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推荐 >

NGO实习自我鉴定

更新时间:2022-07-14 05:29:07

  第一篇:NGO实习自我鉴定

  NGO实习自我鉴定

  8月6号至8月12号,在我系领导的组织安排下,在杜老师和张老师的带领下,我和其他几位同学在香港协青社进行了为其一周的实习。首先衷心感谢协青社对我们的培训和教导,衷心感谢那些关心祖国内地社工发展的香港同仁。通过这次实习,我们了解香港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感受到了香港青年社会服务的优势,加深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识,同时也看到了香港社工和内地社工发展的巨大差距。

  社会工作诞生于西方,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目前我国有200多所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工人才几万人,尽管按照社会需求,这些人远远不够用,但实际上却仅有10%-30%的学生选择了相应的社会工作,其他相当部分则进了机关、企业等单位从事“不对口”的工作。不少社工专业的学生觉得自己就业前景很不乐观,而造成这种不乐观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专业化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而香港社会工作专业的命运不像内地这么坎坷,从1970年代香港经济腾飞开始,社工迅速实现了本土化和职业化,至今,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工注册制度和社工职业规范。反观内地社工,仍然面对着本土化和职业化的双重任务。向香港学习,无疑是内地社工发展的捷径。

  香港协青社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成立,是一所专为边缘青少年提供危机介入服务的社会机构,在香港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服务机构有通宵外展队、二十四小时电话热线、男/女危机介入中心、自立堂和蒲吧。外展队的任务是每晚十时到翌日清晨六时在街上搜寻那些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离家出走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危机介入中心以小型家庭模式运作,由专业社工为青年人及其父母提供辅导服务,尝试找出导致青年人离家出走的原因,最终希望能令年青人回归家庭。自立堂是在职或待业青年的过渡期宿舍,给那些已到工作年龄(15岁以上)、却因没海量资料分享

  有独立居住能力而在街上徘徊的年青人提供六个月廉价的住宿和基本职业培训,帮助他们自立。蒲吧是年青人的游乐场所。

  8月6号下午我们对协青社进行了初步的参观,8月7号白天协青社为我们准备了一天的历奇活动,历奇活动以充满趣味性和启发性的小组活动为主,这在我们系也尝试进行过,但是于他们相比,专业性却差了很多,在以新鲜游戏组成的小组活动中我们充分感受到了香港社工较高的素质和专业的技巧。lemon和啊杰是分到我们组的俩个社工,啊杰是小组的工作员,lemon则容入组员当中,充当激励调解的作用。而内地一般只有一个专业社工以工作员的身份参与其中,缺少对整个小组的把握能力。在整个活动中,lemon只是充当组员,但他的作用却是至关重要。lemon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细节扑捉能力和很高的表达能力都对我产生了很深的印象。下午我们在户外进行了城市之峰的活动,我们从三楼身穿安全绳索下到一楼,惊险刺激,同时极大的提高了我们的勇气和自信。

  晚上,我和红芳、贝贝被分到男自立堂体验实习。自立堂是待业和在职青年的过渡期宿舍,服务对象是已达工作年龄(15岁以上),却没有独立居住能力而在街上徘徊的青年(24岁以下)以及由社会福利署转介的因为有轻微犯罪行为而受感化令的青年(21岁以下)。工作人员和我们简单介绍之后,我们便开始了和自立堂的青年开始接触。我们刚进男自立堂时,俩个女生显得有点害怕,那里的青年也对我们都很冷淡,最多只是简单的寒暄,虽然我们已经很主动了。我知道,在我们之前,武汉的社工学生也刚刚来实习过。这种情况让我和两个同伴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锐减。我和俩个一直忙着玩游戏的青年聊了半天也只是得到了简单的寒暄,而我的同伴在和其他青年的交流中也是碰壁而回。我们都不太会讲广东话,而男自立堂的青年人多数不会讲普通话,因此,我们与他们存在严重语言障碍。这个问题一度也让我们很气馁。经过一个小时的挣扎我们3个失望的聚在了一起。但是我们并没有畏缩,而是开始总结刚刚的经验。我观察了整个自立堂,我发现有几个青年忙着玩游戏,根本不会理会我们,我准备拿自己玩过游戏的经验介入海量资料分享

  他们其中也只是妄想。其他几个有的在上网,有的在不停的打电话,有的在看电视。而有一个青年好像刚刚从外面回来,一个人闷头吃饭。于是我决定从他入手,而红芳他们则决定继续用英语和刚刚稍有了解年龄较小点的青年交流。这样我们找好目标之后开始重新着手。这次果然取得了效果,通过努力我了解到了他的许多基本信息,在获得初步信任之后,我对一些较为敏感的话题也有了试探性的接触。我的同伴也取得了不少收获。

  8月8号是专题讲座日,上午是介入技巧-小组辅导,下午是关系的建立和试探性行为的处理。俩位老师讲得都相当不错。下午李老师在讲社工常遇之测试行为的类型及处理原则和技巧上举了很多鲜活的实例,这些例子给我们传授了很多内地没有的经验,让我们了解了在遇到对方使用攻击性等测试行为时应该怎样处理,收益颇多。晚上又去了男自立堂,已经没了上次的尴尬。

  8月9号安排的是香港文化活动日,我们去了香港基建博物馆、惩教博物馆,下午还去了赤柱广场、浅水湾和警察博物馆。一路上我们此次活动的总负责人基哥一直在充当我们的导游,细心的为我们做讲解,使我们对香港的历史文化有了一定了了解。8月9号晚,我和红芳被安排去参见10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的深宵外展,在街上搜寻那些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离家出走成或无家可归的青少年。协青社每晚会派出两队外展对,分别驾车去不同的地方搜寻。我和coco、啊州一组,红芳被分到了另一组。我们搜遍了香港的很多大街小巷和屋村社区。coco、啊州非常的认真,每个角落都不会忽视,敬业程度让人非常敬佩。coco小时候在广东,普通话说的很好,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了,小到家常大到内地和香港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让我对香港和香港社工也有了更加线点多是时候,我们发现了3个孩子在社区里逗留,coco说我们上去,接下来发生的事让我至今难忘。coco和啊州用了不到10秒钟的时间已经和这群孩子打成了一片,而我傻在了那里,惊讶的看着他们热闹的聊天。coco告诉我其中一个孩子会说普通话,于是我就和她聊了几句,可能是因为我紧张了点,聊了几句便海量资料分享

  没了线分钟之后,她们好像没有要跟我们走的意思,于是我们就离开了。回到车里我问coco,不把她们带走吗?coco说,她们要是不想回去我们是不会强迫的,只要和她们建立好关系,让她们了解我们的工作和服务,我们就已经成功了。coco还鼓励我应该更主动点才行。另外coco还告诉我,这3个孩子都是女同性恋。当时真是吓了我一跳,因为我一直以为她们是2个男孩一个女孩。

  就这样一直到5点多的时候我们才和另一组会合。一晚上coco接了很多青年的电话,都是主动要求协青社去接她们的。coco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把他们转介到其他的机构或者安排接送。可见社工在香港的知名度有多高。就这样我过完了我在香港一个难忘特别的夜晚。

  8月10号是自由时间,我们玩了一天,旺角购物、太平山看香港夜景、蜡像馆、维多利亚港…

  8月11号安排的是社会服务参观日,我们先后去了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青年就业起点、救世军-深水涉家庭支持网络队和香港明爱-牛头角小区中心。所到之处的各个机构都对我们进行了热情的款待,而且对于他们的机构服务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我们对香港的社会服务也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在去香港明爱参观的时候,我们还去看了他们的社区服务中心,又是一次真实的震撼。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社区服务中心,图书馆很多人在安静的看书学习,少数印尼的家庭在一起聊天,老太太老爷爷在忙这自己的事,学生安静的学习,墙上是最近发生的一些跟社区居民切身利益有关的事件及其对策,木板上是一些活动留下的痕迹,这在内地是非常少见的。

