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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调整托幼园

更新时间:2022-07-16 08:35:11

  第一篇: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托幼园

  【发布单位】81905

  【发布文号】穗府办[1988]73号 【发布日期】1988-08-19 【生效日期】1988-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托幼办公室、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托幼园 (所)收费标准的通知

   (1988年8月19日穗府办〔1988〕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请示》,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托幼办公室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九日

   关于调整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全国幼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托幼园所经济收支情况,为改善幼儿园所的条件,提高保教质量,我们会同市教委、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总工会、荔湾区托幼办、荔湾区教育局联合组成调查小组,对我市部分托幼园所的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我市一九八五年制定的各类托幼园所收费标准(穗府办[1985]70号文),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不重新调整收费,保教队伍难以稳定,园舍设备得不到改善,必将影响在园、所幼儿的保教质量。因此,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重新调整广州市各类托幼园所的收费标准和报销办法,具体意见如下:

  一、

  一、各类园、所按月收费的项目统称为保育费、杂费和公立园的学费(各项收费或报销标准参照附表)。其中单位报销一栏均在单位福利费或福利基金项下支出。

  二、

  二、非“三免”或已办“三免”手续的独生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两个小孩无论进入那一类园、所,其杂费、膳食费均由家长自负。

  三、

  三、公立园三岁以上的非“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学费由家长自负,附设三岁以下托儿班的非“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一半。已办“三免”手续的独生子女保育费、学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家长不必自负。

  四、

  四、民办园、所的非“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已办“三免”手续的独生子女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

  五、

  五、独生子女进入机关、厂企、院校对外开放的园、所:

  1、父母双方不在该单位工作的非“三免”独生子女,其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

  2、父母一方在该单位工作的非“三免”独生子女,该单位在收本单位职工幼儿保育费(家长自负一栏)时可适当少收,同时可向对方单位收回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的一半;如果是“三免”独生子女则向对方单位收回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的一半。可由园、所开收据交家长对方单位报销。

  3、各单位应积极办好本单位的托幼园所,并尽量动员职工子女在本单位托幼园所入托。但居住地点离本单位园、所较远或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其职工子女到附近园、所入托,其保育费则按本文有关规定报销。

  4、如果父母双方单位都办有托幼园所,其子女的入园入托,由家长自己选择。其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不再向对方单位报销。

  六、

  六、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两个小孩并同时在园、所入园、托的,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个孩子的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如两个孩子中一个读书,原已明确由甲方单位负担的,则继续由甲方单位负担;另一个在托幼园所入托的,则由乙方单位负担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

  七、

  七、父母一方去世,非“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健在一方单位负担;“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公立园的学费由健在一方单位负担。如重新组织家庭,非“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公立园的学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

  八、

  八、父母离婚,非“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携带孩子一方单位负担一半,另一半家长自负;“三免”独生子女的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公立园的学费由携带孩子一方单位负担一半,另一半家长自负。如重新组织家庭,则按第七条规定办理。

  九、

  九、父母一方无业或在农村、外地、港澳、海外、个体经营的非“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在穗一方单位负担一半,另一半家长自负;“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公立园的学费由在穗一方单位负担一半,另一半家长自负。

  十、

  十、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非“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单位报销一栏)由在穗一方单位负担;“三免”独生子女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公立园的学费由在穗一方单位负担。

  十一、 十

  一、革命烈士子女进入托幼园、所,应优先录取,“三免”和非“三免”的独生子女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两个孩子的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公立园的学费由健在一方单位负担。如果健在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园、所应免收其保育费(家长自负和单位报销)和杂费及公立园学费。如重新组织家庭,则按第七条规定办理,杂费由家长自负。

  十二、 十

  二、凡进入私办园、所的“三免”和非“三免”的独生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两个孩子,其保育费的报销办法可参照民办园所的标准执行。

  十三、 十

  三、无论是“三免”或非“三免”独生子女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两个小孩,在寒暑假需留园、所的,全日制另收留园费每月十五元(半月收八元),寄宿制另收留园费每月二十五元(半月收十三元),由家长自负。

