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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快递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解读

更新时间:2022-07-12 17:45:12

  第一篇:邮政、快递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解读

  二、《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一)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要部署。该意见明确指出,要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部署、坚持“安全为基”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夯实快递业安全基础,提升快递安全操作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是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体系。其中,人是生产的第一要素,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速,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但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安全操作水平亟待提升的问题依然存在,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因此,研究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标准,明确提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操作的原则要求和一般性要求,以此为基础不断加以培训和推广,有利于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健全行业安全生产体系。

   三是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底线,安全监管是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这意味着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政府监管的合法依据。同时,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变,以标准为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因此,制定《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强制性行业标准,落实邮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二)标准制定的基本思路

  1.遵循现有法律法规

  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应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协调一致。因此,标准的制定广泛参考了《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政业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还广泛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标准还按照“精简、有效”的编制原则,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现行标准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采用引用的方式加以援引,以保持相同内容协调一致。

  2.立足强制性标准定位

  本标准是邮政行业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对强制性标准的范围、制定程序、实施效力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本标准的制定严格遵循上述要求,以“全行业统一遵循的基本安全要求”为准则,全面梳理快递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提出全行业普遍遵守的安全生产操作要求,快递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规定。

   3.突出重点安全风险环节

  快递服务具有环节多、流程长、经转复杂等突出特点。因此,标准制定在遵循安全生产一般规律的基础上,对各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以及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进行分析,针对快递服务各环节事故发生概率高、危害程度大的重点安全风险环节,提出规范性操作要求,推动快递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快递业安全平稳运行。

  (三)标准的关键技术内容

  1.标准的强制性定位

  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对于标准中所有表述为“应”的条款,所有在我国境内从事快递服务的组织均应严格遵守,贯彻执行标准有关规定;对于表述为“宜”和“可”的有关条款,虽不是强制性规定,但国家邮政局鼓励快递企业创造条件积极采用。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本标准所引用的标准,原标准表述为“应、宜、可”的条款,同样按上述原则执行。

   2.标准框架

  本标准的总体框架为“1+4+2”,即一个基本要求;四个关键环节,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环节的安全操作要求;两类特殊情况,包括重大活动时期安全生产操作以及安全事件处理要求。“1+4+2”构成了标准的全部内容,条理清楚,结构清晰,重点突出。

   3.基本要求

  标准对贯穿快递安全生产操作全过程的基本要素提出了六点要求,即完善制度、强化培训、即查即停、文明操作、以人为本和全程管控。其中,完善制度和强化培训突出快递安全操作的基础能力建设;即查即停、文明操作和全程管控突出快递过程中的基本安全操作要求;以人为本则突出安全事件应对与处理的原则要求。

  “完善制度”主要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建立五项制度或机制,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为快递安全生产操作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为目的,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并做好应急演练。

  “即查即停”是对寄递过程中发现禁止寄递物品的原则要求,即在整个快递生产环节中一旦发现禁止寄递物品,立即停止对该件进行操作,并按法律法规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主要指《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国邮发[2007]152号)进行处置,确保整个寄递过程安全。

  “文明操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标准提出快递业务员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应坚持“文明操作”原则,避免对快件造成人为损坏。同时,标准在各个环节的操作要求中,分别都有相应的具体体现。

  “以人为本”体现了快递安全管理中“优先尊重和保护人身安全”的工作思路,要求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活动时,优先考虑保障快递业务员、用户及公众的人身安全;在发生安全事件时,应将保证人身安全作为第一要求。

  “全程管控”则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递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避免违规操作。特别提出对破损件进行处理时,宜2人以上共同操作,处理过程应处于视频监控之下。限制寄递的化学物品应与普通快件分别处理。

   4.收寄安全生产操作

  收寄安全是保障快递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本标准对收寄环节关键的安全防控点进行了细致分析,提出了验视、封装和信息核对三个风险点在操作上的具体要求。

  在验视环节,针对企业关注焦点,从验视前、验视中和验视后分别提出了八条具体操作要求,包括现场验视、验视监控、重点查验内容、逐层清查、逐件清查、再次验视、验视后做出标识以及注意人身安全等内容。

  在封装环节,标准从便于运输、便于装卸和适度包装三个维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封装完成后,应牢固粘贴快递运单或快递电子运单,并对易碎品等粘贴相应标识,避免易碎物品在寄递过程中发生损坏。

   在信息核对环节,由于目前正在研究采取措施加强对寄递用户身份信息的查验,因此本标准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收寄时,应提前告知收寄人相关要求;寄件人拒不配合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

   5.分拣安全生产操作

  本标准对分拣环节的操作准备、装卸、分拣和安全检查四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

  在操作准备环节,标准要求重点对分拣处理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场所干净整洁,操作设备、监控设备运转正常;由于自动分拣设备启动前需要进行一系列检查工作,因此标准要求自动分拣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开机操作。

  在装卸环节,标准在提出“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分类摆放”装卸原则的基础上,针对装载环节提出两条要求,即装载快件不应超出车辆核定载重;装载完成后,应对车厢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卸载环节提出一条要求,即要求卸载时车辆应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按要求停靠车辆,驾驶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共同验证封签完整后开启车门。此外,标准还提出了对装载和卸载的两条共性要求,即装载和卸载快件期间,车辆应熄火,拉紧驻车制动;普通快件脱手时,离摆放快件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易碎件不应超过10㎝。这一规定与《快递服务》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希望企业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落实,切实杜绝不文明操作行为。

