县(市)分公司要将汇总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市公司纪委监察室。各单位上报时间为 6 月 7 日前(应填写本单位情况汇总表附件 3、附件 4 和附件 6,一并上报)。
第二、自纠整改(6 月 7 日-7 月 15 日)
凡有禁止行为并可立即纠正的,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员工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员工申报的本人、配偶、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直接或间接参与企业增值业务合作、终端购销、渠道代理、工程项目实施或承发包等行为,各单位、部门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对相关政策要统筹把关,统一提出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市公司的沟通。员工整改纠正情况须及时上报所在单位(个人填写附件2)。
第三、风险排查(7 月 16 日-8 月 20 日)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自查自纠、边整改规范的原则,根据申报整改情况、信访案件查办情况,深入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领导人员及员工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隐患,依据法律法规、廉洁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增强领导人员及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第四、检查总结(8 月 21 日-9 月 10 日)
各单位要对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督促、调研、检查、指导,对重点单位要加强现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将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情况和整改方案于 9 月 10 日前上报市公司。市公司将会同相关部门、抽取
部分单位适时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申报走过场、排查整改不深入、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整改。
(六)基本政策
对各单位排查中发现的员工个人违规违纪行为,遵循“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凡个人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在自查阶段没有如实申报、不按时纠正的,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深刻领会政策。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着眼防范”以及“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做到一般问题早发现,如有问题早纠正,没有问题早防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信访举报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政策进行认真及时的处理。
3、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围绕总体要求和排查防控重点,切实抓好学习、申报、整改、防控、检查五个重点环节的工作,并与贯彻落实中央批示精神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相结合。对于政策
界限模糊的情形,要会同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及时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建议,经市公司审核批准并报省公司备案后再予以实施。
第二篇: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微妙技巧与传阅逻辑
2010-07-04 03:31:02 来源: 南方周末(广州) 跟贴 156 条 手机看新闻
签署一个“阅”字,基本就是表明自己知晓了;而批示指定某部门负责,则关切程度有所提高;如果指名要“某某同志”等分管领导办理,重视程度就已颇为严重。
在很多时候,“领导批示”往往是解决底层问题最直接的手段,因此批示也充满了神秘感。 (CFP/图)
各级官员的批示及其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
最近出现领导批示的最为重大的事件,是贵州关岭岗乌镇大寨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该村107人被掩埋的特大事故。
6月29日,贵州当地官员传达学习了总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现在,有关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对各种问题的批示,已经成为媒体日常报道的一部分。这些被报道的批示所关注的大多是诸如救灾、春运、煤矿事故等重大问题,而在处理上述问题中,领导批示,也必然会被提及,并作为应对之策的指导原则。
文化部2010年3月的一份文件说,2009年,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持续大幅度增长。全年共收到中央领导批示655件,此前的2008年是399件,2007年是378件。 事实上,更多的批示来自省部直至市县官员。这些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批示和文件一起,成为从中央到乡镇各级党政系统之间政治运行的重要手段。
这些批示,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阅”字或者干脆是画一个圈,然后消失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室里,有些是“请×××同志会签”而转往其他部门。一些批示需要承办部门派专人前来阅读,并不得带出“保密室”;另有一些,则被工整誊抄,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有的更进入各级宣传机构视野,成为“重要批示”,全系统乃至全党、全国都要学习。文件与批示,是中国政府这架行政机器最重要的日常吞吐。
根据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法定的公文有令、决定、公告、请示、批复、函等9种。并没有“批示件”的规定。
不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杂志《秘书工作》上刊登的一篇四川省委办公厅工作人员撰写的文章中写道:“领导批示是领导部署工作、安排任务、下达指示的重要载体,是领导意志的集中体现,它同领导的讲话一样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性和业务指导性。”
那么,批示究竟为什么重要?各级不同身份的官员批示时有何惯例?不同用词之间有什么微妙之处?批示又会被如何传阅下达?