  8月12日上午,基哥和我们一起进行了俩个小时难忘的分享,缅怀了我7天的经历,更惊讶于基哥的成长经历。下午我们告别了香港,踏上了回深圳的列车。这次香港行可以说是收获真的很多。在和香港社工进行交往的过程中,我看海量资料分享

  到了他们身上的素质之高。像基哥、coco、lemen、啊洲…每个人都有这优雅的谈吐,敏锐的观察能力,良好的价值观、健全的人格,以及时刻保持的微笑。这在内地也是很少见到的,也都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在我们参观的其他很多服务机构中,我发现很多机构刚开始都是由宗教建立起来的,后来才被政府购买其服务的。而内地有宗教信仰是人是少之又少,所以靠宗教背景的组织在内地是很难发展的。

  可是其他的ngo在内地也是很难发展的。因为很多ngo基本上都不是盈利组织,都是靠社会上的慈善家和基金会获得资金的,像协青社就是靠香港赛马会支持的。但是在我国,虽然富人是越来越多了,可是慈善事业却是十分落后,像香港那样的ngo组织很难发展起来。这就相当大的制约了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因为内地大学培养的社工人很难找到一个正规的平台去发挥自己的能力。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我们的专业化大大的走在了职业化的前面。不过我们不能忽视我们政府的作用。由于近些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在我国政府的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之后,明确提出要建立一直庞大的社工队伍,这就为我国的社工事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在我国的深圳、上海等地,政府对社工已经有了明确的等级划分和岗位设立,已经有很多社工实现了就业。社工知名度的提高,职业化的确立必将促进其快速发展。虽然有别与香港自下而上的发展模式,可是我国内地的这种特别的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也许更能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发展,拉进和其他发达国家社工事业发展的距离。

  中国社工事业的发展还是任重而道远。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需要我们一代一代社工人为之奋斗。

  海量资料分享

   第二篇:NGO介绍

  1、 网站名称:

  希望之光(LOH)

  网站地址:

  活动项目:

  助学资料:

  活动区域: 主要面向贵州、四川等地的贫困地区 简要说明: 總部設立於美國紐約市的燃燈助學計劃,成立於1992年,為在美國正式註冊之非營利團體,宗旨在提供資金,幫助偏遠山區的學生就學、協助破舊學校校舍的重建。成立十年多以來,受助的學生人數共有 29716人次,協助建蓋的學校有312所。

  4、 网站名称: 苗圃行動 网站地址:

  活动区域: 由深圳出发对贫困地区实地考察,目前已开展的地区有贵州、广西、西藏 简要说明: 深圳磨房户外论坛中专门开展贫困地区助学活动的版块,其特点是驴友实地调查并认捐救助,目前已完成了八批

  资料的发布认捐。

  8、 网站名称: 贵州e友社区网友爱心工程 网站地址:

  活动区域: 江西省、四川省 简要说明: 春蕾助学网主要是帮助品学兼优,但因家庭经济影响其继续升学读书的学生,辅以做捐书助教等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春蕾助学网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部门。网站上贫困学生资料来自各相关公益机构(诸如:青少会、妇联、慈善会等) 、或学校、或志愿者个人采集,供网友认捐。

  14、 网站名称: 携手行动

  网站地址:助学资料: 活动区域: 贵州省黔东南凯里 简要说明: 个人网站,目前收录了贵州省黔东南凯里六中“希望班”贫困生资料,已结对资助了其中的15名贫困学生。

  26、 团体名称: 简单助学论坛

  论坛地址:

  活动区域: 福建省福州市周边贫困地区

  简要说明: 依托于“简单生活”户外俱乐部成立的助学平台,组织成员资助贫困地区的学生。以“简单1+1”的助学形式,组织助学队员通过定期直接探访受资助孩子的方式开展活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面对面的给予孩子以多方面的帮助。

  27、 团体名称: 心泉助学

  论坛地址:

  活动区域: 福建省 简要说明: jade 建立的个人助学论坛,建立助学基金接受网友捐款,统一发放助学款,已资助数十名贫困学童。

  28、 团体名称: 爱心救学堂

  论坛地址:

  资助情况: 活动区域: 安徽省、内蒙

  简要说明: 建立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网的助学论坛,通过义卖、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资助经过踩点后确定的贫困学生,已资助十八名贫困学童。

  29、 团体名称: 边城爱心网

  网站地址:

  资助情况:

  活动区域: 河北省秦皇岛市

  简要说明: “新行者公益”是从属于“新行者论坛”的一个网上民间助学形式。 以资助秦皇岛市三区四县的贫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为主要目的,学生获得资助的首要条件是家庭贫困程度,对于其它需要(高中生或大学生等)确实资助的学生,将酌情作为个案进行呼吁。公益行动通过“新行者公益基金”筹集助学款项完成资助。已对青龙县土门子乡土门子总校的 25 名贫困学生进行了一对一的爱心资助。

  31、 团体名称: 贵州人网站教育资助计划 网站地址:

  活动项目:

  活动区域: 北京周边贫困地区

  简要说明: 天涯北京爱心社是依托天涯虚拟社区北京版而成立的纯民间自发非赢利性组织,成立的目是有组织的针对北京周边的贫困地区中小学的孩子进行有效和持久的帮助,为北京周边贫困地区中小学提供无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捐赠财物、与老师、孩子交流、建立持久的联系。活动的所有钱款及物资均由爱心社成员和热心参与人士提供,日常运作及活动费用均从社员缴纳的会费和征得捐款者同意的部分捐赠款项中支出。目前已在北京房山区偏远小学中开展了考察、教学及交流活动。

  6、 网站名称: 微笑图书室

  论坛地址:

  活动项目:

  活动区域: 云南省 简要说明: 一个建立于“微笑旅行论坛”的捐书平台,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宗旨,号召网友以捐赠旧书、捐订杂志及捐款的方式筹集旧书,通过在贫困地区的志愿者,在急需精神食粮的贫困地区中、小学建立图书室,同时监督其运转情况。

  7、 团体名称: 清澈计划

  网站地址:

  论坛地址: 捐献情况:

  活动区域: 广西、江西、宁夏、贵州、河南

  简要说明: 全称“清澈图书捐赠计划”,是出于关注贫困山区教育而成立的自发性民间组织。通过义工以及和其他教育慈善机构的合作,搜集有效的学校资料,然后通过接受直接捐款购买书籍、网友到网站开设的网上捐献商城内购买书籍、及为学校订阅杂志等方式,组织将书籍杂志邮寄给需要的学校,帮助学校建立图书馆,并监督图书馆的管理和图书的使用。已经为广西、江西、宁夏、贵州、河南的多所小学筹集图书杂志及帮助建立图书馆。

   第三篇:台湾NGO观感

  台湾NGO观感

  资料来源:中国青基会 作者: 汪文斌 时间: 2009-09-10

  此次台湾之行,收获颇丰,感触良多。促使对大陆尤其是青基会事业以及本职工作进行了一些思考。

  感受: 台湾NGO较发达

  发达的标志是:

  (从需求者来说)任何事有人管;

   (从服务者来说)有人管任何事。

  虚拟个案:

  某甲:男,年龄不限,农民,在某山区,原著民。(以下所出现的组织皆为NGO组织)