  在分拣环节,本标准从基本要求、人工操作和机器操作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在基本要求方面,要求易碎品等特殊物品应单独码放,小件物品及文件类快件不宜直接接触地面等。在人工操作方面,要求普通快件脱手时离摆放快件的接触面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易碎件不应超过10㎝,与装卸要求保持一致;在光线较弱、车辆较多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服装应加反光条,确保人身安全。在机器操作方面,标准重点要求机器设备应专人操作;不应有跨越踩踏机器、在机器上走动等违规行为。

   在安全检查环节,为保证快件安全检查的有效性以及检查人员安全,标准要求安全检查设备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在安全检查设备工作时,人体任何部位不应进入铅门帘以内通道;在开机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应擅离岗位或让非专业人员代岗操作。

   6.运输安全生产操作

  在运输安全操作环节,标准重点对车辆检查、车辆驾驶两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

  良好的车辆状况是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标准在车辆检查环节,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建立并执行车辆检查制度,配备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场站现场管理、驾驶员行为规范等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出车前对运输车辆的车况、门锁、消防器材等进行核查,保证车辆正常运输。

  在车辆驾驶环节,标准提出五条具体要求,特别是根据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要求驾驶员不应疲劳驾驶,每连续行驶4h应停车休息20min或更换驾驶员,夜间连续驾驶不应超过3h。

   随着我国快递运输方式日益多元化,标准还对采用航空、铁路和水路等方式运输快件的安全操作进行了原则规定,要求应核实交接、合理摆放、安全固定,并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安全运输规定。

  7.投递安全生产操作

  投递是快递企业与用户直接接触的又一重要环节。标准重点对快件携带和快件投递两个关键点进行了规定。

  在快件携带环节,标准按文件及小件、大件、超大超重快件不同类型分别提出了要求。如文件及小件应分类顺序放入投递车辆或快递业务员随身携带的盛装容器内,大件应按“先派后装、重不压轻”原则放入投递车辆的容器中等。

  在快件投递环节,标准对车辆的停放、投递签收、投入智能快件箱、无法投递、代收货款快件的投递分别提出了要求。如投递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快递业务员离开投递车辆前,应锁牢装载快件的容器,避免快件丢失等。

   8.重大活动时期的安全生产操作

  参照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重大活动的界定,本标准的重大活动是指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国事活动、国际交往活动、国家庆典、重要赛事等。参照奥运会、世博会等大型活动期间的安保经验,标准对重大活动时期的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进行了规定。概括来说,就是专区处理、集中安检、重点查验、统一投递、减少中转。即对于寄往活动举办区域的快件,宜在活动举办区域之外的处理场所设置专区进行处理,处理时2人以上进行操作;应对所有快件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并进行重点查验、跟踪和监控;对于寄往活动重点部位的快件,在投递前应再次安全检查,在投递时应集中处理、统一投递,专人专车、双人派押;宜调整作业组织,减少在活动区域进行中转的快件量;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重大活动时期的其他特殊规定。

  9.安全事件处理

  标准在第10章规定,安全事件应按照“人员安全、快件安全、财产安全”的顺序进行处理。同时,标准还对发生快件被盗被抢事件、交通事故、遭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进行了规定。标准还特别要求快递服务组织按照国家和邮政管理部门关于邮政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实行24h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事件信息。

  三、对推动标准实施的几点建议

  YZ/T 0148-2015《快递电子运单》为推荐性行业标准,YZ 0149-2015《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由于《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以保障寄递安全。对于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企业和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快递电子运单》为推荐性标准,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有利于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资源节约,有利于提升企业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对于推动邮政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类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标准的实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如何更好地推动标准实施,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各单位参考:

   第一,组织学习培训,掌握标准实质。

  两项标准涵盖内容多,技术性强,需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邮政局将在其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标准内容,并通过举办标准培训班、印发解读材料等方式,对标准进行大力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培训和宣传工作,引导快递企业和用户自觉遵守标准规定,逐一落实标准要求。快递企业要做好企业内部的学习组织工作,通过研读标准、集中学习、交流竞赛等多种方式,促进企业员工掌握标准内容,吃透精神实质,为标准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拟定实施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快递电子运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企业对接标准,主要涉及到信息系统和电子运单生产流水线的改造。相关企业要抓紧时间,研究拟定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技术整改工作,逐一落实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快递企业更要充分利用时间,组织相关人员逐条对照标准,对企业操作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检查和细化,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切实落实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要求。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标准实施。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邮政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积极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灵活采用行政处罚、质量评价、信息通报、监督引导等手段推动标准的贯彻执行。对于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反馈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以便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对于引导和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第二篇:快递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快递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总

  则

  一、为向客户提供标准便捷的快递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服务标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的本规范。

  二、工作人员向客户提供的业务受理、快件揽收、快件分拣、快件投递、快件查询均适用本规范。

  分

  则

  第一章 业务受理

  三、网点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客户来电、系统下单等方式所提供的快件信息,初步确认是否可以收寄。对于可以收寄的快件通知业务员上门取件,对不可收寄的快件的,告知客户不予收寄的理由。

  第二章 业务揽收

  四、业务员对于初步确认可以揽收的快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上门取件服务。

  (一)、工作准备:

  1.确保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的工作状态良好;

  2.确认面单、封装物、胶带、电子称、工具刀等以及价目表、宣传册、发票等物料票据准备齐全;

