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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车 协 议 书

更新时间:2022-07-08 16:15:27

  第一篇:校 车 协 议 书

  教师上下班接送车辆协议书

  甲方:沙井镇东四小学

  乙方:白祥志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提供8座东风小康面的车1辆,车号甘GA2452,并有专职驾驶员,为确保甲方教师准时上、下班提供服务,并确保甲方教师安全。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租车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01月15日止。

  二、租车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车壹辆。

  三、车辆行使路线:张掖—沙井镇东四村

  四、车辆安全及驾驶员状况:

  1、车窗、顶窗防风防雨密封性好。

  2、车辆内必须保持整洁,座位保持清洁,空调运转正常,装遮阳窗帘。

  3、车辆须参加交管部门强制保险及其客运车规定的险种。

  4、驾驶员应具备C照及安全驾驶经历。

  6、每月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自查。

  五、租费:

  按每人每趟次6.5元结算。

  六、接送时间:

  周一早晨7:30张掖至沙井镇东四村

  周五下午5:00沙井镇东四村至张掖

  七、结算方法:

  每月结算一次。

  八、违约责任:

  1、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甲方师生伤亡的一切损失,都由乙方负责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由乙方负责解决。

  2、甲方如需要更改行使路线和停靠站,须提前通知乙方。如需变更开车时间,即开车日期,也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另行协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行车中途车辆抛锚或交通事故若不能及时修理和处理,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由甲方负责进行车辆调配,确保教师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4、车辆违约由甲方填好特殊情况记录表并由乙方签字确认。如情况属实而乙方拒签,则可认定乙方违约。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协议期满时,乙方如继续租车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十一、 本协议书租车期满后自动失效。

  十二、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心学校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校车接送协议书

  校车接送协议书

  1、校车接送生的协议书

  为了做好校车接送工作,提供更优质的校车服务,特列出以下内容:

  学校方面:

  1、保证每天按时出车(特殊情况除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接送点接学生。

  2、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司机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校车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正常行驶。

  3、学校领导做好对司机与跟车老师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接送工作。

  4、校车行驶过程中,跟车老师时刻监管学生情况,维持车内秩序。

  5、如出现特殊情况(如车子出现故障、雷雨天气、塞车等等),未能正常出车接送学生的,学校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家长,并尽快安排其他车辆接送学生。

  6、为了更好、更准时接完所有的学生,家长应提醒学生准时候车。对于未及时到点的学生,跟车老师应打电话给家长咨询未到原因,候车时间为2分钟,超时不侯,敬请谅解!

  家长方面:

  1、因全部校车已安装GPS视频定位监控系统,学校在确定孩子孩子接送的上落点后,您不能随便更换接送点或接送趟次。如因迟到或其他原因强行乘坐其他校巴或趟次的,就会导致超载而受到交通部门的处罚,您要承担处罚后果。因此,当您的孩子搭乘校车的地址变更时,在校车可载人数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将为您调整,如无法调整的情况下,请您自行解决孩子接送问题。

  2、请您督促孩子准时候车,如因迟到未能及时到达乘车点,请您亲自送孩子回学校!

  3、学校每天按时把孩子送到指定的候车点:。孩子下车后,安全问题由您监管。请您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

  4、当孩子不舒服或特殊情况不能上学时,请您提前致电告知跟车老师和班主任,以便我们的接送工作的运行。跟车老师电话:望各家长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的工作!万分感谢!(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及学校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

  班级:

  学校领导签名(盖章):家长签名:

  日期:日期:

  2、安捷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鑫日游商务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组织的学生提供上下学车辆接送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辆牌照号码为客车座(以下简称“服务车辆”),用于向甲方组织的各校学生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接送服务。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的时间段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学生上下学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并指定专用,乙方不得将服务车辆用于同时接送其他人员或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承诺服务车辆必须为按照政府车辆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的,依法检验合格的车辆,并具有各项合法的运营手续及资质。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车辆厂家的规定完成各项保养检修,并保证始终具备安全、卫生、舒适的运行状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车辆保险(交强险,乘员险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必须为自己车辆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配备专门司机及护导人员各一名,以保证提供安全、有效的接送服务。护导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车辆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关车型的驾驶年限5年以上驾龄的职业经历,且未发生过任何曾经有意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不良执业经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司机的驾驶执照等职业资质证书。

