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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更新时间:2022-07-03 15:44:22

  第一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任务

  、

  主要职责任务: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委托执法范围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

  2、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发放、年审、注销各种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的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

  3、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监督。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授权进行专业执法。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检疫检验管理办法,依法对辖区内屠宰加工的动物、动物产品施行监督;依法对市场(超市)冻库和流动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实行监督检疫。

  6、负责对农业机械进行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年检工作;负责对农机驾驶人员考核及核发驾驶员证和年审工作;负责公路以外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农机化发展规划;开展农业设施、设备、农机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农机技术、农机维修行业、农机使用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农机化统计与信息工作。

  7、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投入品中的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监管和安全使用管理。

  8、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销控制和管理,实施隔离试种、产地检疫,发放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证书,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

  9、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依法对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监督;依法对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进行监督。

  10、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调处理渔事纠纷;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亲体、苗种;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管理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及厦门海域中华白海豚保护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繁殖、出售、展览、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省行业行政执法相关法规和政策;

  2、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

  3、负责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4、牵头组织全县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

  5、依法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的复议和听证。

   第三篇: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准确运用水务法律、法规和规章。

  3.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水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水平。

  4.在水务行政执法活动中敢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5.严格按照办案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査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实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不得伪造、算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6.抓住时机,广泛宣传有关水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及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7.积极参加水务行政执法巡查和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每重大专项执法活动以及日常事务工作。

  8.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参加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发现水事违法案件当事人与本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向领导说明并提出回避。

  9.对水务违法案件的处罚遵循审理小组意见,不得私自变更,并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10.执行稽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着装整洁,注意仪表,规范用语,文明执法。

  11.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篇: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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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已经过去的2011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发展执法成果,完善执法程序,配备执法装备,建立一支关系协调、组织严密、运行有力的农业执法队伍,为建设**“平安农业”、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全县农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农根本的实现,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该大队狠抓规范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净化农资市场、防止有害病菌的侵入、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保护农民及消费者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职能,先后被省农业厅评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和2004-2011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进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农业行政执法环境。

  强化领导,建立健全执法体系

  农业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农业部门职能转变和内部利益调整。**县农业局党委年初就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注重加强领导,做到了党委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使该大队人员、编制、经费很快得到落实,于去年7月份正式成立。大队成立后,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的规定,积极向县财政部门争取正常工作经费以及“办案费用补助”专项经费,并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另一方面,向主管部门要求统筹安排、解决好经费、车辆、人员使用等问题。目前,全队共有专职执法人员16名,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也已配备,并增设了听证室、档案室,形成了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的执法体系,使该大队实现了机构合法化、人员专职化、手段现代化。

  加强培训,充分提高执法力度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涉及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等多方面问题,而这就更需要有一支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态度端正、政治业务和法律学习加强、业务素质提高的过硬执法队伍。为此,该大队专门针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行了4次教育,明确提出“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口号。同时,该大队从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着手,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每月集中全队人员学习2次以上,而每次都至少有半天。不仅如此,该大队还结合本队实际进行了执法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年组织涉及到行政许可培训、土地承包法知识培训、道路交通法知识培训、执法实务培训的培训班就有4期。通过培训,为提高执法力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广大执法人员真正做到执法先懂法,办案法制化,执法程序化。

  加大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群众的理解和参与是搞好依法治农的基础。一年来,该大队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造舆论,不断提高全县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在宣传工作中,他们做到了“三个面向”,即:面向上级、面向群众和面向农资企业,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在面向上级上,不但向分管领导宣传,还主动向省市上级执法部门宣传。在面向群众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其中电视新闻12次、电视专栏公告“96323”举报投诉电线块。在面向农资企业上,积极开展农资经营户的法制培训。全年共举办了3期农资管理法规和农资安全使用培训班,160余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派员参加。通过一年的宣传,群众依法治农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第五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

  总 结 报 告

  推行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更是新修订的《农业法》的法律规定。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省、市、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县编委批准于2001年7月正式成立了。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广大干群的好评。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应具备的标准。

  一、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成效

  十几年来,农业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探索和实践,已取得良好的成效。

  1、推行综合执法,突出执法主体。推行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将原分散在各站、股中的行政处罚权剥离出来,使执法机构专司执法,规范了执法行为,解决了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不公平现象,体现了农业综合执法的公正性。

  2、队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通过长时间的探索和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

  3、规范化建设达标。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断完善和省、市、县领导的关心和指 1

  导,实现了执法体系规范、人员管理规范、许可程序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

  二、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领导重视是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因素。十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和农委领导十分重视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编制、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领导重视,依法行政意识强,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能不断思考、研究新情况,解决一些新问题。

  三、组织健全,设备齐全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01年7月组建,机构编制11人,是全额事业单位,有县编委正式批文、具有法人资格,编制明确和独立台帐。有固定独立、规范、整洁的办公场所,面积75平方米,其中分管领导30平方米,集体办公室30平方米,队长室15平方米。在岗执法人员人数8人:。照像、摄像、录音、电脑、打印、传真、复印等办案取证设备及桌椅、文件柜、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晋MNY528车辆专门用于农业执法。农业执法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能满足工作需要。建立起信息平台,内设肥料监管、农药监管、种子监管、办公室、法规培训、广告审查、信息报送等专项负责专职工作。执法体系建设上,设立了乡(镇)、村农资监管信息员,乡镇14人,村级281人。

  四、制度完善,任务明确

  1、承印了《农业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一书。 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就是建立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造就一支合格的行政管理队伍和执法队伍,在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农业执法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为了适应这一情况,将现时修改过的法律法规汇集成册,以指导我县的农业和农村工作。

  2、承印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制度汇编》一书。 为了执法行为和人员管理规范。我委根据法律、法规,制订了《主办人员办案责任制度》、《农业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守则》、《考勤制度》、《学习制度》等35项制度。

  3、承印了《农业行政许可及档案文书范例》一书。 农业行政许可文书是反映农业行政许可活动、记录农业行政许可过程的重要载体。制作完整、准确的行政许可文书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基础文书的制作水平,我队修订了此书。

  4、承印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文书》一书。

  农业行政执法案卷是反映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农业行政执法过程的重要载体。制作完整、准确的案卷既是行政

  执法人员的职责,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为了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我队承印了此书。

  5、承印了《经营农药单位规范化建设条例标准》一本。 农药经营单位的条件建设是《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查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农药经营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我队制订了条件标准十项内容。目的是规范经营农药行为。

  6、公示许可、执法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我队在办公室显著位置和运城阳光农廉网上公示应该公示的内容。

  五、严格执法、成效明显

  十多年来。查办案件公平、公正、案卷制作及管理规范,办案正确率达到100%,无违法违纪现象,年均查办一般程序案件不低于10件,且两年内无错案。执法队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报送执法信息28条以上。年内未发生执法不到位、乱作为引起媒体曝光或群众上访事件,处理的案件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执法大队成立十几年来,通过法制宣传普及、行政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案件等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建设达标县目标。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