  3.确认工作证件、驾驶证件、车辆证件携带齐全; 4.保证个人仪容仪表,调整好工作状态; 5.熟知最新的公司业务动态。

  6.至客户处要确保交通工具停放妥当,不违章,不影响他人; 7.妥善放置已揽收快件;

  8.进门先整理好个人仪表,主动向客户表明身份,并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二)快件核查:

  1.确认客户寄递的快件是否在公司网络派送区域之内,对不在服务区域内的快件可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或不予收寄;

  2.严格按照《寄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快件验视,若属于禁寄物品或限寄物品的,则不予收寄,若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物品必须及时向公司及国家相关部门报告。

  (三)快件包装:

  指导或者协助客户使用规范包装物料和充填物品包装快件,使快件符合中转运输的要求,确保寄递物品安全。

  (四)运单填写及称重收费:

  1.告知客户阅读运单背书条款,并提醒客户贵重物品建议保价;

  2.对运单客户已填好的,对填写内容进行检查;.若客户未填写运单,则指导客户填写或代为客户填写,并让客户在指定的位置签名;

  3.对已包装好的快件进行称重,确认支付方和支付方式,并在运单指定的位置注明; 4.将填写好的运单、标识等规范贴在快件的合适位置; 5.将运单客户联留存给客户,并为客户开具票据; 6.对已揽收的快件做信息采集,并上传至系统。

  (五)将揽收快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运回处理点,并将运单公司留存联及费用交给相关的工作人员。

  五、对客户上门交寄的快件参照以上流程处理。

  第三章 快件分拣

  六、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快件进行分拣封发工作,包括到件接收、分拣、封装、发运等。

  (一)工作准备:

  1.熟知最新的操作处理通知;

  2.领取操作工具包括扫描设备、拆剪封装工具、笔、包签、防护工具等; 3.检查扫描设备、传输设备是否正常。

  (二)快件接收:

  1.引导快件运输车辆准确停靠,核对车辆及押车人员身份; 2.检查车辆封签是否完好,对完好封签进行拆解;

  3.将快件从车厢卸出,并查验,对破损及禁寄等异常快件交相关人员处理; 4.对快件进行到达处理中心称重扫描,并对问题件进行登记。

  (三)、按快件流向对快件进行分类分拣;

  (四)、快件封发:

  1.对快件进行发往下一站点扫描;

  2.根据快件属性进行装包并封口、贴包签; 3.依照发运车次、方向,正确合理装载快件; 4.对装载完毕的车辆加封,并装好交接手续 5.依次引导快件运输车辆安全离开;

  第四章 快件投递

  六、快递员对于本区域的快件提供上门投递服务,在投递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及快件的安全。

  (一)派件准备:准备好需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操作设备、各式单证、证件等,整理好个人仪容仪表;

  (二)、快件交接:

  1.领取属于自己派送范围内的快件,与处理人员当面确认运输方式;

  2.对快件进行检查,确认核对是否有外包装破损、超范围、地址错误、件数有误、到付价格有异等问题的快件,并及时交与处理人员;

  3.与处理人员确认件数,利用扫描工具,逐个对快件进行扫描;

  (三)、快件派送:

  1.根据快件属性、目的地、时效等要求,合理安排派送顺序; 2.到达目的地妥善放置交通工具及快件;

  3.进门前先整理好个人仪表,进门后主动表明身份,并出示相关证件;

  (四)、快件签收:

  1.核查客户或者客户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2.提示客户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对于因外包装破损的快件,应礼貌做好解释工作,并根据公司要求,做拒收或者查验处理;

  3.对于到付或者代收货款的快件,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并开具相关票据; 4.派件员在运单上填写自己的工号或姓名,并指导客户在指定的位置签字;采用电子签收的,则请客户在签收设备上签字;

  5.客户签收后,有条件的网点的派件员立即使用扫描工具,对快件签收信息进行上传,并妥善放置运单签收联;

  (五)交接:正常签收的快件,将快件签收回单交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涉及相关费用的,一并上交。

  (六).无法正常投递的快件处理:对无法正常签收的快件做好登记,并妥善放置,安全运回处理点,将快件交给快件处理人员处理。

  1.首次投递不成功,工作人员应主动联系收件人,确认再次投递时间和地址;

  2.再次投递不成功,可告知公司地址和工作时间通知客户自取,若客户仍需要投递的,应告知额外费用;

  3.对于联系不上收件人和发件人的快件,除不易保存快件外,在妥善保存3个月后,可按相关规定处置快件。,

  七、客户上门自取的快件参照以上流程处理。

  第五章 快件查询

  八、客服人员依托网络客服平台提供快件状态查询服务。

  1.客服平台包括电话及网络在线查询系统,客户也可根据网站快件查询系统自行查询; 2. 对于通过查询系统不能查找的快件,客户电话查询时,快递服务组织应在30分钟内告知客户快件状态,不能提供快件状态信息的,应告知客户索赔内容及程序。

   第三篇:邮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

  邮政收寄和投递

  (一)邮政营业场所设计既要满足营业功能的要求,又要布局合理,做到布置整齐、光线充足、地面无积水,书写台、椅、应放置在光线充足不影响通道的位置;营业场所内的一切物品必须采用合格产品;电源线与信号线要用金属管或阻燃塑料保护管分开敷设。