批示为什么重要
大多数公务员和机关的日常工作,都难以量化衡量。领导批示的次数,详略,也是衡量其工作进展重要指标
“批示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日常的“请示”、“汇报”等需要领导作出正式回复的文件上的批示,另一类则是在“传阅”性质的“工作简报”,“内参”,“通报”等各种信息上做出的批示。前者是主管官员定夺问题的权力体现形式;后者则是表明上级官员对他认为的下级汇报的某个重要事情的态度。
“我的工作就是努力写稿,写大稿,如果上级领导能在上面批示,我这一年的考核就基本评优了。”接受南方周末采访的某地级市公务员小曹说,他现在整天琢磨的,就是如何给自己的稿子“起标题”。
小曹需要负责撰写本部门“工作简报”的部分内容。他说,上级部门能收到的工作简报,每月都数以百计。“领导看简报,就跟我们看报纸一样,也是大体浏览,看标题,看到感兴趣的标题多读一点;其他的,匆匆掠过”。
“各地的日常工作都差不多,关键还是看起标题,吸引„读者‟眼球。能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就可能被作为上一级部门的工作成绩,进入上级的„工作简报‟。然后层层递进,最终摆上省部领导的办公桌。”小曹说。 除了公安城管民政这类社会管理部门,财政税务之类的政府运转命脉部门,多数公务员和机关的日常工作,都难以量化衡量。领导批示的次数、详略,也是衡量其工作进展的重要指标。
“审计部门就最看重领导批示。因为审来审去,很多问题,他们只能是发情况汇报给领导看。领导批示,就是他们的成绩。”小曹解释说,“2008年,我隔壁办公室的同事写了一份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经验,这个经验很快就被逐级上报。部里、国务院领导都分别批示调研推广。部里迅速组织工作组,来我们这集中调研。收到中央领导批示的那天,我们领导高兴得在办公室里直转悠,很快就树成了新的系统内典型,同事今年也提拔了。”
根据2001年颁布的《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越级报送公文。这为赢取“批示”制造了难题。不过党报系统的各种内参,成了另外一个重要途径,尤其是大名鼎鼎的《国内动态清样》,正是此类“越级”上报的重要渠道。
中部某县的政府网站就评论说:“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系中央领导签阅的内参,是中央了解国情、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我县××经验的刊发,在我县××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模糊的批示,微妙的理解
对于“拟同意”这种批示,办公室主任往往会和领导秘书密切沟通:是已经满意,仅表谦虚?还是确实另有所想但不便表态?
在办公自动化以前,中国传统的公文格式中,下级向上级递交的文件与上级向下级传达的文件,在发文机关标题部分就有显著不同。上报公文的机关标题部分上方要明显多出一块留白——这就是约定俗成的“批示域”。尽管《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中并没有明确此项区别的作用何在,但确实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能看到的1950年代至1960年代的领导人批示件原件,内容较长的批示都写在这一块“批示域”中。但最晚到1990年代中期,随着对公文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随着公文下发的,多有“传阅单”等流程控制页,上面会写明须传阅的领导名字,领导看后如无特殊意见,仅需在自己的名字上画圈——谓之圈阅。同时还附有“批示单”,为每位领导留下批示栏,便于领导指示。
于是,早期文件上各级领导在页眉页脚、字里行间分别批示,一份文件面目全非的情形便很少再现。而且对于每位拿到文件的官员来说,这也更便于他们清晰地知道其他同僚的意图。
比如,一份在市委常委范围内传阅的有关法制的文件,非分管的常委们一般仅圈阅,而政法委书记则多会在批示栏类留下一些文字。而一旦党委书记点名某机关须关注此事,则各相关分管常委一般都须在批示栏内表态。 更进一步的是,南方周末采访的熟知批示内情的机关官员说,对于比如省委书记、市委书记这样的班子内的“一把手”来说,当他认为得对某份文件表态时,其态度的严厉程度,直接与其在批示上所写的对象有关。比如仅仅签署一个“阅”字,基本就是表明自己知晓了;而批示中指定某部门负责,则关切程度有所提高;如果直接指名要“某某同志”等分管领导关注办理,那么重视程度就已经颇为严重。被指名的分管官员在阅后一定会“进一步批示”,并要求下属高度重视。
对于各级秘书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此类细微差别,领会批示件的真实意图。比如,在一份“请示”上,批示“同意”和“拟同意”之间的差别巨大——“拟同意”是近10来年才开始流行,并逐步取代“基本同意”的“流行”批语,最常见于各类政府开销报价请示,公务员晋升录用等敏感话题。
对于“拟同意”这种批示,负责文件传达和落实的办公室主任,往往会和领导秘书密切沟通:是对此文件请示内容已经满意,仅仅表示谦虚?还是确实另有所想但不便表态?或者对事情敏感性有所警惕,以“拟”字表达自己谨慎的态度?
