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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7-12 18:44:36

  第一篇: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

  1.3 设备管理的基本政策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2 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

  2.1 公司的设备由公司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 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2.2.1 设备科长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 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2.3 生产班组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2.4 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3 设备的基础管理

  3.1 设备科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3.2 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3 设备科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3.4 设备的调拨

  3.4.1 设备的调拨必须由设备科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3.4.2 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4.3 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主任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设备科审查审批。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3.5 设备的封存

  3.5.1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3.5.2 封存由设备科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5.3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3.5.4 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6 设备的档案管理

  3.6.1 设备科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6.2 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6.3 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3.6.4 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3.6.5 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 设备的购置

  4.1 设备科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4.2 对于新设备的购置,设备科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4.3 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4.4 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部、生产车间、库管部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4.5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4.6 验收后设备科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 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5.1 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 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5.3 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担任。

  5.4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设备科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5 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5.6 设备科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5.7 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设备科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5.8 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设备科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9 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设备科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5.10 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 “五定” (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5.11 车间主任、设备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6 设备的维修

  6.1 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6.2 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设备科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

  6.3 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6.4 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设备科审核后,报经理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6.5 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设备科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技术部门参加。

  6.6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科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6.7 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6.7.1 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6.7.2 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6.7.3 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6.7.4 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6.7.5 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技术部、设备科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设备科各一份。

  6.7.6 验收后设备科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7 设备改造与更新

  7.1 设备科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7.2 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7.2.1 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设备科提出方案,报生产中心批准。

  7.2.2 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生产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科负责组织实施。

  7.3 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7.3.1 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3.2 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7.3.3 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7.3.4 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3.5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7.4 设备更新工作应在经理的领导下,并应举行以设备科为主,生产车间、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科负责实施。

  8 备品备件的管理

  8.1 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设备科经理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8.2 备品备件由设备科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中心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8.3 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8.4 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设备科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8.5 设备科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8.6 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设备科经理提出申请,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班长提出申请,设备科经理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8.7 设备科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 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9.1 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设备科和财务中心共同进行。

  9.2 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9.3 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9.3.1 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9.3.2 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9.3.3 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9.3.4 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9.3.5 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9.3.6 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9.4 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9.4.1 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9.4.2 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 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9.5 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科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9.6 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9.7 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第二篇: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 总则1.1 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1.3 设备管理的基本 ...关键字:化工企业 设备 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

  1.3 设备管理的基本政策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2 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

  2.1 公司的设备由生产中心的设备能源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2 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2.2.1 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2.2 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2.3 生产班组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3 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2.4 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3 设备的基础管理

  3.1 设备能源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3.2 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3 设备能源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

  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3.4 设备的调拨

  3.4.1 设备的调拨必须由设备能源部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3.4.2 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4.3 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主任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设备能源部经理审查,生产总监审批。由设备能源部经理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3.5 设备的封存

  3.5.1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3.5.2 封存由设备能源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5.3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3.5.4 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6 设备的档案管理

  3.6.1 设备能源部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6.2 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6.3 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3.6.4 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3.6.5 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4 设备的购置

  4.1 设备能源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4.2 对于新设备的购置,设备能源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4.3 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总监组织生产车间、技术部、供应部、财务中心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4 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4.5 设备到货后,由设备能源部组织采购部、生产车间、库管部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4.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

  交手续。

  4.6.1 验收后设备能源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5 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5.1 生产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2 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劳动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5.3 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机长制,由机长负责,原则上机长由设备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担任。

  5.4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设备能源部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5 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5.6 设备能源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5.7 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设备能源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5.8 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设备能源部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9 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设备能源部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5.10 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 “五定” (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5.11 车间主任、设备能源部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6 设备的维修

  6.1 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设备能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6.2 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设备能源部经理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车间进行修理。

  6.3 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6.4 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技术员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设备能源部经理审核后,报生产总监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6.5 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设备能源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技术部门参加。