  (二) 邮政营业员在收寄邮件时,要认真逐件的检查用户交寄的物品(交寄单位提供免检证明和经批准免验的除外)。严禁收寄易燃易爆、有害腐蚀品和放射性等禁寄物品。对于某些性质、特性不明的物品,应由国家有关检验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准收寄。

  (三) 包裹收寄机、取包机、各种出售机、电子称、捆扎机等设备必须安装接地保护设备和漏电保护器。包裹房内的货架要牢固,通道要畅通,自动取包机工作时应有防护栏杆或警告标识 。

  (四)

  邮政流动服务人员在开展流动服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环境条件,防止道路、建筑物、障碍物、机动车辆、电器设备、施工现场等场所或设备出现不安全状态对邮政人员造成伤害。

  (五) 邮政投递员出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或自行车的性能是否良好,灵敏和安全可靠,发现问题或故障时要及时维修,不准驾驶或骑“带病”的车辆出班。

  (六) 驾驶机动车辆或骑自行车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投递时要注意投递区域的环境变化,看是否有危险建筑物、妨碍行走的物体、沟、坑及晾晒衣物的铁丝或绳索,防止因投递环境的变化造成伤亡事故。

  (七)当遇有角度较大的陡坡时,不准骑自行车强行冲刺上坡,或放松车闸任其下冲,防止因半途冲力不足而摔倒造成跌伤,或遇有紧急情况时来不及采取措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遇有无栏杆的窄桥渠坝时,不要骑自行车强行通过,应下车步行推车通过,防止路窄歪倒,掉入水中造成伤亡事故。

  (八)乡邮员要注意防备投递区域内的狗或其他牲畜,防止受到侵袭;雷雨天气,要尽量躲避高大的树木、山丘或建筑物的避雷线,防止雷击事件。

  二、邮件内部处理

  (一)接收发邮件时要注意汽车或火车接近交接地点的运行方向、速度和停止位置,提前避让车辆,防止被车辆碰伤。在接收邮件时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品或不明物质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护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使用电梯、升降机、链板机或推式悬挂机等升降设备运送邮件时,不得趋负荷运行。升降货梯严禁乘人,出入口要设置栏栅,停止作业时栏栅要上锁。作业人员不准从链板机、滑槽等升降设备口出入。

  (三)邮袋的开封倒袋场所,应设置低噪音的吸尘通风设备,以保证作业场所中粉尘浓度及噪音符合规定要求。

  (四)人工分拣信函所需的信函柜格、分拣桌椅的高度必须方便工作人员操作,其照明光度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使用捆扎机前应仔细检查机器是否绝缘、控制开关是否安全可靠,热合部分是否正常并满足工作要求,压力块是否足够,有无妨碍机器运行的杂物等,去发现问题或故障立即抢修。使用时要集中精力,手脚配合好,不得将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穿入捆扎机。

  (六)封装邮件要在不妨碍现场通道的地方进行,邮件要排列整齐,便于操作,防止邮件绊倒作业人员。邮袋封装完毕后,要将邮袋送到指定地点存放,堆(码)放整齐、牢固,收拾整理封装工具,清理封装现场。

  (七)邮件转运员人工搬运邮袋时,要注意邮件包装硬物或金属利器有无外露,并综合使用身体的臂、肘、胸、腹、膝等部位,搬运单件的距离稍远时,应用肩扛,搬运邮袋数量较多且距离较长时,要用托盘或机动车辆运输。

  三、邮政汽车运输

  (一) 认真执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教育职工特别是机动车辆驾驶员、邮件接发员、转运员、押运员和物资运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 邮件必须准班、准点运行,严禁随意变更邮路,不得随意停车就餐、办私事或捎人带物。

  (三)车辆运输途中遇有路阻,或因车辆问题造成晚点,应及时与双方领导联系,以便安排调整。

  (四)邮车司机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事故。

  (五)取送款安全按“邮政局邮政金融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局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邮政职工的安全因素,减少职业病危害与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局安全教育制度。

  1、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均属于安全教育的对象。上述人员到岗位后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2)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本单位人教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3)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劳动保护知识,以及相关上级文件等。

  2、班组(支局、所)长安全教育(1)班组(支局、所)长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劳动卫生法律与法规,劳动安全技术与知识,对本单位危险部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劳动保护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方法,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与应急处理措施。(2)班组(支局、所)长到位后应及时进行专门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人教部协助生产单位组织实施,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 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局级、科(室)级、班组(支局、所)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企业职工在局内调动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外来实习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科(室)级和班组(支局、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1)局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局长负责,人教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以及劳动纪律和有关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2)科(室)级安全教育由本科(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科(室)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3)班组(支局、所)级安全教育由班组(支局、所)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本岗位的性质、职责范围、遵章守纪要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保管方法等。(4)企业新职工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实习与转岗人员须通过二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为了使广大职工能够牢固掌握所学的安全生产知识,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其方法为:班前会上讲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班后会上讲安全生产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针对事故多发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认真学习讨论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在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教育等。此项教育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安全员协助。

  6、组织管理(1)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负全面责任。(2)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和中长期计划,应对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予以保证。(3)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在岗职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防事故教育及开展安全日(周、月)活动等各项制度。(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对接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应及时建卡存档。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确保邮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促进邮政通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通过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到认真遵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安全、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达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要求。