另外诸如“请酌情办理”,“按规定办理”,“根据某会议决定,同意办理”等批语,亦是下属要谨慎考虑的问题。“酌情办理”,是可办理可不办理还是一定要办理?“按规定办理”,那么如果该事按规定无法办理呢,如果下属理解为领导是同意了,贸然给办理了,是否会被追究责任?而“根据某会议决定,同意办理”,有时也可能是表明了官员是按照集体决定办事,而个人未必完全同意,办公室主任或许要翻翻会议记录,看这一官员当时的具体表态是什么。
所有这些细微差异所带来的批示执行上的区别,都在批示文件本身所显示的内容之外。 各司其职,逐级保密
对于批示,下一级单位的领导官员,可能看到其直管领导的笔迹。再往下传达,就需要“抄清”
中国并没有对“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和管理进行过统一规定,除了2002年和2004年国办发文要求加强对国务院领导批示件的管理和办理之外,地方各级领导的批示件都是各自定规。而上述两个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件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未公开。
不过纵览各地的批示件办理规定和流程,突出对领导权威的重视,对批示进行逐级保密,则一直是工作的重心。一般情况下,一份文件上的批示,只有在该文件传阅范围内的“班子成员”才能看到。而且,只能由文秘部门按照根据惯例制定的传阅顺序看。
本报记者获得的材料展示了这一传阅程序,2007年春节期间,东部某副省级城市发生一起火灾,造成3人死亡。省长在公安工作简报中看到火灾的情况汇报以后批示:“A同志:正值春节前夕,火情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外来人员较集中区更要加强教育、检查、宣传和及时救护。” A同志为该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程序上,这个批示属于上级领导对直属机关相关负责人的直接批示,理论上只限于负责人本人“参阅”。不过,因为这份情况汇报属于“传阅件”,该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B也在传阅范围之内。看到省长的批示,他也表态批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工作。”
于是,在文件本身完成传阅之后,又下发到被省长点名的公安厅常务副厅长A处。这是批示的第一次“传达”,A看后批示,“请C、D同志阅。办公室将×省长批示传各市、县公安机关领导……”C同志为分管消防的副厅长,而D同志则是该省消防总队总队长。
最终,D同志作出批示“将×省长、B书记(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A副厅长批示转告某支队并抄清上(内部)网,全省消防部队要认真贯彻×省长指示”。正因为这一批示,这份抄清件得以下发流传。
但是,除了传阅的文件和直接指示到个人的文件以外,一般的“批示传达”在很多地方并不会有领导笔迹的复印件。比如南方某省会城市就规定:“市领导批给市直有关单位或单位负责同志的批示件,原则上只供该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由其本人指定的承办人员阅看和办理,传阅范围要从严控制。”
也就是说,再往下传达,就必须“抄清”。除特别要求外,一般会隐去具体领导姓名,仅用“省领导批示”,“市主要领导批示”等方式传达。在扩大传达时,省级官员的批示由下级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供“批示抄清”件;而市领导同志的批示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直部门办公室提供“批示抄清”件。而各级政府官员亲笔批示的原件,最终都会回到各级机关的文秘部门,分卷存档。“各下级机关、部门,不得擅自复印和留存批示件副本”。
第三篇:中央领导对杨善洲先进事迹的批示
中央领导对杨善洲先进事迹的批示
胡锦涛:2011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向杨善洲同志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杨善洲同志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是离退休老同志的优秀代表。他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他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感人至深。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向他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
李长春:2011年3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指出,杨善洲同志的事迹十分感人,代表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流,模范地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是领导干部的楷模,要深入报道、大力宣传。
习近平:2011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会见杨善洲先进事迹报告团全体成员时指出,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他是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是离退休干部老有所为的优秀代表。广大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干部,要向杨善洲同志学习,争创优秀业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要学习他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让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在心灵深处牢牢扎根;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一心想着群众、一切为了
1 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学习他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境界,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光添彩;学习他大公无私、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艰苦奋斗、清正廉洁,自觉实践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和道德追求。2011年3月20日,习近平强调,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要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指导,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李源潮:2010年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在《人民日报内参》第1542期《六十年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记云南省保山市原地委书记杨善洲》一文上作出重要批示:云南省保山市原地委书记杨善洲六十年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一辈子把党和群众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前面,一辈子淡泊名利、地位,一辈子公而忘私、廉洁奉公。他的先进事迹和思想境界十分感人。他是老干部中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建议作为创先争优的重大典型予以宣传。 刘云山:2011年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上指出,杨善洲同志之所以成为共产党员的楷模,最根本的是他有着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和崇高追求。杨善洲同志之所以能够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一辈子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关键是在于他坚持、坚守,对认准了的奋斗目标能够咬定青山、不离不弃,一以贯之、持之以恒,终生践行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恪守人民公仆的精神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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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中央领导同志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批示
中央领导同志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要批示
贾庆林同志2011年12月12日批示
