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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枕东都梦 剑勇绝 人难归

更新时间:2022-04-13 08:13:47

  岳麓书院的竹林里,绿竹欣长,苍翠欲滴。

周免与金阳等人同时望向那个站在竹下的青衫客。

青衣青竹,相映成趣。

朝清秋嘴角带笑,他今日原本只是心血来潮,想来看看许望。毕竟前几日才去看过了沈知远和释空,不能厚此薄彼。

不想才走到这里就碰上了一场大戏。

是非曲直,他方才自然看的清楚。

他走向周免,“我记得你是小望的朋友,周免”

周免木然的点了点头,有些焦急的低声道:“我记得你,那日你来找过小望。小望不在舍里,今日之事你只当没看到,这里不干你的事,快走。”

此时朝清秋已经走到他身前,伸手握住他的手腕,取下了他手中的匕首,轻轻抛了抛。

匕首上还带着的血珠四散开来,滴落到地面的草地上,绿草殷红,看起来颇为诡异。

“这把匕首不是这么用的,手持利刃,可心中依旧在犹豫,那就不如不用。不然一朝不慎,反倒是容易成为杀伤自己的利器。何况用来对付这些人,只是杀鸡用牛刀罢了,只会白白脏了它。”

金阳等人已经走上前来,他扫了一眼子英的伤势,流血虽多,可也不是什么致命的伤势。

他沉声道:“这位兄弟不曾见过,想来不是咱们岳麓书院的学生。不管你是哪里人,奉劝兄弟一句,这是我们岳麓书院的家务事,兄弟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若是硬要插手,说不得要把命留在此地。”

金阳虽然面上看去只是一个嚣张跋扈的世家子,可他若真是一个头脑全无的傻子,也难在一众世家子中混到今日的地位。

说到底,自小便沉在染缸里的人,多多少少要染上些黑色。

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眼前的这个青衫书生既然他不认得,那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世家子在东都城阴沟里翻船的事,这些年虽然不多,可也不算少了。

朝清秋却是笑眯眯的望着他,“不认得我”

他还以为自己这些时日在东都城里应该颇为出名才是,毕竟他作下的那些事也不算小了,不想还是没有在东都城里打出名气。

想来自家先生当年就不会如此。

名气确实是个好东西,不论善名或者恶名,最少做事时能省去不少麻烦。

金阳下意识的便要点头,只是下一刻,朝清秋的右掌已经狠狠地打在他左脸上。

他被抽的后退几步,那张本就有些病态发白的面庞迅速红肿起来。

“你找死知不知道我爹是当朝的金侍郎你在东都城里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金家,我要杀你不过就是踩死一只蚂蚁。”

金阳愣了半响,显然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出手,他吐了口血水,死死地盯着朝清秋,他身后的几个世家子也是全神戒备。

“奥。”朝清秋点了点头。

“只是那又如何”他抬起头扫视了一眼金阳等人。

孙家公子他敢杀,莫家公子他也敢杀,不然再杀个金家公子

他有些心动的望着金阳,只是他又很快摇了摇头,手持利刃,杀心自起,即便是他也不能免俗啊。

他笑道:“难道侍郎之子就可以仗势欺人就可以为非作歹就可以酒足饭饱不付钱不成那若是而今的太子殿下,岂不是无法无天”

“秦向来以法治国,讲究的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可惜看来峻法再严,还是有漏网之鱼。”

他自问自答,笑意吟吟的看着金阳等人,“法令嘛,规矩嘛,自然是都知道的。可一日不曾落在自家身上,便是落在了空处,难免存了侥幸的心思。等到有朝一日真的遇到了硬茬子,便又搬出那些自己都看不起的律法来。以道德束之,以律法责之。”

“你们这些人,倒是真的把书读明白了。只是可惜了,你们竟是把书倒着读的。”

他身上蓦然有罡气炸散开来,罡风四起,锋利如刀,将那些本就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吹的东倒西歪。

金阳本就有些修为,此刻他死死的盯着朝清秋不肯倒下。

朝清秋嘴角依旧带笑,他直视着金阳那双满是仇恨的双眼,“觉的我打压了你,让你丢了面子所以在心中已经下了决心,今日要是活下来,以后一定要和我不死不休”

金阳咬牙切齿,“难道不该如此”

他看到眼前的青衫男子点了点头,“不错,对你们这种人来说,面子嘛,比天大。可你要面子,旁人便不要了吗”

“他不过是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如何能和我们这些世家子相比。”

朝清秋终于摇了摇头,“我本来以为这世间的世家子都是扮猪吃老虎的心机深沉之人,不想竟然真有你这般表里如一的人物。难得,难得。”

金阳听着那人的嘲讽言语,面色涨红,他厉声道:“那又如何说到底你还是要顾及我们的家世,这里是大秦,不是你们这些只会舞枪弄棒的武夫可以为所欲为的江湖。”

