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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更新时间:2022-07-06 23:51:18

  第一篇: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绥芬河站货场改造工程

  模板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绥芬河站货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模板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木料、钢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以及废料堆集,做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钢模、木材堆放平稳,作业场地避开高压线路。

  二、作业场地搭设简易作业棚,修有防火通道,配备消防器材,四周设置围栏,作业场内严禁烟火。

  三、钢模安装过程中随时检查工具,如发现松动、脱落现象,立即修好。

  四、运输、支立较大模板时,要有专人指挥,所用的绳索要有足够的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底部固定后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倾覆;按工序支立模板,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和竖立较大模板时,设立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脚手架和工作平台;整体模板合拢后,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钉在脚手架上。

  五、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先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起吊后下面不得站人或通行;当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六、高处作业时将所需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或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袋上。

  七、拆除模板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下带钉木料,随即将钉子拔掉;拆除模板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拉紧,缓慢送下。

   第二篇:施工用电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绥芬河站货场改造工程

  施工用电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绥芬河站货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用电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基本要求

  一、禁止带负荷或带故障负荷情况下进行停、送高压断路器。

  二、必须按照程序进行停、送电,即在送电时,先合总开关,再合分路开关,停电时则相反。

  三、雷雨天气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器熔丝工作,也不能进行电气外线作业。

  四、低压带电作业时应做到: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保证人体与大地之间、人体与其他相线、零线、导体之间绝缘良好或保持安全距离,穿绝缘鞋,戴手套和安全帽,要穿长袖工作服并束紧袖口、裤脚;严禁使用金属尺、锉刀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等工具。

  当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应有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措施,带电部分只允许在操作者的一侧。

  操作前应分清零线、火线,并选好工作位置。搭接导线时,应先接零线,后接火线。断开时则相反。不准带负荷接线或断线。

  电气设备安装、运行

  一、变、配电设备

  (一)配电变压器安装所需柱上变台宜装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并在明显部位挂上“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操作台,并要求围栏内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m之内不得堆放材料和杂物等。位于沟槽沿线的变台近旁不得堆积土方。

  (二)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2m。

  (三)室外变台应设总配电箱,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一般为1.3m,其引出引入线应穿管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具有防水防雨性能,箱门必须上锁。

  (四)配电箱应坚固、完整、严密,箱门上喷涂红色“电”字或红色危险标志。使用的配电箱内禁放杂物。配电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板。箱内所有配线要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帮扎成束并固定在盘面上。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并压接牢固。配电箱、盘的操作面其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五)杆上或杆旁架设的配电箱,安装要牢固,并应便于操作和维修。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和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在繁华市区施工时,不宜采用落地式配电箱。

  (六)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m,固定式与流动式配电箱距不超过40m。

  (七)变、配电室内带电体与人体应留有安全距离或采取妥善的隔离措施;室内应备有电气灭火器材和安全用具,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二、低压配电线路

  (一)架设线路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二)施工现场一般不得架设裸导线。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m,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跨越建筑物时与其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m。

  (三)各种绝缘导线均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损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各种配电线路禁止敷设在树上。各种绝缘导线的绑扎,不应使用裸导线。

  所有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敷设,地埋敷设必须穿管(直埋电缆除外),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四)配电线路每一支线的始端必须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及过载保护。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施工用的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设时,应采取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得小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小于一处。

  (六)暂时停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工程竣工后,配电线路应随即拆除。

  三、手持电动工具

  (一)手持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一般分为三类:

  Ⅰ类:基本绝缘,使可能触及的可导电零件作接零保护。

  Ⅱ类:基本绝缘,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设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Ⅲ类: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二)一般作业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除按要求选配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场所的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四)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造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工具,并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五)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狭窄场所,宜选用带安全隔离变压器的Ⅲ类工具。

  (六)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七)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八)使用、维修和保管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到定人定机。

  (九)手持电动工具除应做好日常检查外,还应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不得超过标准。

