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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实施细

更新时间:2022-07-06 17:00:23

  第一篇: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实施细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金穗贷记卡

  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总行《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规程》(农银规章[2010]174号)和《关于发行金穗乐分卡的通知》(农银办发[2011]33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规范推动营业部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开展,结合贷记卡业务信控管理等相关规定和西安贷记卡汽车分期市场实际情况,本着操作简便、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效益明显的原则,特制定《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是以信用卡商户分期付款业务为平台,以金穗贷记卡为载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贷记卡分期付款,以达到购车目的一项业务。

  按业务种类分为自有额度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方式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保证担保可由担保公司、汽车经销商、自然人作为保证人。其中自然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上限为20万。

  本细则主要适用本车抵押或本车抵押+自然人担保方式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的办理流程。担保公司、汽车经销商担

  保方式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的办理流程参照《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自用车贷款操作规程》办理,只是放款环节采用乐分卡刷卡方式放款。

  第三条 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期限分为1年、2年、3年,即12期、24期、36期。

  第四条 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手续费费率最低标准为1年3.9%、2年7.5%、3年10%,可以上浮。

  第五条 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额度

  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的金穗乐分卡授信额度为1万至100万元。首付款比例暂定不低于30%,汽车价格30万以上首付比例应相应提高,原则上汽车价格50万元以上,首付不低于40%。首付款不得使用我行信用卡支付。

  第六条 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手续费支付方式

  (一)按手续费支付对象划分

  1、汽车销售商全额支付。

  2、汽车销售商与分期付款购车客户按比例分担支付。

  3、分期付款购车客户全额支付。

  (二)按手续费支付次数划分

  1、一次性全额支付:适合手续费由汽车销售商全额支付。

  2、按月等额支付:适合分期付款购车客户全额支付。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七条 经销商与担保方的准入条件

  经销商要符合我行汽车分期商户的准入标准,并与我行签订《金穗信用卡增值服务商户业务合作协议》、《金穗信用卡增值服务补充协议》,开通商户分期功能。

  担保公司、汽车经销商的担保资格及准入参照行内汽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并经当地行贷审会审批;符合总行《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的自然人可以作为保证担保人。

  第八条 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客户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年龄18(含)到60(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原则上具有西安市地区的户籍证明或在本地区具有居住房产;

  3、信用记录和收入水平符合个人汽车贷款的有关规定,具备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4、购车行为真实,且能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车首付款;

  5、在农业银行开立借记卡或准贷记卡账户,并以此作为贷记卡约定还款账户,愿意接受农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6、个人信用等级应在B级以上;

  7、符合贷记卡资信评级条件(新客户)和经办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客户申请需出具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户籍证明;

  2、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财产共有人(配偶)的承诺书。

  5、个人收入证明(注:客户个人资产负债比率不得高于55%);

  6、房产证明(必须为申请人或配偶名下的);

  7、车辆保险单(车辆商业险保单)、车辆发票及合格证;

  8、首付款凭证;

  9、客户本人在农行开立的同一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借记卡及复印件;

  10、他行优质客户,需提供他行存贷款证明、贷记卡领卡、用卡证明、金融资产证明等;

  11、客户为私营企业的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税记录。对于私营企业主,其企业的纳税证明可视同为个人的纳税证明,纳税额按其在企业所占股份比例计算;

  12、目标客户(见《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目

  标客户营销贷记卡实施意见》(试行)农银陕营办发„2011‟123号)中借记卡或准贷记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客户,已签约的目标客户,需提供通过PCRM系统打印的客户基本资料表;未签约的目标客户,需提供通过ABIS系统或PCRM等系统打印客户借记卡(准贷记卡)存款、交易、消费等明细,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以及个人贷款情况;

  13、在我行办理住房按揭的客户。(以本车抵押办理分期业务,应符合客户个人资产负债比率不得高于55%的规定);

  14、提供个人年缴纳住房公积金达4000元以上(含)以上证明和以下证明的至少一项:近三个月的银行存折流水、近三期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定期存单、汽车行驶证、缴税记录、国债凭证、有价证券(股票、基金)、投资理财证明和投资收入证明等。

  15、政府机关、金融保险、邮电通讯、电力石油、文教卫生、新闻媒体、律师、事业单位等优势行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16、满足以上1至11条条件且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客户,可按自然人保证担保、本车抵押方式办理汽车分期业务;除满足以上1至11条条件且满足12至14条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资料的的客户(11至14条为或有关系),可按免抵押、免担保方式办理汽车分期业务。

  17、 除本车抵押外也可采取以下担保方式并提供相应担保资料:

  (1)以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居住地址证明、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资料,如学历证明、职务证明、职称证明、存款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以本车抵押+自然人担保方式进行担保的,应分别提供上述资料。

  (三)个人征信存在以下逾期状态需补充佐证:

  1、由于数据更新时限延迟,信用报告上显示有当前逾期,但客户已还清,应提供还款凭证。

  2、属于在认定时不列入逾期期数的小额拖欠,需要提供还款凭证。

  3、借款人信用卡呈冻结或止付或呆账状态,须出具相关银行情况说明,证明其非恶意逾期。

  4、信用卡透支利息年费逾期的,需提供相关银行出具的证明。

  第三章 发卡流程

  第九条 发卡流程

  (一)受理申请。客户与汽车销售商达成购车意向,客户填写《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审批表》;经支行调查人员查询个人征信,征信报告不为C、D级或能提供征信

  佐证的,可办理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

  (二)支行分期业务营销人员职责:

  1、要求客户提供上述第二章第八条

  (二)所需资料;

  2、辅导客户填写金穗乐分卡申请表;

  3、签订告知事项书;

  4、两名客户经理与客户面谈并做好笔录,

  5、客户出具承诺书;

  6、两名客户经理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实地调查,并在资料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章并签字确认;并现场照相留存,证实现场调查真实性;

  7、签署《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表》;

  8、将所有资料提交支行调查岗,要求在一天之内办结。

  (三)支行分期业务受理人员职责:

  1、打印客户征信报告及身份核查信息;

  2、复审客户经理提交的资料;

  3、对客户进行电话调查,核实客户及联系人信息;

  4、签署《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表》审核意见并盖章;

  5、对档案装订成册并编号;

  6、建立交接登记簿;

  7、绑定借记卡卡号正确性核对;

  8、将资料提交至营业部,要求一天内办结。

  (四)贷记卡审批人职责:

  1、贷记卡独立审批人(或有权审批人)按权限审批汽车分期业务;

  2、贷记卡独立审批人(或有权审批人)在审批汽车分期乐分卡时,要严格按照总行《关于发行金穗乐分卡的通知》(农银办发„2011‟330号)要求,根据不同授信情况分类进行处理;

  3、原则上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省行。

  (五)授信额度支行推荐权限参照第一章第五条之规定,每份资料均须支行主管行长审核签字上报。

  第四章 乐分卡放款及本车抵押登记、撤押流程 第十条 放款及本车抵押登记操作流程:

  (一)客户领卡。经办行在收到乐分卡卡片后,应及时通知客户到网点签字领卡并当场激活,经办客户经理须监督客户至约定分期商户的POS机上完成分期交易,并收回一联POS签购单留档;同时告知支行业务人员填写贷记卡锁定码申请书,一个工作日内提交营业部(信用卡中心)处理。

  (二)信息核对。经销商代办车辆上牌手续并将该车辆相关材料移交经办行客户经理,经办行行客户经理对客户资料应认真核实购车发票、完税证明、车辆登记证书、车辆保险单、行驶证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核对每个要件记载的车主、车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价、购销方等信息是否一致,

  与发放贷款前银行取得的分期付款申请表、购车合同、首付款证明、《金穗贷记卡汽车业务担保借款合同》等文件中的记载是否一致,确认申请人分期购车行为真实性。

  (三)抵押登记。以本车抵押的客户需提供汽车登记证书、《车辆抵押合同》及《金穗贷记卡汽车业务担保借款合同》,由经办行负责至车管所办理抵押手续。汽车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商业险保单、车辆购臵税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与卡申请资料及抵押手续相关资料合并留存支行保管,其中保单原件与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入库保管。

  (四)还清分期款项后的撤押。抵押人还清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透支额后,向经办行提出撤押申请,由经办行提交信用卡中心,等卡中心确认客户结清汽车分期款项后,经办行负责出具《机动车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车管所制式),与抵押人共同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最后经办行将抵押的权利凭证交还抵押人并作签收登记。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档案管理

  为便于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收存、整理和记录的、能够真实反映业务处理过程中所规避风险的各种资料进行保管、留存,统一由信用卡中心装订成册保管,各经办网点保留资料复印件。档案管理必须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申请表(包括乐分卡);

  2、申领人及财产共有人(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申领人收入、居住、财产、工作单位等情况的资信证明材料;

  4、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公安系统身份核查记录;

  5、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审批表;

  6、首付款凭证复印件;

  7、购车合同、发票、完税证明、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8、客户承诺函;

  9、财产共有人承诺书;

  10、动车抵押清单

  11、金穗贷记卡汽车业务担保借款合同;

  12、汽车登记证书及抵押登记合同复印件;

  13、金穗乐分卡签收单

  14、其它相关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操作细则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二)若上级行有新的操作规范、操作规程,内容与本

  操作指引存在冲突之处,以上级行为准。

  (三)本操作细则自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1-1:《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申请审批表》 附件1-2:《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担保借款合同》 附件1-3:借款人收入证明 附件1-4:客户承诺函 附件1-5:财产共有人承诺书 附件1-6:同意抵押承诺书 附件1-7:汽车分期业务面谈笔录 附件1-8:乐分卡签收单及用卡须知 附件1-9:锁定码调整意见单 附件1-10:动车抵押清单