  6.6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设备能源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6.7 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6.7.1 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6.7.2 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6.7.3 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6.7.4 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6.7.5 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技术部、设备能源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设备能源部各一份。

  6.7.6 验收后设备能源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7 设备改造与更新

  7.1 设备能源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7.2 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7.2.1 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设备能源部提出方案,报生产中心批准。

  7.2.2 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生产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能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7.3 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7.3.1 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7.3.2 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7.3.3 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7.3.4 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7.3.5 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7.4 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总监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设备能源部为主,生产车间、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设备能源部负责实施。

  8 备品备件的管理

  8.1 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设备能源部经理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8.2 备品备件由设备能源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中心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8.3 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8.4 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设备能源部经理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8.5 设备能源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8.6 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设备能源部经理提出申请,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班长提出申请,设备能源部经理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8.7 设备能源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9 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9.1 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设备能源部和财务中心共同进行。

  9.2 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9.3 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9.3.1 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9.3.2 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9.3.3 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9.3.4 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9.3.5 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9.3.6 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9.4 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9.4.1 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9.4.2 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9.4.3 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9.5 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能源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9.6 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9.7 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10 附则

  10.1 本制度由生产中心制订,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10.2 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10.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篇: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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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泰合森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设备管理,保障装置完整运行正常、效能良好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以及维修设备等。

  3、设备管理的基本方针: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

  二、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原则

  1、公司的设备由生产部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对设备规划、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实行综合管理。

  2、公司的设备实行分级管理

  (1)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完好率。

  (2)生产车间负责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生产班组负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日常润滑保养,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管理必须密切为生产工艺服务,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全保养并重”的方针,做到专业维修和操作保养相结合。

  4、设备管理必须狠抓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科学检修三个环节,广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提高设备产出率。

  三、设备的基础管理

  1、生产部应对公司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

  2、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生产部要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结合设备的可靠性、维修的难易程序、设备停机损失、购置原值等因素,将设备划分为重点检修设备、一般检修设备和随时维修设备。不同的设备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维修方式。

  4、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生产部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2) 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 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负责人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生产部部长审查,生产总监审批。由生产部部长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5、 设备的封存

  (1)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 (2) 封存由生产部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3)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4) 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6、设备的档案管理

  (1)生产部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2)设备的技术档案是指设备的安装、零部件、自制设备、特种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 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4)生产部负责整理、保管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四、设备的购置

  1、 生产部应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的资讯以及市场信息,并收集使用单位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意见,为新设备的购置提供资料。

  2、 对于新设备的购置,生产部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并对关键设备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奠定基础。

  3、对于配套设备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由生产总监组织生产部、技术部、供应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4、选购的设备应备有齐全的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易损件。选购含有压力容器的设备要“三证”资料齐全。

  5、设备到货后,由生产部组织采购部、生产车间、库管部和供方派员共同参加开箱验收,并认真做好开箱记录,按装箱单核对主设备、附件、工具、备件和技术资料,办理入库和安装手续。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要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检查、试车和试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7、验收后生产部应负责将安装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五、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特殊工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发给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或机长制,由班长负责,原则上由设备所在班组的组长担任。

  4、 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设备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运转。如现场管理人员强令操作工人超负荷、超范围和带故障使用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5、 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准确性。

  6、 生产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设备本身的特点,采用预防检修的方式。对于生放设备应利用一切生产空隙安排好维修和检修工作,并认真安排好大修、中修计划。

  7、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生产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8、 设备的保养由操作工的日常清洁保养、维修工专业维修保养加中修、大修计划检修三部分组成。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保养的内容、时间、责任人,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9、 设备的日常保养以操作工为主,操作工应当按照设备科制定设备日常保养要求和规定进行保养,预防设备的损坏和事故发生。

  10、 维修工和操作工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 “五定” (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断油的现象。

