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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联合大学中医学院院长与专家来院考察指导工作

更新时间:2022-07-07 15:08:38

  第一篇:河北联合大学中医学院院长与专家来院考察指导工作

  河北联合大学中医学院院长与专家来院考察指导工作 2013年6月28日上午9:00河北联合大学中医学院院长李继安中医主任医师、副院长关范武教授一行4位领导与专家,来到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进行调研考察指导工作。

  本院董事长兼院长董瑞中医主任医师热情接待了贵院的领导与专家,首先由本院董事长兼院长董瑞中医主任医师带领中医学院院长李建安教授等领导与专家先后参观了我院中医文化庭院宣传与长廊、中医百草园、中医养生馆、中医膏方馆;国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十二五肺病科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和肺纤维化病区及职业病病区。

  李继安院长对我院浓厚的中医文化给予高度赞扬,对我院中西医结合特色诊治肺系疾病,尤其对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给予高度肯定,对在职业病尘(矽)肺病开展中医特色治疗上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给予高度认可。本院董瑞院长也对李院长此次的考察指导工作再次表示热烈欢迎。

  在此次访问活动中,经过讨论,双方达成共识,将联合开展中医诊治肺系疑难病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课题的基础与临床调研和学术交流等活动,并不断探索合作的新方式,以实现信息共享、人才共享、校企合作、资源整合的新模式。

  回到本院院长室,董瑞院长又将医院的发展战略目标、依法执业力度、人才梯队建设、科技成果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领导人题写院名及来院视察、新闻媒体报道等向来访的中医学院领导与专家作了详实的介绍。

   第二篇:河北联合大学轻院大学生出书流程

  《轻院大学生》院刊部出书流程

  1. 每期出书前召开例会根据当月节日及重大事件出相应版块,布置下期任务。 2. 校园文学部 采访工作部 时事新闻部 综合娱乐部撰写稿件及收集学生作品,以及根据一些征文比赛选拔优秀作品刊登。

  3. 与此同时外联工作部积极拉来赞助为下一期院刊提供物资,及广告。 4. 将稿件交由主编进行第一次审稿、筛选。

  5. 美术部对这些稿件进行排版,修正页眉页脚,以及封面、封底目录的设计。

  6. 打印稿件交由调研发行部进行校对。

  7. 校对完毕之后返回给美编进行改正。

  8. 交由学工部老师进行第二遍审稿、校对。

  9. 网络部进行修正推出电子杂志版《轻院大学生》链接到校园网上。 10. 美术部拿稿件到本部统一格式及页面,进行印刷。

  11. 调研发行部把院刊以宿舍为单位发放到每个宿舍。

  12. 调研发行部在院刊发放出两天之后做出调研表,进行走访宿舍,收集学生意见,以便在下一期院刊中做出改进。

  13. 召开例会研讨本期院刊的受欢迎程度及有哪些不足,部署新一期院刊的出版。

   第三篇:发展中国家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专家来院考察学习

  非洲发展中国家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成员来院考察学习 2010年9月13日下午,非洲发展中国家医疗同行一行40余人,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周远明书记、江自强副局长的陪同下来到我院进行了一次医疗、检验、药品管理等方面的考察学习指导和交流。

  在考察现场,黎院长、伍院长、汪院长、黄院长亲自陪同这批外国客人对我院部分科室进行了参观和指导。分别向外国客人介绍了我院病房管理、医疗管理、儿科医疗管理、门诊科室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护士站管理、药事管理、检验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并回答了外国友人有针对性的一些问题。

  为了给外国客人留下深刻和良好的印象,我院在9月2日接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后,立足于我们是代表大足县的,乃至于代表重庆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外国客人考察的这一重要意义和立场,对药事管理、环境卫生、医疗、护理、疾控、检验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和妥善准备工作,力争把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客人面前。

  通过现场考察和交流,外国友人认为我院的环境、设施,医疗、药品、检验、护理等各方面管理很好,值得他们学习与借鉴,对我院领导、科室职工的热情友好的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

  药剂科 欧国东

   第四篇: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学生实习协议书

  实习协议书

  为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要求,使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其综合素质,加强就业竞争力,提高学生就业率,我院就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甲方: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乙方:实习单位,丙方:学生及其家长。 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专业年级班学生申请到医院(单位)进行实习,甲方审核予以批准。根据以下要求及各方职责,共同签署此协议。 对各方的要求及职责:

  一、甲方

  1、具有此协议决定权。

  2、向乙方及学生提供实习计划和实习考核要求。

  3、不定期派教学和学生管理干部与乙方联系,了解实习教学情况。

  4、按规定向乙方及学生提供实习费(需要国家统一的发票)。

  二、乙方

  1、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情况,对学生提出实习要求。

  2、根据实习计划要求,制定学生的实习进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3、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含考勤),对学生违纪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上报甲方。

  4、安排指导教师,按实习考核要求认真带教,实习结束时,带教教 师根据学生的表现按照实习成绩评定标准评定成绩,并由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实习单位盖章。

  三、丙方

  1、必须按期进行实习,认真填写实习小结。

  2、根据学校安排按时返校参加毕业考试和毕业分配,否则后果自负。

  3、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实习 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主动向甲方有关老师汇报实习教学情况。

  5、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财物、健康及人身安全等问题由丙方负责。

  6、家长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及遵纪守法教育,经常与实习单位取得

  联系,了解、检查学生的学习、工作及守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学院及部门、实习单位、学生(家长)各存一份。

  丙方(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年月日乙 方(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甲 方(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第五篇: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院校代码:13408;

  校址及办学地点:北校区:河北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西道1

  1号;

  东校区:河北唐山路北区缸窑路114号;

  丰润校区:河北唐山丰润区林荫路1号南端。

  第三条 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招生工作涵盖的招生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现有8个学部,开设61个本科专业,8个专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术七大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组织实施。

  第三章 监督机构

  第六条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为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考虑其他志愿考生。

  第九条 为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学院实行按专业及专业类相结合的办法招生(详见学院招生计划)。对于按专业类招收的考生,按专业类宽口径进行培养,依据就业形势和学院办学条件,学生在专业类内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即:将投档考生按分数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队首考生志愿,先处理专业志愿 1 ,然后专业志愿 2 ,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一条 学院对符合省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十二条 录入学院2014级学生入学一年后,可依据主修专业确认制、根据社会需求、学生志愿及成绩调整专业。

  第五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学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2014年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本科计划总数3500名,专科计划60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2014年学院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五条 学院所有专业(类)招生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除特别注明外,各专业(类)招生对外语语种没有限制。 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要求有美

  术基础,入学后进行加试,不合格者,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各专业(类)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类)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收取,即本科专业:理工类13000元/年/生,文史类12000 元/年/生,艺术类15000元/年/生、数字媒体艺术(凤凰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班)20000元/年/生;专科专业:理工类7000元/年/生,文史类6500元/年/生,艺术类8000元/年/生。住宿费 500元/年/生;住宿费 800元/年/生;住宿费1200元/年/生。(上述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局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八条 学院对达到国家及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本科毕业生:颁发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颁发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具印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本科生标准如下:一等奖:10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不含优惠加分,下同)超过考生所在省二本分数线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二本分数线分)的考生。

  2、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政策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设立的各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信用)国家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申请信用贷款。

  2、延伸“绿色通道”, 确保每位贫困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国家助学金,遵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三条 咨询、查询及联系方式。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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