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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技术措施

更新时间:2022-07-06 17:54:22

  第一篇:保障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技术措施

  保障通风系统安全可靠技术措施

  矿井通风管理是我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矿井通风管理又是矿井瓦斯防治、矿井防灭火和煤尘防治的基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是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的保证,因此为了保障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方式,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1、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

  2、通风系统

  根据井田开拓布置,矿井前期通风系统为中央并列式,采用主斜井和副平硐进风,回风斜井回风;后期通风系统为中央分列式,采用主斜井和副平硐进风,回风斜井回风。

  局部通风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主通风机采用抽出式的通风系统。

  3、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根据本矿井的矿井开拓方式,本矿井选择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4、矿井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风作业。根据矿井所需风量设计,选择矿井主要通风机FBCDZNO26,并配备同等功率的备用主扇并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测定其供风量和矿井有效风量,做到以风定产。

  二、回采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负压独立通风方式,工作面运输顺槽进风,工作面回风顺槽回风。

  三、掘进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独立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为FBD6/2*15型对旋式,吸风量为380—450m3/min,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1、局扇安装位置合理,离回风轨弯处10米以外,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保证不发生循环风。

  2、局扇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

  3、局扇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意停开。如遇停电或检修局扇停止运转时,工作面的人员必须撤到进风巷来,恢复供电前应检查瓦斯,并严格安全《规程》要求开启局扇。

  4、局扇应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采掘工作面供风。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6、风筒接头严密,风筒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边,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

  7、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无拐死弯处,异经风筒接头要尽量使用过渡节,并先大后小,做到不花接。

  四、硐室

  除主水仓、采区变电所为独立通风外,其余均为新风并联或扩散通风。

  五、通风设施

   矿井通风系统中还必须在井上下适宜地点安设必要的通风构筑物,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才能保证风流按照需要,定向、定时地流动。这些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好坏,是否符合要求是保证矿井有效风量高低的重要保证。

  1、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

  采用的通风设施及构筑物有风门、调节风门、密闭和风帘等。对其结构和设计简述如下:

  (1)风门:铁制,设在进、回风巷之间,用于隔绝风流和便于行人、检修等。门前后5.0m支架完好,门墙厚不小于0.5m,四周掏槽深0.2—0.3m,结构严密,漏风少,向关门方向倾向80度---85度,风门迎风开启,列车通过风门区域,设置声光信号。 (2)永久风门:

  ①永久性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水平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并设反向风门。

  ②永久性风门要尽量设在直呼完好的车场或联络巷内,墙垛周边要掏槽,要硬顶硬帮。

  ③风门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风扇平整不漏风,风扇与门框不歪扭。

  ④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墙垛平整,无裂隙、重逢、空缝、严密不漏风。

  ⑤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密。

  ⑥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设置正反联锁装置,不能自动关闭的要设专人看管,和采区回风风门要装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

  ⑦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加强永久性风门的检查,发现风门变形或损坏,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3)调节风门:

  铁制,用于调节通过巷道的风流大小、安设在大巷、掘进工作面、独立通风硐室的回风通道等需要调节风流的巷道中。

  (4)密闭:分为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两种,用于隔绝风流。临时密闭用木板及黄泥建筑,永久密闭用砖、料石、水泥等建筑。密闭墙两帮、顶、底需掏槽,槽深在煤中不得小于1.0m,岩石中不得小于0.5m;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无裂缝、无漏风。

  永久密闭:本矿井由于开采时间长,生产水平已逐步延深,因此对已经开采结束的水平必须砌筑永久性密闭,同时对已经开采收尾的煤层采区,其通风系统没有利用价值的进行永久性密闭。

  ①永久性密闭应选择在岩巷内,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要求搞好设计,并要求周边掏槽的按设计施工。

  ②永久密闭一律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要求密闭墙面平整,无裂隙、重逢和空缝,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

  ③密闭内有水流出的要设反水池,有自然发火的煤层采空区密闭要观察孔,孔口要封堵严密。

  ④密闭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於泥,并在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挂上密闭观察牌。

  (5)测风站:

  用以测量全矿井总进风量和回风量,以及采煤工作面进风量和回风量、掘进工作面进风量和回风量。测风站安设在直线巷道中,测风站本身的长度不得小于4.0m,附近至少要有10—15m断面没有变化,测风站不得设在风流汇合处附近,站内不得有障碍物,测风站采用了不燃性材料构筑。测风站应设置记录牌,记录内容有巷道断面、风速、风量、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湿度、配风量等。

  (6)风硐:

  主要通风机和井筒之间的联络硐,井下污风流均通过此风洞排出地面,风硐内应安装风速和负压传感器。断面不应小于4.0m2,内壁光滑不漏风。

  六、维修巷道

  加强矿井通风巷道的维修,采掘巷道布置时尽量考虑满足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的需要,减少矿井通风阻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整,风流稳定。

  七、巷道贯通

  加强矿井水平贯通,采掘煤层通风系统贯通的管理,制定贯通安全措施,做好贯通后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准备,并履行好报批手续。

  八、防止漏风和降低风阻的措施

  (1)对不允许风流通过,也不需要行人、行车的进、回风巷道之间的联络巷道,要设置永久挡风墙。

  (2)对采空区及废弃巷道要及时封闭,并应经常检查密闭效果。

  (3)在行人或行车而不允许风流通过的巷道中,应设置风门,并对风门进行统一管理检查,为避免风门开启时风流短路,在同一巷道内设置两道双向连锁风门,并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4)为防止矿井在反风时风流短路,在主要风路之间增设两道双向连锁风门。

  (5)主要进、回风巷道砌壁表面应尽量平整光滑,并保持巷道整洁,不乱堆放杂物,以降低巷道风阻和减少局部阻力。

  (6)对于损坏或变形较大的巷道要及时修复,消除堵塞巷道,以保证通过的有效风量和减少通风阻力。

  九、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规程》要求,矿井建立了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由安全副矿长和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抓“一通三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职能科室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总结计划会,落实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3、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编制年度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的有关图纸、牌板、记录、台账,做到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4、通风科人员其中包括:瓦斯检查员、仪器仪表管理员、测风员、主扇司机等并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凡是巷道贯通都必须制定措施,同时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做好调配风量工作。

  6、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跟班人员应经常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处理。

   第二篇: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 安全可靠的措施

  编 制:

  审 核:

  安全管理科:

  总 工 程师:

  编 制 日期:

  生产技术科 20110201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

  矿井通风管理是我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矿井通风管理又是矿井瓦斯防治、矿井防灭火和煤尘防治的基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是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的保证,因此为了保障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根据本矿井的矿井开拓方式,本矿井选择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2、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通风作业。根据矿井所需风量设计,选择矿井主要通风机,并配备同等功率的备用主要通风机,测定其供风量和矿井有效风量,做到以风定产。

  3、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的一个水平,一翼和每个煤层工作面都必须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严禁出现水平串联通风和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杜绝出现角联通风巷道。

  4、加强矿井通风巷道的维修,采掘巷道布置时尽量考虑满足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的需要,减少矿井通风阻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整,风流稳定。

  5、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制定贯通安全措施,做好贯通后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准备,并履行好审批手续。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合理,离回风拐弯处10米以外,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保证不发与循环风。

  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

  3、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意停开。如遇停电或检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及时将独巷内的人员撤到全风压进风巷处,恢复供电前应检查瓦斯,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开启局部通风机。

  4、局部通风机应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6、风筒接头严密,风筒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使用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做到逢环必挂。

  7、风筒拐弯处设弯头,不得拐死弯处,异经风筒接头要使用过渡节,并先大后小,不得花接。

  三、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

  矿井通风系统中还必须在井上下适宜地点需设置必要的通风构筑物,用来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达到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满足要求。

  1、永久密闭:随着矿井生产区域的逐步延深,因此对已经开采结束的巷道必须进行永久性密闭。

  ①永久性密闭应选择在支护良好的地点,并要求周边掏槽。 ②永久密闭一律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要求密闭墙面平整,无裂隙、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

  ③密闭内有水流出的要设反水池,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置观察孔,孔口要封堵严密。

  ④密闭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并在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挂上密闭观察牌。

  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跟班人员应经常对矿井永久性密闭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永久风门。

  ①永久性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水平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进、回风井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需要设置风门的必须同时设反向风门。

  ②永久风门要尽量设在支护完好的车场或联络巷内,墙垛周边要掏槽,要硬顶硬帮。

  ③风门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④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墙垛平整,无裂隙、重缝、空缝、严密不漏风。

  ⑤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实。

  ⑥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设置正反联锁装置,不能自动关闭的

  要设专人看管,矿井总回风和采区回风系统的风门要装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时敞开。

  ⑦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加强永久性风门的检查,发现风门变形或损坏,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四、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规程》要求,矿井应建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本矿井由总工程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抓“一通三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总结计划会,落实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3、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的有关图纸、板牌、记录、台帐,做到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4、通风区队人员其中包括:瓦检员、测风员等工种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并要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凡是巷道贯通都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做好风量调配工作。 五 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