  11、 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六、设备的维修

  1、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填写设备报修单通知生产设备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除,并填好维修记录。

  2、在接到设备报修以后,生产部应根据设备的故障程度和原因,派出相应的维修人员前往进行修理。

  3、 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毕后,应通知使用单位的员工进行验收,并在报修及验收单上签字,对维修用时和维修材料进行确认。

  4、 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报修,应由生产班组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生产部审核后,报生产总监审批。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5、 在维修完成以后,使用部门和生产部应当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重大设备改造和大修后和验收还要有技术部门参加。

  6、 对于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生产部应认真分析,制订改善维修措施,尽量从根本上消除故障以及发生原因。

  7、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1) 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2) 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

  (3)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4) 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5) 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部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交接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技术部、生产部各一份。

  (6) 验收后生产部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七、设备改造与更新

  (1) 生产部必须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2) 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① 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生产部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

  ②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生产中心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3)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① 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②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③ 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④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⑤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4)设备更新工作应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总监具体负责,并应举行以生产部为主,生产车间、技术、质量、财务各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负责实施。

  八、备品备件的管理

  1、 备品备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设备管理员提出采购申请,生产部部长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2、 备品备件由生产部部长指定专人保管并办理领用手续,具体单据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财务部应定期审查所有单据和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

  3、保管员应确定最高、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生产部部长审批,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当备品备件进行直提、直购时,需补办申领手续。

  5、生产部应做好领用备品备件的保管、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备品备件。

  6、重要专用维修工具由生产部部长提出申请,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维修工具由维修班长提出申请,生产部部长审核,生产总监批准。

  7、生产部应做好备品备件和维修工具的使用管理。

  九、设备的闲置与报废

  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设备的封存和启封时必须由生产部和财务中心共同进行。

  2、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3、设备报损、报废条件:

  (1)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2)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3)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4)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5)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6)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4、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1)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2)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3)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5、报废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生产部进行专业审查同意,报设备使用部门所在系统总监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还须由申请部门转财务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减速损处理。

  6、不得把已报损、报废的设备用于生产、维修。

  7、 处理报废设备收入的资金,只能用于设备的更新和改造。

  十、 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部制订,报公司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第四篇: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汇总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制度

  一、 新设备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开箱检查附件、文件、说明书、技术资料,是否与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存档保管,要求新到设备的零部件必须齐全,严禁资料个人保管,必须统一存放在资料室或档案室。

  二、 新购置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按标准及有关规定建立设备验收交接手续,签字盖章认定。

  三、 对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的安装,必须选择有安全监察部门认证和上级主管部门认证的安装施工队伍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验收时,必须有安全部门的意见。

  四、 新设备安装前使用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设备有关技术资料,了解设备性能及安全要求。安装设备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做到平、稳、正、全、牢和五不漏(油、水、气、电、风),保证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标准的设备不准调试使用。设备安装施工,均应按有关施工规范执行并组织验收,对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验收合格,做好记录。

  五、 新购置设备安装和调试,必须有专业工程师或机械技师和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及设备管理人员组成安装调试组,生产项目部及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制订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对设备有关技术资料熟悉后,按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安装和调试。

  六、 在安装、调试中设备的技术问题,要有安装调试组做出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措施,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整理成资料交归口采购部门及时与厂家协商解决,需索赔的及时索赔,需现场服务的联系生产厂家来人解决出现的问题,以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生产运行部或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

  进行技术性能、各种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提出索赔。

  八、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安装调试单位应将竣工资料交给使用部门,存放在资料室或档案室存档备查。

  九、 新进设备安装调试后,投入使用要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设备

  十、 对无证操作设备人员,一经查出后按无证上岗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负经济损失责任,并追究领导责任。

  十一、 自制主要专业设备,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制造。设备制成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按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一、健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部应编制岗位任务指导书。

  二、设备操作人员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对其进行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护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理论教育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设备操作证,方可持证独立操作。