  (二)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的任务: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国家局、省局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标准及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查处事故隐患,督促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调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三)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则、形式、频次 原则:(1)领导和群众相结合;(2)自查和互查相结合;(3)检查问题和总结经验相结合;(4)查找隐患与整改措施项结合;(5)检查与评比相结合。 形式:(1)按检查时间划分,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2)按检查内容划分,可分为普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3)按检查的组织主体,可分为自查、互查、抽查。频次:市局对各县(市、区)局、各生产单位,定期普查每年不少于两次,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数次。县(市、区)局对所属各单位的定期普查,每年不少于4次,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数次。生产单位对所属的各部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支局、所)的自查,互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确保邮政生产安全,特对本企业用电作出如下规定:

  (一)

   配电设备、设施

  1、 配电装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保证工作地可靠性和防火要求。(2) 保证作业人员地人身安全。(3) 操作、维护、检查方便。

  2、 配电室要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放水、防漏、防雨、防小动物,通风良好。

  3、

  配电装置母线的相序排列,应遵守下列规定(以面对柜或设备正视方向为准):上下布置的母线A、B、C三项,由上向下排列;水平布置的A、B、C三项,由内向外排列;硬母线各项应按A、B、C三项分别涂以黄、绿、红色;明敷的接地线应涂以黑色。

  4、为防止误操作事故,各控制开关应当采用连锁设置,还应有必要地指示灯、信号装置、警告牌、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

  5、配电室为要害部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要保持配电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配电室内存放任何杂物。

  6、配电室内不准留有暖气、自来水等管路,如以上设施必须通过配电室,则配电室内不准留由暖气片、水嘴结门、管路接头。

  7、配电室内应配备扑救电器火灾的1211灭火器,操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并懂得扑救初起电器火灾的常识。

  (二) 室内外线、根据生产和环境需要,合理选择线经,确定布线、运行中的线路增加电器设备或照明设备,均应验算原来的线经、开关、熔断器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电源线严禁在各种管网、门窗、房檐及锅炉、烟道、散热器等设施上敷设。

  4、导线的线经、型号、规格、绝缘性能要与使用的电压、负荷电流相匹配,超负荷的电源线必须更换。

  5、严禁铜铝线、穿线管内不准留有线、动力线不得与通信线混在一起敷设,必须一起敷设时,动力线、照明线应采取安全措施,不用的动力线和照明线要及时撤掉。

  8、安装线路时,不准用钉子代替此磁具,通过木制房梁、房柱、铁架时应用磁管套好,在地下或通过砖墙时应用铁管套好。

  9、加强临时电源线)凡是因为临时性用电为按规定安装的均属于临时线)使用临时线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铺设。(3)临时线使用应有时限要求,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4)临时线只准用橡胶包皮的电缆,不得使用胶合线,不能在地上乱踩。

  (三)电气设备

  1、设备使用电源要与其性能相符。

  2、严禁使用伪劣机电产品,用电设备在使用中超过升温规定必须更换,各用电环节的插销板等电气元件应由单位统一购置,严禁个人私采乱购。

  3、间断用电场所要做到人走电断。

  4、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空调等,要单独布设电源线并安装闸盒。

  5、老旧房舍增加用电量时,应更新或令设供电线、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箱,220伏、380伏电源插座、开关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上,接线固定螺丝要上紧,防止松动跳火。

  7、各用电设备的地线必须牢固,对地电阻必须符合技术参数规定,电源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

  8、设备上的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器必须性能良好。

  9、楼房的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检查一次,房顶的环形避雷线应当完好,入地线应牢固,对地电阻应符合技术要求。

  10、各单位、各部门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

  11、计算机主机与任何外用设备连接时,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禁止带电操作。

  12、计算机在已加电的情况下,禁止搬动。(四)照明用电安全管理

  1、日光灯镇流器不准固定在木制顶棚或木版上。

  2、灯具安装不得靠近易燃物质(距离不得小于0.5米)

  3、不准使用高热灯具持续照明。

  4、新闻单位采访临时使用碘钨灯时,要由电源管理人员指定接线、节日彩灯在使用前应做全面的绝缘测定和质量检查,使用完毕应及时将电源断开。

  6、库房应安装防爆灯,人离库房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7、大功率照明灯要安装网罩,防止坠落,停止工作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五)用电管理要求1、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加强电器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用电意识。2、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对绝缘老化、结构变形等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3、各用电场所应从安装、使用和维护三个方面着手,做到线路规范,用电器具正规,并结合安全规定做到用电不超负荷、不乱拉临时线、各单位要以本办法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切合实际、通俗易懂、条文具体的实施办法。5、执行规章制度要做到严肃认真,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3-15 12:05 防火安全生产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廊坊市邮政局消防管理规定》的同时,要严格遵

  1、在局长领导下,由安保部负责日常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2、市局建立防火委员会,各单位组建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组成员要有明确分工,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3、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使防火工作落实到部门、各工种、各岗位。要把防火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所有邮政生产场地均列为重点防火区,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①在显著位置悬挂“严禁烟火”标志,严禁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要明火作业的(如电气焊等),须提前报请公安保卫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同时要抽调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②对电源的安全管理应从安装、使用和维护三个方面进行,要做到线路、设备、用电器具由正式电工安装,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趋负荷用电、不乱拉临时线、不带故障运行。具体要求参照《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执行。