  十四、 十

  四、凡进入省育才

  一、二院、省政府大院托儿所,部队园、所的,其收费和报销办法的解答不在本文范围之内。

  十五、 十

  五、凡在广州市地区的各单位办的园、所,其收费标准及报销办法必须严格按本文规定执行。

  十六、 十

  六、本规定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开始执行,市属各县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以前有关园、所的收费标准和报销办法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文为准。

   广州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一九八八年八月二日

   附表: 广州市(不含郊县)各类托幼园所收费标准

  ┌─┬─────┬───────────┬───────────┬─┐

  │ │ │ 全 日 制 │ 寄 宿 制 │ │ │ │ 园、所 ├───────────┼───────────┤备│

  │年│ │ (每月) │ (每月) │ │ │ │ ├─────┬─┬─┬─┼─────┬─┬─┬─┤ │

  │ │ │ 保 育 费 │杂│ │ │ 保 育 费 │杂│ │ │ │ │龄│ ├─┬─┬─┤费│学│合├─┬─┬─┤费│学│合│ │ │ │ │家│单│小│∧│ │ │家│单│小│∧│ │ │ │ │ │ 类 型 │长│位│ │家│ │ │长│位│ │家│ │ │ │ │组│ │自│报│ │长│ │ │自│报│ │长│ │ │ │ │ │ │负│销│计│自│ │ │负│销│计│自│ │ │注│ │ │ │ │ │ │负│费│计│ │ │ │负│费│计│ │ │ │ │ │ │ │∨│ │ │ │ │ │∨│ │ │ │ ├─┼─────┼─┼─┼─┼─┼─┼─┼─┼─┼─┼─┼─┼─┼─┤

  │ │ │九│ │九│六│三│十│十│ │十│八│三│三│ │ │ │ 公立园 │ │/ │ │ │ │八│九│/ │九│ │ │十│/ │ │三│ │元│ │元│元│元│元│元│ │元│元│元│元│ │ │岁├─────┼─┼─┼─┼─┼─┼─┼─┼─┼─┼─┼─┼─┼─┤

  │以│民办园、所│十│十│二│六│ │二│十│十│三│八│ │四│ │ │上│及机关、厂│ │二│十│ │/ │十│六│六│十│ │/ │十│/ │ │ │企院校园、│ │元│二│ │ │八│元│元│二│ │ │元│ │ │ │所对外开放│元│ │元│元│ │元│ │ │元│元│ │ │ │ ├─┼─────┼─┼─┼─┼─┼─┼─┼─┼─┼─┼─┼─┼─┼─┤

  │ │ │十│十│二│六│ │三│ │ │ │ │ │ │ ││二│ 公立园 │三│四│十│ │/ │十│/ │/ │/ │/ │/ │/ │/ │ │至│ │元│元│七│ │ │三│ │ │ │ │ │ │ ││三│ │ │ │元│元│ │元│ │ │ │ │ │ │ ││岁├─────┼─┼─┼─┼─┼─┼─┼─┼─┼─┼─┼─┼─┼─┤

  │ │民办园、所│十│十│二│六│ │二│ │ │ │ │ │ │ │ │ │及机关、厂│三│四│十│ │/ │十│/ │/ │/ │/ │/ │/ │/ │ │ │企院校园、│元│元│七│ │ │三│ │ │ │ │ │ │ │ │ │所对外开放│ │ │元│元│ │元│ │ │ │ │ │ │ │ ├─┼─────┼─┼─┼─┼─┼─┼─┼─┼─┼─┼─┼─┼─┼─┤

  │ │ │十│十│三│六│ │三│ │ │ │ │ │ │ ││二│ 公立园 │六│六│十│ │/ │十│/ │/ │/ │/ │/ │/ │/ │ │岁│ │元│元│二│ │ │八│ │ │ │ │ │ │ ││以│ │ │ │元│元│ │元│ │ │ │ │ │ │ ││下├─────┼─┼─┼─┼─┼─┼─┼─┼─┼─┼─┼─┼─┼─┤

  │ │民办园、所│十│十│三│六│ │三│ │ │ │ │ │ │ │ │ │及机关、厂│六│六│十│ │/ │十│/ │/ │/ │/ │/ │/ │/ │

   │ │企院校园、│元│元│二│ │ │八│ │ │ │ │ │ │ │ │ │所对外开放│ │ │元│元│ │元│ │ │ │ │ │ │ │ └─┴─────┴─┴─┴─┴─┴─┴─┴─┴─┴─┴─┴─┴─┴─┘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学校手足口病等常见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南京市下关区疾控中心

