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文榜 >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6篇

更新时间:2022-07-09 21:51:32

  政治审查是指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工作一般由基层党组织开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的文章6篇 ,欢迎阅读参考!

   第1篇: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

  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

  2020年独生子女补贴依然还是集中于孩子出生后且18周岁之前,以及父母60周岁以后两个阶段。具体能领多少补贴,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出炉,每个地区的独生子女补贴标准可能都不一样,有按月补贴的,大部分地区每月每人200元左右,不过也有一次性支付的,比如某地区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左右。

  不同地区,领取独生子女补贴的要求不同,不过一般都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等。

  在这里,给大家说一下某地区的独生子女补贴领取通知:凡户口在该地区2001年1月1日-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都是该地区下岗、失业、或者无业人员并且从未领过奖励金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登记。

  从未领取过奖励费或者领过奖励费但没有存折的居民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就业证(新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如果是直接领取过,那么可以直接带着双方就业手册、户口本、独生子女光荣证、结(离)婚证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审核,如果没有经过审核就会被视为放弃。

  另外,以往领取过独生子女奖励费的今年已超过18周岁的将终止奖励金。

  如果要退休后再领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证明材料、退休证、2013年3月以后退休的需持2年以上的本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收据。

  另外,不同状态下,2020年独生子女的发放渠道不同,比如有稳定工作的朋友在单位领取;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在街道办事处领取;农村居民在乡镇政府领取。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问问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或者在当地政府网站上上查询信息,还可以拨打当地计生委电线篇: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

  总的来说,入党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

  3、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

  4、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

  5、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7、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

  8、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

  9、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民主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

  10、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2、确定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

  13、填写《入党志愿书》;

  1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经全体正式党员表决后,支部作出决议;

  16、党总支审查各种入党材料和程序;17、党委组织部审核;18、党委(授权党总支)安排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19、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

  20、举行入党宣誓;

  21、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22、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审查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转正问题;

  23、党总支审查(授权党总支审批);

  24、党委审批(如授权党总支审批,则党委审核并加盖授权章);

  25、材料归档。

   第3篇: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独生子女费领取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二)具体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二、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

  1、领取人员凭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和不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书面申请领取。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二)发放渠道: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奖励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领取条件: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二)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领取;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具体发放渠道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关于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后,对其父母的经济帮助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一)领取条件:

  1、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子女伤残或死亡的有效证明和双方单位证明(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领取。

  2、;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的标准,参照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远郊区、县农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的附件;北京市远郊区、县农民夫妇一方伤残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审批标准;的第二项执行,由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的市、区(县)指定医院进行检查鉴定。

  (二)发放办法:

  1、独生子女的母亲年满五十五周岁时,独生子女的父亲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

  2、此项经济帮助,由领取人员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发放。

   第4篇: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

  (一)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相关阅读:

  2018事业单位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

  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澄部省属企业以及税收级次属中央和省的企业(以下简称部省属企业),由其自行解决;其他对象的奖励金先由市财政统一支付,以后根据企业人员具体情况由市财政、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分别承担。

  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

  (一)本人申请

  持证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部省属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退休后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到原退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一次性奖励登记手续。

  (二)资格确认

  1.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证明的有效性,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退休人员身份及退休时间、生存状态、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等事项,在澄部省属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人员资格。

  2.经审核的名单在提出申请登记的所在社区(村)或在澄部属企业张榜公示?10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一次性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奖励通知书》,并由社区、村或企业做好解释工作。

  (三)奖励金发放

  人口计生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名单,共同做好奖励金的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工作。

  在澄部省属企业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企业按标准直接发放给本人。

   第5篇: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

  大学期间申请入党,不仅仅是提交一份入党申请书那么简单。大学入党的程序非常严格,不仅要提交入党申请书,还要进行多次审核、谈话、培训、教育、考察、研究。在这之中,对于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大学期间发展大学生党员,进行政审的时候,主要审查哪些方面的内容呢?一般情况下,主要审查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审查个人对党的态度

  政审的第一条,就是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态度。很多人觉得,我的态度不都是在《入党申请书》上写着吗,为什么还要对此进行审查呢?党组织之所以要审查个人的态度,就是为了看一看入党申请人是否能够做到表里如一、言行合一。比如,一部分人在入党申请书上的表态非常好,但是在现实中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样的人,党组织肯定是不欢迎的,在政治审查的时候,也就通不过。

  第二,审查发展对象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优秀积极分子,在审查发展对象个人表现时,大学生纪守法情况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也是重要的内容。一名大学生,虽然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也被列入了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但是,出现了违法乱纪情况,这也是通不过党组织政审的。比如,一名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经常逃课,这就是典型的不遵守校规的表现。又比如,一名大学生,虽然没有触犯党纪国法的行为,但是有违社会公德,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有可能通不过政审。

  第三,审查直系亲属的情况

  政审中比较重要的一条,就是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一般而言,对于大学生来说,主要就是审查大学生的父母的相关情况。如果发展对象的父母,有违法犯罪、触犯刑法的行为,也有可能通不过政审。这方面,一般情况下,党组织会通过调取档案或者谈话了解等形式进行审查。因此,作为大学生的父母,如果想让自己的子女在大学期间顺利入党,一定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守法公民。

  总之,政审不仅是大学生申请入党中的一个重要程序,也对大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保持表里如一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6篇: 党支部选举法新规2021年

  一、2021年入党政审新规是怎样的?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老党员补贴标准介绍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8号)规定,从2020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调整,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年9840元(每人每月8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9120元(每人每月7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8160元(每人每月68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党员,每人每年600元(每人每月5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2、根据2020年浙江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表示抗日战争时期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补贴820元生活困难补助,解放战争时期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补贴760元。

  3、根据2020年浙江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表示对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调整生活补贴标准,月补贴标准调整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920元;抗日战争时期入党,提至82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党,提至760元。

  总的来说,2021年入党政审没有出台新的规定,还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来执行,此外,对于老党员的补贴各地标准会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