  5、营业厅(室)防火要求:①大规模装修前必须将图纸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施工结束,经安保部和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②无暖气的营业厅(室),取暖炉应符合安全要求。③营业厅(室)及包裹房不准堆放与通信生产无关的物品,及时清理生产现场垃圾。④包裹收寄人员对包裹要认真验视,防止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邮政生产渠道。⑤发现可疑邮件不要贸然动手开拆,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妥善处理。

  6、金库、邮票库防火要求:①市局库房要符合一级耐火材料等级要求;各县(市、区)局不能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库房与其他建筑相连时,必须用防火墙隔断。②库内应安装防爆灯,人离库房后要立即切断电源。③邮票库的货架不准用易燃材料制作,不准堆放票款以外的物品。④市局邮票库房应安装火灾报警器。⑤邮票库均应配备灭火器。

  7、车辆防火要求①局内汽车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并要对灭火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使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②运送邮件及票款的车辆内,一律禁止吸烟。③邮车严禁无关人员搭乘,严禁捎、买、带,防止危险品混入车内。④普通车装运邮件时必须用蓬布封盖。⑤不准在车库内存放油料或易燃易爆物品。⑥司押人员要熟知初起火灾的扑救要领,每年按灭火方案演练一次。⑦维修车辆的工作现场严禁烟火,并配足灭火器材;清洗零件时应轻拿轻放,以防止撞击火花引起火灾;清洗用的废油要收集密封,存放在安全地带;喷漆、焊接、发动机试车,应远离火源和易燃易爆部位。

  8、非通信生产场所的防火要求:①与通信生产场地同院、同电源的多种经营场所或出租的房屋(本规定简称“三产”),纳入邮政局消防安全管理范围。②邮政安全保卫组织为确保安全,有权对“三产”单位实施检查,限期消除隐患。如不按时整改,应依照《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③通信枢纽楼10米以内的“三产”经营场所,不准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④“三产”单位场地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其法人与邮政局签署承包(或租赁)合同时必须对消防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要制定防火措施,配足灭火器材,如已签署的合同中无消防内容的,必须补签。⑤“三产”场地的装修必须使用防火材料,其图纸必须报经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完毕,由邮政局保卫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⑥“三产”经营中的明火作业,必须有严格的保安措施,不得危及通信安全。⑦举办集会、晚会等大型活动的主办或承办单位,在活动举行前必须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9、灭火现场的组织:一旦发生火灾,应采用正确灭火方法,有效组织补救,防止火势蔓延,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因此,灭火现场的组织工作尤为重要。①发现燃烧起火时,首先应判明起火的部位和燃烧的物质,镇定迅速地组织扑救,同时尽快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应详细说明起火的地点、部位和燃烧的物质种类、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②消防队到达前,扑救人员应根据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如切断电源、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质和贵重物品等。 ③现场指挥必须有专人负责,防止现场出现混乱。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在现场擅自行动,如火势过大、不能进行有效补救时,应及时撤退人员,减少伤亡。④灭火中要防止中毒、倒塌、坠落等伤人事故,为防止中毒,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头进行灭火。 ⑤为了便于查明原因、总结教训,有关人员要保护好火灾现场遗迹。

  10、消防管理:①要使建筑内的消防栓和院内的消防井处于良好待用状态,灭火用具要有固定的位置,每年检修两次。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②本着既保全设备、减少火灾对通信的影响又及时灭火的指导思想,根据生产场所性质配备灭火器。③灭火器配备数量由当地公安保卫、消防部门根据设备性质、房屋结构、面积大小、电器配备及用电情况等因素确定。④灭火器摆放做到定位置、定数量、定负责人、定责任,放置地点要便于应急使用。⑤灭火器上应粘贴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或者维修时间、维修厂家、维修合格证。⑥灭火器必须按时限维修、更新,不得超期使用。⑦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火安全教育和使用灭火器的补救演习。⑧对于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对消防通信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物消防设施,应明确主管责任,由一方统一管理。⑨要定期进行消防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3-15 12:06 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工作人员在进入机房前按照要求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作业时不得戴金属物品或穿戴纽扣的衣服,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强磁危险物品进入机房,机房内不准吸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2、机房内要定期清洁、吸尘,清洁机房时不得用水冲洗,不得使用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或地板。

  3、必须在机房动用明火施工的,要向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机房内严禁抛掷工具、器材和其他物品。不准在通道放置任何物品。

  5、检修设备或登高作业,衣服口袋、工具袋里的工具、材料不得外露,以防掉落。

  6、机房内严格控制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禁止使用电炉、微波炉等高温电热器具。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带电作业,不得随便拆卸机器,经常检查各种用电设备性能是否良好。

  8、计算机系统文件应有备份,重要软件数据要定期备份。

  9、计算机系统要定期查毒,做到系统无病毒,无与系统无关的资料和游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防止计算机泄密和犯罪事件的发生。

  10、应在下班前关好门窗,断开无关电源,检查、消除室内不安全因素。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设备属通信生产工具,任何人不得占用;

  2、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微机及附属设备;

  3、机器使用人员不得在微机上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

  4、严禁使用自带软盘、光盘在微机上操作,以免感染病毒,破坏程序;

  5、严禁擅自更改、调用微机程序;

  6、严禁无关物品与机器接触;

  7、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和气味,要立即关闭机器及电源,通知技术值班员处理;

  8、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对不明事项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不得随意调节和强行拆卸机器设备;

  9、发现故障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不得擅自处理;

  10、微机电源插板必须专用不准插接任何用电设备;

  11、工作完毕及时关闭设备,切断电源。网络管理

  1、网络管理员应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积极进取;