  三、设备使用和维护必须实行包机制,要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四、 设备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性能、懂用途、懂结构、懂原理。“三会”即: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五、 设备操作人员具体应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运行中搞好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保证不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设备。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消除脏、松、缺、乱、漏等缺陷,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岗位巡回检查记录》和《设备维护记录》等。

  (2)、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搞好设备润滑,坚持做到“五定”、“三过滤”,并做好记录。

  (3)、及时做好设备的切换工作。对备用设备每天定时盘车180度,做到随时可以开动投用。做好防冻、清洁和防腐工作,对本岗封存、闲置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4)、保持本岗位及分担区的设备、管道、仪表盘的油漆保温完整,地面清洁。加强对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降低装置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操作人员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

  在紧急情况下,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或通知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 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档案是管好、用好、修好设备的依据,也是反映企业设备技术状况和设备经济效益的体现。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 设备部在办完设备验收手续移交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逐台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建立设备档案,要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每年进行复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卡相符。

  三、 设备技术档案、设备管理记录包括: 设备的技术档案:

  1、主要设备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图纸。

  2、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设备修理档案、修理项目的论证报告,技术协议和合同。

  3、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装箱单等。

  4、设备验收记录。

  5、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6、设备调拨、售出记录。

  7、设备事故记录、调查报告、处理结果。 设备的管理记录:

  1、设备的运转(运行)记录。

  2、设备运转(运行)档案。

  3、设备状态监测记录。

  4、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记录。

  5、设备管理活动记录。

  6、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相关记录。

  7、非标机械加工计划及相关记录。

  建立和及时维护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审查汇总设备报表并进行分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主要包括:

  1、设备基础数据库。

  2、设备运转记录数据库。

  3、设备维修记录数据库。

  4、设备状态监测记录数据库。

  5、设备润滑检测及换油数据库。 定期上报设备管理报表。

  1、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报和年报。

  2、主要设备技术状况年报。

  3、十五项总体指标年报。

  4、主要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四、 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档案材料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设备资料员,负责设备技术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设备部建立的设备运行档案包括: (1)动、静设备台帐和静密封点台帐

  (2)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设备缺陷记录

  (3)锅炉及压力容器档案: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建立。

  (4)设备防腐档案:包括防腐工作记录和技术报告 (5)设备考核指标记录:包括设备完好率综合指标原始记录 (6)检修资料:包括检修规程,重大检修方案、设备检修试验与技

  术鉴定记录、大检修变更记录、各种检修计划、检修记录和设备检修验收记录等

  (7)主要设备事故记录

  (8)设备润滑、设备用水管理台帐

  3、设备资料员要经常深入班组,检查核实各项记录,及时纠正资料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每月定期向公司生产运行部上报设备管理报表,具体为: (1)设备修理费用台帐 (2)设备运行统计报表 (3)设备故障统计台帐

  (4)设备备品备件库存及使用台帐 (5)设备润滑记录

  五、公司生产中心每年12月初要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设备帐、物、卡符合大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要进行处罚。

  仪表自动化管理制度

  一、 仪表自动化设备包括测量监测、控制、在线质量仪表、数据采集系统、过程控制计算机、执行器及由它们组成的自动化系统和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

  二、 要在设备部领导下,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的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确保仪表自动化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三、

  要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制定相应的维护、检修制度和规程,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信息反馈,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提高使用质量和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和泄漏率)水平。

  四、 加强关键联锁点和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解除联锁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五、 加强仪表定期检定工作,其检定周期按有关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进行;在连续生产的装置中无法按规定周期检定的,其检定周期应经公司生产运行部批准。

  六、 加强仪表自动化电源、气源、风源、伴热系统及空调系统的管理,保证专线专用,达到仪表技术要求。

  七、

  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改措施的重点项目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的选型要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新安装的仪表自动化设备应有严格的移交手续,附件、工具、资料要齐全。

