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美句 >

审计局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13 09:10:26

  审计局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要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落实冬春季,尤其是春节疫情期间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有效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二、防控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局疫情防控的应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疫情应对处置统筹协调、预防、管控等相关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局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股室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本股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依法规范个人防控措施,确保工作不留死角。

  (三)领导小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处置办法。加强局机关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四)防控办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疫情信息调查、收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等工作;做好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返乡人员的管控。一是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全面贯彻“1+8”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重点抓好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境外来(返)人员管控情况,境外来(返)人员严格落实从“国门”到集中隔离点的闭环管理,实行14+7+7隔离措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集中期间2次,解除居家前1次),做1次抗体检测。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核酸检测(抵达时)和居家隔离14天情况。二是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和人员管控核查制度,执行日报告和每日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错报、漏报。

  (二)严格办公区管理。进入县政府大院时应配合门卫做好日常防控措施,如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主动配戴口罩等,无发热症状方可入内。各股室应做好个人防护,办公区域、室内公共活动区域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洁等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废弃口罩统一指定位置处理,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消除传播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局内网、钉钉、qq、微信等多种媒介,及时准确释疑解惑,引导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广泛普及预防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干部职工取消各类聚餐聚会以及其他小规模活动,倡导加强疫苗接种,倡导暂不购买进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口、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冷冻食品,倡导健康扫码、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勺)制,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格局。

  (四)做好各项保障。一是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做好消毒物品、防护用品、保障车辆等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落实物资发放登记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开展;二是暂不审批人员密集型聚会活动,尤其是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三是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工作情况和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假期出工作地要报告审批,做好个人出行登记,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要做好保障工作。

  (五)做好监测报告。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执行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遵守值班值守纪律规定和相关保密制度要求,坚决杜绝瞒报、迟报、谎报、错报、漏报。建立因病缺勤报告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到医疗机构检查或治疗时,应第一时间向股室负责人和局防控办报告,主动说明自己病情、病因、症状等,防控办做好登记和跟踪管理。

  四、应急处置

  发现疑似疫情症状的,防控办按照以下流程,及时做好应急处置。一是立即隔离。对疑似疫情症状人员和与其有密切接触者,就地隔离,坚决阻断疫情扩散。二是及时送医。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协同医疗机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送医处置。三是及时消毒。联系医疗卫生机构对所在办公室场所及周围进行消毒。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加速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任然严峻复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强化措施,形成合力。要认真落实局各项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统筹做好应对工作。各股室要紧密团结,通力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合力推进局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于疫情问题坚决不搞变通,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影响疫情防控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