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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十大禁令,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保障十条

更新时间:2022-07-12 19:34:25

  第一篇:化工生产十大禁令,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保障十条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5个必须: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5个严禁: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脱岗 八大危险作业

  1、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4、高处作业;

  5、断路作业;

  6、破土作业;

  7、吊装作业

  8、盲板抽堵作业 化工生产十大禁令

  一、严禁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域,在生产区接打电话。

  二、严禁饮酒、酒后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着装、未按规定做好防护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五、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六、严禁安全措施不落实进行检修作业

  七、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八、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九、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严禁厂内违规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不戴阻火器。

   第二篇:化工生产十大禁令

  化工生产十大禁令

  一、严禁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域,在生产区接打电话。

  二、严禁饮酒、酒后作业。

  三、严禁未按规定着装、未按规定做好防护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五、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六、严禁安全措施不落实进行检修作业

  七、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

  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八、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九、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严禁厂内违规驾驶机动车、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不戴阻火

  器。

   第三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新增部分)

  一、严禁冒名顶替代签或未到现场就确认各种作业、工程票证。

  二、严禁高处作业使用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吊篮、未经设计和批准擅自制作、使用自制吊装器具以及抛掷材料、工具或其它杂物。

  三、严禁无企业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务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或乘坐公务用车以及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载人行驶或载人作业。

  四、严禁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或者不告知、不设置警戒线进行放射性探伤作业以及在卷绕、牵伸设备高速运行时处理缠辊。

  五、严禁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作业前不验电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修改、摘除、投用联锁回路和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以及在DCS/ESD等操作系统中私自安装软件或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六、严禁对进入易燃易爆区域车辆和人员不检查、不登记或者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及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和地面等。

  七、严禁在成品油管道流程切换过程中现场无人监护以及油品、液态烃脱水(液)(含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八、严禁当班操作人员脱岗、睡岗以及外管道巡线人员不按规

  定巡检、不及时阻止和上报违章占压、违章施工。

  九、严禁直接给塑料容器加注汽油等轻质油品、给未熄火车辆加注油品以及未经许可在生产装置区与罐区灌装化学品。

  十、严禁不按生产调度令操作、油罐清洗检修后不经验收直接进行收油作业以及未检尺计量、工艺复核进行油品接卸和输转作业。

  违反本禁令第一条者,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本禁令第二~十条者,给予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因“三违”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解除劳动合同;随同作业的人员离岗培训。

  员工违反以上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解聘职务处分。对违章指挥、违规指使员工违反以上禁令的管理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解聘职务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用工违反以上禁令的,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第四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一、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 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

  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 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 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 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大禁令”的出台是安全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禁令的出台对于保证生产的秩序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体现了中国石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看到“十大禁令”,第一感觉是太严了,但“十大《禁令》”的目的不是整人治人的,而是为了保证我们每位员工以及与我们有联系的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十大禁令”是我们的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通过生命高于一切原则来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最基层的生产单位甚至具体个人的安全行为的约束。在实践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中,我们要全员动员,以人为本,狠反“三违”,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发挥“禁令”对生产安全的保障作用。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为自己一次次地违章作业没出问题得意洋洋,甚至于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殊不知,在安全上并没有捷径可走,每一条规章都是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问题不能“预约”,事故不会“彩排”,平时耍耍小聪明固然可以轻松一时,可无形中却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石化企业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企业与安全生产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可谓一应俱全。可为什么有了这么多的安全规章制度,还会有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了呢?关键是规章制度写在了纸上,挂在了墙上,喊在了嘴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安全管理不是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而是在规章制度的装饰上做文章,规章成了墙上的画,制度成了壁上的花,落实成了嘴上的话。诚然,工作总是千头万绪,但执行规章制度却容不得半点马虎,要毫无条件地贯彻落实。许多规章制度都是以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将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才能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石化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没有任何借口”是美国西点军校奉行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是西点军校传授给每一位新生的第一个理念,其核心是敬业、责任、服从、诚实。在安全管理中我们也要遵循“没有任何借口”这一原则,借口的代价是无比高昂的、甚至是惨痛的。如果有了各种看似冠冕堂皇的借口,我们的操作人员就可以不按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凭着所谓的经验或喜好进行操作。“没有任何借口”的安全管理体现的是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如果我们每位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章操作,那么“三违”现象就会不复存在,事故的发生率就会大幅降低,我们的企业就可以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搞好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危、家庭的幸福,更是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大家都知道,石油和化工企业的特点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所以,危险时刻陪伴我们左右,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更为了亲人,工作中我们必须加倍小心,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平安是福,是人们对于幸福生活的渴望。平安才能回家,平安才会有家。

   第五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一、 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

  合同。

  二、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 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

  合同。

  四、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

  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

  合同。

  六、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

  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

  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 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 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

  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 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

  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大禁令”的出台是安全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禁令的出台对于保证生产的秩序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大的意义,体现了中国石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看到“十大禁令”,第一感觉是太严了,但“十大《禁令》”的目的不是整人治人的,而是为了保证我们每位员工以及与我们有联系的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十大禁令”是我们的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通过生命高于一切原则来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最基层的生产单位甚至具体个人的安全行为的约束。在实践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中,我们要全员动员,以人为本,狠反“三违”,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发挥“禁令”对生产安全的保障作用。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为自己一次次地违章作业没出问题得意洋洋,甚至于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殊不知,在安全上并没有捷径可走,每一条规章都是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问题不能“预约”,事故

  不会“彩排”,平时耍耍小聪明固然可以轻松一时,可无形中却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石化企业的员工,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企业与安全生产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可谓一应俱全。可为什么有了这么多的安全规章制度,还会有不该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生了呢?关键是规章制度写在了纸上,挂在了墙上,喊在了嘴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安全管理不是在狠抓落实上下工夫,而是在规章制度的装饰上做文章,规章成了墙上的画,制度成了壁上的花,落实成了嘴上的话。诚然,工作总是千头万绪,但执行规章制度却容不得半点马虎,要毫无条件地贯彻落实。许多规章制度都是以血的教训换来的,必须将其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才能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石化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没有任何借口”是美国西点军校奉行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是西点军校传授给每一位新生的第一个理念,其核心是敬业、责任、服从、诚实。在安全管理中我们也要遵循

  “没有任何借口”这一原则,借口的代价是无比高昂的、甚至是惨痛的。如果有了各种看似冠冕堂皇的借口,我们的操作人员就可以不按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凭着所谓的经验或喜好进行操作。“没有任何借口”的安全管理体现的是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如果我们每位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章操作,那么“三违”现象就会不复存在,事故的发生率就会大幅降低,我们的企业就可以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搞好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危、家庭的幸福,更是与企业生存发展息息相关。大家都知道,石油和化工企业的特点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所以,危险时刻陪伴我们左右,任何一点粗心大意,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了自己,更为了亲人,工作中我们必须加倍小心,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平安是福,是人们对于幸福生活的渴望。平安才能回家,平安才会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