  八、 掌握国内外仪表自动化新技术发展动态,组织技术交流,进行专业培训,注意培养复合型仪表自动化技术人员。

  九、 操作工人应通过学习、培训,掌握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简单原理和正确使用方法。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

  一、

  设备封存的定义: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半年及以上应进行封存,并按规定办理封存手续,按类分清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封存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

  二、

  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蚀、防潮措施,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三、

  所有封存或其他原因闲置2年以上不用的设备企业应积极进行处理,如有需要可报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四、 机械动力设备及仪器仪表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废更新:

  (1)经多次大修,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或工艺要求,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破损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太低,经济效果差的; (3)经大修后虽能恢复技术性能,但大修费用超过原值60%; (4)耗能超过原机标准6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设备启用超过使用年限,零部件磨损严重、原出厂厂家设备已改型,无配件可配设备,可申请报废。

  (6)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淘汰的设备。

  五、 各单位报废设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指定地点,上交设备应保持完整无缺。

  六、 因生产要求需长期停用的设备或技术改造替换下来的设备,不符合报废条件的,申请设备封存。

  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制度

  一、

  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降低而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均称为设备事故。

  二、

  设备事故的分类

  1、按设备事故的性质分为:

  (1)责任事故: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

  (2)机械事故:设备构件自身缺陷造成的设备损坏的事故。 (3)自然事故;自然破坏力造成的设备损坏的事故。

  2、按设备事故的损失金额分为:

  (1)小型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上至3千元(含3千元)。

  (2)一般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3千元以上至2万元(含2万元)。

  (3)大型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

  (4)重大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

  (5)特大事故: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

  三、

  一般设备事故发生后,生产班组应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生产中心,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恢复。事后要认真分析原因,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重大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生产中心,并限期3日内将事故原因分析报告上交公司生产中心。

  四、

  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按

  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

  五、

  建立《设备事故台帐》,随时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登记,每月随《设备技术月报》上报公司生产中心。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有关领导者的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2、对员工不按规定进行规程教育或员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3、设备超负荷运行,超期服役,对存在隐患不采取措施整改造成设备事故者;

  4、违章指挥,强令岗位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5、设备事故发生后,有意隐瞒不报者。

  七、

  设备部是公司设备事故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对设备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 设备检、维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全公司正常生产的重要措施,按计划和检修规程实施检修是公司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设备检修要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尽量缩短检修时间,做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检修。

  二、 设备修理一般分为大修理、项目修理和小修:

  1、大修:设备的大修理是计划修理工作中工作量最大的一种修理。在大修时,要对被修理设备进行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修复或更换全部磨损件,同时修理、修整电气部分以及外表翻新,从而全面消除设备修理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原有的精度、性能和效率。

  2、项目修理: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对设备精度、功能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某些项目按需要进行针对性修理。修理时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机件。

  3、小修:设备的小修理是按定期维修规定的内容或针对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三、 设备部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编制检修计划, 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配件、备品、材料、工器具计划。设备部在每年9月底将检修计划上报生产中心,检修计划要由厂主管领导签字,,同时要提供电子版。公司生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检修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并编制全公司检修计划,上报生产中心审批。

  四、 装置的运行周期和停工检修工期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 设备部根据公司批准的检维修计划,每月编制、上报本单位具体的设备维修计划,视生产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并登记《设备

  检维修费用台帐》,随《设备技术月报》上报。

  六、 必须遵守财务制度,接受财务监督,严格控制各类修理费用及装置(系统)停工检修费用的使用。设备修理、维护和检修所发生的费用,一般应控制在设备原值的5%~10%之间。对运行平稳、故障率低的设备可适当降低,但不能低于3%。

  七、 设备修理工作应严格遵守修理规程,加强修理现场的管理,做到“两不见天,三不落地”。执行修理技术标准,缩短修理周期。

  八、 检修施工规定

  1、装置停工检修前,检修工作要达到“六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物资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措施落实。