  6.乙方车辆在接送甲方学生上下学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交通意外,乙方所造成的一切乘车人员的伤亡损失和相关事宜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并与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于善后事宜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孩子在乘坐校车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如遇因甲方孩子不遵守乘车规定;造成伤害的乙方只负责承担保险公司赔付部分,超出部分有甲方自己承担。

  二.服务期限

  本协议中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接送服务的期限为,自20XX年9月日起至20XX年月学校放假期间的每个接送日。接送日指所接送学校的规定的除寒暑假及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外乙方学生的每个上学日。

  三.接送地点及接送时间

  乙方在上述服务期限内,于每个接送日上午将乙方学生由接送至小学,于每个接送日下午将乙方学生由小学接送至上午被接地点。

  服务车辆的准确发车与停靠地点及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体的接送线路附表格。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金额:

  往返接送的学生,每人每月费用为300元,单程费用为200元,特殊情况双方商量确认。

  甲乙双方均同意:

  1.如因甲方学生自身原因未能搭乘甲方服务车辆,乙方不予退费,不可抗力除外。

  2.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都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运作,乙方不予退费。

  3.因寒暑假前后接送日不定,车费将按平均日计算,

  4.服务费用按月计算,甲方被接送人员是否乘满接送日期,不影响乙方按月计算并收取该费用。如果不继续接受服务,乙方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否则乙方仍应当按前述约定数额向甲方支付该等费用。

  五.责任义务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提供接送服务期间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并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乙方上述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并且不得有车内吸烟、吐痰、说脏话等不文明行为。

  2.乙方应向甲方准时的接送服务,不得因乙方原因导致接送站时间延误。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完成接送服务,乙方应保证及时安排其它替代车辆它车辆接送学生,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担甲方学生自接到乙方看护人员手中或服务车辆上至交送至学校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

  4.乙方方负责为甲方学生办理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险种:人身意外伤害险承保金额:¥380,000/人

  5.乙方在接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交通堵塞严重等原因,被接送学生回家时间延长时,乙方应及时通知家长并说明原因,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迟延,甲方不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被接送学生上学时,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需陪同被接送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乙方车辆,早晨做到人等车。放学时车辆到达地点后,甲方或其委托的人员必须及时将被接送学生接回避免学生走失。

  2.甲方被接送学生如有不用接送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班车负责人。

  3.甲方应督促被接送学生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无特殊情况,行车路线不再改变,如需换乘车辆应须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提前作出安排。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各项责任义务且经甲方催告仍不履行的,或有违约行为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予以纠正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

  2.如果服务车辆在服务期限内车况变差不能另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更换要求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更换同等档次、车况良好的车辆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

  3.如果乙方司机及看护人员在服务期间所提供的汽车驾驶与学生看护服务质量不能令甲方人员满意,甲方人员中有10人以上共同提出撤换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符合前述约定条件的人员继续提供服务。

  4.如果在乙方有意隐瞒车龄、车况及司机、看护人员的真实情况,或在服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被接送学生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对甲方各项损失(包括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提供接送服务时,每迟延一次,乙方有权按比例扣除当日应支付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其后的费用支付时直接扣除)。若乙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未能准时提供接送服务,或一次无故不履行接送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且未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如甲方不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且经乙方催告仍不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如因甲方单方原因导致被接送学生不能准时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有权为其他被接送学生考虑拒绝延时等待前述发生迟延的被接送学生,由此所造成的任何费用及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在本协议期间,除非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或不可抗力情形,未经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3、校车接送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做好幼儿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明确学校和家庭在这一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家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特制定本协议如下:

  1、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的教育,引导幼儿遵守相关规则。

  2、学校校车在每一站均有教师负责。乘车幼儿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接送,否则后果自负;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未经相关负责教师的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乘坐校车的时间和地点。