  附件1-11:汽车分期购车刷卡台账 附件1-12:乐分卡申请表 附件1-13:保证人承诺书 附件1-14:车辆抵押登记台账 附件1-15:汽车分期付款档案目录

  附件2 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汽车分期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环节风险,促进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有效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从用于分期购车的贷记卡(乐分卡)申请下来的刷卡放款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与日常跟踪管理、担保物(人)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和总结等。贷后管理应遵循“分层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实时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二、经办行与营业部信用卡中心职责

  1、经办行职责。

  (1)制定贷后管理方案。根据业务流程、风险特点和业务管理要求,制定本行的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贷后管理方案。

  (2)乐分卡管理。乐分卡的保管、领用、刷卡放款、还款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总行《关于发行金穗乐分卡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乐分卡卡片一律邮寄到经办行,专人接收保管。经

  办行在收到乐分卡卡片后,应立即通知客户到网点签字领卡并当场激活,经办客户经理须现场监督客户在约定分期商户的POS机上完成分期交易,严格防范虚假交易、挪用授信额度等业务风险发生。必须绑定一张我行准贷记卡或借记卡作为约定还款账户。要告知客户每期还款资金必须存入绑定卡,以实现自动还款,如还款日绑定卡片余额不足的,必须将应还款额直接存入乐分卡。

  (3)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经办行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抵押手续的办理。联系抵押人于缴交首付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原件由经办行持有。

  (4)抵押车辆保险的要求。经办行应要求车辆抵押人办理交强险,并连续投保以经办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机动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除交强险外,其他保险单据原件由经办行保管。保险期限应不早于最后一期分期付款还款日。

  (5)日常跟踪和回访。客户经理应每月定期收集汽车分期客户还款情况,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行业、市场、客户公开信息,跟踪客户和担保人的情况。还要定期走访客户,及时掌握抵押车辆的实时状况。

  (6)定期分析。客户经理每季度对客户的贷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撰写《贷后管理定期分析报告》,报告中至少包括客户目前的基本情况、还款能力分析、风险因素分析、

  结论及工作措施建议。《贷后管理定期分析报告》由客户经理签字后提交客户部门负责人和经营主责任人阅签。

  (7)风险预警与风险化解。发现风险预警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进行报告,实施风险化解措施。

  (8)报告。向经办行行长、贷后管理例会、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9)不良信贷资产管理。对未移交的不良贷款,制定处臵方案(按规定未移交专业资产处臵部门前),并组织实施。

  2、营业部信用卡中心职责。

  (1)对辖内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经办行的贷后管理工作流程和风险控制进行监督、评价,定期进行风险分析。配合经办行进行客户还款情况查询。

  (2)定期检查经办行在乐分卡管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车辆保险等重要业务环节办理流程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检查经办行是否按要求妥善保管车辆抵押权利证书和车辆保险单据原件。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贷后管理的经办行,卡中心下发风险提示和整改通知,甚至暂停问题行的该项业务,直至经办行按要求纠改。

  三、风险预警及处臵

  风险经理主要通过贷记卡外挂系统监测客户具体风险和车贷业务整体风险情况。

  1、贷记卡贷款资产分类

  正常类:指未到贷款到期日的贷款;

  关注类:逾期期限为1至89天(含)的贷款; 次级类:逾期期限为90至119天(含)的贷款; 可疑类:逾期期限为120至179天(含)的贷款; 损失类:且逾期期限为180天(含)以上的贷款或者逾期期限在180天以下,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持卡人和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款项;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款项。

  2、逾期客户细分

  记忆类:因忘还、少还造成逾期的借款人; 家庭类:因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良而逾期的借款人; 资金类:因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因工作关系变换收入减少的借款人;

  官司类: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与第三者发生经济纠纷后造成逾期;

  恶意类:因借款人主观恶意骗贷的。

  3、逾期客户处理方法

  关注类:贷后管理专员至客户工作经营场地查看借款人是否正常经营、了解客户逾期原因,请客户明确还款时间。将具体结果做好记录后上报贷后管理部经理;

  次级类:每周保证两天客户经理至客户工作经营场地及客户住址与客户沟通客户真实经营情况和资金回收情况,下达“催收贷款通知函”至客户本人或客户直系亲属。加大压力,让客户明白逾期时间越长责任越大、罚息越多。做好催收记录并及时上报;

  可疑类:至借款人家中,告知借款人亲属逾期后果,加大影响。有提供担保的,至担保人家中及工作场地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使担保人明白借款人不还款情况下,担保人应代其还款的严重性,达到担保人同时催收的目的;