  2、网络管理员负责微机中心网络设备的管理、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建立网络设备档案,及时登记网络运行状况。

  3、网络管理员在出现网络故障时应及时应对,应在事故现场尽快恢复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登记。

  4、网络管理员应不断学习,完善网络和设备性能,使其能达到设计使用要求,以更好的位生产服务。

  5、建立健全网络登记簿,定期记录网络设备的软硬件运行状况和线路状况。

  6、所有网络设备的最近密码由网络管理员专人掌握,并定期进行更换,做好登记,并以密码信的形式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7、有关网络方面的技术档案和来往文件及传真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定期交档案管理员存档。

  8、网络管理员负责所有网络系统的备份工作。备份一天两份,一份自己保管,另一份连同调备档案交管理员存档。

  9、网络管理员负责制定值班人员网络维护计划,协助其工作。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对邮政系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管理,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使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现根据国家局、省局指标,制定我局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如下:

  1、市局设立对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的举报电话:(人教部),(安全保卫部);

  2、发现人员伤亡事故或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并与主管人员取得联系,做好事故或隐患的处理工作;

  3、对举报人员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办法市局统一制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本着统计准确、调查清上报及时、处理严肃的原则,认真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上原则要求,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1、事故的分类①轻伤事故:指职工在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②重伤事故: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意见》执行。③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2、各单位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应根据事故情况上报市局人教部,安全保卫部、工会或地方劳动、司法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愿意、性质的初步分析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事故结案后腰补报事故的经过、责任者的审查情况、事故的责任鉴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情况。

  3、对伤亡事故的调查①对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共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并及时报送市局人教部和工会。②如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工会要组成调查组,协助地方劳动部、公安、检查及工会等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③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及建议,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④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的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或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伤亡事故的处理①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处理伤亡事故。发生事故后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防止事故扩大化。对发生撒谎能伤亡事故的现场经当地劳动部门、司法机关同意后才能清理。②分清责任,以责论处。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做到“三不放过”。③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局安委会和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及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④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为了保护职工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辅助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生产装备,并非职工福利待遇,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发放。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根据国家局、省局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和范围制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防护用品的管理,本着既要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又尽量节约开支的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发放标准。

  3、人教部负责掌握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工会负责对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检查,供应部门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4、防护用品原则上只准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使用;公用防护用品按单位建卡,由专人保管,用毕收回。

  5、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护用品,由使用者本人负责保管(劳务工享受同类工种的劳保用品待遇,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成本费)。职工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并爱护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使用的视为违反劳动纪律,由此造成事故的按违章作业对待。

  6、 调离系统以及辞职、除名、开除的职工,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的,应及时收回或折价扣款,脱离生产岗位6个月以上者停发。

  7、 常年在现场组织指挥、检查生产、跟班劳动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发给同类工种的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比生产人员延长50%,短期参加劳动的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可临时发放防护用品,用毕收回。

  8、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毒、防酸、防尘等特殊用品,必须根据工种需要,配备齐全,保证质量。

  9、 购买防护用品时,应注意质量,保证其安全性能,对因发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而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仓库及保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物资仓库属企业重地,必须切实加强安全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保管人员在库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非本库人员禁止入内,外来人员需进库房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由保管人员或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库。

  3、严格遵守出入手续,领料人员必须交付出门证,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放行。

  4、仓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确需存放时,必须提前报安全保卫部批准,存放时要做到与其物品隔存,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隔存。

  5、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6、库内物品应摆放有序,做到通道无堵塞,消防设备齐全,保管人员应熟悉库内灭火设施的位置,熟悉掌握其使用方法。

  7、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的各项防范设施,发现隐患要立即向领导报告,进行整改。包管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库房管理安全。

  值守人员管理制度值守人员具有防火、防盗、治安、保卫、守护等职责,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选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安全意识高,又有一定防范能力的人担任。为加强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值班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中心工作内容,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班各项工作。

  2、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本班规定的巡视、安全管理、防火、防盗等职责。各值班室严禁饮酒、嬉戏、打闹、下棋、赌博后随便留外人过夜,更不准许他人替换值班。

  3、要害部门值班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者,应由主管上级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

  4、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严禁擅自离岗。各支局(所)夜间值守人员应在职工下午下班前到岗,上午职工上班后离岗,以防出现空岗现象。

  5、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到岗时,须提前向领导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无故不到后迟到。

  6、值班室的各种用品、安全用具、灭火器材,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作它用,如有变动应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有值班记录的,应注明原因。值班室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品。

  7、值班人员应将本班内接到的上级有关上级指令及执行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须逐班交代的,要特别说明。

  8、要熟记110等重要号码,发生意外情况要马上报警或向主管部门报告,要勇于向犯罪分子做斗争,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9、值班人员应在交班前将值班室内外卫生和设备用品的清洁卫生做好,为下班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搞好邮政企业生产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奖惩,把安全生产管理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把用经济手段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邮政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为进一步防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等行为,引导企业领导和职工自觉关心安全生产,维护正常的邮政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惩的原则安全生产奖惩工作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绳,做到奖惩有据,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分明。

  2、实行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实行惩处要以思想教育、经济处罚为主,行政、法律处罚为辅。

  二、安全生产奖惩形式

  (一)奖励形式

  1、个人奖励: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职工)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和奖品。

  2、集体奖励: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企业)称号,集体奖励发给奖状或锦旗等,也可同时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和奖品。

