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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降尘达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13 16:49:12

  XX县降尘达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快速扭转被动局面,切实改善我县区域环境质量,科学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力量开展降尘达标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堆场扬尘、县城大清洗、“禁煤区”散煤清零七大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我县降尘量超标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确保我县降尘量达标,降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整治时间

  2022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对全县各类生产和加工企业的粉状和颗粒物状物料要全部封闭或密闭储存,厂区内所有堆存的工业固废全部限期清除,实现物料堆场全密闭,同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大幅降低工业企业扬尘无组织排放,提升工业企业厂容厂貌。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指导);县工信局(负责监督指导管辖范围内工业企业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监督指导煤矿、洗煤企业、储煤场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监督指导露天矿山、矸石场落实开采、堆存、复垦各阶段和祼露土地扬尘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我县在建的房屋建筑、道路、市政、拆迁、水利等施工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对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预算管理制度、加装视频及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联网的工地允许施工,未落实的实施停工整改。5月31日前整改落实到位,经县住建局现场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复工。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负责拆迁、市政线性工程和道路维修及地下管线等);县交通局(负责线性工程和道路维修等)、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县园林环卫中心(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道路扬尘治理专项行动

  对辖区范围内的国省县乡村五级道路实施全面彻底积尘清理,确保路面见底色、路肩无积尘、边坡无浮土;同时要加强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力度,确保路面保持整洁干净,5月31日前完成整治;常态化开展运输货车扬尘抛洒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运输货车抛洒遗漏或未苫盖、苫盖不完全等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县园林环卫中心(负责全县道路路面清理保洁),县公路段(负责国、省道路面抛洒执法检查),县交通局(负责县、乡、村道路面抛洒执法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县城裸地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排查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裸地,分类采取透水铺装、绿化或硬化等方式予以处置。其中,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县城道路两侧和河道两侧、城乡结合部的裸露土地实施硬化或绿化;对国省干道、铁路等穿城路段路界内两侧裸露地实施绿化;对绿化带范围内的裸地实施绿化;对国道、省道、物流园区以及县城范围内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公路段、县园林环卫中心;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排查县城范围、城乡结合部现有“料堆”“砂堆”“土堆”“煤堆”以及“垃圾堆”等五堆,并按要求予以清理。对不能及时清理到位的,严禁露天堆放,全部予以苫盖并限期清理。5月31日前完成整治。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XX镇人民政府。

  (六)开展县城大清洗专项行动

  开展全城大清洗,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停车场、建筑楼顶、楼宇立面、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以及背街小巷、城中村的积尘和垃圾,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确保全覆盖,原则上每月开展两次,在沙尘过境以及出现PM10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的天气后立即组织清洗一次。科学开展县城建成区道路清洗保洁,加大道路洗扫、吸尘、冲洗作业频次,攻坚期间(非雨天)按照12+3次/天的频次进行(即早7点至晚9点,完成洒水加雾炮作业8次,洗扫2次;晚9点至次日早7点,完成洒水4次,洗扫1次);当气温高于30度(含)且湿度低于50%时,实施县城内重点区域不间断洒水,确保路面保持湿润状态。

  责任单位:县园林环卫中心、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直各机关单位;XX镇人民政府。

  (七)开展“禁煤区”散煤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加强已划定“禁煤区”的管理,持续开展排查检查,严查“禁煤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运输煤炭及其制品等行为;常态化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小煤炉、燃煤小锅炉进行排查,发现一台清理取缔一台。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配合属地乡镇排查并完成燃煤锅炉清理,禁煤区建设)、县市监局(负责煤炭销售渠道管控)、县能源局(负责煤炭源头管控);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降尘达标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降尘达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局长兼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将本方案所列工作纳入近期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降尘达标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加强本领域监管工作,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攻坚。

  (三)严格调度报送。

  各有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认真落实降尘达标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工作。5月31日整治行动结束后上报整治清单和台账。

  (四)严肃追责问责。

  各有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降尘达标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对降尘污染问题排查不力,治理不及时,导致我县降尘污染持续不降反升的,将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