  他参加了农会。他可以享受到农会提供的低息贷款,高利存款,种子、农药、化肥补贴,可以享有全台湾所有险种中缴费最低、受益最高的医疗等保险。因为农会有自己的企业。 他从事何种种植或养殖(种槟榔或养蚕),都会有相关行业机构或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如果他愿意留在本地,会有原著民文化保存发展之类的组织帮助他发展有原著民特色的经济,传承原著民文化。

  如果他想外出务工,则会有帮助原著民移出生存保障的组织来对他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并且跟踪服务。

  如果他工作后失业,政府会提供6个月每月18000台币(相当于4500元人民币)失业补助,还可以免费接受2个月的技术培训,并且介绍工作。

  如果他的家庭出现问题,如暴力,虐待儿童,或疾病,或天灾,也有相关组织对口帮助或服务。

  如果他娶了大陆媳妇,因为政策规定落户和工作有一定限制,那他的媳妇则会接受到在台生活工作指导及相关职业技术培训。 如果„„

  个案说明,台湾的NGO组织无所不在,无微不至。

  数字印证:

  在台湾,基金会大约6000多家,其他协会10000多家,总计20000多家。台湾有2300多万人口,平均4000人就有一个基金会,1000人就有一个NGO组织。

   台湾的人口密度居世界地区第二位。我没有权威的统计,但我想,台湾的NGO组织的密度肯定不会低。

  数字说明,台湾的NGO组织辐射面广,覆盖率高。 台湾NGO发达的原因——

  其实,台湾NGO发展的历史并不长,1987年解严之前,台湾只有少数官办的“寡头基金会”,解严之后,才大规模发展起来,呈决堤之势。

   台湾的NGO发达的原因大致有三: A、政府扶持。

  1)、门槛低。台湾《人民团体管理办法》规定,凡有台币3000万元(人民币700多万元),就可以成立财团法人;凡有30人共同发起,就可以成立社团法人,从事符合宗旨的相关活动。

  2)、政府购买。台湾的NGO组织,约三分之一的资金来自政府购买。一是公办民营,许多公益性机构,如养老院、托儿所、医院,都是政府出钱,请NGO组织经营。二是专案申请,许多项目,政府出钱,进行招标,由NGO组织竞标实施。三是拨款,一些固定的项目,财政或相关机构,固定拨付给相关组织实施。许多小一些的NGO组织,光申请的政府项目或拨款就可以养人做事,如果行有余力,再筹募一些,就可以做大一些。 B、定位明确。

  台湾的大多数NGO组织,都小而专,非常聚焦。吃鱼的吃鱼,吃虾的吃虾。从他们每个机构简洁、直接、明了、有限的机构使命中可以看得出来——我就干这个,并且我就干这些,很少有包打天下、一概通吃的基金会。越是专,才可能精,才有存在的必要性和生存的空间。如同成熟的市场经济:我开冷饮店,我也有顾客;我在商场给裤子扦边儿,我也有饭吃。既然存在这个社会需求,你政府就得管,你就要掏钱;因为有社会需求,总归有人会认同,会支持。 C、 志工队伍。

  我不知道台湾有多少名各类志工(志愿者)。事实上也不好统计,因为这是变动的,松散的。但是我们随处可见志工的身影。志工原来叫义工,在繁体字里,义字底下有个我字,好象义工是为自己的,所以改为志工,表示有心人士。台湾的公益事业,志工是重要的支撑,可以说,没有志工,就没有台湾现在的公益发展状况。那么,为什么台湾会有这么多志工呢?因为志工许多是接受过NGO帮助的人,他们反过来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就如同我们说的自助助人,爱心传递。

  综上,台湾的NGO发达的原因还有许多,但以上三点我的印象最为深刻。

   当然,台湾的NGO并非没有问题,没有困扰。我个人粗浅的认识,两个方面:一是资源整合不好。相同性质的机构都在做同样的事,服务同样的人群,你干他也干,配置不优,重复浪费。二是政府的拨款项目资金到位缓慢,项目款一般年中才给第一批,年底能结算就算好的。这样,就需要NGO机构先垫支,有些财政比较紧、周转困难的基金会,运行就比较紧张。台湾的同行们也在反思这些问题。

  思考: 价值 亲信 队伍

  思考一:价值

  对于NGO来说,影响许多人,和改变少数人,哪个更重要?

  这实质上是一个不好回答的问题。因为两个都重要,如果可以兼得的话。但如果不能兼得呢?如何取舍?这就是机构的使命问题——你究竟要干什么?你的价值如何体现?

  我们资助了许多人。资助——非常准确——仅仅是在一个关键阶段给予了他资金上的帮助。我们说,改变了许多孩子的命运,其实并没有做到这一点,因为除了那一次的、或一些的资金上的帮助,我们还做了什么?当然,也许不是我们不愿做,可能是我们做不过来。

  反观台湾的有些基金会,他们对准目标人群,做深做透,甚至一盯几年。目的完全聚焦于受益人的改变:资金的资助—技能的培训—心理及情感的关怀—整体再造方案制定—共同实施—跟踪评估—结案。他们为什么这样做,好处是什么?

  如果说影响一个人就如同流星远远划过恒星,只能发生轨迹的偏移;那么改变一个人,就如同流星坠入恒星的引力场,改变它的星域,成为恒星的行星或坠入恒星。

   我们资助的人为什么没有成为我们的铁杆,就是因为我们没有完全改变他,我们对他的影响比较小。我们都忘了他,他怎么会一直记得我们呢?我们对他的帮助很小,他怎么会拼力帮助我们呢?

  上一次和一位同仁讨论职业教育的话题,说希望工程为什么搞职业教育。理由很多,但都不是我们独有的理由,因为那些理由是所有做职业教育的人都会说的理由。忽然冒出一句“为了让希望工程受助者的后代不再需要希望工程的资助。”一下子,似乎亮堂了。

  我们不能资助完他父母,还要资助他儿女吧?那我们资助他父母起了什么作用?事实上,我们资助的人,许多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当然就改变不了后代的命运。职业教育,恰好是这一价值理念的体现——真正改变人!

  目前,许多做得似乎比较好的机构,存在着一种倾向:做事不问为什么。因为他们运营好,活动多,声势大,表面非常繁荣。但他们陷入了规模泡沫和活动怪圈里,卡拉OK,自娱自乐,迷失了使命,淡化了价值。

  公益机构,凡做事要问为什么,最后要什么。要以使命为统领,以价值为取向。影响人的事要做,改变人的事更要做,面上的规模要做,点上的深度更要做。 思考二:亲信

  先说一下台湾基金会的行政成本和管理、筹资等费用的情况。台湾并没有法律规定NGO成本应该是多少。但一般的在20%左右。台湾同行对大陆同行普遍关心这个问题感到比较好奇,他们不知道大陆的基金会普遍为此而困扰。因为在他们那里,这个问题基本上不是问题。只要你的专案申请中的预算通过,你就可以按预算去走;只要你和捐赠方有协约,你就按协议执行;只要你通过了政府的年检,财务情况通过年报或网络公布,就应该没有问题了。

  但大陆总是在矛盾当中:一定比例的行政成本和筹资管理成本,NGO总是觉得少,而捐方总是认为多。症结究竟在哪里?

   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

  一是台湾的NGO面对的捐方相对较少,有些甚至就一家(政府,或财团),沟通理解比较容易;

  二是捐方知道需要这么多钱。试想,如果你收了一个捐方的费用,但他没有看到你把钱花到自己身上,或看见花到别人身上,他能不起疑吗?

