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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04 09:53:51

  第一篇: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罗办发20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各村(居)委会建立村级服务代办点。现就加强××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代办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代办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代办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代办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四)事项办理。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对属村(居)委会办理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对确实不能办理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村民需办理的事项若不属村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委会代办员受理代办。

  (五)宣传咨询。代办员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第二篇: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建设的实施意见》罗办发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各村(居)委会建立村级服务代办点。现就加强××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代办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代办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代办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代办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围绕农民增收、发展经济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

  5、做好群众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6、知民情、听民意、说实话、办实事;

  7、其它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

  (一)为民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由镇政府各涉及部门选派1—2名素质高

  、业务熟、协调能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 力强、行政审批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出。实行abc角工作制,a角为首席代表,分管领导;b角属常驻工作人员;c角为

  替补工作人员,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进行。当b角工作人员确需离岗时,c岗及时补充,bc角由中心主任统一调度。镇政府各有关分管领导以及镇直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必须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中心服务窗口有服务人员上岗。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向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权限向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中心集中、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监察网络集中;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各单位abc角人员名单于2010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加强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为民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以服务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由同级人事部门赋予中心,评先选优指标由人事部门按照中心人数比例核定,不占进驻单位的评先选优名额,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考核,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审核后装入个人档案。窗口工作人员调离中心时,由中心出具鉴定材料移交所在部门或单位,作为进驻单位干部考核、使用和晋升的依据。镇为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和村级代办员的管理、监督和学习培训,各进驻单位要协调配合,重视、支持、帮助为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村(居)委会两委班子要担负起对代办工作的领导责任,把代办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统筹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上下班制度和考核奖惩。为民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办理时间:每周二至周五上午8:00 -11:30、下午2:30-5:30,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2:30-4:30,每周日和周一为休息时间。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必须要请假,否则将按照××镇干部职工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其运行情况将纳入综合考核奖惩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严格兑现奖惩。将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纳入进驻单位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镇党委、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经济惩罚,并且本的考核不得评为“优秀”。逐步建立村级代办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对在代办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为民服务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为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财政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财政所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代办点财政所预算每年每个点安排720元业务经费作为代办员工作补贴;组织、人事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管理、考核等相关政策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为民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把中心工作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实施效能监察,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100%受理、100%查清、100%依归依纪严肃处理;宣传、广播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

  五、规范运行

  为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实行“绿色通道制、全程代办制”,建立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

  (一)落实六项制度。为民服务中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好相应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卫生安保制度、投诉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实效到位。

  (二)实行“六件”管理。对群众的申办事项要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进行及时分类,不同的办理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并尽快回复。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则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部门或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现场勘察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出具承诺办理通知书,客户到时凭通知书信件到服务中心办理。

  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要3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全后按即办件、答复件、承诺件、联办件处理。

  上报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三)实行“六公开”办事。为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中心的各个窗口实行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

  六、建立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点

  (一)村(居)委会实行代办员制。负责代办需要到镇及县级以上办理的事项。各村(居)委会代办员由村(居)委会副主任和大学生村官担任,没有大学生村官的由副主任和负责业务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并将代办员名单于2010年1月底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二)运行机制。村(居)委会村级代办的运行机制由受理、传递、回复三个环节组成。代办员受理事项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并向申办人员告知办理权限、承诺时限等,向申办人出具相关证照工本费的收费依据和收据。对于申办人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传递时,要主动与为民服务中心和村 “两委”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回复时,代办员要将办好的手续及凭证送交申办人,并收回原出具的收据,及时做好证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征求申办人对所办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申办人对代办员工作有意见的,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原则。公开为民服务代理事项、代办员的选任、变更、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二是坚持公平原则。代办员对申办者不论远近亲疏,一律平等对待,认真负责为群众代办事项。三是坚持依法原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不搞变通,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坚持高效原则。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申办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项一经受理,要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办理,代理事项办妥后,应及时向申办当事人反馈。

  (四)事项办理。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受理村民需办理的事项,对属村(居)委会办理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对确实不能办理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村民需办理的事项若不属村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委会代办员受理代办。

  (五)宣传咨询。代办员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第三篇: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根据湘政开办发[2009]2号文件要求,本着“为民、利民、亲民”的宗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线号文件精神,围绕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着力构建“三农”服务新体系,使农村基层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三农”服务更加落实,农民群众更加满足,农村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二、工作目标

  以农民需求为导向,按照资源整合、功能完善、责权统

  一、条块结合的总体思路,打造乡镇政务服务平台,中心建设的目标是:对农民群众需要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实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缴。

  三、服务范围

  凡政府面向农民群众的行政性审批和公益性服务,全部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范围。具体为:

  1、代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自用材),代理农民建房证、占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木材加工许可证、林权证、林木采伐许可证(集体);

  2、代理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证、残疾军人证、残疾人证、五保供养证、老年证,办理城市低保救助、农村特困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报手续和社会定救证;

  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二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办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鉴证、土地纠纷调解、仲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普查、意外伤害申报,代理农村土地调整方案报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初审、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劳报批,受理农民负担咨询和举报;