  损失类:通过起诉、处臵抵押物等司法追索方式催收,并做好前期准备。

  四、到期管理

  客户还清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透支款项后,向经办行提出撤押申请,由经办行提交信用卡中心,等卡中心确认客户结清汽车分期款项后,经办行负责出具《机动车抵押登记备案申请》(车管所制式),与抵押人共同到车管所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最后经办行将抵押的权利凭证交还抵押人并作签收登记。

  五、其他

  1、除本细则内容以外的贷后管理工作的其他规定要求,依据《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执行。

  2、档案管理,不良信贷资产(抵押车辆)移交后的处臵按照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农业银行贷记卡汽车分期业务。

  4、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合作协议X

  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合作协议

  项目名称: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12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孝感

  甲 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孝南 支行 地 址:

  邮 编:4321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电话:

  乙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就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合作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相关定义

  (一)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汽车分期”)是指金穗贷记个人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获得中国农业银行授予的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授信额度后,在指定汽车经销商以商户分期交易方式购买汽车,并按期偿还透支金额的业务。

  (二)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商户(以下简称“汽车分期商户”)指与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和金穗贷记卡增值服务协议,布设农行汽车分期付款专用POS机,具备受理各类银行卡和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功能的各类汽车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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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金穗贷记卡汽车分期全程担保(以下简称“全程担保”)是指乙方为持卡人在汽车分期购车业务中提供从申请之日起至持卡人取得银行汽车分期授信额度后刷卡提车并上牌、在所辖车管所办妥所购车辆对银行的抵押登记和入库手续,并在汽车分期期限内按时还款直至汽车分期债务还清日止的债务连带责任担保。

  二、合作内容

  (一)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指行政区划范围)为甲方汽车分期付款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甲方拓展汽车分期业务,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关系维护;

  2、对已与甲方签约的分期业务客户,协助甲方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和日常回访、非核心资料凭证的传递、账务差错处理等工作;

  3、主动协助甲方客户经理对购车客户进行汽车分期业务和办卡业务的宣传引导;对申请办理汽车分期业务的购车客户,协助甲方对其提供全程的优质服务;

  4、在与购车客户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可为客户在办理甲方汽车分期购车时提供全程担保,并可自行为急需提车客户提供购车垫款服务。根据不同的担保形式可收取合理的担保费和相关服务费;

  5、协助甲方对汽车分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乙方全程担保的购车客户风险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与甲方合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严格执行甲方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对商户和持卡人准入的有关要求和业务办理规范;

  2、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发展汽车分期业务客户应超过 300户;每月成功办理汽车分期业务笔数应超过 25笔;

  3、在协助持卡人办理汽车分期购车相关业务和提供全程服务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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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正确的宣传解释和引导,提供优质的服务,未出现投诉;

  4、乙方提供全程担保的客户汽车分期不良率为零。不良客户的催收方式方法须合规合法;

  5、从未出现重大违规或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乙方或乙方员工参与的欺诈事件;经媒体曝光或主管的银行监管机构、工商管理机构介入调查的事件等。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规范对乙方开展汽车分期业务流程、风险管控、人员培训、不良催收、问题处理等方面提出相关管理要求。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汽车分期业务质量、风险管控流程和措施等实施监督,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在十日内限期整改。乙方在规定限期内未予整改的,甲方可中止合同,并保留因乙方未按甲方规范整改造成损失的追索权。

  (三)甲方负责汽车分期购车申请人的准入和审批。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申请分期购车持卡人的审核及内部流程处理。需要补充资料的申请件自资料补齐之日起计算。

  (四)甲方负责在乙方配合下,根据相关业务规范对汽车分期业务出现的问题和交易差错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

  (五)甲方负责在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提供截止上月底乙方所担保汽车分期购车持卡人的还款情况清单。

  (六)甲方负责提供汽车分期和金穗贷记卡的相关业务宣传资料和业务申办凭证资料、汽车分期特约商户铭牌等。

  (七)甲方负责对汽车分期商户相关业务人员提供汽车分期业务和贷记卡知识的业务培训,并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上述业务其他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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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与汽车分期业务相关发展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进度目标,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完成,乙方在规定限期内仍未完成进度目标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九)甲方负责协调汽车分期项目相关的各内部部门、网点配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支持。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须按甲方规范制定完善的汽车分期业务相关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规范、服务规范并报甲方备案;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服务区域设立机构,派驻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维护工具,相应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汽车分期专业服务的同时还为其他银行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或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服务,应确保业务人员、商户拓展人员、交通工具、维护工具、服务流程及绩效考核的独立性,不得与其他银行共享甲方上述资源。若因此影响本合同各项条款履行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三)乙方单位及其汽车分期服务人员须确保365天受理汽车分期购车客户的业务咨询、投诉服务。乙方在接到汽车分期购车客户的业务申请后,应在两小时内开始提供服务。