  (十)手持电动工具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不得擅自更改或挪用。

  (十一)坚持不定期地对工具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解决。

  四、照明

  (一)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敷设,除护套缆线外,应分开设置或穿管敷设。一般照明用220V电压;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V,行灯电源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二)办公室、宿舍里的电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工作棚、场地可采取分路控制,但应使用双极开关。灯具对地面垂直距离不应低于2.5m。户外灯具高度一般不应小于3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加防护设施。150W以上的灯泡采用瓷灯头安装。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一般不小于30c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梁安装时,支梁应稳固,并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

  (三)顶管施工管内照明灯电压一般可用36V,严禁采用220V;顶管棚及顶管工作坑内照明不宜使用碘钨灯。

  (四)照明线路与暖气管道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cm,其开关应能同时切断相线和零线。照明线路的熔丝额定电流一般不应超过15A。

  防雷措施

  一、一般规定

  (一)在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有关部位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如高大机具、烟囱等都要装设防雷保护装置。大模板施工中,模板就位后,要及时用导线与建筑物接地线连接。

  (二)直击雷的防护措施是装设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等。一般情况下接地装置应单设,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Ω。

  二、人身防雷措施:

  (一)施工现场配备的电话分机、单机应设避雷器和接地线,遇到雷雨天时,尽量避免使用电话。

  (二)雷雨天气,特别是在近雷的情况下,停止野外施工作业,外出人员在旷野中遇雷雨时,避开高大建筑物、大树、电线杆、高压线和导电物体,也不要肩扛金属工具、物品等,如无躲避场所,应单身蹲下,两脚合拢,尽可能站在不吸湿的材料上。

  (三)雷雨天气,把工地上的宿舍门窗关好,防止球状闪电进入室内。在有雷雨的情况下,应停止收看电视和收听广播;伸出室外的电视天线应和接地线连在一起。在室内人体最好离开电线m。

  三、避雷设备安装规定

  (一)独立的接地极最好埋设在人们不常到达的建筑物外侧,埋设深度不小于0.5m,要将周围填土夯实,不要回填砖石。

  (二)接地极如使用圆钢,直埋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9mm,水平埋时,起直径不小于12mm。

  (三)避雷引下线是雷电电流进入大地前的通道,其截面一般不应小于48mm2,应沿建筑物的外墙敷设,其路径应尽可能短而直。在不能直线引下而需要拐弯时,弯曲部分线段的总长度应小于拐弯开口处距离的10倍。引下线应避开建筑物的出入口和行人容易接触到的地点。

  (四)避雷针应采取防腐蚀措施,或用能耐腐蚀的镀锌圆钢制成,其截面不应小于100mm2,顶端可做成尖形、圆形和扁形。

  (五)避雷接地装置的电阻不得大于10Ω。对避雷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失效,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三篇: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一般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2、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3、施工现场设吊装作业专职安全员,对吊装现场进行安全防护。

  4、起吊前须由专职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现场是否有高压线、低压线、临时用电线及对起重机、人工吊装作业有安全隐患的障碍物。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如存在安全隐患,决不允许起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部安质部解决,以确保设备、人员的安全。

  5、起重机、人工吊装作业,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6、起吊前所有人员都必须远离吊机回转半径和吊物的下方。

  7、在雨天、风力等于或大于五级时,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8、吊装零星材料、小件工具等,须用结实的工具袋装好后捆绑吊运。

  9、吊装作业时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等意外事故。

  10、 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

  二、吊装作业安全

  1、起重机吊装作业 (1)使用起重机吊装时应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机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等部件进行细致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更换。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进行吊装。

  (3)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装作业范围内嬉戏、打闹等,如发现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4)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安全员、指挥人员一旦发现违章作业等各类危险因素,应立即制止,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

  (5)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吊装的构件上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等。

  2、人工吊装作业 (1)构件上桥

  1)人工进行吊装作业时应保证吊装人员充足,在人员不充足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2)构件吊装应按规定的吊装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吊装程序。 3)构件必须捆绑牢固,起吊点应设在构件的重心位置,起吊时应平稳,避免剧烈振动或摆动。