请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继续做好民营企业关工委的工作,这是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青年职工素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企业回报社会的有效形式。请配合中国关工委推动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李长春同志2011年12月9日批示
秀莲同志:多年来,关工委为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作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突出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青少年是我们的未来,关工委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望继续努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习近平同志2011年12月14日批示
顾秀莲同志:关工委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五老”优势,积极开展活动,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教育培养青少年做了大量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你们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调动“五老”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切实做好青少年引导教育工作,不断作出新的贡献。(抄延东、陆昊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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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延东同志12月16日批示:请贵仁、秀岩同志落实近平同志批示精神,大力支持关工委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五老”的积极作用,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李克强同志2012年1月1日批示
秀莲同志:2011年,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有声有色,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特别是上千万老同志活跃在这项工作的第一线,满怀爱心,不辞辛劳,用自己的坚定信念和丰富的人生体验,影响和教育了几亿青少年,让他们懂得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在此,谨致诚挚问候和崇高敬意!希望大家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青少年理想和道德教育,使他们更加健康地成长。
周永康同志2011年12月19日批示
各级关工委和广大老同志多年来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请中央综治办及各专项工作组委把这支队伍纳入社会管理整体格局,积极提供便利,进一步发挥好他们在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失足青少年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刘延东同志2011年12月12日批示
一年来,关工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卓有成效,得到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赞扬和好评,谨向同志们表示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希望关工委在新的一年里,认线 —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五老”作用,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着力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动解决青少年成长中的实际问题,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请教育部、文化部、妇儿工委继续支持关工委的工作,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李源潮同志2012年1月5日批示
老同志是重要的政治力量,关心下一代大有可为。
陈至立同志2011年12月13日批示
关心下一代工作呈现崭新局面,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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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中央领导同志对创先争优批示(2010年)
2010年6月李源潮:创先争优要成为推动发展 促进和谐的动力和保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1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调研创先争优活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一同调研。李源潮指出,要紧密结合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中心工作、完成经常性任务提供动力和保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0年6月李源潮:创先争优活动要促进和保证中心任务完成县市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6月10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创先争优重在干事,要以实现科学发展任务为中心,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确保取得科学发展增动力、人民群众得实惠、基层党建上水平的实效。
2010年6月李源潮:教育系统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12日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上指出,学校的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学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造先进、争当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动力与保证。
2010年6月李源潮:创先争优就在本职岗位上日常工作中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近日到清华大学调研创先争优活动。他指出,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紧密联系教学科研实际确定活动主题,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使创先争优活动符合实际需要、化为实际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2010年7月李源潮:要把创先争优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近日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调研创先争优活动时指出,要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发挥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推动企业生产科研和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完成。 2010年7月 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在防汛抗洪救灾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010年6月 李源潮: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23日在上海召开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座谈会。他指出,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作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风气。
2010年7月 胡锦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营造学先进当先进氛围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之际,中共中央30日在北京召开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座谈会。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会见与会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并作重要讲话。胡锦涛代表党中央向各条战线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全国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2010年7月 习近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沈浩式好党员好干部