  王建

  2009年4月28日

  背

  景

  •2003年非典以后各级政府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

  •1、2003年5月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2、2004年12月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3、2005年1月1日传染病实行网络直报,疾控部门能够即时掌握疫情发生的情况,这是疫情报告的一个飞跃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05.7)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2005.9) •江苏省2006年7月1日起调整麻疹疫苗程序4岁加强提前到1岁半

  •2008年5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把甲肝、麻腮风、流脑A+C纳入免疫规划。

  对学校防病也出台一系列规定

  •《南京市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管理办法》(南京市2003年8月宁教体44号)

  •《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省卫生厅教育厅2004. 4) •《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省卫生厅、教育厅2004年5月苏教体艺〔2004〕10号 )

  •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南京市2005.3)

  •关于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通知(省卫生厅2005.11)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生部2005年11月[卫疾控发(2005)408号)

  •切实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卫生厅、教育厅苏卫传〔2006〕3号 2006.2)

  •关于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晨检工作指导的通知(卫生部2006.2) •2006年全市学校卫生工作意见(2006.4) •南京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市卫生局、教育局宁卫疾控[2006]32号2006.5)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卫生部教育部卫办疾控发〔2006〕65号) 2006.5 •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市卫生局、教育局宁卫疾控[2006]35 2006.6) •南京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宁教体[2006]20号 市教育局2006.6)

  •江苏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宁教体[2007]59号文) •南京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疾控[2007]35号)

  •南京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市卫生局、教育局宁卫疾控[2008]16 2008.7)

  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现实意义

  •生理特点决定了易遭受疾病侵袭 •人群聚集决定了易造成局部暴发 •活动特点决定了易引起传播流行 •现实国情决定了易产生社会问题

  2008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

  •下关区10起传染病暴发疫情,发病学生78人。

  •主要以呼吸道传播为主,占93.94%,流行性腮腺炎3起、水痘2起、手足口4起、群体性腹泻1起。 第一部分

  传染病的共性知识

  五、传染病流行过程的三环节

  各种传播途径 经空气传播 经水传播 经食物传播  接触传播

  媒介节肢动物传播 经土壤传播

   垂直传播

   医源性感染和经血液传播

  第二部分

  学校常见的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学校传染病防控对策 卫生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

  •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建立防控预案体系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传染病管理制度、晨检制度、缺课追踪登记制度、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

  •强化学生健康教育

  学生常见的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 •流感 •腮腺炎 •水痘 •麻疹 •风疹 •肺结核 肠道传染病 •手足口病 •细菌性痢疾 •甲肝 流感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根据病毒粒核蛋白(NP)和膜蛋白(MP)抗原特性及其基因特性不同,把流感病毒分为甲(A),乙(B),丙(C)三型。甲型流感病毒根据其表面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N)蛋白结构及其基因特性又可分成许多亚型,至今甲型流感病毒已发现的血凝素有16个亚型(H1-16),神经氨酸酶有9个亚型(N1-9)。

  •流感潜伏期一般1—3天,起病方式多为快和突然。临床特点为:畏寒,少有寒战;发烧,体温速升至38—40℃;头痛,全身无力;眼球外肌疼痛,腰背和四肢酸痛;厌食,恶心;打喷嚏,鼻塞和流鼻涕等。

