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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7-18 09:12:36

  第一篇: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北店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岗位职责

  1.在指定的岗位执勤,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

  2.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放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3.严格验证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校园,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

  4.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保卫等工作,预防校园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接班人员不到位,不得离岗。

  5.处理校园内的有关治安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的保安工作任务。

  学校保安人员纪律

  学校保安人员从事的是保障学校安全的特殊型服务性工作,责任重大,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纪律: 1.必须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一切行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履行保安职责,应身着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保安标志和值勤证件,注意仪表仪容,着装整齐,不得留长发,蓄胡子。

  3.值勤时,应遵守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振作精神,认真值勤,准时上岗,做好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不准在值勤时打瞌睡、看书报、聊天,不得旷工。

  5.坚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不粗暴无礼,不仗势欺人,严禁打骂、侮辱他人。

  6.上岗前和值勤中不准饮酒,不准在禁止吸烟地区吸烟,严禁赌博。 7.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向外人泄漏学校的内部秘密,不准擅自把外人留宿值勤范围内。

  8.不得擅自挪用和私自使用学校的车辆、设备和生活用品。

  9.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滥用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得滥用学校装备的防卫器械和通讯报警设备。

  10.执行任务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时,有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的责任,但不能行使执法机关的职权。

  保安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保安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二、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罚款或没收财物

  四、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

  五、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六、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七、处理民事、经济法律纠纷或劳动争议;

  八、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学校保安人员五条禁令

  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精神,结合学校保安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保安人员的五条禁令:

  一、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外出期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违反《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的,违者予以辞退。

  学校保安人员行为规范

  一、仪容严整

  二、仪态端正

  三、服装整洁

  四、用语文明

  五、坐姿大方

  六、站姿端正

  七、行走稳健

  八、谈话自然

  十三、当次记分,按月汇总记录,每分按10元人民币扣减其工资。当月扣3分以内者,给予教育反省处理;月扣6分以内者,由其在学校作书面检讨;月扣6分以上或一年累计扣20分者,予以辞退;

  十四、每月督查记录由学校政教处汇总后交学校财务室扣发相应工资或福利。

  十五、各学校要按配备的保安人数上岗,凡随意减少保安人数,或者缺岗15天以上者将扣发当月工资。

  以上条款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校园安全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保安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无私无畏。

  二、门卫和安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门卫日志,健全门卫台帐,做到记录全面,字迹清楚,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

  三、保安要统一着装,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文明值勤,在岗期间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要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保安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保安电话联系,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正在上课或开会,保安应安排来访者在传达室等候。

  五、保安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班主任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德育处批准。对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负责通知学生领取。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地点停放;校外机动车辆,非经本校相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准入内。保安负责管理师生的车辆摆放,严禁校园内骑车。

  七、保安负责学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及时公示,确保门卫值班室电线小时有人接听。

  八、保安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保安要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互相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保安轮休期间要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学校有遇特殊情况时随叫随到。保安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德育处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岗。上班期间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保安要确保校门口广场及其左右道路上30米内无摆摊设点现象,保证校门内外畅通无阻;确保校园内及院墙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确保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存放杂物。

  十一、保安要注意个人修养,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执行公务要维护学校利益和形象。

  十二、以上条款,保安如有违反,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辞退。

   第三篇: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管理考核制度

  学校保安岗位职责

  1.在指定的岗位执勤,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

  2.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放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3.严格验证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校园,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

  4.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保卫等工作,预防校园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接班人员不到位,不得离岗。

  5.处理校园内的有关治安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的保安工作任务。

  学校保安人员纪律

  学校保安人员从事的是保障学校安全的特殊型服务性工作,责任重大,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纪律:

  1.必须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一切行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履行保安职责,应身着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保安标志和值勤证件,注意仪表仪容,着装整齐,不得留长发,蓄胡子。

  3.值勤时,应遵守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振作精神,认真值勤,准时上岗,做好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不准在值勤时打瞌睡、看书报、聊天,不得旷工。

  5.坚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不粗暴无礼,不仗势欺人,严禁打骂、侮辱他人。

  6.上岗前和值勤中不准饮酒,不准在禁止吸烟地区吸烟,严禁赌博。

  7.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向外人泄漏学校的内部秘密,不准擅自把外人留宿值勤范围内。

  8.不得擅自挪用和私自使用学校的车辆、设备和生活用品。

  9.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滥用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得滥用学校装备的防卫器械和通讯报警设备。

  10.执行任务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时,有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的责任,但不能行使执法机关的职权。

  保安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保安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二、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罚款或没收财物