  (四)乙方应对其业务人员办理业务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建立客户服务情况登记和服务电话回访制度。

  (五)乙方负责汽车分期标识牌的张贴摆放等工作,并须协助甲方对汽车分期商户员工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乙方的相关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培训流程必须得到甲方认可。

  (六)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汽车分期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汽车分期购车客户拓展业务。乙方对汽车分期购车客户应客观、准确地介绍甲方的汽车分期业务政策条件,在和汽车分期购车客户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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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意向后,经甲方认可符合条件的,同汽车分期购车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在取得真实的首付凭证(含首付款收据、进帐回执)的前提下,向甲方出具对该汽车分期购车人购车提供全程担保承诺函。乙方并要保证汽车交易行为真实。

  (七)乙方负责根据甲方委托开展对须提供担保办理汽车分期购车客户购车前及售后的辅助性业务,如上门、提车、上牌、保险(注明第一受益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行”)、本车抵押登记手续等,直接或督促购车人在车辆办妥上牌手续后的次日前将汽车发票原件、车辆购臵税发票原件、车辆保险单正本、机动车辆登记证原件、行车证复印件、分期刷卡POS回单交付甲方。同时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开展对汽车分期付款客户的资料收集、实地调查、上门催收等工作。

  (八)乙方对持卡人汽车分期购车提供担保,可与持卡人在平等协商前提下确定相关收费项目和金额,相关费用标准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格。乙方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其经审计后净资产的五倍(含)。

  (九)乙方担保的汽车分期购车客户如果未按期办妥本车抵押担保手续,或客户将其金穗贷记卡汽车专项额度用于其他交易,或汽车分期交易完成后,未按期还款,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追索并有责任依据本协议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在风险损失金额确认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额,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汽车分期业务相关保证金帐户扣除,且乙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额度。若造成甲方不能从保证金账户扣除赔偿金额的,乙方应按未赔偿金额的5%另行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应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相关业务资料的交接,并且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不得随意更换交接人员,如需要更换,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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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乙方应每季向甲方提供汽车分期业务情况报告,并作为甲方考核依据;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分期业务进度、汽车分期购车持卡人服务、风险管控、投诉、咨询等情况及对甲方的建议。

  (十二)乙方开展汽车分期辅助业务外包服务应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在提供服务前需携带符合甲方要求的业务人员基本情况表和一寸免冠彩照到甲方报备,并办理“湖北农行授权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服务工作证”及工作名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服务人员应遵守该工作证的使用注意事项,在合同期内必须持身份证、工作证和工作名片上岗服务,并应遵守甲乙方相关业务制度,使用统

  一、规范的服务流程、服务方案、服务用语、着装要求开展工作。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贷记卡分期付款业务服务期间,不得使用除上述甲方认可的证件和名片外的其他身份证明。不得以甲方身份单方面开展汽车分期业务。

  (十三)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金穗贷记卡及其汽车分期业务的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甲方在持卡人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升汽车分期业务的市场份额;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升汽车分期业务的交易量和手续费收入。

  (十四)当甲方的汽车分期业务系统升级,交易功能调整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客户通知和业务调整。

  (十五)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汽车分期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十六)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甲方、汽车分期商户和持卡人的一切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且该义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解除。

  乙方应谨慎保管和使用汽车分期购车持卡人的交易数据和信息资料,与该业务无关人员不得接触该数据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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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协议中获得的包括汽车分期商户交易数据、持卡人有关信息等资料用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对乙方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对此保留追索因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五、法律责任及其他

  (一)双方承诺并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与合作有关的口头、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商户名单、客户信息、技术数据、开发计划、操作手册、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失效。

  (二)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可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第三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三)乙方对汽车分期商户、银行、持卡人和其他机构进行欺诈,或未经甲方同意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壹万元作为违约金。

  (四)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立即终止本协议,强制乙方退出,如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自身参与或与不良客户勾结进行如虚假伪冒申请、虚假交易、洗单、套现等欺诈活动;

  2、泄露客户账号、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资料及交易信息;

  3、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停业或倒闭;

  4、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定出现二

  (二)第5条中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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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因自身行为严重影响甲方声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甲方合作资格;

  7、其他甲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协议的行为。

  8、未完成双方在本协议二

  (二)第

  2、3条中约定的业务量目标;

  9、其他甲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行为。

  (五)本协议未到期但乙方单方面中止协议的,为非正常退出,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追究乙方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六)乙方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承诺,如发生客户投诉经调查核实的,甲方按200元/次在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七)合同履行期间及期满后半年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利用其掌握的商户及持卡人信息和关系,从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八) 除上述条款外,由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包括因工作行为或利用工作之便实施的违法行为)给甲方、持卡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对于乙方发展和维护的购车持卡人产生的风险,由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处理,最终造成损失的经确认是由于某一方过错造成的,相应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无过错的或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照责任分担比例进行承担。