  编审安 全总 编 安全技术措施 制:

  核:

  管 理 科:

  工 程 师:

  制 日 期:

  生产技术科 20110203

  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治瓦斯爆炸安全技术措施 1.1造成瓦斯事故的原因:

  (1)通风系统不合理、供风距离过长、采掘布置过于集中、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过大而又没有采取抽放措施、通风路线不畅通等,都容易造成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

  (2)正常生产期间,煤矿井下的通风设施被随意改变其状态。 (3)采掘工作面的串联通风,上工作面的污浊空气未经监测控制进入下工作面,导致与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叠加而超限。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可能使掘进工作面很快达到瓦斯爆炸的界限。

  (5)对封闭的区域或停工一段时间的工作面恢复通风,未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6)气压发生变化或采空区发生大面积冒顶时。 (7)当采掘工作面推进到地质构造异常区域时。 (8)巷道冒落空洞由于通风不良容易形成瓦斯积聚。

  1.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降低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布置采区通风系统。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对地面矿井主要通风机及其附属设施,要加强日常检查,机电科、通风救护队要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供电、电器、机械部分及主副闸板、风硐、扩散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贯通巷道及时制定贯通措施、通风方案;新开工及收尾封闭的区域,

  要提前形成通风系统,定期进行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网络解算、优化通风系统。

  (2)加强巷道维修,保证正常通风断面,防止出现局部巷道超风速问题。

  (3)保护好井上、下各类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 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 道反向风门(安设无压风门不必设反向风门)。

  (4)局部通风地点做好局扇及风筒管理,实现“

  4、

  3、

  2、1”,推广使用风筒连接器和铁风筒切换器,使用钢丝绳或铅丝吊挂导风筒,保证风筒平、直、顺,局部通风地点工作面风量充足。

  (5)重点通风工程和技术措施

  ①加快1110回风巷施工进度,尽快形成1110轨道巷与1110皮带巷进风1110回风巷回风的通风系统。组织进行矿井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阻力测定及瓦斯鉴定工作,进行通风系统优化。

  ②对回风巷和进风巷失修的地段及时安排工程进行维修、清理,保证巷道断面、减少通风阻力,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

  ③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及时维修风门、风桥和挡风墙等设施,对下井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严禁随意敞撞风门和损坏通风设施,保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④各采掘工作面按照“三条线”建设的总体要求,及时安装压风管路系统,主干管路要与地面压风机主管路连接。压风管路必须专门管理,不

  得挪作它用和私自拆除。 1.2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如下通风工作 (1)矿井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2)所有没有封闭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必须保持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界限的风量和风速,使瓦斯不能达到积聚的条件。

  (3)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4)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风路畅通,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进、回风路线,尽量避免形成串连通风。

  (5)掘进工作面供风最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更换、检修局部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运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加强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6)为防止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的危险,必须使用“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制度。严格禁止非专门人员操作局部通风机和随意开停通风机。

  (7)矿井的生产能力和通风能力相匹配。

  2)加强瓦斯管理,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有计划停电停风时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处理局部聚积的瓦斯方法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增风吹散法、风障引流法、液压局部通风机吹散法、脉动通风技术吹散法、风筒引射导

  风法、局部通风机抽排法、瓦斯抽放移动泵站抽放法等。

  (2)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加大工作面的进风量法、降低回采速度、瓦斯抽放和煤壁注水等。

  (3)顶板瓦斯聚积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加大巷道内风流速度、加大顶板附近的风速、喷浆封闭法、瓦斯抽放法、隔离法、引风吹散法等。 (4)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时应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①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掘进工作面,应优先采用长距离大孔径预抽预排瓦斯的方法,尽量使用双巷掘进,每隔一定距离开掘联络巷,构成全负压通风,以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②盲巷部分要安设局部通风机供风,排除盲巷内瓦斯。

  ③掘进工作面及其巷道中很容易出现冒落空洞或裂隙发育带,对于这些地点积聚的瓦斯应使用下列有关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a.吊挂风帐或安设迎风板、迎风帘; b.接风筒或接小风筒、胶皮管吹风; c.背木板填黄土隔绝。 (5)排放瓦斯的时应做到:

  ①计算排放瓦斯量,预计排放所需时间。

  ②明确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制定控制送入独头巷道风量的方法,严禁“一风吹”。

  ③确定排放瓦斯流经的路线,标明通风设施、电气设备的位置。 ④明确撤人范围,指定警戒人位置。

  ⑤明确停电范围、停电地点及断、复电的执行人。

  ⑥明确必须检查瓦斯的地点和复电时的瓦斯浓度。 ⑦明确排放瓦斯的负责人和参加入员及各自担负的责任。

  ⑧文图齐全、清楚,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及瓦斯监测传感器等应该上图的,都要准确,不能遗漏。 1.3矿井瓦斯检查的制度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采掘工作面CO2 浓度每班至少应检查两次,CO2 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CO2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CO2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3)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4)在爆破过程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测瓦斯的结果都要互相核对,以3 人中检测最大瓦斯浓度值作为检测结果和处理依据。

  (5)其它作业地点瓦斯和CO2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7)通风及安全管理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班报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4 矿井瓦斯检查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可靠的安全监测系统,用好各地点的瓦斯监测设备,确保可靠运行,安全监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设备,每隔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1.5我矿2011年的掘进工作面已揭露的煤层,无瓦斯涌出异常地点、高瓦斯区域。

  1.6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煤矿井下的明火、煤炭自燃、电弧、电火花、赤热的金属表面以及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点燃瓦斯。因此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井下严禁拆开矿灯,严禁用灯取暖。井下不得烧焊作业,必须烧焊作业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审批,点火作业现场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管理制度。

  (2)井下电器设备要及时检查,达到完好及防爆要求。 (3)局部通风地点要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4)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5)加强放炮管理,井下严禁放明炮、糊炮,装药时按照规定要求填实炮泥和水炮泥,所有放炮作业全部使用符合煤矿安全等级的炸药和雷管。

  (6)严防产生撞击和摩擦火花,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

  1.7防止瓦斯事故扩大措施

  ⑴采掘工程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等必须及时填绘、更改、核对。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合理、可靠,废巷必须及时封闭。实行分区通风,减少事故波及范围。

  ⑵建立健全矿井隔爆设施,各掘进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槽,其它地点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⑶按期对自救器进行校验,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

  ⑷各施工地点的《作业规程》中,都要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并贯彻到全体下井职工。

  ⑸井口防爆门和反风设施要加快安装速度,并保其完好有效。 ⑹瓦斯超限报警时处理程序

  当采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5%或回风流瓦斯浓度大于1.0%时,应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处理。

  ①下达命令:当监测系统出现瓦斯超限报警时,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命令现场班长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②现场执行:现场班长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命令后,必须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切断工作区域内的电源。以上工作完成后,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

  ③现场确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现场班长执行完命令的汇报后,再命令现场班长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瓦斯超限现场进行探查确认,然后立

  即将探查结果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进行汇报。

  ④指挥处理:矿值班领导接到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后,根据现场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指挥处理。

  ⑤调度记录: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将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入瓦斯日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原因、瓦斯浓度及处理情况等。 2 防治煤尘爆炸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1预防煤尘引燃爆炸的措施

  ⑴健全防尘供水系统,保证水量充足

  ①防尘用水管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井下各采区及工作面按要求铺设好供水管路并保证供水正常。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每隔l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巷与皮带机斜井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②在需要用水冲洗的巷道内,按照管路安装要求设置三通阀门,并及时安装长度不小于50m且与三通阀门接头相匹配的专用软水管。皮带机巷与皮带机斜井内应在距巷道三通阀门上应至少配备一条长度25m的冲洗巷道、消防两用软水管。

  ③供水管路要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⑵防止煤尘堆积及飞扬的措施

  ① 730轨道运输大巷、井底车场、730胶带运输大巷由机电科负责每年刷白一次。

  ② 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按照巷道划分范围由负责单位及时冲洗,清理积尘。

  ③ 各采掘进工作面必须落实转载喷雾、净化水幕、放炮喷雾、掘进机内、外喷雾、防尘帘等各项防尘措施。皮带输送机的转载落差,均不得超出0.5m,当超过0.5m时,应安装合适的溜槽或导向板传输。

  ④ 采煤工作面煤层原有自然水分小于4%时,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⑤ 综掘工作面必须按照要求,装备除尘风机并坚持使用,综采工作面安装液压支架自动喷雾系统。

  ⑥ 所有采掘工作面安装水压水量观测表。 ⑶防止煤尘引燃引爆的措施 ①杜绝明火,消除电器火源。

  ②加强所揭露煤层自然发火情况观测,准备好应急措施。 ③严格放炮管理,防止放炮引起的煤尘事故。 ④杜绝摩擦、撞击产生的火源。

  ⑤加强瓦斯管理,防止瓦斯爆炸引起的煤尘爆炸。 2.2 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的措施。

