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体温检测制度(试行)
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
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37.3℃),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