  (十)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不得无故中止,如出现政府监管部门或甲方上级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情况或经双方书面同意中止除外。一方若怠于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之内容,经对方以三次书面方式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可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不承担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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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

  六、 风险保证金和担保业务保证金

  (一)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甲方开立风险保证金和担保保证金账户,账户开立行应为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指定的营业网点。

  (二)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乙方承接甲方贷记卡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工作的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为乙方充分履行本协议中有关事项保证金,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条款,需承担违约责任及其损失的情况下,乙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违约金或损失款,甲方可从乙方风险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相应款项。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

  (三)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在甲方开立汽车分期担保业务保证金帐户,并根据本合同约定按乙方所担保汽车分期业务交易金额的贷款净余额 5% 比例存入保证金。该保证金账户每月10日前根据上月末乙方担保汽车分期贷款净余额进行调整。

  乙方担保的汽车分期购车客户出现一期(不含)以上未还款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垫付该客户的当期应还款;当汽车分期购车客户出现超过连续三期未还款时,乙方应全额垫付该客户的剩余全部汽车分期购车未还款;否则,甲方有权从本担保业务保证金账户直接扣收相应款项。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

  (四)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满六个月后,若乙方无违约、双方不续约,甲方返还乙方风险保证金。担保业务保证金则仍按前款的规定执行,直至乙方所有全程担保的汽车分期贷款结清。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任何一方如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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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或中止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变更或终止。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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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如何做好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业务

  如何做好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业务

  汽车专项分期贷款业务是银行以汽车专用卡为载体,借款人在支付规定的购车首付款后,通过汽车专用卡对借款额分期打卡还款,达到购车目的的业务。其优势为:贷款利率较低;劣势为:

  (1)首付购车款较高(综合测算为车款的40%以上);(2)申请贷款手续繁琐,门槛较高,办理周期长,需抵押担保。

  在此项业务中,公司主要做的是担保,担保方式为:本车抵押+汽车销售商担保。

  在我国现阶段,汽车信贷还没有完整的法律制度,个人信用制度还不健全的今天,本车作为抵押物具有很大的风险,一方面汽车是动产,放款后跟踪管理主要靠GPS监控,但车主经营的好与坏无法落实,也就是说还款能力很难做好合理的评估;另一方面,近来来我国汽车工业产能过胜,汽车降价幅度特别大,加上拆旧,如遇到车被抢盗,汽车本身的价值可能已经抵不上将要偿还的贷款余额。

  面对上述的优劣与风险,公司如何运作,才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优势,又能在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的基础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呢?

  1、充分发挥银行贷款利息低的优势,做好宣传广告,让客户与汽车经销商了解银行低利率分期贷款特点、特色,并让客户与经销商明白分期贷款能给他们带来好处。宣传广告根据实际情况,可从办专栏,可以搞名片的,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活动

  场所,但内容要简单易懂,使用户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2、积极与银行协调沟通,及时反映贷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配合银行工作,尽力缩短银行的工作日,使客户感受到贷款速度快,工作人员服务好。

  3、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将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与保险公司联手合作,通过保险公司控制风险。其中,注意区别对待,根据公司自己的实地调查,通过已经掌握客户信用信誉度与偿还能力的第一手资料,来判断决定是否购买信誉保证保险,若千篇一律的要求客户购买此险,可能会赶走一些客户。同时,在与客户恰谈中,注意深入挖屈借款人的连带担保人。

  4、针对银行首付购车款较高的劣势,公司应针对不同的客户信用评估结果,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担保费率、保险购买险种实行动态管理、灵活处置,原则是保证客户能够按协约履行还款。其办法是:放贷分两条线路走,一条线路按照银行的汽车专项分期贷款办法办理。另一条线路由公司按照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办法办理。

  5、做好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规避不良担保。在个人信用调查制度不完善的今天,要做好此项工作,难度非常大,只能靠自己脚踏实地暗中查访,在做此项工作中,一定要认真、细致,不要感情用事,不要被假象迷惑,查访完毕后,要将调查情况实事求是写成书面报告,会同拍摄的照片一同交担保风险管理部门审查。调查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借款人的居住状况(注意拍

  照片),收入情况,婚姻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借款人信用度、诚信度,社会、街方临舍对借款人的评价。

  6、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控制担保风险。

  (1)设立担保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因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在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主要以主观判断为主,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所以有必要设立担保风险管理部门。担保风险管理部门应与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全面收集信息,对各类风险进行系统的识别、分析、估价和控制。

  (2)担保风险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实行第一负责人制,将风险责任层层落实到实处。,

  (3)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贷前的调查报告和完善的贷款鉴定手续),逐笔整理、归纳,每车一档,每月清理检查,定期与银行理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一但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4)依据GPS建立分期付款车辆道路运输平台监控日志,随时掌握车辆的使用情况与运行状态,一但发现车辆出现异常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同时,及时与银行、保险公司联系。