  4、如有特殊情况幼儿不能准时乘坐校车,请家长朋友及时与站点负责教师联系,以免影响校车运行。

  5、如遇道路施工、交通限制等情况,需要改变线路或站点时,学校将提前告知幼儿家长,家长应配合。

  6、接送时间:本协议学年期间每天早晨接、下午送。接送期限:20XX年月日至年月放假日,协议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不得进行单方面变动或提前退乘。

  7、接送费用:每个月收费一次,每月按26天计算(法定节假日除外不计费);学期最后一个月收费截止到放假日。幼儿生病、有事等未能乘车,学校不予退费。

  8、为保障校车的正常运行,请家长一定督促孩子准时准点乘坐校车。如果误点由家长自行送幼儿到校,其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家长自理。

  9、乘坐校车的幼儿到校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幼儿中午一律在学校食堂就餐。

  10、乘车幼儿统一办理校园一卡通,凭卡乘车、就餐、借阅。监护人注:因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有前述此类协议的行为能力,所以只能由孩子家长签署协议,同时应列明其监护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家长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家长签名: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学校:(盖章)

  校车部值班电话:

  时间:20XX.02

  4、校车接送学生协议书

  甲方:星红小学乘校车学生之家长

  乙方:康达校车有限公司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每学期付给乙方乘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学生上学时,甲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候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乙方应提供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提供培训合格的司乘人员。

  2.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

  3.乙方安排的司乘人员应负责被接学生在接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提供的车辆应按国家法律规定或有关部门规定办理相应保险,并自负费用按时进行检修及审验。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2月——20XX年7月

  学生家长(签字):

  甲方

  乙方(签字):

  学生本人(签字):

  20XX年2月

  5、学校校车接送学生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预防学生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学生按时安全到达学校和回家,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在我校试行校车接送学生的精神,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定此协议:

  甲方(红土学校)的责任义务:

  1、甲方必须通知家长准确的接送学生时间,由于不确定因素需要放假,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2、乙方不是本人或委托人亲自到校车停靠点接送学生,甲方不得随意让学生下车。

  乙方(学生家长)的责任义务:

  1、乙方或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停车点接、送学生。如果乙方不到停车点接、送学生,学生在上车前和下车后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果因事不能亲自接,必须事先用电话或亲自到学校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接送人员。

  3、如因家庭或学生原因需要请假而不乘车,乙方必须提前一小时通知护乘教师,或按时到停车点向护乘教师说明情况。

  4、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停车点接送学生,若因乙方责任学生不能按时到达停车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乘车费不退。

  5、乙方要按上级规定按时交纳乘车费。

  6、乙方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此协议,因违反协议而引起不良后果全由当事人承担。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定西市安定区红土学校

  乙方签字:(家长)

  (学生)

  二0XX年九月五日

   第三篇:校车接送协议书

  校车接送协议书

  甲方(家长代表):

  乙方(东莞市国盛校车公司)本公司经东莞市政府批准: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经双方共事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 校车公司提供车辆必须是学生专用校车,车辆保险年检手续齐全,司机证件齐全,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坐位,不开快车不抢道,保证学生的安全。

  2、 做好校车的安全检查工作司机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排查。

  3、 为了更好,更准时按完所有学生,家长应提醒学生准时候车,对于未及时到点的学生,跟车老师应打电话给家长咨询未到原因,如有学生请假家长要打电线分钟,超时不候,敬请见谅!

  4、 请您督促孩子准时候车,候车时间以校车安排时间而定,如因迟到未能及时到达乘车点,请您亲自送孩子回学校。

  5、 甲方每学期付给乙方乘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学期每一位学生接送每期1100元。线路由御湾小区经江滨大桥路线至万江小学。接送时间早上为7:30,下午为17:30.

