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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更新时间:2022-07-13 08:58:22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以推广的经验,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党务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务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例会时间和地点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双周例会),会议具体安排列入学院工作周表。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作出调整。

  三、例会组织

  1.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遇特殊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指定有关人员主持。

  2.每次例会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提前向党委所属各部门征集、确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事项,便于统一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3.每次例会由党委组织部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报党政办公室,列入学院工作周表。

  4.党委组织部负责将会议信息整理成为例会要点、召集开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例会实行会上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会前请假。

  四、例会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2.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月工作汇报、季度工作汇报)。

  3.讨论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和经验。

  4.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工作设想、工作建议和工作要求。

  五、例会要求

  1.与会人员要遵守时间纪律,遵守会场秩序。

  2.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及就相关问题形成的决议,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落实。

  3.会议主持人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方案》(院委发〔2019〕43号)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的专项整治。合理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六、会后工作

  1.例会要点的纸件和电子版党委组织部存档。

  2.会议记录按规定存档。

   第2篇: 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支部的工作,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使党支部切实担负起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进一步推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新时代学院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增进党支部之间的学习交流,充分发挥典型支部的示范作用,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促进党支部履职到位。

  二、例会参会人员为: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各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其他党委(党总支)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

  三、例会一般每月下旬召开1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四、例会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提出,或者由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提出建议,党委(党总支)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每次会议由党委(党总支)组织委员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

  五、党支部书记例会的主要内容是: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指示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检查对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及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汇总各党支部对党委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安排的落实情况,检查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记录情况,听取下一步工作设想和建议,布置下一步工作。

  (三)分析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形势和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根据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对策和解决措施。

  (四)交流各党支部工作情况和经验,研究加强和改进学院党建的方法和措施。

  (五)围绕学院每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及时部署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六)交流各党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相应对策,对有关具体工作及基层党支部工作理论进行研讨交流与培训。

  六、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要遵守会议时间,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不接听电话,集中精力开好会议。

  (二)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各党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并向学院党委反馈执行情况。

  (三)党委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及其他会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检查督促和落实。

  (四)例会实行签到制度,列入党支部书记考核内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事前向党委书记请假。

  (五)会后填写《XX党委(党总支)X月党建工作清单》,在下发各支部的同时,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备。

  七、党委组织部派人不定期列席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例会。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3篇: 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工作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特制定我院党组织工作例会制度。

  一、时间安排

  党组织工作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四周的星期四下午。也可结合我院党的建设工作需要和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形式与方法进行。

  二、参会人员

  参加党组织例会的人员为主管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纪检监察处处长。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例会由主管院领导主持,也可根据需要指定临时主持人。

  三、例会内容

  党组织工作例会是院党委了解基层工作动态,掌握全院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探索党建工作的专门性会议。其主要内容为: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贯彻党委工作方针;

  3、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任务,安排、检查党建工作;

  4、研究院党建工作的有关事宜;

  5、通报情况、交流沟通信息、总结经验等。

  四、例会要求

  1、各参会人员对会议发言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准备,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

  2、各总支、支部有上会讨论的议题或议案,须提前五天报党委办公室安排。

  3、参会人员要按时到会,有事需提前向主管组织工作的院领导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4、党委组织部负责党组织工作例会的具体事宜,做好会议记录,检查、催办会议确定部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