  在一家台湾基金会,我诧异他们的简报每期都要印10几万份,问为什么,答曰,给每个捐方都要发,不管他捐过几次,不管他捐了多少。试想,一个人给你捐过10元钱,但他从此每期都收到你的简报,他做何感想?因为他捐的钱连一期简报的邮寄费都不够;一个捐方捐了许多钱,尽管你只寄他一份简报,但他知道你会给捐钱少的人也寄简报,钱花到那些人身上了,他也会心里塌实的。

  简报只是一个例子,其他服务更要到位。当捐方明明知道你要花钱,该花钱,也花了钱的时候,对你的疑虑就会少许多。

  为什么许多国外的NGO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老客户,为什么我们没有把每一个初次的捐款人都培养成长期捐方?如果真做到那样,现在是怎样一种境况?

  事实上,这是许多机构抓大放小的势利策略所致,是认钱不认人的市侩作风所致!

   当然,也许我们的捐方太多了,我们服务不过来;也许我们要追求效率,所以我们要奉行大捐方战略。但是,不近无以亲,不亲无以信。我们的选择势必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虽然圈住了钱,却没有笼络住人;我们必将天天向生人要钱!

   让我们神往一下这样的情景:

  ——我们珍视每一个捐款人,因为无论他捐款多少,难得的是他对我们的深深属意;我们时时想着他,把他当自己人,信息分享,喜忧与共;由近而亲,由亲至信。他必定会成为我们的伙伴,我们的朋友,我们的亲信,和我们一起,分担使命,共襄善举。

   ——我们着力帮助我们的服务对象,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及,帮他们改变生活,改变命运。他们一定会真心感激我们,成为我们的拥趸,我们的同志,我们的信徒!

   我们需要改变:使命、方略、价值;我们需要投入:注意力、情感、经费„„因为我们必须认清一个道理:任何东西,都需要换取;你得到的多少,印射出你投入的多少! 思考三:队伍

  我不得不惭愧地说,台湾的社工队伍,整体素质要高于大陆社工。

  一是台湾几乎所有的一流大学,都有社工专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员,即使在职的社工,也大多在修社工硕士、博士。

  二是台湾社会注重实务。举个例子,一个博士在大学里一直教书,可能到最后没书教了,而一个博士在NGO工作,会有许多大学争相请他去大学讲课。因为他有实务经验。

   我们必须承认社工是一个特别的专业。政府官员只看上级的脸色,因为他的升迁荣辱取决于上司;企业人士只看交易对方的脸色,因为他的利润效益来自于对方。而社工要看两头的脸色,因为他的使命靠两头意愿的实现来达成。社工要募钱,要管钱,要花钱,还要花好。这是专业,是更高要求的专业。

  大陆的NGO组织的人员多来自主管单位系统,缺点是行政化气息太多,官味太浓。许多人宣传动员、社会活动能力强,但项目制的行事能力有待提高。

  社工还需要情怀。我对台湾社工的概括是:有古风、有雅意,有书卷气。我想,社工要长的和别人不一样,要有独特的气质和气息:他们的微笑里有温度,他们的行止中有善意!他们不仅仅是在接到捐款时才有笑容,他们不是有镜头时才去拉被资助者的手!

   志工队伍,我们的肌肉,我们的细胞。

  但这个问题,我们尚未破题。

   大陆公益事业,任重而道远!

   第四篇:NGO注册流程

  首先你得了解什么是NGO,简单地说NGO就是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叫民间公益组织。 其次就是你想注册什么样的NGO?比如环保,援教助学?扶贫,助残等,就是锁定好自己的业务领域。

  第三,找一个和业务领域相关的政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比如想做环保类的,可以请当地的环保局作为主管指导单位。

  第四,根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你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注册了。

  当然,你可能需要准备很多相关的材料。 但国内的NGO一般有这两种形式注册:

  1、民非注册

  2、工商注册

  当然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你机构注册的难易程度来决定

  中国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攻略

   近十几年来,登记注册一直是困扰我国非营利组织(NPO)的难题。在法律意义上,我国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才是被承认的非营利组织,目前有约40余万个。但据统计,我国至少有300万个NPO,有人估算为800万个。其原因在于,受双重管理体制的限制,造成多数NPO不能顺利登记,而是以工商登记、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等形式存在。在性质和功能上,它们同样服务于公共利益、利润不被分配,也被公认为是我国NPO的重要组织形式。

  面对各种注册形式,NPO创始人应该如何选择?在注册时可以采取什么策略?民政注册有哪几个具体步骤?这些都是公益组织创始人应该了解的基本问题。

  一、NPO各种注册形式的利弊比较

  1、民政注册:管制严格,外界支持多

  民政注册的NPO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非和基金会,本文中的NPO主要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民政注册的优势

  民政注册NPO的优点是有利于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近几年,北京、深圳和上海等地政府推进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都要求服务供应方是民政注册社会组织,并要求评估和年检等级达到一定标准。例如,北京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要求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两年年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更容易向基金会申请项目资助。多数公募基金会对机构的资质要求严格,要求必须是民政注册机构。有一些非公募基金会(如南都公益基金会5.12灾后重建项目)和境外基金会(如福特基金会“好邻居”项目)不严格要求是民政注册,但强调宗旨上的公益性,需要NPO来证明自身的非营利性。

  有利于建立社会合法性。民政注册机构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正式形式,确立这一资格有利于社会认同其非营利身份,从而建立社会合法性和便于活动的开展。

  有机会享受税收和公共产品价格优惠。民政注册的公益组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出台的《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和会费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前我国各地已经开始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很多NPO已经获得免税资格。在营业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诊所和学校等的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由于政策落实问题,很多NPO(尤其是民非)还没有享受到优惠,在税收上与企业并没有区别。但从长远来看,落实税收优惠只是时间问题,需要耐心等待。此外,水、电等实施价格双轨制的产品,对民政注册NPO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有利于接受社会捐赠。民政注册机构可以向财税部门申领捐赠票据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捐赠方的利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也包括民非)和基金会可以向政府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个人、企业对其的捐赠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各地每年都会认定一批机构,目前已经认定的公益机构多数是公募基金会和社会团体,民非还比较少。

  有利于吸引志愿者加入。组织的公益属性更有利于吸引志愿者的全身心投入,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法定的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志愿性、无偿性和公益性是一致的,双方在共同宗旨下有更多合作可能。

  (2)民政注册的劣势

  但是,由于政府的防范态度,现有政策严格限制某些领域的组织成立,导致NPO不容易民政登记。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已为申请民非身份奋斗了12年,2011年申请了58次都没有成功。加上登记程序繁琐,使很多公益机构望而却步。与工商注册的比较,民政注册NPO(尤其是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被主管机关监管,组织人事和重大活动时常会被干预,还要开展党建和参与政府活动。甚至有的政府部门将NPO当成附属机构,NPO被指派额外工作,这种情况十分牵扯精力,加重了组织负担。

  民政注册对创业者的经济条件要求较高,如在北京市一级登记的民非须50万元注册资金,多数公益创业者很难筹集这么多资金。注册资金相当于捐赠,机构注销时不能收回注册资金及固定资产。有的NPO创始人不清楚这一规定,在机构成立后才得知投入相当于捐赠。由于非营利属性,法律要求非营利组织的所有者不能分配利润,这会限制创业者的经济所得。这些都要求创业者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

