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各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内容
专项整治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结束,主要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迅速开展统一行动,强化道路管控,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章。一是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根据各类道路的不同特点,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建立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轴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3处事故多发点段(巨野327国道386KM+388M处、单县定砀公路30KM+900M处、牡丹区220国道360KM处)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有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对工程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控制;市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县区要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的原则,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和完善各种公路安全标志设施,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各县区要在10月份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营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于11月底前,在全市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车辆下发检验通知书,限期参检;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解体。要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严禁各种违规车辆入户登记。近期,要把办理农用车和摩托车的上牌做为工作重点,降低制牌成本和收费标准,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力争年底前上牌率达到90%。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违规办理的驾驶证,要予以吊销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要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对培训中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驾驶员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结合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的活动,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单位创建工作,
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县区政府每季度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检查。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对属于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调度,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于2004年3月1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送市公安局。
第二篇: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8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04年2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大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努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普遍建立起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并得到有效落实;以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企业为载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整治内容
从现在起至2004年2月底,集中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
(一)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格查纠各类交通违章。结合行车秩序示范路段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道路管控,加大对交通违章的查纠力度。公路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违章超车、夜间违章使用灯光、违章停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和拖拉机违章载人、报废车和拼装车上路以及集市贸易占道问题。城市重点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和超载超员、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出租车随意调头等交通违章。
重点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结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特点,重点整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违章停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乱 1
设广告牌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对高速公路沿线随意设置广告牌影响交通视线和安全行车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清除。要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对严重超载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章行为,做到不消除违章一律不准驶入高速公路。公安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的巡逻控制,及时查纠交通违章。
切实加强“十一”黄金周和“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各地要针对“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特点,超前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落实保卫工作措施。“十一”和“春运”期间,集中开展治理客运车辆超员专项行动,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车辆驾驶员违章抄告制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违章,严防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集中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迅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坚持不消除违章行为、违章原因不放行的原则,对机动车超载运输进行集中治理。各地要专门规划建设卸货转运场地,并加强管理,为驾驶员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要在高速公路入口和交通稽查站设置卸货转运场地,安装车辆超载检测装置等设备。对严重超载符合卸货要求的,除由交警和交通稽查机构按规定处罚外,将其引导至卸货场进行卸货转运。对运载不可解体物品不能卸货的,实行计重累进加价收费。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等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办法,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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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4、205国道和济青、京福、京沪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整治,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各市、县也要确定一批整治重点路段,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二)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改善道路安全状况。省确定的68处事故多发点段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整改,各地要由政府牵头,尽快将整改措施落实到相关单位;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拿出专项整改资金,进行工程改造和增设安全设施;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重点加强巡逻控制;安监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年底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各市要明确各个点段具体负责整改的部门,并于9月30日前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同时,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确定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建设与整改同步进行,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增强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公路标志、标线;对穿过城镇、农村集市的公路,要增设物理隔离,划分人行横道、行车减速带,改变车辆与行人混行状况;在急转弯处要设立分道线或分道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时安全设施要同步到位。建设、公安部门要采取改善路口照明,增设信号灯、警示标志,施划标线和设置减速设施等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要逐步在重要公路路口和通道设立电视监测等设备,全天候对车辆实施有效监控。
(三)集中整顿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强化源头控制。集中开展清除各类机动车非法拆解、拼改装市场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拆解、拼改装车辆和报废车辆、“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以及机动车超载违章的发生。9月底前,各市要由经贸部门牵头,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对汽车生产厂家、汽车改装企业、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机动车非法拼、改装市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10月15日前,各类非法拼、改装市场要全部予以取缔。对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和“五大总成”以及拼装车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没收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车,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违法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对汽车生产厂家、汽车改装企业非法生产、改装“大吨小标”汽车的,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由省经贸委上报国家主管部门,取消其车辆生产资格。
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集中整顿。10月份,各市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道路运输企业
和客运汽车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把运输秩序混乱、经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列为整顿重点,并结合“争创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争做优秀驾驶员”活动,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11月底前,全省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要全部建立起完善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教育不到位,造成运输秩序混乱、发生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机动车检验,严防病车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公安机关要对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档案进行一次清理,对未参检的大、中型客车和重、中型货车下发检验通知书。要依法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管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严禁转籍过户,并注销牌证,坚决予以报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的车辆要实行强制解体。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关。进一步完善“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严禁“大吨小标”车辆和被盗抢车辆、走私车辆入户登记。对非法拼装、改装车辆,公安机关不得发放号牌和行驶证。
以农用车和摩托车为重点,加强路面检查,开展上门服务,督促挂牌办证,年底前实现机动车上牌率达到90%的目标。
(五)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各地要对驾驶证办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治理。要对2002年以来办理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和所有大型客车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清理出的违规办理驾驶证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交通部门要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和审验关。新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货营运车辆,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虽有驾驶证但从业资格不够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客、货营运。要认真清理整顿挂靠经营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对客运企业的挂靠情况逐一核查登记,认真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对不具备从事客运资格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坚决清理出客运市场。