金阳见朝清秋武艺境界极高,虽然穿着青衫,可不像是个读书人,这东都城里的世家子他大多认识,此人绝不是什么东都城里的贵公子,他猜测此人应当是江湖上的武夫。

朝清秋笑道:“先说好,是你而不是你们。这么多世家子我得罪不起,可得罪你一个金家要简单些。”

金阳身后的几个世家子面色复杂,连胸口处还不断滴着血的子英也是不自觉的后退几步,拉开了与金阳的距离。

这些人谁都不是傻子,眼前这般情况明显是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金阳不曾回头,可额头上已经开始流出冷汗。他身后的这些世家子之所以跟在他身边,求的无非是一个利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些人,你要他们锦上添花,自然是简简单单,可若要他们雪中送炭,却又是千难万难。

“金公子,商人逐利,可你们这些世家子似乎也不曾好到哪里去。”那个青衫书生笑了一声,却没有什么算计人心的得意神色。

人心禁不起推敲,自来如此。

“我知道,庙堂之上的大人物,满朝朱紫,自来都看不起在淤泥里打滚的江湖人。大秦的铁骑也着实厉害的很,马蹄所过之处,也曾将江湖踏的稀烂。可大秦铁骑厉害关你何事”

他将手中匕首在金阳的华服上擦了擦,一身锦袍上带着猩红血迹,难免有些不伦不类。

“你可知道我手中的这把匕首叫做何名”

朝清秋手中的匕首比平日里常见的匕首短一些,弯曲环绕宛如鱼肠,锋刃之上翻着寒光,锋利无双。

“是了,你这种不学无术之人自然不曾听过。当年诸国争雄,而今的江南之地有国名吴。彼时吴王暴虐,弑杀成性。有市井屠户,名曰专诸,侍母至孝。时吴国有人欲谋吴王,遍寻勇武之士。最后找到了专诸。”

朝清秋娓娓而谈,林间不时有风吹过,卷着些血腥气,仿佛让人置身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当年。

臣杀君,子杀父。

恰是当年天下的最寻常事。

“后来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屠户出身的专诸。以恩结之,以义纳之。后来,就是这个你们这些世家子都看不起的江湖浪荡子,以送鱼为名,刺死了那一代的吴王。当时他将剑置身鱼腹之中,故名鱼肠。”

“所以鱼肠是一把勇绝之剑,剑出,不回头。”

周免默然,难怪方才朝清秋自他手中接过剑去之时,会有那番言语。

金阳面色微变,盯着他手中的匕首,“你是说这就是那把鱼肠剑”

朝清秋却是一笑,“自然不是,这么多年了,当年那把鱼肠剑早就不知沦落到了何处,我手中这把只是一把仿品。再者,金公子难道以为我讲这么多是为了让公子多看看这把剑不成”

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是想要告诉金公子,身份家世重要吗很重要。可有些时候也不重要。比如现在,我要杀你,并不比我踩死一只蝼蚁困难多少。”

“这句话说起来果然痛快,难怪金公子喜欢。”

金阳双拳握紧,隐隐可以见到手上脉络,“今日我栽了,敢不敢留下个名号。金某来日必然重谢。”

朝清秋一笑,“何必来日,今日事今日了才是。”

他又是一掌打在金阳右脸上,将金阳直接打倒在地。

“果然还是这般看起来舒服些。”

他将匕首插在腰间的玉带上,直了直腰身,“金公子,今日不杀你,不是我不敢,只是不值得。在下有间书院,朝清秋。”

金阳一愣,“你就是有间书院朝清秋”

他面色变幻,咬了咬牙,起身弯腰行礼,“今日都是金某的错,希望朝兄大人有大量,我等以后也不会再找周免的麻烦。”

他也不待朝清秋回答,带着身后的几个世家子快步而去。

“金大哥,怕那小子干嘛,今天咱们虽然栽了,可来日找回场子便是,何必跟他低声下气。”竹林路上小三不解道。

“呵,有些事你们还不知道,此人不是咱们能对付的,日后自然有人对付他。”

竹林里,朝清秋震了震衣袖。

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聪明又识时务的恶人。

周免低声道:“多谢朝大哥不计前嫌,帮我一把。”

朝清秋看了他一眼,“还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小望”

身形有些略胖的年轻人沉默不语。

既不言语,便是默认。

“周免,世上谁都想着凡事能够十全十美,可世上不如意事十有七八,可与人言无二三。当日小望之事你不曾出手,便真的错了吗家人友人,你只不过做了取舍而已。既然本心无错,而结果也不算糟糕,那便无须自责,世上烦心之事已经够多了,何必庸人自扰。”

周免终于抬起头来,疑惑道:“朝大哥也有过这种困惑”

朝清秋笑了笑,攥紧手中的匕首。

他握着的这把是仿剑,可那把真剑其实也在他手中。

可手中之剑再锋利又能如何

鱼肠勇绝,故人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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