  (3)民政注册的几种类型

   社会团体和民非是两种主要注册类型,有些创始人不清楚在二者之间应如何选择。比较而言,二者有不同的性质,社会团体是人的集合,是公民之间的自由结社,实行会员制,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民非是向社会提供某种服务,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在登记审批方面,社会团体的成立审批更加严格繁琐,严格遵循同一区域内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组织不予批准、“一业一会”,并且比民非多了申请筹备环节,程序更复杂,民非(如培训学校和民办医院)的登记要容易一些;在经费来源方面,社会团体可以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开会费收据,民非不能收取会费,只能以捐赠形式;在机构设立方面,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非,民非不能举办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民非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在民非中,按承担民事责任不同,其登记形式分为法人、合伙和个体三种形式。有的地方如北京只允许注册为法人一种形式,有些领域则要求必须注册为法人。比较而言,注册为法人后,将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有利于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和合伙形式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注册资金方面,一般是个体性质的民非注册资金比合伙、法人性质的要少;在治理结构方面,法人形式的是理事会有决策权,合伙和个体是出资人决策;在财税方面,个体和合伙不能领购和开具税务发票,进行经济往来时比较麻烦。在实际的登记数量上,登记为法人的有大约一半,比较多的部分原因是某些民非(如民办学校)只能登记为法人,登记为个体的将近一半,登记为合伙的非常少。综合考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民非最好登记为法人。

  2、工商注册:优惠较少,双重身份问题

  为数众多的NPO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而在理论上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现象。很多知名NPO都是工商注册的,如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

  (1)工商注册的优势

  工商注册不须业务主管单位,只要满足资金、场地等基本要求就能登记。可通过中介公司代理,注册快捷。便于开展经营性活动和投资,有利于资产保值增值,扩大组织规模,一些自称为“社会企业”。与民政注册相比,受政府干预和约束小,独立性和自主性强。

  (2)工商注册的劣势

  由于不是法定的公益组织,工商注册NPO不能享受税收和公共产品价格优惠。在企业身份下,捐赠要按规定申报纳税,按一定比例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等。因此,尽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与普通企业税费标准相同,如操作不当则容易造成纳税违规。在2009年“公盟”事件中,“公盟”来自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另外一家公司110余万资助款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没有交纳5%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同时也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对公盟的处罚中,罚款总额达到142万元。

  在多数情况下,工商注册NPO存在双重身份和双面体制问题。它们在法律身份上是企业,实质上是非营利组织。有的机构在企业章程中突出非营利性,同时向工商部门提交一份章程补充协议,明确规定限制利润分配、解散后资产归属等要求。但是,经常的情况是,有些机构有企业章程,还有一套内部适用的非营利组织章程。例如,农家女有两套章程,一个是注册时使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另一个是按NPO发展模式制定的,是实际执行的章程。前者虽然是名义上的,但却具有法律效力,后者在实际运作中并不受法律保护。在双面体制下,它们在组织结构、决策体制和财务管理上,实行不同于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与非营利会计制度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混乱。由于非营利章程并不受法律保护,存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的所有权界定不清的问题。在两种情况下,这一问题更加凸显:一是机构同时有工商和民政两块牌子,在场地、人员和业务上都是一体的;二是机构原为工商注册,在向民政注册转制过程中,资产归属没有明确规则。

  因为没有法定的非营利身份和公益属性,很难申请到政府和基金会的资助。例如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的身份是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没有身份,尽管具有做项目的能力,但根本申请不到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支持。为了获得资金,一些NPO开始接受境外基金会资助,政府对这些机构不放心,不可能给予注册身份和购买服务。并且,2010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繁琐公证程序使工商注册NPO面临着境外捐赠资金断裂的危险。考虑到我国实际,现在部分资助方不完全排除工商注册机构的申请,但要求它们提供能证明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材料。将来,随着民政注册的逐步放开,基金会的资助对象可能只针对民政注册NPO。

  由于无法向政府申领捐赠发票和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利于募捐和资金筹集;企业身份影响公众认同它们的公益目的,影响组织公信力,不利于志愿者招募。

  (3)工商注册的几种类型

  工商注册的具体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些类型都能被NPO采用,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在法人资格方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单位,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单位。前三者的创办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的发起人(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没有公章及财务章,不能在银行开立公司账户;成立有限公司的成本高一些,个体、合伙企业在申请时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有限公司要求最低3万元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比较适合于服务型NPO,可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小,如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在1998年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适合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服务类NPO;在税收方面,个体工商户是个人性商户,须缴纳营业税(一般为定额税)和个人所得税,虽缴税较少,但不够正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用户,税是查账征收。有限责任公司须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25%);在资产方面,个体、合伙企业的发起人财产和组织财产无须严格区分,可以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

  综合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治相对完善,运营比较规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优势比较明显。在资金充足的条件下,为了规避风险和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NPO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更合适。

  3、挂靠机构:获得合法性,缺乏独立性

  采取挂靠机构形式的NPO,是指以基金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内部团体形式存在的NPO,如“自然之友”在2010年前是挂靠在中国文化书院下的绿色文化分院,“壹基金”在2011年前是挂靠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的李连杰壹基金计划。

  (1)挂靠机构的优势

  与民政注册相比,寻求可以挂靠的机构要容易一些。我国对民间成立公募基金会的审批一直没有放开,为获得公募资格,很多机构选择作为二级基金挂靠在公募基金会,这样也可以获得公募资格。作为二级机构,由于与一级单位的关系,而具有一定的合法性,能在社会上公开活动。在税收、公共产品价格、捐赠税前扣除和政府购买等方面,可享受与一级单位相同的待遇。

  (2)挂靠机构的劣势

  但是,挂靠机构无法人资格,活动领域须在一级单位章程的范围内。并且缺乏独立性,与一级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在人事和财务等方面接受其监管,尤其是资金拨付及使用需要上级审核,在程序上更加繁琐,降低机构运行效率。以壹基金为例,每进行一个项目,都要经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严格审批,层层限制,壹基金的基础性项目“每人每月一元钱”计划一直未能顺利展开。由于募集来的钱必须交由红会统一管理,2008年汶川地震后壹基金募集到的4000多万元全部交由红十字会支配,其中仅200万元由壹基金自己操作。

  作为二级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接受社会捐款,不能以机构名义开具票据,没有独立公章给具体项目实施带来麻烦。挂靠机构要向一级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财务管理费,例如崔永元公益基金要按照使用支出额向红基会缴纳10%的管理成本费。

  除了有隶属关系的挂靠,还存在临时性的挂靠。有的工商注册或未注册NPO在申请政府购买或基金会项目资助时,为回避申请资质问题,作为一个子项目挂靠在有申请资质的NPO下,以它的名义去申请项目。这有些类似于市场招投标活动中的“挂靠”、“分包”和“转包”,如果管理不善,会被一些机构利用,将市场经济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带到公益领域中来,影响竞争的公平性。在这种关系中,一级单位要对挂靠项目负责,对财务进行监管。

  4、草根团队:形式灵活,存在合法性问题

  以草根团队形式存在的NPO,是指没有依法注册、以团队形式从事公益事业的NPO,绝大多数NPO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由于正式登记注册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办公场地和专职人员,不是所有创始团队都能满足这一条件,长期维持草根团队形式成为必然选择。现实中,任何正式登记的NPO都要从草根团队开始一点点慢慢积累和扩大规模,不可能一步就能达到登记注册要求,它们都要经历从非正式组织到正式组织的过程。因此,这一组织形式可能是所有NPO都要经历的。

  (1)草根团队的优势

   这类NPO的优势是运作灵活,它们在决策、人员管理和组织架构等方面有较强的灵活性,效率比较高。组织解散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进可退。此外,还有成本低的优点,团队负责人一般是兼职,没有专职人工作员,所有人员全部是志愿者,不用负担人员工资。没有办公场地,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络,运营成本很低。

