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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2-07-15 13:30:47

  在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国家、省市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就全县疫苗接种工作强调几点。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紧迫性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确诊病例已突破1.2亿人,3月18日陕西发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结束了国内连续31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防控记录,为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疫情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自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我县仅仅接种了一小部分重点人群,尚未形成全人群免疫。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分阶段开展各类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对于构建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区分轻重缓急、知情同意自愿、依法审慎稳妥、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原则,群策群力,全力做好动员、接种和保障工作。

  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分阶段接种重点工作任务

  一要明确接种任务。接种对象是全县所有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常住居民,包括在合务工的非户籍人口。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新冠疫苗接种率要达到总人口的77.6%以上。我县人口XX万人,接种任务超过XX万人。县上研究制定了《XXX县各类人群做好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总体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个阶段为6月底前完成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的接种工作,主要针对18岁以上,尚未完成接种的13类重点人群、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岗职工和务工城乡居民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为重点,完成40%常住人口的接种工作,预计接种XX万人;第二个阶段为7月至12月底完成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较高的高危人群和城乡居民接种工作,主要针对老年人、18岁以上患基础性疾病等高危人群、城乡居民和第一阶段尚未完成接种的人员等为重点,完成XX%常住人口的接种工作,预计接种XX万人;第三阶段为2022年开展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的接种工作,主要以前两阶段尚未接种人员等其他人群为重点,按照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适时开展18岁以下人群的接种工作,完成14.03%常住人口的接种工作,预计接种X万人。每一个阶段,都是任务艰巨,工作量极大。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紧盯目标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各自实际,合理制定接种推进方案,分阶段、分人群,快速开展,扎实推进,确保按时按点完成 接种任务。

  二要大力宣传动员。县委宣传部负责,各乡镇、县卫健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县卫健局要拟定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内容,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要求适时更新,做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接种点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及时为群众解惑释疑。各乡镇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墙体标语和彩绘、发放宣传单、微信推送新冠疫苗接种知识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宣传,确保每个家庭有1人熟知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和政策。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正面传递新冠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引导群众科学理性看待接种异常反应和偶合反应,切实让群众消除顾虑、转变思想观念,提升群众接种意愿,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接种疫苗。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召开职工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确保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在6月底前全部接种到位。

  三要做好疫苗供应。县医保局牵头负责,财政、卫健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保障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资金的筹集及支付。按照规定,新冠病毒疫苗由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县医保局、财政局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中单列新冠疫苗接种专项,切实做好疫苗采购资金及接种费用预算、结算、核算、拨付等工作,县卫健局要坚持特事特办,不区分受种者是否参保、是否在本地参保,按要求及时向医保、财政等部门提供接种信息,为疫苗订购和供应提供有力保障。

  四要规范疫苗接种。县卫健局要切实担负起疫苗使用和异常反应处置负主体责任,准确测算接种总体任务和日接种量,制定方案,科学合理规划接种点,及时公示有关信息、预约方式及流程,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组织管理、接种实施、信息登记报告、督导评估、异常反应监测、医疗救治、调查处置等相关人员全员培训,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接种流程、操作规范和技术要点,全力保证接种人员100%持证上岗。要监督指导接种点严格按照接种工作规范和要求,落实接种人员“三查七对一验证”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接种,坚决杜绝接种差错发生。

  五要加强疫苗管理。县卫健局要指导县疾控中心、各接种点严格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全面落实疫苗接收和储运管理责任,认真制定新冠疫苗储运及管理方案,及时配齐疫苗冷链储运、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施设备,确保疫苗全程冷链安全。

  三、加强联动,全力保障疫苗接种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新冠病毒疫苗常态化接种工作人群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和行业领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动员、疫苗接种、医疗救治、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带头接种,确保接种工作紧密衔接、高效推进。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划定责任区域,确定专班专人负责,摸清各时段的接种对象,倒排工期,逐单位、逐户动员,逐人销号接种。

  二要加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救治。县卫健局要组建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采取分片包干方式,派出有经验的医师驻点指导,全程参与指导异常反应人员医疗救治,确保异常反应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县医保局要认真落实疫苗接种医保政策,做好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支付。县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程序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审核,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同时,要认真落实出现异常反应病例补偿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要加强信息报告和安全管理。要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做到疫苗全程监管,实现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各相关部门要针对疫苗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疫苗运输、储存、接种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严防疫苗失管失控。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新冠疫苗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疫苗的购进、接收、冷链运输、储存等情况。要密切监测扰乱疫苗市场秩序动向,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偷盗、倒买倒卖、走私、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疫苗在流通过程中流失、非法贩卖,全力营造良好的疫苗市场环境。四要加强接种进展通报和督导评估。要建立县、乡级日通报机制,县卫健局、各乡镇要每天对当天接种情况进行统计反馈,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经验和不足,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推进,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县上将不定期对接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接种进度严重滞后或因疫苗异常反应处置不当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