  (二)惩处形式

  1、对个人的惩处形式:对个人的惩处形式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而触犯刑律的给予法律制裁。

  2、对单位的惩处形式: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回答人的补充

  2011-03-15 12:07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

  邮政收寄和投递

  (一)邮政营业场所设计既要满足营业功能的要求,又要布局合理,做到布置整齐、光线充足、地面无积水,书写台、椅、应放置在光线充足不影响通道的位置;营业场所内的一切物品必须采用合格产品;电源线与信号线要用金属管或阻燃塑料保护管分开敷设。

  (二) 邮政营业员在收寄邮件时,要认真逐件的检查用户交寄的物品(交寄单位提供免检证明和经批准免验的除外)。严禁收寄易燃易爆、有害腐蚀品和放射性等禁寄物品。对于某些性质、特性不明的物品,应由国家有关检验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准收寄。

  (三) 包裹收寄机、取包机、各种出售机、电子称、捆扎机等设备必须安装接地保护设备和漏电保护器。包裹房内的货架要牢固,通道要畅通,自动取包机工作时应有防护栏杆或警告标识 。

  (四)

  邮政流动服务人员在开展流动服务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环境条件,防止道路、建筑物、障碍物、机动车辆、电器设备、施工现场等场所或设备出现不安全状态对邮政人员造成伤害。

  (五) 邮政投递员出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或自行车的性能是否良好,灵敏和安全可靠,发现问题或故障时要及时维修,不准驾驶或骑“带病”的车辆出班。

  (六) 驾驶机动车辆或骑自行车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投递时要注意投递区域的环境变化,看是否有危险建筑物、妨碍行走的物体、沟、坑及晾晒衣物的铁丝或绳索,防止因投递环境的变化造成伤亡事故。

  (七)当遇有角度较大的陡坡时,不准骑自行车强行冲刺上坡,或放松车闸任其下冲,防止因半途冲力不足而摔倒造成跌伤,或遇有紧急情况时来不及采取措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遇有无栏杆的窄桥渠坝时,不要骑自行车强行通过,应下车步行推车通过,防止路窄歪倒,掉入水中造成伤亡事故。

  (八)乡邮员要注意防备投递区域内的狗或其他牲畜,防止受到侵袭;雷雨天气,要尽量躲避高大的树木、山丘或建筑物的避雷线,防止雷击事件。

  二、邮件内部处理

  (一)接收发邮件时要注意汽车或火车接近交接地点的运行方向、速度和停止位置,提前避让车辆,防止被车辆碰伤。在接收邮件时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品或不明物质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护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使用电梯、升降机、链板机或推式悬挂机等升降设备运送邮件时,不得趋负荷运行。升降货梯严禁乘人,出入口要设置栏栅,停止作业时栏栅要上锁。作业人员不准从链板机、滑槽等升降设备口出入。

  (三)邮袋的开封倒袋场所,应设置低噪音的吸尘通风设备,以保证作业场所中粉尘浓度及噪音符合规定要求。

  (四)人工分拣信函所需的信函柜格、分拣桌椅的高度必须方便工作人员操作,其照明光度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使用捆扎机前应仔细检查机器是否绝缘、控制开关是否安全可靠,热合部分是否正常并满足工作要求,压力块是否足够,有无妨碍机器运行的杂物等,去发现问题或故障立即抢修。使用时要集中精力,手脚配合好,不得将手或身体的其他部位穿入捆扎机。

  (六)封装邮件要在不妨碍现场通道的地方进行,邮件要排列整齐,便于操作,防止邮件绊倒作业人员。邮袋封装完毕后,要将邮袋送到指定地点存放,堆(码)放整齐、牢固,收拾整理封装工具,清理封装现场。

  (七)邮件转运员人工搬运邮袋时,要注意邮件包装硬物或金属利器有无外露,并综合使用身体的臂、肘、胸、腹、膝等部位,搬运单件的距离稍远时,应用肩扛,搬运邮袋数量较多且距离较长时,要用托盘或机动车辆运输。

  三、邮政汽车运输

  (一) 认真执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教育职工特别是机动车辆驾驶员、邮件接发员、转运员、押运员和物资运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 邮件必须准班、准点运行,严禁随意变更邮路,不得随意停车就餐、办私事或捎人带物。

  (三)车辆运输途中遇有路阻,或因车辆问题造成晚点,应及时与双方领导联系,以便安排调整。

  (四)邮车司机要针对不同的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因天气恶劣引发行车事故。全按“全国邮政局邮政金融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执行。

  (五)取送款安

   第四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筑行业

  陕西昶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1、施工现场综合规定

  2、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3、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4、木工操作规程

  5、起重工操作规程

  6、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7、气焊工操作规程

  8、电焊工操作规程

  9、钢筋工操作规程

  10、电工操作规程

  11、普通工操作规程

  12、架子工操作规程

  13、混凝土工操作规程

  14、瓦工操作规程

  15、抹灰工操作规程

  16、油漆玻璃工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综合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求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使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挡,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溶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高空作业操作规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离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木工操作规程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丝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立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碰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起重工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准确、宏亮和清楚。 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3.使用卡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4.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5.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6.使用二跟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7.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扁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

  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 行程的三分之二。

  4、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 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 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

  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气焊工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施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割、焊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10、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防准离开。 电焊工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好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哈哦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施焊。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钢筋工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落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平放,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