  (2)草根团队的劣势

   但是,草根团队形式的NPO存在合法性问题。《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非名义进行活动的,应予以取缔。这意味着以组织名义活动的NPO存在被取缔的风险。在没有法人资格的情况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签订合同。风险发生后,负责人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难以申请政府和基金会资助。在最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中,条例修改将规定“基金会不得资助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成立的组织,不得与其合作开展活动,不得吸收会员。”这意味着草根团队面临基金会“供血”中断。

   由于不能在银行建立机构账户,通过个人账户管理资金,国内基金会很少能把资金打到个人账户。与商业注册机构一样,无法申领捐赠票据和获得税前扣除资格,不利于接收社会捐款。最近,湖南、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募捐条例,都明确规定只有红十字会、慈善会、经许可的民政注册机构、非营利事业单位才有资格开展募捐,自然人和草根团队不得单独开展募捐活动。

  这些组织不把自己看成是“用人单位”,而是松散的团体聚合,工作人员的身份十分模糊,说不清楚是志愿者还是专职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当组织规模扩大招募专职人员后,由于没有身份,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不利于招募人才和提高待遇。在长期没有正式合法身份的情况下,不利于提升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民政注册、工商注册、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这四种形式中,每一个都有利有弊。NPO应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外部资源、发展战略和客观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注册形式。

  二、基金会具体形式的利弊比较

  如果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也可以选择登记注册为基金会,包括公墓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两种类型。如果没有条件成立独立的实体机构,也可以作为基金会的二级基金。

  1、公募基金会:有公募权,民间发起难

  公募基金会是可以向公众募集资金,基金来源于不特定的社会捐赠者。公募资格对于保证基金会的资金供给可持续十分重要,而不必过分依赖于创始人(企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资金要求是800万,要低于对非公募基金会的要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这也意味着可以留存近30%的收入。

  但是,民间申请成为公募基金会非常困难,成立公募基金会必须具有官方背景,民间发起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只有2009年成立的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劝)和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壹基金在2011年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过程十分坎坷,而且还是在深圳登记的。由于公募基金会几乎都是由政府发起成立的,其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理事会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还要受制于业务主管单位,难以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2、非公募基金会:鼓励成立,资金门槛高

  近几年,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公募基金会,主要有企业基金会、名人基金会和高校基金会。以个人或企业名义都可以申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为民间社会从事公益慈善打开了一扇窗口。相对于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要相对容易,如果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可以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能。

  但是,非公募基金会不能向公众募集资金,其基金来源于特定的个人或组织的捐赠,资金来源有一定的局限。非公募基金会如果要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要求最低有2000万原始资金,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据称实际的门槛最低要2亿。由于非公募基金会是由个人或企业出资人创办,相当多的非公募基金会没有形成独立的治理结构,与企业母体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出资人有严重的依赖性。

  《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两条标准要求非公募基金会的创始人要一直持续注资,或具备较强的筹资能力。如果筹资和基金增值不理想,会造成达不到公益事业支出比例、行政办公经费比例超标,这是不能通过民政部年检的。

  3、二级基金:成立容易,缺乏独立性

  由于民间成立公募基金会几乎不可能,而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又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成为二级基金成为一种选择。为了拥有公募资格,一些慈善团体、慈善家或知名人士依托公募基金会成立了二级基金。当前,大型公募基金会如青基会、扶贫基金会等都有很多这样的二级基金挂靠。公募基金会的二级基金的成立门槛较低,一般只要200万就可以成立,也可以具备公募资格。

  但是,二级基金作为挂靠机构,缺乏独立性。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重大活动等方面要受制于基金会,报批程序繁琐影响了机构的运转效率。 另外,还有一类是境外基金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我国只允许境外基金会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目前民政部只批准了不到20家,它们也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这是十分艰难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能在境内开展募捐,只能从境外拨款。除此之外,一部分采取工商注册的形式,例如巴迪基金会;还有一部分不经过任何注册,依靠境内的合法登记注册NPO来开展合法活动,例如美新路基金。

  三、争取民政注册的策略

  由于信息闭塞和经验缺乏等原因,很多NPO从业人员不清楚民政注册的路径,笔者提出以下四个策略来争取民政注册。

  1、关注登记政策动态

  近年来,针对社会组织登记难的问题,深圳、合肥、广东、成都、北京、宁波和云南等地政府相继出台文件或表态,规定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先取得许可证的以外,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领域的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由民政部门同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2002年以来,青岛、吉林、苏州、南京、济南和武汉等地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实施备案制,现在已经推广到全国大多数地区。

  从近两年民政部和各地政策变化情况看,结合三大条例的修改动态,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降低登记门槛是必然的,未来将废除饱受诟病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即将出台利好政策的前夕,草根组织应更加关注政策动态。如果符合优惠政策,可主动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寻找容易登记的地方

  区域和层级不同,登记难度也不一样,NPO可以寻找容易登记的地方提交申请。

  在区域方面,不同的地区松紧幅度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控制严格,有的地方比较宽松、主动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例如,民政部与深圳市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后,授权深圳开展基金会直接登记试点,使深圳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特区。一直苦于无法登记为公募基金会的壹基金正是了解了这一点,才能顺利在深圳登记。北京、广东和成都等地已出台直接登记的政策,西部一些省份为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登记政策比较宽松。2011年初宁夏提出要建设“黄河善谷”,出台优惠措施吸引公益慈善组织和项目落户宁夏,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因此,NPO如果在某地难以登记,可以尝试去相对容易的地方提交申请,再通过设立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办法开展活动,这被称为“曲线救国”。

  在层级方面,如果NPO在市或区一级不能注册,可尝试在街道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在登记条件上,社区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场地和人员等的门槛比较低,是目前政策支持的组织类型,更容易注册。为使活动范围不局限于一个社区,NPO可在多个街道申请登记,扩大区域范围。如果依然达不到注册条件,也可以申请备案,同样能合法开展活动。

  3、得到政府认可与信任

  在申请登记的时候,得到政府尤其是业务主管单位的认可与信任十分重要。在双重管理体制下,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监管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方向、财务、人事和重大活动等,尤其在政治方面对其负责。NPO要争取政府部门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就要打消政府顾虑、取得信任。 有效开展活动。NPO要让政府知道,自己的团队是脚踏实地做工作的,做几个拿得出手的项目,让政府了解自己的工作成效。通过提供服务、扶贫济困和调查研究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公共物品,能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在新型政社合作关系中,NPO与政府之间要相互理解和支持,可主动承接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替政府分忧解难,在促进社会整合、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发挥互补作用。应与政府保持沟通关系,定期主动向政府报告团队工作情况,使政府放心。

  积极宣传自己。NPO可以建立宣传网络,借助媒体渠道扩大影响,利用名人效应,邀请名人担任理事、题词和合影等,提高机构的社会合法性,有利于得到政府认可。

  用感情打动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并不是铁石心肠,而是有感情的人。公益组织多是从事针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其中有些活动如“希望工程”、“免费午餐”的“眼泪指数”是很高的。NPO可以对救助对象的紧迫需求进行描述,对政府官员发动感情攻势,使其意识到成立机构的必要性。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由于机构有比较优秀的项目和社会影响,政府部门会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做业务主管单位,这样的注册过程会比较通畅。

  4、通过支持型组织发挥桥梁作用

  支持型组织是第三部门内部专门为NPO提供能力建设、场地、信息和咨询等服务的组织,宗旨是促进NPO的发展。NPO大多缺乏与政府沟通的渠道,支持型组织能解决这个问题。NPO孵化器是支持型组织的一个重要类型,不仅为NPO提供办公条件、财务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基本支持,还作为政府与NPO之间的桥梁发挥协调作用。我国的NPO孵化器都是在政府支持下成立的,与政府关系密切。注册咨询是孵化器的服务项目之一,通过搭建NPO与政府之间交流平台,增加双方的互信,使NPO能够成功注册。例如,恩派(NPI)孵化出壳的NPO很多都能够成功注册,其它由政府直接运营的孵化器则有更便利的注册条件。