  ⑴健全矿井主、辅隔爆设施,并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完好。 ⑵简化、优化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避免串联通风。

  ⑶做好自救器的检查、校验、管理、使用培训工作,使职工能熟练使用。

  ⑷制定并贯彻避灾路线 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红一矿矿井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编审安 全总 编

   管 理工 程制 日 制:

  核:

  科:

  师:

  期:

  生产技术科 20110210

  红一矿矿井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爆破在煤矿生产中被广泛应用,由于在使用中的失误,使能量意外释放,导致爆破事故的频繁发生。因此我矿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炸药爆炸时的危害主要是产生爆炸地震、空气冲击波、飞石和噪声等,一旦失控,就会造成事故。要避免这些危害必须按照规程操作,确保必要的安全距离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安全距离

  主要包括爆破安全距离、爆破冲击波和飞石的距离确定。在这里仅就爆破飞石和安全距离的确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爆破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些岩块飞散很远,对人员、设备和构筑物造成危害。

  二、爆破事故的预防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爆破员的资格;各种爆破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设计书或说明书应有具体的爆破方法、爆破顺序、装药量、起爆或连线方法、警戒安全措施等;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2.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

  3.设立警戒:爆破前必须同时发生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井下爆破应在相关的巷道上设置岗哨,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道都在监视之下,并撤走爆破危险区的全部人员。

  4.连线、起爆:采用导火索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而且必须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点火。

  用电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须小于土5%,否则,禁止联接。大型爆破必须用复式起爆线路。井下爆破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为起爆电源。

   5.爆后检查;爆破后,经过一段时间,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才允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6.盲炮处理:拒爆产生的盲炮包括瞎炮和残炮。发现盲炮和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的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火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0.3米,深孔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不得小于10倍炮孔直径。

  (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三、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第三篇: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doc

  中 合 煤 矿

  保障通风系统系安全可靠的措施

  1、矿井主通风机房内设计配备了2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其中一套运行,一套备用,并能在10min内开动。矿井主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保证了主通风机的连续运转。

  2、为了确保井下风量的稳定性,根据《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配备了足够数量的通风检测设备,以满足矿井通风日常管理、瓦斯(含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反风演习工作的需要。

  3、装有主通风机的风井井口安装有防爆门,当风机停止运转时,防爆门打开,可充分利用自然风压的作用。

  4、矿井主要通风机选用FBCZ№-19/2×75KW型矿用防爆轴流式通风机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5、风门设计选用普通风门,风门设置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避免在弯道和缓倾斜巷道中设置风门;

  2)风门的前后5m内支架完好,门墙厚不小于0.5m,四周掏槽深0.2~0.3m;

  3)结构严密,漏风少,向关门方向缓倾斜800~850; 4)风门应迎风流开启,行机车巷道,两门间距应大于一列车长度;

  5)风门要求设置两道以上。

  6)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设置应坚固稳定,并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

  6、需要调节风量的巷道设了双向调节风门(即是在双向风门上安设可以调节的风窗),其技术要求与风门相同。

  7、永久性的挡风墙:采用不燃性材料(如砖、料石、水泥等)建筑,墙上部厚≥0.45m,墙下部厚≥1.0m,墙前后5m内的巷道支护要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片帮、冒顶;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1.0m、在岩石中≥0.5 m;墙面要严、抹平、刷白、不漏风。密闭内有涌水时,应在墙上装设U形放水管,利用水封防止放水管漏风。

  8、对于服务期限短的临时性挡风墙:可用木柱、木板、可塑性材料等建造,木板需鱼鳞式搭接,用黄泥、石灰抹面,无裂隙,不漏风;要设在帮顶良好处,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0.5m、在岩石中≥0.3 m;墙前后5m内的巷道支护要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同时墙外要设置栅栏和警标。

  9、根据矿井反风要求,必要地点设置常开风门。

  10、局部通风机设置要求:

  1)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长距离掘进由于阻力加大,会出现通风困难。可采用两台同型号、同功率局部通风机串联,以增加风压克服阻力,保证风量供给。

  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的最低风速为0.25m/s,最高风速为4m/s。

  4)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眼巷不大于10m,半煤岩巷不大于7m,煤巷不大于5m。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中要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本矿井采用“三专”的供电线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7)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8)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离掘进巷道口10m以外的进风侧。