  5、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提供劳务信息服务、求职登记和培训需求登记;

  6、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调解本辖区重大疑难纠纷,协办公证,开展安置帮教,提供法律咨询;

  7、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和服务;

  8、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四、服务方式

  镇设立政务服务中心,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其运作方式为:

  1、集中办公。政务服务中心将镇人民政府机关新建的文化广播综合楼一楼紧挨镇政府大门的左侧全部作为“湘乡市梅桥镇便民服务大厅”。拟定第一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站办所为民政所、劳动管理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林业站、司法所。

  2、镇村联动。群众直接到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事的,由咨询受理服务部接待;到村为民服务代理点申请的,由村代理员负责到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3、统一受理。镇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群众申请办理事项,负责接待群众

  来访,负责政策解答,负责提供信息咨询。

  4、分类受理。对群众申请办理事项由各窗口站办所分别进行登记和办理。

  5、委托代理。设立委托代理窗口,负责受理、办理本单位业务,并负责代理窗口其他单位的相关业务。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由中心统一安排。

  6、限时办结。镇政务服务中心接到群众提出办事申请后,按照承诺的时限,按时办结。

  五、实施步骤

  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拟定管理制度,报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加快政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服务平台,调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尽快推动镇政务服务中心有效运转。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30日)。领导小组对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调研,针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完善。

  六、保障措施

  l、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顾问,镇长柳纯斌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副镇长李丹兼任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阳晓明任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筹建、人员调配、岗位设置和内部建设,确保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会议、公开栏、标语和宣传横幅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全面推进政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程序要求和方法步骤,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为全面推开创造条件。

  3、整体推进,上下联动。镇政府从进驻的部门抽调站办所长及一名工作人员,设置A、B岗位,负责中心的日常业务工作。各部门的人员分别是:劳动管理站阳志球、潭绪亮,司法所谭力强、傅志华,计划生育办公室王伟、贺礼,民政所彭满林、陈友情、周应龙,林业站贺凌云、李林华,各村和镇直各职能部门要适应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要求,把服务“三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和服务机制,实行职能前移,简化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服务,确保群众满足。

  4、健全制度,规范操作。为强化监督治理,规范服务行为,建立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接待日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党委、人大、政府组成人员定期回访制度,健全复杂事项联合调查处理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的治理,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考勤考核制度,设立热线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使各项服务落到实处。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全面公开服务项目、服务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和收费标准,做到依法办事、阳光操作。

  5、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监督检查机制,镇领导组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招待制度、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在镇机关内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线),一旦发现或查实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果断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大对镇直各

  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对有关部门工作不主动或组织不力,造成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调配到位,或服务不到位,影响全镇整体工作推进的,将按照镇机关管理制度追究站办所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篇:乡镇政务服务体系构造工作方案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构造工作方案

   乡镇政务服务体系构造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为民服务中心XX。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镇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XX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人大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 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 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各村(居)委会为民服务XX点,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照副科级干部配备,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朱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徐树贵担任。为民服务中心对镇人民政府负责,代表镇人民政府对中心窗口工作行使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能,对村级XX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服务,同时接受县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村级XX点由村(居)委会班子负责管理,从村(居)委会干部中明确XX员2名,实行ab工作制,确保岗位不空,方便群众,在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明确XX项目,真正做到为民服务。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政、残联、计生、村建、环保、国土、林业、财政、劳动保障、农经、畜牧、农科12个服务窗口,并设置派出所、卫生院两个分中心。

   第五篇:乡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乡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着力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上台阶、出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优化乡政务环境、实现幸福乡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部门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系统总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梳理本级政府信息公

  开事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易于检索的目录体系。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标准。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建立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

  4、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根据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5、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标准。由财政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出差、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由各级服务中心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6、建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标准。统一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制定大厅基本功能布局、标牌、服务设施摆放标准。通过服务标准化视觉识别系统的导入,将服务中心文化与运行理念统一设计,利用整体表达体系传达给社会各界,使其对服务中心产生一致的认同感,以提升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

  7、建立政务服务项目标准。统一行政审批项目(包括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下同)的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制定申报材料和示范文本标准。

  9、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

  10、建立窗口日常管理标准。梳理工作职责,建立工作纪律及日常巡查、抽查、通报等大厅管理的内容、流程标准。

  11、建立“亲切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因地制宜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12、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参照市、区政务服务考核标准,统一考核评价指标的内容和统计口径,建立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导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体系,构建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模型,对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改进不足,提升服务质量。

  三、方法步骤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开展,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抓好相应工作的落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制定活动方案,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部署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业务培训,宣传贯彻标准,树立服务标准化理念。

  (二)调研设计阶段(2012年5月)

  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对照服务标准化建设目标,设计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列出标准制定目录。

  (三)制定标准阶段(2012年6-10月)

  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12项标准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对收集的标准、制度和规章等归类编号,本着“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编写制定服务标准体系,经审核通过后发布。

  (四)实施阶段

  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

  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

  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镇统筹、同步开展、分项推进、牵头负责”原则,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2、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和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利用网站、报刊等媒介开辟“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专栏,及时报送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