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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服务协议书

更新时间:2022-07-17 09:50:06

  第一篇: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服务协议书

  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服务协议书

  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财发【2009】97号)和《关于聘用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1号)的精神,结合北京大学工作实际,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即项目承担单位:北京大学。 科研项目负责人:

  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主管领导:

  其中: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主管领导作为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第二条 乙方,即应届毕业生,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服务期限

   第三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本协议于

   科研项目完成时终止,服务期限不低于两年。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

   科研项目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以及完成项目(课题)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甲方确定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务费用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劳务性费用,标准为每月

   元。

  甲乙双方对劳务费用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病假期间的劳务性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工作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科研岗位的需要,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协议的解除、终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协议后,乙方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

  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对是否续约做出明确说明,乙方应及时签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服务协议的证明,并在15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特殊政策签订服务协议,乙方不享受甲方事业编制体制内的相关待遇。这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1)住房及住房补贴,(2)子女在北大附属机构入托、入学,(3)在职学习,(4)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2、在户口、档案管理上,严格按照京人社办发【2009】51号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办理。

  3、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后,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之日15日内办理本人户口、档案转出手续,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北京大学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 说明:

  一、本协议书只作为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本协议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协议书中第二十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在本协议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协议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一份交北京大学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备案。

  2009年5月

   第二篇: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服务协议书

  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服务协议书

  根据《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

  见》(国科财发【2009】97号)和《关于聘用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51号)的精神,结合北京大学工作实际,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即项目承担单位:北京大学。

  科研项目负责人:

  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

  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主管领导:

  其中: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主管领导作为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第二条 乙方,即应届毕业生,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服务期限

  第三条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本协议于科研项目完成时终止,服务期限不低于两年。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科研项目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以及完成项目(课题)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特点,甲方确定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

  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务费用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劳务性费用,标准为每月元。

  甲乙双方对劳务费用的其他约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

  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

  规定执行。甲方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病假期间的劳务性费

  用。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

  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工作安全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科研岗位的需要,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

  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

  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

  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

  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协议的解除、终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服务协议后,乙方原则上回生源

  地就业。

  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对是否续约做出明确

  说明,乙方应及时签收。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

  者终止服务协议的证明,并在15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特殊政策签订服务协议,乙方

  不享受甲方事业编制体制内的相关待遇。这些待遇包括但不限于:(1)

  住房及住房补贴,(2)子女在北大附属机构入托、入学,(3)在职学

  习,(4)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2、在户口、档案管理上,严格按照京人社办发【2009】51号和

  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办理。

  3、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后,乙方应在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之日15日内办理本人户口、档案转出手续,逾期办理或不办理的,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北京大

  学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说明:

  一、本协议书只作为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订本协议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协议书中第二十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在本协议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协议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签订本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一份交北京大学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备案。

  2009年5月

   第三篇: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实习学生): 身份证号码:

  学校: 院系 专业 联系电话:

  乙方已通过甲方的招聘面试,鉴于乙方目前仍是在校学生,甲方在其毕业后方能办理录用手续。本协议明确甲乙双方在乙方毕业前的实习阶段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实习期限、工作时间

  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时间根据乙方毕业手续完成情况可以调整。

  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一安排乙方的实习岗位和工作内容。 乙方在实习期间,亦可及时根据自身胜任情况申请调整变更甲方安排的岗位,以便于乙方后续的实习及甲方后续的实习指导安排。

  实习期间,甲方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习并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

  三、实习待遇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薪酬制度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工资,实习工资为 元/月。行政人事部根据实习用人部门提供的考勤记录表核算其实习工资。

  四、实习期间劳动纪律

  1、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因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安排等情况造成实习公司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实习期间凡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需保密,不得泄漏。

  五、实习期考核

  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将组织实习考核和评估,评估不合格将会影响录用。

  六、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实习期间乙方须遵循甲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人指导、私自动用设备、仪器等相关工具,确保人身安全。

  工作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七、实习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书面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即时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

  八、特别说明

  本协议只是双方的实习协议,只有乙方取得毕业证书并考核通过后,甲方为乙方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时,实习期的时间全部并入试用期,不再约定试用期。

  九、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亦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甲 方:北京xxx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实习单位)名称: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大街xx大厦

  乙方(实习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所在学校: 系别: 学段: 专业: 联系地址: 邮编: 手机: 邮箱: 导师(辅导员/班主任): 手机: 邮箱:

  为推动学生实习活动的开展及为公司储备和选拔人才。现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各项内容:

  一、实习期限及留任承诺 实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习结束,甲方择优录用乙方,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就业合同。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意愿,并结合其所学专业,安排乙方在本单位的实习实践岗位。

  三、实习管理

  1. 甲方提供实习研发及办公场地等相关条件。

  2. 实习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实习实践天数,按照 元/半天(每半天按4小时计算)向乙方支付实习岗位津贴,乙方另享有 元绩效浮动工资,绩效浮动工资的发放标准等其他约定见公司实习生相关考核制度。实习期间乙方不享受社会统筹保险,实习期间所发生的来往交通费用、用餐费

  2

  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实习期间的实习岗位津贴按自然月结算,甲方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

  3. 实习实践时间安排:考虑到乙方仍未完成学校学业,将本着保证乙方学业为前提,原则上乙方每半天实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如遇乙方学业阶段紧张,乙方可与甲方协调确定实习实践时间。乙方实习实践时间以甲方人力资源部门记录为准。

  4. 实习期间甲方指定指导员负责乙方的实习考核,实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5. 双方协商同意,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未能通过实习期考核,甲方可按考核程序解除“协议”,乙方不满意甲方工作环境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申请。 6. 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保密制度及其他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及相关法规处理。

  (4)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实习协议,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并及时通知乙方所在学校。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实践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保密约定 鉴于甲方作为软件开发企业,对于其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尤为重要,甲乙双方将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该协议系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3

  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当承担对甲方的保密义务,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商业信息泄露后果的,甲方均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知识产权

  双方同意,乙方利用甲方实习实践岗位在实习期间所开发的项目成果的申请权、所有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七、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习期间乙方如违反协议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免责声明

  由于乙方仍处于在校学习期间,不具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资格,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个人与学校、家庭之间的关系,乙方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保险等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学校:专业: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工作时间及礼仪规范

  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早上8:30—12:00;下午13:00—17:

  30。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部门。 实习期间,甲方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习。

  三、实习补助: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补助,实习补助为元/月。每月月初,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提供的考勤记录表核算补助,每月月中财务将上月工资转账到个人账户。

  四、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公司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3、实习期间凡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需保密,不得泄漏。

  五.实习期考核: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将组织实习考核,实习考核结果将会直接影响录用。

  六、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七、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即时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

  八、特别说明:

  本协议只是双方的实习协议,乙方实习期考核通过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其他手续。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九、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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