   9)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11、反风方式、反风系统及设施

  矿井利用轴流式通风机反转的方法反风。在反风时,调换电动机电源的两相,可以改变通风机动轮的旋转方向,使井下风流反向。反风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反风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也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当矿井出现火灾事故需要实施反风措施时,一定要慎重。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矿井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构筑物使得反风时风流能按既定路线流动。

  12、降低风阻措施

  (1) 巷道表面应尽量光滑平整,以降低通风阻力。

  (2) 在容易产生局部阻力的地方,应尽量降低局部阻力系数。巷道连接处应做成斜线或圆弧形,巷道拐弯处应尽量避免直角转弯或小于90°转弯,转弯处内、外侧施工成斜线或圆弧形,必要时设置导风板。

  (3) 在日常通风管理工作中,应避免在主要巷道中停放矿车、堆放杂物,巷道应随时修复,保证其完整性并保持足够的有效通风断面,以利于风流畅通。

  13、防止漏风措施

  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设置应坚固、稳定,并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

  中 合 煤 矿

  保障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

   2010.01

   第四篇: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的措施专题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 安全可靠的措施

  编 制:

  审 核:

  安全副矿长:

  矿 长:

  编制日期:

   矿井通风管理是我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矿井通风管理又是矿井瓦斯防治、矿井防灭火和煤尘防治的基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是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的保证,因此为了保障本矿井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选择矿井合理的通风系统,并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和通风方法。根据本矿井的矿井开拓方式,本矿井选择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2、采用机械通风,严禁自然风作业。根据矿井所需风量设计,选择矿井主要通风机,并配备同等功率的备用主扇,测定其供风量和矿井有效风量,做到以风定产。

  3、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矿井的一个水平,一翼和每个煤层工作面都必须要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严禁出现水平串联通风和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力求简单,消灭角联通风巷道。

  4、加强矿井通风巷道的维修,采掘巷道布置时尽量考虑满足矿井采掘工作面通风的需要,减少矿井通风阻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完整,风流稳定。

  5、加强矿井水平贯通,采掘煤层通风系统贯通的管理,制定贯通安全措施,做好贯通后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准备,并履行好报批手续。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1、局扇安装位置合理,离回风拐弯处10米以外,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保证不发与循环风。

  2、局扇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

  3、局扇要有专人看管,不准随意停开。如遇停电或检修局扇停止运转时,作业齐头的人员必须撤到进风巷来,恢复供电前应检查瓦斯,并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开启局扇。

  4、局扇应安装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一台局扇不准同时向两个采掘工作面供风。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保证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6、风筒接头严密,风筒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边,风筒吊挂平直,做到逢环必挂。

  7、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无拐死弯处,异经风筒接头要尽量使用过渡节,并先大后小,做到不花接。

  三、管好用好矿井通风设施

  矿井通风系统中还必须在井上下适宜地点安设必要的通风构筑物,引导、隔断和控制风流,才能保证风流按照需要,定向、定时地流动。这些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好坏,是否符合要求是保证矿井有效风量高低的重要保证。

  1、永久密闭:本矿井由于开采时间长,生产水平已逐步延深,因此对已经开采结束的水平必须砌筑永久性密闭,同时对已经开采收尾的煤层采区,其通风系统没有利用价值的进行永久性密闭。

  ①永久性密闭应选择在岩巷内,施工前应根据其 搞好设计,并要求周边掏槽的按设计施工;

  ②永久密闭一律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要求密闭墙面平整,无裂隙、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墙体厚度不小于0.5米;

  ③密闭内有水流出的要设反水池,有自燃发火的煤层采空区密闭要观察孔,孔口要封堵严密;

  ④密闭前5米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并在密闭前设栅栏、警标,挂上密闭观察牌。

  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跟班人员应经常对矿井永久性密闭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永久风门。本矿井开采长,水平较多,因此在各水平与总回风巷的连接处等都必须设置永久性风门。

  ①永久性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水平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一列车长度,并设反向风门;

  ②永久风门要尽量设在支护完好的车场或联络巷内,墙垛周边要掏槽,要硬顶硬帮。

  ③风门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

  ④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水泥砖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墙垛平整,无裂隙、重缝、空缝、严密不漏风;

  ⑤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电缆,管路孔要堵严实;

  ⑥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设置正反联锁装置,不能自动关闭的要设专人看管,矿井总回风和采区回风系统的风门要装闭锁装置,风门不能同 时敞开;