  此外,一些枢纽型组织和联合性组织(如志愿者联合会)能为团体会员提供支持服务,增加与政府接触的机会,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目前已经有几百家团体会员;一些咨询、研究机构能为NPO注册提供实用信息、协调与政府关系。因此,为成功注册,NPO可以申请进入孵化器或寻求支持型组织的协助。

  四、申请民政注册的步骤

  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例,在业务主管单位并非民政部门的情况下,NPO的登记注册包括以下四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取得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

  根据要登记的层级和机构业务所属行业领域,与主管的政府相关科室直接沟通,向其口头介绍拟成立机构的基本情况,询问是否有作为自己业务主管单位的可能性。在没有被直接拒绝的情况下,业务主管单位会让你撰写和提交一份详细的可行性报告,并填写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报告和一些相关表格。

  这份可行性报告十分重要,此后民政部门也要根据报告内容来核准注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成立背景、意义、必要性及可行性、宗旨和目的、业务范围、举办者、理事会和拟任法定代表人情况等基本信息,还有开办资金、办公住所、内设机构及职责、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支持项目、成立后开展的公益活动、专职工作人员及工资情况、工作思路及工作规划等内容。

  可行性报告涵盖了机构发展的基本框架,写好报告就要求你对机构的主要事项十分明确,做好人员、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买的或租的都可以。要有充足的资金,例如北京市一级的民非法人登记须50万以上的开办资金,区一级的最低3万,有的行业门槛更高。在有些专业领域,要求机构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然后提交相关的资格证书。

  把这些材料表格都填写完成后,交给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逐一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就会下同意批文。

  第二步:接受民政部门的审查

  将经审核的可行性报告和业务主管单位批文提交给民政部门,然后进行名称核准。在获得同意申请注册的批文后,到民政部门的网站上填报《登记汇报表》(与可行性报告内容相同)、《理事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民非法人登记申请表》、《民非章程核准表》、《民非负责人备案表》等表格,接受民政部门的预审查。其中,法人登记申请表需经当地派出所或人事部门盖章,然后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民政部门。还需要提交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法人代表简历等材料。如果填写内容不全或无效,民政部门会通知你拿回去重新补正。

  在你准备材料的同时,民政部门的主管领导还可能会找你面谈,了解机构的基本情况。然后,民政部门要对你的机构进行现场考察,以便核实办公场地的真实性。

  第三步:领取登记证书

  如果机构通过了民政部门的以上各项审查,在10天之内,就能顺利拿到民政部门的批文。之后要去做验资,验资款须打入会计师事务所指定的验资账户,通常1天就能验资结束。然后,拿着所有最终定稿的纸质材料交到民政部门登记大厅,在1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登记证书。

  第四步:办理机构必备的各种手续

  需要携带登记证书,到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再到各区的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3天内去管辖税务所报道,税务专管员要现场核查地址,批准之后就可预约安装税控器和购买税务发票。然后去原验资银行开设机构账户,再回到民政部门把这些机构信息备案。

  然后,带着相关手续到会计师事务所把验资款转入新设立机构的账户下。还需要购买票据,到财政部门领取捐赠票据,部分领域的民非要到业务主管单位领取专用票据。之后再去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开户,如果员工人数少也可以选择人事代理。如果机构有收费项目,还要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这些手续都办好后,机构就可以正式开始运转了。

  王世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博士

   第五篇:中国NGO发展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调查报告

  NGO的地区讨论和发展

  调查目标:通过走访兰州地区现存NGO组织以及社会福利组织,了解当地NGO发展历史,总结经验,深度剖析该地区NGO发展问题。

  调查时间:2011年2月22—25号

  调查对象:兰州地区NGO组织(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包括民政部门等。

  正文:2011年2月22—25号,本人利用春节访友空隙走访了兰州地区知名NGO组织—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以及周边相关民政部门,了解和总结了该地区NGO组织发展状况。兰州慧灵智障人士服务中心是一家民办非营利性公益助残机构,专门服务14-40岁左右的智障人士,于2008年12月在兰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业务主管单位为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目前可提供的服务有:日间活动与训练;艺术调理;职业技能培训;夜间住宿;家长培训与支持;助养助学;助残社工培训等。慧灵于1990年创办于广州,至今为止在中国十个省市都开办有慧灵。

  中心负责人--助理社工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员何乃柱主任热情地接待了我,并详细介绍了中心情况。中心于08年成立以来,致力于智障人士的救助服务,通过技能培训,提高智障人士自理能力,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智障人士被动的生活方式,减轻了亲属的负担,同时,通过开展各类爱心捐赠活动,使得这部分人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结合爱心宣传,艺术调理等活动,让普通民众走近智障人士,一定程度上消除或减少了对此类群体的歧视,保护了他们的自尊,提高了生活信心。何主任介绍说,中心服务对象从08,09年的不足十人发展到现在的三十多人,服务领域和地区也从开始时的七里河区扩展到周边区县,同时服务内容也在逐渐地完善,虽然现在的主要服务突破口局限在社区,但是取得的进展还是比较理想。今年中心工作趋向于机构的宣传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以及NGO知识的推广。何老师坦言,兰州及整个北部地区的NGO组织缺乏人才,缺乏经验,缺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寒假社会调查报告

  乏资金,最重要的是缺乏政府支持,使得他们在发展中遇到了很大的障碍。民间组织在北部地区数量上本来就偏少,开展的活动质量又都不高,发展资源缺乏持续性和再生性,使很多NGO发展停滞不前。好在兰州慧灵的经营模式基本复制广州慧灵,在技术支持上有一定的保障。但是总体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现存就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民众积极性和参与度不高;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到位;NGO地位的不明确性;资金短缺和人才流失等。

  在随后对兰州地区民政管理部门的走访中,很多政府官员对于NGO组织这样一个新生事物还是感到很陌生,缺乏NGO知识,很容易将NGO组织与民政部门混为一谈,而且他们也纰漏,政府和民政机构对于NGO组织的双向性有一定的畏惧感和逃避心理。认为政府职能的完善就能够解决当地民生,经济等问题,NGO组织基本是多余的,发挥不了实质性作用。

  分析看来,兰州地区NGO组织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发展之路漫长艰辛。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这就有必要从NGO的根源说起。中国的NGO历史较短,经历了草根NGO,GONGO,到真正意义上的NGO。发展时间短,但是发展速度却出乎意料。从而堆积了很多问题。这是NGO发展的简图:

  本人从实际出发,结合所见所闻,有以下浅见:

  一、社会基础薄弱

  正文:边缘地区因为地理条件,经济水平限制,还有NGO发展历史短暂等原因,NGO组织的各类运行模式得不到很好的推广,所以现阶段运行模式单一,侧重于社会捐赠。需要注意的是,边缘地区特殊性使群众缺少良好的社会任务教育,民众对现存NGO活动

  的认可和接纳程度相对很低,整体社会意识薄弱,社会救助,福利意识和社会捐赠风气尚未完全形成,成了限制NGO组织发展的一大阻碍。老百姓习惯于要么找政府,要么花钱去找那些商业性的服务。当然,造成这一现象的最大原因还是要从政府说起,中国的社会管理习惯于行政管理,包括行业协会、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它们本应是民众的自治机构,实行的是民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这样一个机构,但却上大量地承担了政府职能,甚至变成了第二政府。让民众自我管理,人们从观念和行为上都还不适应,让一批机构、一批人来参与这种社会管理,它们就更不适应了。所以现在的最大问题是信任。这些机构和人有了,但是社会不习惯,政府不习惯,民众不习惯,现在就是要克服这三个不习惯,调节三者之间的信任感,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二、法律地位模糊,人才素质缺乏