  7、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并做好回访记录,强化担保后的管理,实时调查监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思,使风险在萌芽初期就被化解。

  8、建立不良担保借款的催收制度,对已形成风险的担保,

  发动全方位力量加强清收工作,做好欠款催收记录,并装入该车档案,分别管理。

  9、增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风险知识教育,增加员工的风险意识,可以有效地识别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进行防范,从而降低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10、密切关注国家对汽车工业政策的调整变化,主要是汽车价格的调整、吨位、超线等,避免由于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化而影响按时还款。

   第四篇:汽车金融业务操作流程

  汽车金融业务操作流程

  贷前

  1. 授信前的实地调查,收集客户资料并撰写调查报告。待审批通过后通知授信客户。

  2. 分行信审部对授信客户会出电子版的批复和纸式批复。待纸式批复下发后由综合部门统一保管。电子批复生效后即可出账。

  3. 签署四方协议(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丁方:4S经销商)

  买方付息承诺书,监管协议书最高额保证合同双人核保(法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同意抵/质押合同

  贷中

  1. 授信客户开立结算账户和回款账户,并预留印鉴,同时购买空白承兑汇票,空白承兑汇票收款人填写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公司收款账号,开户行等确定的信息。然后入库保管。

  2. 同时授信客户需购买覆盖授信敞口的动产保险。

  3. 预留部分盖有授信单位公章的《开具承兑汇票申请书》和《回款承诺书》,《开具承兑汇票协议》原件并由客户经理妥善保管,待出账时用。

  以上步骤完成后即可出账

  开具承兑汇票流程

  1. 由授信单位通过传真的方式将《开具承兑汇票申请书》的具体开票单位,开票单位账号,开票金融,开票单位的开户行,开票日,开票到期日等相关要素通知银行。银行可分成两种方式处理《开具承兑汇票申请书》,一种是直接用传真件到分行申请开票,但是传真件上必须双人签字,第二种是将传真件上的要素,重新填写到之前授信单位预留在我行的原件上,那原件到分行申请开票。

  2. 传真《开具承兑汇票请求书》,此申请书是代替贸易合同的申请书。

  3. 填写《开具承兑汇票协议》一式三份和《回款承诺书》,打印纸式审批表。同时将相关申请承兑汇票的要素录入到分行的信贷系统中层层报批。

  客户经理产品经理或综合主管支行行长信管部初审人员信管部主管信审部初审人员提交出账到放款中心出账开票

  4. 纸式流程中审批表需要所有经手人签字确认,主管行长及老总需要填写审批意见。

  5. 承兑汇票开出后需要留存复印件以备当天或次日的贴现,同时将已开具的承兑汇票传真给经销商,经销商能立刻将承兑汇票的相关要素登到一汽丰田的系统中,便于一汽丰田为贴现时做准确的确认。

  贴现流程

  1. 将我主办行昨日及当天开具的承兑汇票,和其他主办行及协议规定有权开具承兑汇票的相关分行昨日及当天所开具的承兑汇票,统一收集复印件及传真件。并填写到《贴现申请书》表格中。

  我主办行提供昨日及当天开具的承兑汇票的复印件

  其他主办行及协议规定有权开具承兑汇票的相关分行提供承兑汇票的传真件 相关这些承兑汇票的复印件需客户经理双人核签。

  2. 将填写好的《贴现申请书》以传真的方式传真给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做确认,同

  时将确认的《贴现申请书》加盖公章回传给我行,申请贴现。

  3. 打印纸式审批表,审批表为贴现的总金额。然后将需要贴现的承兑汇票的复印件附在审

  批表后面备审。

  4. 将需要申请贴现的相关要素录入信贷系统报批,报批流程与承兑汇票的报批流程一致。

  5. 待审批流程走完后到分行的放款中心出账,贴现上账,并手工扣除各个经销商的贴现利息。

  贷后

  质押物销售前

  1. 一汽丰田会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承兑汇票项下的汽车和合格证何时出货的相关信息