  四、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

  五、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六、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七、处理民事、经济法律纠纷或劳动争议;

  八、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学校保安人员五条禁令

  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精神,结合学校保安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保安人员的五条禁令:

  一、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外出期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违反《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的,违者予以辞退。

  学校保安人员行为规范

  一、仪容严整

  二、仪态端正

  三、服装整洁

  四、用语文明

  五、坐姿大方

  六、站姿端正

  七、行走稳健

  八、谈话自然

  学校保安人员奖惩实施办法

  一、凡工作不尽职尽责,上班时打瞌睡、看书报、不按规定着装、擅自离岗等行为的,一次扣2分;

  二、凡擅自换岗的,扣双方当事人各1分,擅自换岗造成工作失误的扣双方当事人各2分,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并扣双方当事人各3分;

  三、对外来人员态度不好或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

  四、在值勤区内参与赌博、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单位形象、擅自留宿客人、在同志之间挑拨离间搞不团结等行为者,扣3分;

  五、因酗酒上班或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按学校保安人员五条禁令处罚;

  六、凡因工作失误致使学校财产损失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可给予扣分,赔偿损失直至辞退处理;

  七、不按时巡逻或巡逻不尽职尽责的,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不制止的,扣1分;

  八、在值班时看电视、着装不整齐、在禁止吸烟区吸烟、公共区域吃东西的,扣2分;

  九、上班迟到又未事先请假或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1分,迟到20分钟以内扣2分,迟到20分钟以上扣3分;

  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训、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参加义务劳动、不参加组织学习的,一次扣2分;

  十一、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扣1分;未严格盘查、登记,让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每次扣1分,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每次扣2分;

  十二、重要情况不妥善处置或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

  十三、当次记分,按月汇总记录,每分按10元人民币扣减其工资。当月扣3分以内者,给予教育反省处理;月扣6分以内者,由其在学校作书面检讨;月扣6分以上或一年累计扣20分者,予以辞退;

  十四、每月督查记录由学校政教处汇总后交学校财务室扣发相应工资或福利。

  十五、各学校要按配备的保安人数上岗,凡随意减少保安人数,或者缺岗15天以上者将扣发当月工资。

  以上条款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保卫工作条例等规定,制订学校《保安制度》。

  1.保安上岗期间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志。

  2.保安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准在室内外进行娱乐活动,违者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3.安保人员定时检查学校的所有校舍设施、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隐患、火灾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学校。

  4.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

  5.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

  6.学生上学、放学时进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注意安全,以防意外。

  7.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由学校具体落实,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

  8.保安要文明执勤,对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学校财产损失、失窃,发生重大案件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第五篇:学校保安管理制度、职责

  楠木渡镇胜利小学保安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明确保安岗位职责,规范保安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出入,要认线)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不服从管理,顶撞学校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2018年3月 楠木渡镇胜利小学学校保安工作

  岗位职责

  一、保安工作职责

  1、站岗巡逻:每天早上7:40—8:30学生上学时段;中午12:20—12:40;下午15:20—16:05学生放学时段必需在校门口维持好学生出入学校安全秩序。

  2、外来人员登记:热情、大方、耐心、有礼地接待外来人员。如找校领导办理有关事务,需先和校领导联系预约后方得准许进入;在正常上课时间内,有来访者(学生家长、亲朋好友等人员),须滞留至下课并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进行登记后才准入

  3、外来车辆管理:安排好外来车辆,外来车辆禁止入校。

  4、对可疑人员携带的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进行盘查:要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有人携带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外出,必须由学校出具证明方可放行,遇有可疑和紧急情况须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对外来人员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需得到学校领导的许可方可进入,并记录备查。

  5、疏导交通、维持校门的通畅:禁止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对学校大门口外导致学校门口人员聚集、喧闹等情形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应及时进行劝离,必要时直接报派出所处理。

  6、紧急情况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须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领导处。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7、其他事务:做好校门前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助做好学校教师车辆的管理工作。

  二、保安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内必须穿着工作服装,携带必备的防护设备。着装整齐、仪态严谨。接待家长、外来访客态度热情、大方、耐心、有礼。

  2、平时须对外来人员积极进行有关的登记,绝不允许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不管不问。

  3、值班室内不准滞留无关和闲散人员,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

  5、禁止喝酒上岗值班。

  以上要求,学校保安必须遵照执行,并由学校领导对之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有违纪情形,一经查实,学校领导将对之进行处理和处罚,如违纪次数较多,严重影响到学校大门的保卫工作,学校将根据情况对违纪的保安予以更换和清退!

  楠木渡镇胜利小学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