  6、 如遇路况堵车等原因,家长耐专等待,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而定。

  注:1.如出现校车司机负次要及主要责任导致交通事故,校车公司要负全责赔偿医疗费用,不免除其它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出现校车不按时或按约定地点接送将每次扣除()费用;如没有接送,一次扣除()元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为确认接送到位,接送前后用摄像机把每个位置扫一遍。每个小孩固定一个座位,哪个孩子没上车可以一目了然。送完孩子后司机回车再次检查座位内是否有小孩未下车等其它安全情况。

  4.接送地点为学校的正门,侧门,后门三处,停车与进校中间路程不能有车辆通过,以保安全。队伍前后分别由司机与跟车老师带队引导孩子安全进入校区。

  5.校车给每位孩子购买保险,保险内容:()保险资料复印件交予家长. 6.校车提供校车运营许可证,校车牌照,司机驾照,等国家规定相关证明附于合同附页.并且有给坐车家长过目.营业执归照编号: (

   ) 7.如乙方原因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己交费用,并处费用的( %)作为给付甲方的违约款.

  望各家长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学生接送工作,万分感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家长及校车公司各执一份,此协议由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学生家长)

   乙方(校车公司) 签名: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四篇: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我校学生乘坐校车的绝对安全,保证校车的顺利运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让家长同志们满意放心,经校车公司、学生家长、学校三方研究同意,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规定如下:

  一、校车公司职责:

  1.组织性能安全、稳定,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校车用于接送学生。

  2.保障校车的车辆运行状况良好,驾驶员责任心强、素质良好。

  3.校车必须保证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学校。

  4.校车公司必须保证学生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2.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车管理档案,包括校车安全监管的领导组织、制度、学生乘车登记表、校车登记表等有关的资料。

  3.学校负责管理乘车学生出校上车前和下车入校后的安全。

  三、学生及其家长职责:

  1.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服从校车公司的管理;上学、放学没有特殊情况,必须乘坐校车,有特殊情况者,必须预先报告班主任老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家长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引导学生遵守相关规则。

  3.上学时,家长按照排定的接送点和接送时间,提前送学生到接送点候车,学生上校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按照校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如因天气、路况等原因迟到的,请家长耐心等待。

  四、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按国家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方认定签字 校车运营单位:xxxx心校车公司

  负责人签字:

  学 校 名 称:xxxx中学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xxxx中学

  年 月

   第五篇:校车乘坐安全协议书

  校车乘坐安全协议书

  甲方: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校车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本协议;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时刻教育子女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要熟知乘车时间、地点,不得随意更改上、下车的时间、地点,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全责。

  三、家长要做到准时上、下车,校车如没有到地点,请耐心等候,要做到提前5分钟到点准备。如超出上车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坐车上学的,家长要亲自送子女到校。费用由家长承担。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注意安全,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做到“停稳再上、下车”不准“挤、抢上、下车”要随时听从驾驶人员的安排,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子女时,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发生意外事件,驾驶人必须把学生带回来交给甲方,等家长有空再到甲方家里接,回家费用由家长承担。

  五、学生上、下学时不允许带小刀、针、玩具等和食物,时刻提醒子女乘坐校车时要学会保护自身安全,不得站立、把双手伸出车窗外、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打闹、喧哗等,要听从照管人员管理,如不听从,所引发的事故由家长自行承担。

  六、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校车不能按时接送子女的(如:地震、路面结冰、车辆故障等)甲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家长要做到电话在上、下学时间必须畅通)由家长自行安排接送,并请谅解。 乙方:

  孩子姓名:

  上车 地点:

  下车 地点:

  下车时间: 上车时间:

  七、如乘坐校车发生意外和交通事故,造成所乘坐学生人身受伤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家长有权诉讼。

  八、由于扫地、被老师留下的学生等,甲方必须通知家长亲自到校接送,甲方校车不等。学生如因事不能上、下学的应通知甲方,做到双方相互沟通明确。

  九、家长在学生乘坐校车后一星期(试乘期)交清本学期所有费用,本协议才生效。如过期不交清费用的,本协议无效(以甲方开具的收费收据为准)。协议期间不坐校车接送,所收费用不退(请家长慎重考虑)。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原件,乙方复印件,甲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正规的校车接送。

  十一、家长的补充说明:(可以用文字书写,等甲方认可时此协议有效,如没有补充,请填写“家长***同意子女乘坐校车”字样。)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驾驶员:

   电话号码: 照管员: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