  4)构件上桥后应码放整齐,平稳。

  (2)构件上杆安装

  1)构件安装前应对安装部件进行外观进行检查,确认无破损、无裂缝等情况后方可进行安装。 2)吊装前检查吊装工具是否存在问题,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问题的吊装工具作业。

  3)吊装构件下严禁站人。

  4)施工人员在安装构件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未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第四篇: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绥芬河站货场改造工程

  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绥芬河站货场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人员必须由符合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二、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三、大雾及雨、雪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雪天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四、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成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设,矩形周边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个方向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门式脚手架以及其他纵向竖立面刚度较差的脚手架,在连墙点设置层宜加设纵向水平长横杆与连接件联接。

  五、搭设作业,应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和保护好作业现场人员的安全:

  (一)在架上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且不得有探头板。当暂时无法铺设落脚板时,用于落脚或抓握、把(夹)持的杆件均应为稳定的构架部分,着力点与构架节点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0 8m,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 5m。位于立杆接头之上的自由立杆(尚未与水平杆联接者)不得用作把持杆。

  (二)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和配合,传递杆件应掌握好重心,平稳传递。不要用力过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杆件失衡。对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相互询问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四)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五)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应全部搭设上,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稳定的构架,不能形成稳定构架的部分应采取临时撑拉措施予以加固。

  (六)在搭设作业进行中,地面上的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

  六、架上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作业前应注意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二)作业时应注意随时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规整清洁,不要乱放材料、工具,以免影响作业的安全和发生掉物伤人。

  (三)在进行撬、拉、推等操作时,要注意采取正确的姿势,站稳脚根,或一手把持在稳固的结构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过猛身体失去平衡或把东西甩出。在脚手架上拆除模板时,应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四)当架面高度不够、需要垫高时,一定要采用稳定可靠的垫高办法,且垫高不要超过50cm,超过50cm时,应按搭设规定升高铺板层。在升高作业面时,应相应加高防护设施。

  (五)在架面上运送材料经过正在作业中的人员时,要及时发出“请注意”、“请让一让”的信号。材料要轻搁稳放,不许采用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六)严禁在架面上打嗣戏耍、退着行走和跨坐在外防护横杆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抢行、跑跳,相互避让时应注意身体不要失衡。

  七、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悍作业时,要铺铁皮接着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点着易燃物。并应有防火措施。一旦着火时,及时予以扑灭。

   第五篇:装载机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装载机吊装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相关规定

  1、使用装载机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应向矿综合调度室申请,由矿综合调度室统一安排;使用吊车进行起吊作业的单位应向矿机运科申请,由矿机运科统一安排;使用单位应根据吊装物件的重量和作业环境确定吊装作业的车辆,再向相关部门申请。

  2、吊装作业现场如有各类车辆相互影响时,应由现场负责人进行协调,各类车辆的司机应服从指挥。

  3、使用装载机、吊车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指挥,安监处和机运科派人到现场监督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每次吊装作业前,吊装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本安全技术措施到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措施上签字;签字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吊装作业司机交回相关部门,完成相关手续。

  二、安全措施

  1、吊装挂钩人员应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指挥手势,掌握捆绑方法和吊具性能。

  2、选用吊具应与物件重量相匹配,且满足安全系数要求,掌握好重心和套挂方法。

  3、吊装前应对吊装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牢固可靠,吊装地点及通道不得有障碍物,不得有人逗留,并选择好安全位置,起吊臂下严禁有人。

  4、吊装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才能正式起吊,吊运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得长时间悬吊,指挥人员不准站在物件重力倾斜方向一侧。

  5、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和异响,必须立即停止吊运,检查原因并进行处理。

  6、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用人力支撑物件吊装,严禁站在物体上进行吊装。

  7、必须待物件和吊绳完全松弛时才能进行取绳,严禁利用吊装设备进行抽绳。

  8、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相关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