  ⑦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⑧加强永久性风门的检查,发现风门变形或损坏,有漏风时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四、完善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规程》要求,矿井应建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本矿井由安全副矿长和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抓“一通三防”工作。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总结计划会,落实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3、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负责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按计划执行,完善矿井通风管理的有关图纸、板牌、记录、台帐,做到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4、通风区队人员其中包括:瓦检员、放炮员、断电仪管理员、测风员、安监员等工程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并要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凡是巷道贯通都必须制定措施,同时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做好调配风量工作。

   第五篇:保障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稳定是“一通三防”工作的根本,为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为矿井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力求使通风系统符合“系统简单、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矿井在安排年、月度生产计划时,同时考虑合理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区域或局部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通风系统调整时,带班领导、通风部门必须现场跟班协调指挥。

  2、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测量(技术)部门及时下发贯通通知单,施工队伍执行边探边掘,掌握剩余贯通进尺情况,防止误贯通。

  通风部门提前制定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安全技术措施,贯通时,带班领导、通风部门跟班现场协调指挥。贯通后,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防止贯通期间风流短路或紊乱。

  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有瓦斯喷出、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2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有突出危险性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应采用上行通风,严禁采用下行通风。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局扇通风、扩散通风和老空区通风。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4、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

  5、矿井南、北翼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每个采区必须设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通风系统中不得出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微风、循环风等。

  6、采区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且无瓦斯涌出时,可采用扩散通风。

  7、抓好巷修工作。重点保证采面上下顺槽通风断面、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面上下顺槽的实际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2/3,其他巷道的实际断面不低于设计断面的4/5。维修时,做好顶板管理工作,严防冒顶堵塞巷道出现瓦斯事故。

  8、按季度绘制、每月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图中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

  9、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随采面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0、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及安全检验工作。矿井每3年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

  主要通风机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每5年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全矿井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11、每年应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2、矿井至少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结果记录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制作测风报表,送总工程师审签。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控制矿井内外部漏风,合理分配风量,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3、各巷道交叉口要悬挂避灾路线标识牌,采区巷道间隔距离不大于200m,矿井主要巷道间隔距离不大于300m。

  14、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安排,制订月度风量分配计划,按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合理分配风量,杜绝无风、微风现象,确保各用风地点满足生产需求。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一)安装要求

  1、局部通风机由通风队负责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型号、位置(防突风门外、距回风口不小于10m)安装风机。

  2、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要有足够的全风压供风量,且保证风机吸风口以里巷道的风速不低于0.25m/s(煤巷)或0.15 m/s(岩巷),严禁发生循环风。

  3、局部通风机要吊挂(或上架)平稳、设备齐全,风罩、整流

  器高压部压有衬垫,不漏风,离地高度大于0.3m,有消音罩,且明确责任人。

  4、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自动倒台,两路电源均接风机专用线,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断电或故障停止运行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必须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停风和甲烷超限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5、严禁使用3台以上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无论哪一台局部通风机停风,都必须实现断电闭锁。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末端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及半煤岩巷不大于5m,岩巷不大于10m。风筒吊挂平直、牢固,一般风筒吊挂高度距巷道底板不小于1.5m。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筒接头漏风、风筒破口必须及时粘补,风筒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二)责任划分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煤巷掘进工作面局部

  通风机每班由机电队设专人看管,保证正常运转。通风队负责风机、风筒的日常检修、维护、回收及管理牌板的填写工作。

  2、通风队负责检查局部通风机前后的风量、风流情况,负责检查风筒的敷设管理工作。

  3、瓦检工每班接班后,必须将所管辖范围内局部通风机的运转情况、风筒吊挂、风量情况、管理牌填写情况,风筒末端出口距迎头及风筒备用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4、每天由电工(或风机看管人员)和瓦检工共同对其责任区域内的局部通风机倒台进行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做好签字记录存档备查。

  (三)管理规定

  1、备用风筒一律上架、挂牌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2、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处设弯头或伸缩节,异径风筒要设过渡节;锚喷巷道由施工单位每5m打一个吊挂眼,并拉铁丝吊挂,风筒做到逢环必吊,风筒破口要及时补粘。

  3、通风队要明确风筒管理责任人,按照通风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管理。

  4、通风队负责安装吊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供风地点、型号、功率、全风压供风量、管理人等。

  5、局部通风机在井下连续运转6个月,由机电队负责全面检修一次或升井检修一次。

  6、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倒台等,并安装风机开停传感器。

  7、所有入井风机,必须经机电部门严格检查,确保部件齐全,集流器、保护栅完好,不失爆,并有入井证方可入井。

  8、风机运输和安装过程中,要安全运输,禁止撞碰、淋水和分拆分运。

  9、因爆破、扩修、运输等保护不到位损坏或故意破坏风筒的,对直接责任人以“三违”处理,对班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由此造成停风、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四)局部通风机停送电及检修管理