  •主要传染源:流感患者和隐性感染者是流感的。传染期:从潜伏期末到发病的急性期(约7天)都有传染性。传播途径:流感主要是通过空气飞沫和直接接触传播的。

  流行性腮腺炎

  •病原体-流行性腮腺炎病毒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

  –经直接接触患者的唾液或飞沫传播。

  –患者可在唾腺明显肿胀之前6至7日及之后9日这段期间传染未有免疫力的人

  •临床表现

  –患者不限年龄,以一岁以上的儿童最为普遍。

  –病征以腮腺肿大为特征的急性传染病,也可侵犯睾丸,卵巢,中枢神经系统,发生严重并发症。

  流行性腮腺炎

  •潜伏期

  –12至25日不等,通常为18日。

  •治疗方法

  –无特定的疗法,但处方药物可纾缓不适。

  •并发症及不可逆后遗症

  –脑部、胰脏、睾丸或卵巢受感染等并发症, 男性不育症和儿童后天性获得性耳聋。

   水痘

   主要由水痘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出疹性急性传染病

  •1.本病潜伏期为14~15日左右。

  •2.起病急、轻、中度发热且出现皮疹,皮疹先发于头皮、躯干受压部分,呈向心性分布。 •

  3.在为期1~6日的出疹期内皮疹相继分批出现。

   皮损呈现由细小的红色斑丘疹→水疱疹→脱痂的演变过程,脱症后不留疲痕。水疤期痛痒明显,若因摧抓继发感染时可留下辐度凹痕。体弱者可出现高热,约4%的成年人可发生播散性水痘、水痘性肺炎。

  •传染源:患者为主要传染源,从发病前1天到全部皮疹干燥结痂均有传染性。

  •传播途径:水痘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染,接触被病毒污染的尘土、衣服、用具等也可能被传染。

  •人群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常见于2~10岁的儿童,一次发病可终身获得较高的免疫力。

  •预防措施:预防是加强病人的隔离,隔离期一般为发病至疱疹全部结痂或出疹后7天。

  麻

  疹

  •病原体-麻疹病毒 •主要症状

  征.传染性很强, –发热,上呼吸道炎症,眼结膜炎等,以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为其特–3-7日(4天)后皮肤会出现红斑红疹,通常会由面部扩散到全身,维持4-7日,亦可能长达3个星期,留下褐色斑痕或出现脱皮。 麻

  疹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

  –通过飞沫或直接接触病人的鼻喉分泌物而传播。

  –病人从染病起至出疹后4日内会传染别人。

  •潜伏期

  7-21日,通常以10-12日最常见。 •治疗方法

  –病人隔离治疗。

  –无特定疗法,但处方药物可纾缓病征,亦可采用抗生素医治由细菌引起的并发症。

  •并发症及不可逆后遗症

  –病后呼吸系统、消化道及脑部会受影响,引致严重后果甚至死亡。

  风

  疹

  •病原体-风疹病毒 •临床特征

  –发热,皮疹及耳后,枕后淋巴结肿大

  –孕妇如果在怀孕首3个月感染风疹,所产下的婴儿可能会患上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导致失聪、眼部缺陷、心脏畸形及智力发展迟缓。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播

  –为空气飞沫传播和日常密切接触传播 –家庭内有高度传染性

  –病人在出疹前一个星期和出疹后最少4日内都可传染别人。 •潜伏期

   14至23日不等,通常为期16至18日 •治疗方法-同前

  肺结核

  •病原体-结核杆菌

  •临床特征-慢性传染病

  –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症状,咳嗽、咳痰、咯血,其次还有胸痛、胸闷、消瘦、乏力、食欲不振、低热、盗汗等全身症状。

  •传播途径-呼吸道传染播

  –排菌病人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喷出带有结核菌的飞沫,健康人吸入就会被感染。 –据统计一个排菌的且结核病人一年中平均会传染10—15个健康人。

  肺结核 •防治要点

  –咳嗽咳痰三个星期以上或痰中带血,可能是得了肺结核病,应尽快去市一院看医生。

  –肺结核病人可以在医院到免费的检查和治疗。

  –结核病人应按医生要求,坚持服药6-8个月,结核病就能治愈。 –儿童按要求接种卡介苗。

  •学生患结核病(卫生部、教育部2003年文件) –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和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 –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 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要点

  •疫苗的预防接种(最有效)

  •强化健康教育,锻炼身体,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强化教室、宿舍通风

  •强化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落实防控措施:三个环节、两个因素

  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及个别患者可并发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能引起手足口病的病毒很多,主要肠道病毒属的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和新肠道病毒。CoxA组的

  16、

  4、

  5、

  7、

  9、10型,CoxB组的

  2、5型,以及EV71型均为手足口病较常见的病原体,但最常见为CoxA16及EV71型。

  •75%酒精,5%来苏尔没有作用,病毒在4 ℃可存活1年,在- 20 ℃可长期保存,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