2010年7月 李源潮在医药卫生系统调研创先争优活动时指出 创先争优要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改进医德医风提供动力和保证
2010年7月
李源潮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8日召开第二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李源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2010年7月 李源潮: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在积极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9-10日在湖北调研创先争优活动,并召开部分省创先争优活动调研座谈会。他指出,各级党委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运用党员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有效方式,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进取心、荣誉感,营造争当先进、争创优秀的浓厚氛围。
2010年7月 习近平:扎扎实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近日在河北唐山调研时强调,正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和重要平台。各级党组织要把这一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结合起来,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2010年7月 李源潮在全国组织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上指出 组织部和组工干部要带头创先争优 全国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21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组织系统要带头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走在全党创先争优的前头,比工作、比学习、比奉献,努力让先进和优秀成为组工干部的自觉追求。 2010年7月 李源潮:各级党委都要认线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辽宁调研创先争优活动时指出,各级党委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党组织争先进、党员干部作表率、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广泛推广普及先进典型经验,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全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2010年7月 中组部:进一步发挥干部、党员在抗洪救灾中先锋模范作用
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洪救灾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日前,中央组织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再次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干部、党员在抗洪救灾中先锋模范作用
2010年8月 李源潮:领导机关要为创先争优作表率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14日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调研创先争优活动。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书记马凯参加了调研座谈会。李源潮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带头创先争优、作出表率,为完成机关中心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2010年8月 李源潮:各级党委要为完成中心任务提供动力和保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26日至29日在广西调研创先争优活动。他指出,各级党委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各个地区和单位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争创先进,推动党员、干部争创优秀业绩,为完成中心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2010年9月 习近平:机关党组织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20日到国土资源部调研机关党的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他强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是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构,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机关党组织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为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履行好协助职责,发挥好监督作用。
2010年9月 李源潮: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 党团基层共建创先争优
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2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共青团是党的后备军和得力助手,抓党建必须抓团建。要把党建带团建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形成党团基层共建创先争优良好局面。
2010年10月 李源潮:创先争优要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7日至8日在浙江调研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他指出,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创出品牌和信誉、争出效益和质量,推动企业争当本行业本地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 2010年10月 李源潮: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扎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22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提供政治动力和组织保证。
2010年11月 李源潮:争科学发展之先 创和谐社会之优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7日在宁夏调研创先争优活动。他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社会之优,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提供动力和保证。
2010年11月 李源潮:在学习实践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23日与中央党校第2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要求中青年干部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提高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更好地为党干事、为国创业、为人民谋幸福。
2010年12月 习近平:认真学习文建明先进事迹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文建明先进事迹报告会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见文建明同志和报告团全体成员并讲话。他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像文建明同志那样奋发有为、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0周年献礼,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