  当然,理性地说,NGO在北部地区发展缓慢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从客观方面来讲,中国整体NGO的发展历史本来就比较短。从94年成立的第一家NGO组织---“自然之友”开始算的线年当中线年以后的事。这几年虽然发展的确实很快,但是里面也有一些问题,例如资源不患寡而患不均、患不效。所以,中国政府对于NGO的全面推广和建设正在处于试验期。对于东部沿海,西部以及南部来说是转型期,对于北部来说则是探索期。此外,法律地位的模糊,附带的公共空间发言渠道的不确定,透明的、公开的、附带问责性的社会资源收集和回馈的机制的形成等问题,造成了因为NGO组织的缓慢发展。说小一点就是很难筹到钱,更要命的是执行班子专业能力不足,战略意识浅薄,使企业家捐助的钱,未必真正能够用在刀刃上,效益不彰。

  主观方面,有些NGO从业人员很容易浮躁、自满。由于我们接受社会的监督还不够,而且社会大众媒体多少对NGO还是抱有同情、认可的态度,甚至有时过度同情。从行业的从业者来讲,普遍存在一种心态,很容易自满于自己已经做到的这些事,觉得由于条件很困难,能生存下来已经很不容易了。媒体给予NGO很多的机会和肯定,这些光环,有时候反而弄巧反拙,让一些青年工作者在眩目耀眼的赞美中,迷失自我。

  事实上,我们很少衡量自己做的那些工作,到底对于提高民生有多少的社会影响力,有多少实际上的效果?千万不能自满自傲,一定要戒骄戒躁,团结紧张,不断提高对自

  己的要求,提高对行业的要求才能扎实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三:制度限制大

  首先,NGO也是民间组织,是解决可持续发展的第三级部门,也就是位置于政府,市场后的部门,统称为民间组织。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的是双重审批体制,不仅要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身份,还要找到业务主管单位,许多没有特殊政府关系的NGO很难找到“婆家”。此外,法律还对这些组织设定了较高的人数和资金门槛,而且一个地区还不允许注册两个以上同一性质的组织。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在培育NGO方面灵活的政策创新相比,甘肃省在民间组织的注册和管理上不够灵活,还停留在复制的旧体制管理之下,所以数量就比较少。前不久,民政部的李立国部长,在民政系统工作会议上有个讲话,说现在有许多事情民政部门做不了也做不好,但是又堵着不让其他机构进来。所谓的其他机构其实就是NGO等第三部门。这个观点一提出,似乎对是对NGO组织发展的推广,但现在看来,后续动作并不明显,特别是各个省没有贯彻这个精神,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注册问题。所以目前注册问题上还是很尴尬,很多组织还是以工商企业的形式在注册。这就阻碍了这类组织的孕育条件,降低了发展的积极性。

  在这种严峻的发展形势下,有一个现状不得不引起重视。在甘肃,协会、学会、基金会之类的社团本来就少,而纯粹西方式的NGO就更加匮乏了。这里提到的协会类社团与“西式”NGO的区别在于,前者即所谓政府型的NGO 组织(GONGO ),这一类组织被认为政府性太强,难以形成独立和自治。而在甘肃省发展的民间组织则多是这种GONGO,在意识形态和工作模式上都深受政府机关影响。而后者是民间自发形成、自下而上的、以公益为导向的。

  其次,NGO组织地区间的交流合作也受到限制。在这点上,何老师指出:“我们(NGO之间)只能说我们在一些场合见面了,但在日常活动中形成合力,形成共振的机制现在还不健全。就这一方面,我们也跟一些机构谈过,大家都希望建立省域之间的联合,但是现在机构的登记办法规定了我们的活动范围,跨地区的、跨省的联系是政策不允许的。所以有时候我们之间的联系只能是友谊上的联系,工作上的联系就不太好开展。现阶段我们的合作形式局限在派我们的工作人员过去做些经验交流,而不能开展机构间的实质性合作。”

  四:囊中羞涩,人力匮乏

  当组织具体运作起来时,多数NGO很快会发现制度限制只是一道可以逾越的坎,更现实的困难是资金问题。与东部和南部地区国际NGO和境外资助机构云集、强大的地区经济实力相比,北部NGO经常面临资金困境。上面说到资金的来源中,有一部分是民众捐助,再就是向会员募集,还有就是靠与相关机构合作,获得项目经费,接受的民间捐助很少。对比西藏等西部地区,甘肃等北部地区缺乏政府关注和国际关注,政府资助很少,国际外援又得不到及时的申请和沟通,得不到发展的资金保障。例如何老师说:“我跟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团体接触过,不是说他们不愿捐赠,而是捐赠的后续问题很多,首先,现在我们很难给他们提供相关的票据;其次,就是即使提供了相关的票据,他们在税务部门减免税费的过程也非常复杂。而一些企业家的个人捐赠多是定向捐赠,定向捐赠的方向比较狭窄,与我们的工作方向不太吻合。”而何老师也认为中部地区的 NGO只能通过一些其他的方法灵活获得资金,总体情况很不系统。

  当然,导致北部地区NGO发展经济困境的原因并不仅是政府等直接投入,还与该地区NGO人才的缺乏有很大关系。假如我们对NGO做一个理想的假设的话,NGO的成员应该是理想主义者,资金等客观性因素并不能制约这些志愿者们主观上的公益心和积极性,只要有更多这样的人参与到这其中来,志愿者本身的志愿参与就可以节省很多成本。NGO作为一种外来理念,最早接触的多是大学生和高校教师群体,这些知识精英的参与推动了中国NGO的发展。但北部地区呢?现实是这样的,北部地区的这些组织正在人力无以为继的局面,何老师指出,当前的很多建设环节与活动,都是在停滞期。这与目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对比欧美和中国东部沿海城市等 NGO发达的地区,一些大学不仅开设了NGO的管理和法律课程,许多青年学生大学毕业后,也愿意到NGO做几年非功利的工作,以回报和服务社会。由于内部教育管理脱节,外部与国际组织接触少,使大多数大学生不认识NGO,更逞能参与到NGO的行动中去。而即使有部分人因对现实中不合理现象的忧虑而热心公益活动,也由于缺乏先例,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术,在开展活动的时候缺乏专业指导,对自身如何定位以及战略方向也都缺乏足够的知识参考。北部地区大学生,以学校环境来讲,更注重自身能力建设,更加缺乏NGO认识,造成了人才缺失,阻碍了NGO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使NGO组织健康有效地发展呢?我认为除了争取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外,NGO自身限制也应该得到重视。不盲目扩大规模,以及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避

  免有争议与敏感的问题,专注于社会发展的具体领域。低调做事,不要过于张扬,获得过多的关注。政绩留给政府。不直接与政府对抗,对政府施加压力,激怒对方。

  同时,NGO发展的现状也给当代大学生提出了严重的考验,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支持NGO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呢?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积极培养甘于奉献,勇于牺牲精神,扎实推进自身整体素质的推进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

  其次,大学生应该培养反哺意识,参与到NGO组织的非功利性工作,以回报社会,服务群众。

  最后,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应该学好专业知识,积累经验,蓄积能量,寻找突破口,投入到NGO组织透明度建设中。

  旅游管理系09社会工作一班:包存成2011年4月12日

  • 上一篇:《霸王别姬》影评
  • 下一篇:白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