  •传染源:手足口病的传染源是患者和隐性感染者。

  •传播途径: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

  •易感性:普遍易感,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流行方式:手足口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

  临床表现

  •从最常见的无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至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均可发生。部分患者初期有轻度上感症状,如咳嗽、流涕、恶心、呕吐等由于口腔溃疡疼痛,患儿流涎拒食。

  •潜伏期一般2~7d,没有明显的前驱症状,多数病人突然起病。约半数病人于发病前1~2d或发病的同时有发热,多在38℃左右

  •四部曲¡ª¡ª主要侵犯手、足、口、臀部四个部位

  •四不像¡ª¡ª疹子不像蚊虫咬、不像药物疹、不像口唇牙龈疱疹、不像水痘 •四不特征¡ª¡ª不痛、不痒、不结痂、不结疤

  并发症

  •手足口病表现在皮肤和口腔上,但病毒会侵犯心、脑、肾等重要器官。本病流行时要加强对患者的临床监测,如出现高热、白细胞不明原因增高而查不出其他感染灶时,就要警惕暴发性心肌炎的发生。

  •近年发现EV 71较Cox Al6所致手足口病有更多机会发生无菌性脑膜炎,其症状呈现为发烧、头痛、颈部僵硬、呕吐、易烦燥、睡眠不安稳等;身体偶尔可发现非特异性红丘疹,甚至点状出血点。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多见于2岁以内患儿。 防控对策

  相关预案和要求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江苏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

  •南京市手足口病(EV71感染)预防控制方案(2008年版)

  •南京市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南京市手足口病防制工作评估细则 (市卫生局、教育局[2009]10号)

  开展应急监测

  •全省13个市均设立了监测点(我市为南京市儿童医院),开展手足口病哨点应急监测,相关标本统一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强化疫情监测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做好预检、分诊,严防交叉感染,发现病例及时按规定报告。

  做好病例收治和消毒隔离 •病例发现后要及时居家隔离,时间为10天。重症病例( 出现神经症状或心血管症状等)应及时收治于当地儿童医院,病房要相对独立。 加强托幼机构卫生管理

  •在手足口病流行时,托幼机构要强化晨检制度,并对缺课者进行登记。教室和校舍等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制度,对玩具、用具等物品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患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

  •根据卫生部规定,凡托幼机构1周内在同1个班级发生2例以上(含2例)手足口病例,或出现1例重症/死亡病例时,应视托幼机构具体情况采取部分关闭或全部关闭2~3周,以防疫情扩散。复课后做好晨检。

  •散发病例居家隔离到发病后10天

  •患者复园或复课程序:由负责随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经区县级专家组(含疾控中心人员)会诊签字确认患病幼儿或学生痊愈后,下达通知,再由随访患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痊愈证明,各托幼机构或学校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痊愈证明方可复园或复课。 南京市手足口病防制工作评估细则

  •卫生行政部门(10分)、卫生监督部门(5分) 、医疗机构(25分) 、疾控机构(25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分) 、托幼机构(20分)

  •区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必查,抽查1家区县级医院、2家社区中心、2所幼儿园

  托幼机构(20分)

  •

  1、制度(2分):建立各项卫生制度(考勤晨检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卫生清洁和保洁制度、个人卫生制度、定期体检制度。

  •

  2、晨检(2分) :每日进行晨检,并规范记录

  3、消毒通风 (10 分)

   (1)每日教室通风

  (2)每日对玩具、用具等物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3)发现患病儿童及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4)按照规定做好患儿的隔离、并按规定的程序复课。

  (5)按要求规范实施班级停课措施。

  4、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2分):对保育员、班级老师进行培训。

  5、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2分):利用板报、告家长书、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6、严格执行停、复课标准(2分):对隔离期间满手足口患儿一律按照要求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证明方能复课。

  •疫情的公布在省卫生厅,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利和义务发布疫情。

   第三篇:南部县蓓蕾幼托园

  南部县蓓蕾幼托园

  2017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9月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拟定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远规划和计划;拟定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3、主管全园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人才队伍建设。