  2、在检修前一天将所需材料、配件运到检修现场。

  3、检修施工队伍由各单位推荐,并报公司生产运行部进行审批。

  4、各单位要成立检修组织机构。

  九、 检修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由设备部对隐蔽项目或中间关键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否则不许继续施工。

  十、 检修设备前,检修维修人员必须签办好检修工作票;开工前维修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要确认安全措施(包括切断电源、关好出入口阀门、泄压、吹扫等)。

  十一、 设备检修要有检修记录。大修要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验收记录、试车和技术鉴定等。主要设备验收记录要有生产、施工和使用部门三方签字。

  十二、

  设备检修后,未经试车不准启用;检修试车时,由生产部、 维修人员参加,达到要求后,双方在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交接。

  十三、

  公司生产中心将组织各单位质量验收小组对检修的质量

  进行检查,设备部编写大检修技术总结及审查主要设备鉴定报告。

  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应建立健全备品备件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理顺备品配件全过程管理中的各环节的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备品配件的及时供应并降低库存。

  一、 生产中心根据公司批准的备品备件材料计划,编制并上报每月备品备件材料计划表,由生产中心审查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 经批准后的材料计划表做为日常管理的主要依据,如无特殊说明,必须坚持设备的原始生产厂购置的原则,如有变更,要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三、 凡转动设备的增加、更新、移装、改造及配件的变更、报废等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报生产中心,由生产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四、配件到货后,由物资供应部门组织有关专业管理部门人员验收入库。配件的库房保管要做到:材质明、图号准、不锈蚀、不损坏,帐、卡、物相符。

  五、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是备品备件工作的基础,它包括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储备定额的编制要以消耗定额为依据,必须认真做好,按既能保证设备的正常生产、维修使用,满足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的实际需要,又不造成超储和积压的原则,编制备品备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年修改补充一次,新增设备的配件消耗、储备定额也要在调整定额时补充进去。

  六、 备品备件库存管理: 备件库的管理要正规化、科学化、要制订严格的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的规章制度以及备品备件入库的验收手续,入库备件要有产品合格证,对材质要求比较严格的备件要有材质化验分析单,库存备件要定期进行抽检和复检、以确保备件质量。

  七、对存放时间过长又无合格证的备件,需经技术鉴定后方可发

  放,对淘汰设备的备件、质量低劣以及年久锈蚀严重的备件,应及时认真处理。

  八、在做好配件管理的同时,要做到配件的正确使用、正确安装、正确维护和保养,对关键配件的非正常损坏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写出分析报告,妥善处理。

  九、积极采用先进的修理工艺开展配件的修复工作,配件的修复要做到经济上合算,质量上有保证。

   第五篇: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和罐区的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1.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管理;

  1.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负责人管理。

  2、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

  2.1、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

  2.2、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3、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

  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

  3.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等。

  3.3、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设施办法》。 3.

  4、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序,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

  3.5、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Ω。 3.

  6、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四、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

  1、预防事故设施 1.1、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1.3、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制氮系统,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

  1.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2.1、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2、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3.2、灭火设施

  水喷淋、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灭火器等。

  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3.4、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溢油收集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3.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五、安全设施的校验

  1、阿娜设备、设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进行校验,经校验合格后方可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2、安全设备、设施的校验必须由当地安全技术部门或上级技术监督局办理,不具备资格的校验部门,校验结果无效。

  3、设备、设施进行校验时必须由安全员共同出具校验说明书、标明校验范围、工作环境和介质说明等,并依据工艺过程和安全技术参数复审无误后进行。

  4、校验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由安全员建立全面性管理档案。

  六、维修保养与检验

  安全设施维护检查,由作用部门每月检查维护一次,在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进行检验或维修。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七、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3、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个人使用和报关单额防护用品,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5、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7、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8、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