规范教练车、教练员管理,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对培训单位以营利为目的,擅自扩大培训规模或以个人出资购车挂靠培训单位等方式申领教练车号牌,无教练车号牌、无教练员证就从事教练工作,违反规定超员训练,减少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等违规行为,要进行集中整治。督促培训单位进一步完善教练车、教练员管理制度,严格教练员的考核和资格审查,确保培训质量。
(六)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新闻宣传、文化、广播影视、教育等部门要迅速行动,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并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制作播出一批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对各类严重违章和不文明交通行为以及特大交通事故要公开曝光。
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和“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创建工作,并与创建“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企业”和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督促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和企业把交通安全纳入日常工作和教学中,加大对“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和“交通安全企业”建设的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阵地。
大力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宣传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从现在起到2003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遵章出行,平安回家”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遏制住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市、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作为这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了进一步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建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各市人民政府每季度要向省政府专题报告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肃处理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公安、交通部门要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案;对属于几个部门共同落实的,要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的协调下,明确牵头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要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各地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对本地的整治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检查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也要对照方案,加强对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和协调机构要及时调度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都要汇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各市、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于2004年3月5日前书面报省公安厅,抄报省政府,由省公安厅汇总后报告省政府。
第三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
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阶段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
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
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xxxx〕114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xx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五、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澄府办发„2011‟ 号
关于印发《2011年澄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澄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澄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交通管理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 报: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澄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印发 共印30份
2011年澄塘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整体部署,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
“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迅速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发展,有效促进“平安澄塘”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要积极协同县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深入公路客货运企业、危险品运输、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努力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工作中,要注重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并将今年以来有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多次违法未处理、记分满12分驾驶人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企业对通报的交通违法、交通肇事驾驶人加强教育并进行内部处罚,同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从源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运输企事业单位的车辆多次超载并经处罚不改的、对今年以来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客货运企业和车辆,要及时提请县安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要结合本辖区交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力求实效。要积极配合县安监交通等主管部门重点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和二轮摩托车违法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以及山区客运班车、学生接送车、无证出租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型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在全镇范围内,对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车辆等存在违法行为的车俩,进行摸底调查并提请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实施处罚。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由镇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整治;日常工作中,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请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
体加强宣传提示,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对我镇辖区夜间有客运车辆通行的道路做一次全面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等附属设施的设置,并定期清理已设置的不合理标志等安全行车隐患,确保客运车辆夜间通行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各类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要及时将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群体性事件引发群众堵路等交通突发事件提请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交通突发事件,能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有力,全力做好交通事故伤人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程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针对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典型交通事故图片展、播放专题宣传教育片、分发安全提示宣传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分发客车安全配置措施(如安全带、破窗锤、灭火器、安全门等)使用方法、应急逃生方法、社会监督等内容的安全宣传警示片等宣传材料,促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
要积极协助县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涉及安全生产范畴的道路交通事故,要在彻底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的基础上,确定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积极将调查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调研,周密部署,结合澄塘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
(二)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注重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严格按照有关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消极厌战情绪,全力以赴,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坚决遏制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稳定。
第五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
邻水县丰禾中学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属谁管的时空、谁负责”的要求,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一致,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大力抓好防范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完善我校周边交通标牌及防护设施的完善。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邻水县丰禾中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道春
副组长:刘 瑛 熊 火 罗 政
成 员:李会东 曾应德 周志勇 李 波 付久全 王 建 钱志量 刘姣 秦洪坤 各班班主任 政教处、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行动的开展。
四、活动时间
活动从及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5月20日前,主要活动内容:制订实施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7日,主要活动内容:自查自纠阶段。
第三阶段: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10月16日,主要活动内容;针对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整改。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0月31日,主要活动内容;针对学校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总结提高。
四、工作重点
1、以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教育
第一阶段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系列活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结合县交警大队发放的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班为单位进行讲解。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落实了再落实、细了再细的思想,营造良好校园的安全文化氛围。
政教处要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特别是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课间的活动安全,从严控制学生的不安全行为。作好学生管理的延伸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搞好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齐抓共管,发挥放寒假时致家长的一封安全信件:做好宣传,加强家长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对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伤害的意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五、严格追究责任
对未到岗,到岗未履职尽责或管理不落实,而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谁主管、谁负责,属谁管的时空、谁负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邻水县丰禾中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