  4、指导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的推广工作。

  6、承办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特色工作

  一、进行了两次教师音乐技能大赛,弹唱结合。参赛人员个个 琴声悠扬,歌声甜美。通过此项活动,老师们大大提高了各自的教学技能。

  二、进行了两次园内公开课活动。基本原则是以教研组为单位,新老师都参加。目的是通过此项活动,以老带新,充分熟悉教材,抓住活动重难点,突出教学技巧和亮点。进而促进园内园本教研活动的开展。

  三、家长开放日活动。家园共育,充分发挥家长在幼儿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家长陪伴孩子,全程参与幼儿园的半日教学活动,让其了解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了解自己孩子在幼儿园的各种表现。

  四、承办了南部县“国培”计划(2016)----四川省中西部和幼师国培教师工作坊线下培训活动。开展了国培计划(2016)----幼儿园送教下乡活动。幼儿园除了安排专人进行了专题讲座,还向参加培训活动的各位老师展示了幼儿早操,体育游戏,幼儿区角游戏集体教学活动等,并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总结,书写了培训活动心得体会。

  五、庆“六一”活动。为给孩子过一个快乐的、有意义的儿童节,全园老师提前组织幼儿排练了精彩的幼儿舞蹈、幼儿童话剧、幼儿团体操、幼儿亲子舞蹈等,并邀请幼儿家长参与了庆祝活动。

  六、庆“元旦”活动。幼儿园分三批次进行了以“大手拉小手 健康好未来! 我们爱运动 go go go!”为主题的亲子运动会,家长陪伴孩子,孩子鼓励家长,其乐融融,共享各种体育游戏带给大家的快乐。

   — 2 — 常规工作

  一、师资队伍建设

  师德教育是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期六天的暑期师德师风整顿学习,班子成员提前商议好学习内容,制定整顿学习的纪律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了《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南部县学校领导干部“十不准”》等,之后,全园人人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每月,我们坚持开展了政治学习,以提升教师道德修养和人文素养为重点,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同时还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教师读书会活动,为教师们订购了一些书籍,如:《人民教育》、《幼儿教育》、《幼教博览》等。组织教师开展读书谈体会交流活动。通过园内一些先进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帮助教师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做到敬业、爱业、精业、创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其次,我们从优化教师个体素质入手,采用多种形式鼓励教师苦练基本功,从基础教育知识的熟悉到灵活运用教育实践,不断提高了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光是本学期,我们就鼓励委派教师21人次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如:3月16日至3月22日,何素清、陈晓庆到西安参加音乐课堂教学培训,3月18日至4月2日,赵丽、高兰两位老师到绵阳置换学习,4月6日至4月8日,蒲丹、周利华、谢婧、肖晓琳到成都参加优质音乐课堂教学活动,9月16日至30日,赵莉、高兰两位老师再次到绵阳参加置换学习10月13日至10月18日,罗静、鲜娜到上海参加游戏活动的培训学习,

  — 3 — 11月10日至11月16日,熊静英到成都参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11月17日至18日,苏珊、肖晓林、赵丹、刘静到南充参加多次阅读教学的培训学习,12月15日至12月16日,杨娇、谢婧到南充市参加玩教具制作的培训学习,12月15日至12月19日,李汶丽、谢婧、杨娇、郑雪玉到重庆参加幼儿游戏与观摩可活动的培训学习,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对职业道德教育的认识,弘扬了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风范,提高了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热情,增强了责任感、使命感。

  二、教育教研工作

  1、我们将教育科研工作作为重点来抓,从强化教师科研意识入手,使教师自觉养成科研的习惯。该园正在开展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提高国民逻辑素质理论与实践探索研究》之幼儿教育子课题,已按实施方案开始实施。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园长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动全体教师积极投身到教育科研的领域,从强化教师科研意识入手,使教师自觉养成科学研究的习惯。同时,结合本园实际,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初见成效,科研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教师们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料。

  2、我们还将《指南》精神积极渗透,运用到日常教育工作中。坚持立足一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孩子的生活,以培养幼儿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为核心,利用区角活动,进一步增强幼儿动手操作的兴趣,给每个幼儿提供了充分动手动脑的机会,孩子们— 4 — 在参与的过程中,主动的去思考、去实践,切实提高了多种能力。