  1、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工作,涉及单台局部通风机运行或停风的,必须提前编制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由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室)统一协调。

  2、矿井停产检修期间,应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检修局通风机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检修时设专人看护,检修期间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瓦检工要详细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安全监察员现场监督。

  3、若停电检修或风筒调整必须停风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专项措施执行,对停风区内进行甲烷、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开启条件方可启动风机,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76条中的规定

  执行分级瓦斯排放工作。

  4、所有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风机自动倒台试验时,瓦检工和电工(看风机工)两人同时在现场进行,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加强通风设施管理

  (一)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构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需要安装调节风窗(设有逆风装置)的要安装在风门正上方,便于调节风量,严禁风门构筑一道为永久设施,一道为临时设施。

  (二)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通风实施必须牢固可靠。

  (三)井下通风设施的构筑标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通风专业)》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执行。通风设施施工完工后,由通风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四)砌筑风门(包括挡风墙、自动风门)、密闭的要求:

  1、风门、密闭位置应选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地压稳定的地点,风门、密闭范围5m内的支护要完好,无片帮、冒顶,并清除杂物、积水和淤泥。

  2、施工地点必须保证通风良好。施工时必须检查甲烷(二氧化

  碳)浓度变化情况,若甲烷浓度达到1.0%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保证甲烷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再进行施工。

  3、构筑风门时,正反向门框安设要有一定的斜度,该斜度应根据该处负压的大小而定,负压小斜度大,负压大则斜度小,一般以85°左右为宜。

  4、对于构筑风门的地点,四周必须掏槽至硬煤、硬岩,岩石掏槽不低于0.2m,煤巷掏槽不低于0.5m;只能用大锤、钎子、手稿、风镐进行掏槽施工,不准采用爆破方法。

  5、风门墙体厚度不低于0.8m,门扇所用钢板厚度不低于8mm或使用槽钢和钢板焊接制作,厚度不低于50mm。反向风门牢固可靠,正向风门必须联锁,并安装开关传感器。

  6、风门墙(挡风墙)体上的调节风窗、铁风圈、刮板运输机过洞和水沟必须设置防逆风装置,电缆孔必须封堵,正反向风门设置底坎、门边必须严密不漏风。

  7、风门所在巷道有水时,要砌筑水沟、反水池;密闭内有水时,要设有反水池或反水管,采空区密闭设有观测孔、措施孔,且孔口设置阀门或带有水封结构。

  8、通风设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体与煤岩接实、不漏风。

  9、密闭(挡风墙)、风门悬挂通风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牌,密闭前悬挂“禁止入内”牌和瓦斯检查牌并设置栅栏。

  10、密闭(挡风墙)、风门竣工后,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由通风部门负责验收,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五)所有通风设施的拆除、挪移必须经通风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拆除、损坏。必须保证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可靠、操作灵敏。所有风门必须实现闭锁,防止风流短路或紊乱。

  (六)井下所有正向风门必须安装开关传感器,以实现自动监测。

  (七)两道风门之间及前后5m范围内不得有积水、淤泥、随意堆放杂物和安装电气设备。

  (八)井下所有风门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正向风门严密不漏风,联锁完好,两道正向风门严禁能够同时完全打开。

  人员进入突出煤层工作面时,必须把反向风门打开、顶牢,工作面爆破和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九)井下通风设施纳入到当班瓦检工的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完好,并做好记录。

  (十)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回风侧严禁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十一)因爆破、扩修、运输等保护不到位损坏或故意破坏通风设施的,对直接责任人以“三违”处理,对班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核,由此造成风流短路紊乱、瓦斯超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四、其他要求

  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每旬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进行处理。

  2、瓦检工每班对所管辖区域进行通风系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处理。

  3、矿井必须配备足够风表、风速传感器、秒表、温度计等通风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相关仪器仪表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检验单位按时进行检验。

  4、矿井地面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主通风机必须在10min内开动;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设施每季度、防爆门每6个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提高救灾应变能力。矿井反风时,主要通风机应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其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生产调度中心(调度室)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井下跟班领导组织全矿井人员全部撤出。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安全出口风门,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7、当矿井通风系统局部或区域性变动时,应及时重新优化通风系统,确定通风设施位置和数量。

  8、保持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的能力与矿井通风网络的风阻相匹配,工况点在安全、经济、合理的工作范围内。

  9、矿井主要通风机在运行中不应出现“喘振”现象,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