  3、我们结合地方特点,设置一些具有本园特色的活动课程,如爱家乡系列教育、环保教育等,由教师自行设计,并将这些活动渗透贯彻到幼儿的一日生活、学习、游戏之中,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极大的促进了该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保育及家园工作

  切实提高幼儿园保育工作质量,是幼儿园提高整体办园水平的重要标志。一年来,该园在保教工作方面抓重点、求实效,使保教工作在原有水平上有所突破。在膳食方面,根据幼儿的年龄合理配餐,该园做到了营养均衡,确保了幼儿的健康成长。

   该园认真做好全体教职工及幼儿的体检工作,积极把好晨检、午检大关,做好每个幼儿的发药工作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并做好记录。通过橱窗、讲座,向教师、家长、幼儿宣传保健常识、传染病的防治方法,收到良好效果。

  我们还倡导教师建立新型的家园关系,即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同时切时做好家长学校工作,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如家长会、专题讲座、家长开放日等,帮助家长建立全新的育儿观。

  有的教师还利用节假日走进家庭、走进孩子、指导家长,有效地促进了幼儿园与家庭在教育上的同步同向进行。

  — 5 —

  四、安全工作

  从保证幼儿安全出发,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每学期,全园都要进行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演练及幼儿在突发应急状况下的疏散演练。园长、分管领导及教师经常巡视,检查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水、电、门窗、大型活动器具等都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不定期地进行消防演练,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我们还要求保安严格把守大门关,不让外人或小孩随便出入。强调“幼儿接送卡”制度,要求家长将孩子送至班级门口。户外活动时要求配班老师全部到位,以确保幼儿的安全。利用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向幼儿、家长、教师开展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五、党务工作

  1、党风社评工作,认真制定了活动方案,填写了活动记录,收集了丰富的活动截屏资料,并切实开展了活动专访,小手牵大手等活动,让家长朋友知晓本次活动的意义及目的,学期末,对该项活动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活动总结。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制定了廉政建设活动方案,“两个责任”的活动方案填写了专题记录,开展了三重一大,八项规定,,提醒约谈等活动,末,进行了活动总结。

  3、党建工作,包括了三会一课,党员基本情况,谈心活动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 6 —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南部县蓓蕾幼托园,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7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71万元,占76.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111.3万元,占23.28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15万元,占 0.03%。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267.09 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是去年有债券置换资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98万元,占97.59%;项目支出10.3万元,占2.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38.15万元,下降8.2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6.71万元,支出总计315.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28万元,增长8.27%。

  — 7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66.71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66.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 0%;教育支出338.74万元,占92.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占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7.97万元,占7.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2050201学前教育:2017年决算数为38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2210201:2017年决算数为2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 8 —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部县蓓蕾幼托园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公务用车辆、无公务接待任务等。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公务用车辆、无公务接待任务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 9 —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无公务接待任务,无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0 —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南部县蓓蕾幼托园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单位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 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 11 —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或以前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2050201学前教育: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6.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南部县蓓蕾幼托园2017部门决算表

  财决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2 — 财决公开1-1表、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2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3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6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13 —

   第四篇: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制度

  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制度

  一.生活制度

  应根据不同季节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合理安排儿童的一日生活常规,如睡眠、进餐、活动、游戏、作业等每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及间隔均应合理安排(要求制作一日生活环节时间安排表)。

  注意: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可酌减但不得少于1小时。

  二.膳食管理制度

  1.建立食堂管理制度。.

  2..儿童伙食应专人负责,建立伙委会,民主管理。

  3.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与工作人员伙食要严格分开。

  4.创设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按时进餐,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5.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6.托幼机构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评价,保证儿童摄入的各种营养素占供给量的90%以上。

  三.体格锻炼制度

  1. 遵守合理的生活制度,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儿童特点的体格锻炼,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开展儿童体格锻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特点。

  5.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根据个体差异,对特殊儿童给予重点照顾。

  四.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 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园所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定期体检:在园儿童每年应按要求项目进行定期体检;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6.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7.做好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五.卫生与消毒制度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扫和检查制度,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 活动室、寝室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

  3.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一巾一杯一餐具,并按要求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4.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水洗手,勤洗头、洗澡、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5.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6.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

  六.疾病预防管理制度

  1.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2.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及心理卫生保健,发现有问题的儿童进行登记管理。

  3.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督促儿童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

  4.建立传染病管理及报告制度,对患儿和接触者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

  七.安全制度

  1.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均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各项措施。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普及安全知识。

  4.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八.健康教育

  1.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定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建立与家长联系的登记簿,通过电话、定期召开家长会等多种联系方式,定期与家长沟通。

  3.可通过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

  九.卫生保健资料管理制度

  1.卫生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制度是反映一个园所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方面。

  2托幼机构应当有专人负责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记录要求及时、完整、准确。

  3.卫生统计报表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由单位负责人审阅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4.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应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事故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5.健康档案应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第五篇:托幼培训督导

  托幼机构人员培训和定期督导制度

  为加强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提高我乡(镇)托幼机构保健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我乡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督导制度。

  (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乡(镇)托幼机构人员培训班,授课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与管理、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

  (二)每季度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信息,布置工作任务。

  (三)对托幼机构每年进行两次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根据儿童年龄不同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定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3、制定与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4、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应当为每一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6、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托幼机构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每日湿拭清扫,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每半日通风1次,每次10—15分钟。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蚂蚁等病媒昆虫动物。垃圾污物要有带盖容器集中存放及时消除。

  2、玩具每周最少消毒一次,图书要经常放在日光下暴晒。

  3、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4、门把、饮用水龙头、冲手用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要消毒1—2次

  5、各班级清洁用具(如扫帚、拖布、抹布等)要专用,每次用后要及时处理干净。

  6、厕所要儿童专用,做到清洁、无臭味,每天至少要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二)个人卫生消毒

  1、保证园(所)内儿童每人一杯一巾,每天消毒一次,毛巾间距10厘米。要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水。

  2、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刷牙。

  3、班上老师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日托应与家长合作,使儿童每周能洗澡、洗头。全托园必须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个人专用,每天消毒。

  4、儿童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及时更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哂。

  5、被褥做到专人专用,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有污物时要及时更换拆洗。

  6、保护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园(所)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必须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或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在园(所)儿童不混班、不窜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三个月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托幼机构儿童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一)儿童营养管理要求:

  1、

  一、二类园(所)要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医(保健员)及保育员、教养员、炊事员、财会人员代表组成。要定期召开会议,结合营养计算结果和儿童生长发育、发病情况进行研究,要有会议记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帐目。

  3、成人与儿童的伙食帐及物品严格分开。

  4、准时开饭,两餐间隔不少于三小时半。

  5、每两周换一次食谱,1岁以下、1——2岁、3——6岁的饮食制作应有区别。

  6、食谱要科学:

  (1)注意蛋白质的互补作用,充分利用豆制食品。

  (2)午、晚两餐都要有菜,要按食谱做饭,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以用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3)注意干稀搭配,荤素搭配,少吃油炸和甜食,不能制作凉菜。

  (二)饮食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做体格检查,以后每年体检一次,炊事员要勤洗头、常换衣、常剪指甲,不佩带手镯和戒指。上班前、入厕所后要用肥皂洗手,入厕前脱掉工作服,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操作时不吸烟。

  2、厨房要清洁卫生,有通风及防蝇设备,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

  3、食具每餐用后洗净消毒,消毒方法参照《食品安全法》要求。

  4、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水果要先用食物洗涤剂刷洗,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或洗净削皮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发生。

  (三)积极做好儿童进餐护理工作:

  1、儿童在饭前不作剧烈活动,避免过度兴奋。

  2、饭前组织儿童用流动水洗水,随洗随吃,年幼体弱儿和吃饭慢的幼儿要先洗先吃,洗手和吃饭时都要有人照顾。

  3、掌握进食量: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保证每餐吃饱、吃好。不催饭,对食欲不好的儿童要分析原因给予照顾。

  4、对1岁半的小儿开始培养自己用勺,两岁学会独立吃饭,两岁半时饭菜可分开,四岁以上学用筷子吃饭,培养独立进餐能力。

  5、纠正偏食,培养不挑食的好习惯。

  6、吃饭过程中不擦地、扫地、不铺床,保证吃饭时的卫生。

  九、家长联系制度

  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

  2、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儿童保健知识。

  3、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调查缺勤儿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