  发送给银行的客户经理,客户经理需要定时收取邮件,以便随时掌控质押物的到库情况。

  2. 质押物到达经销商的4S点时,经销商会立刻通知银行的综合人员前往验收并将合格证

  收取回行入库管理。

  3. 异地的经销商的合格证由中远物流驻店人员严格按监管协议要求收取并妥善管理。

  4. 同时异地监管人员需第一时间将质押物到库确认书以传真的方式发送给主办行。 质押物销售后

  1. 质押物销售时,经销商需要先行将车辆的销售存入我行指定的回款账户,并将入账回单

  和《申领合格证通知书》原件带至我行申请领证。

  2. 异地申领合格证需要将车辆的销售款电汇至我行的回款账户,并将《申领合格证通知书》

  以传真的方式传真给我行,申请领证,我行确认资金到账后会发《合格证释放通知书》给监管方,监管方在收到我行的《合格证释放通知书》后方可放证。

  以上关于质押物的信息情况需要客户经理自行建立相关台账记录,随时掌握质押物的相关情况及风险控制,同时备查。

  巡查经销商库存情况

  1. 本地经销商每月两次

  2. 异地较近经销商,我主办行每季度一至二次

  3. 异地较远经销商,我主办行每年一至二次

  以上除主办行核库以外,当地监管机构应每月核库两次。

  需要传递的文件

  经销商

  1. 每月经销商会邮寄一次《开具承兑汇票申请书》和《回款承诺书》,《开具承兑汇票

  请求书》原件

  2. 每月邮寄有关质押物到库,出库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

  3. 每月需要邮寄有关承兑汇票开具的相关原件以便贷后资料的整理。

  一汽丰田

  每月邮寄一次《贴现申请书》原件及相关增值税发票。

  其他主办行及有权开具承兑汇票的分行

  3-5天需要邮寄一次当地开具的承兑汇票的原件

  我主办行

  1. 需要每月前往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做承兑汇票背书

  2. 邮寄经销商承兑汇票做账凭证,及每月的对账单,利息单,余额调节平衡表

  3. 邮寄一汽丰田相关做账凭证。

  在此流程中的难点

  1.

  2.

  3.

  4. 我行系统没能与核心厂信息对接,无法随时掌控核心厂出货情况及经销商库存销售情况 我行没能与监管机构建立系统对接,无法随时掌控到货,出货,库存真实情况 我行回款账户没能与信贷系统信息对接,无法掌控经销商回款情况 以上不论开具承兑汇票还是贴现都是以传真的文件方式居多,对文件的真实性无法保证,同时目前的系统不能形成整条供应链的信息对接。无法提高效率和数据的实时性。

  5. 增值税发票的延迟导致我行贷后资料整合的效率,真实性,准确性,实时性极差,无法解决贷后的管理问题

  6. 我行内部没能统一系统,对其他主办行及有权开具承兑汇票的分行的相关开票信息无法掌控及信息实时性较低,无法提高效率。同时降低了准确性。

  7. 相关质押物的信息资料还在由客户经理自行建立台账,没有专业的数据系统管理数据信息。质押物的情况对银行来说控制率较低,准确性较差,风险高。

  8. 系统未能与贷后管理系统对接,贷后文件管理效率差。

  9. 是否能与企业网银系统对接,可为企业提高账务的及时性。

  10. 是否可将银行的信贷系统分出较低级的用户只能录入和查询,由企业自行在系统中录入开具承兑汇票的相关信息,直接由银行的工作人员初审,然后再走报批流程。

   第五篇:汽车客运站业务操作规程

  汽车客运站业务操作规程

  一、汽车站安全员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规范安全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本 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 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站专职安全员应熟悉客运站业务流程和各岗位工作职责,能 够监督指导各岗位安全生产作业。

  5.2 车站“三品”检查(安检仪)、报班、售检票、出站登记处、行包托运等各岗位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并收集整理材 料、规范保存相关安全记录和资料。

  5.3 每日对客运站售票、候车、站台、停车场等进行检查,排查 安全隐患,建立检查记录。

  5.4 到发车区抽检车辆、对进站班车的驾驶员、车辆证件及随车 消防器材、 安全锤、 应急门开关等项目的检查,制定并实施改进方案。

  5.5 定期召开进站经营者安全会议,落实改进方案。

  5.6 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5.7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二、报班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规范报班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本操 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报班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报班 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班车进站后,由站务室按行车路单安排班次发车。

  5.2 驾驶员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 单、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即时证明(或替班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行车路单及报班卡进行报班。报班员应认真核查,确认合格后方予报班,正确填写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上驾驶员、车辆证件相关栏目,并在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上及报班卡上签章(签字)。

  5.3 如证件不全或车辆未进行出入库检查,报班员对该班车不予 报班,待证件齐全合格后可重新报班。如整改不合格或不及时,应上 报站务科长,对该班车当班计划视情节、停班或顶班,杜绝不见班车 进行报班。

  5.4 加班、包车、旅游车,要增验要车计划、 《临时加班、包车安 全责任书》 。

  三、售票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规范售票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本操 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售票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售票 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5.2 上班前在售票窗口悬挂工号牌,做好票据、零钱、帐单及其 他方面的准备工作,做到用具齐全有效,摆放整齐合理。正确、安全 使用售票工具(微机) 。

  5.3 掌握当日营运班线车型定员、预售票和其他方式售出的客票 号情况,以便做到合理配载,不售超员票。

  5.4 详细询问旅客所购客票时间、详细线路、种类、张数以及是 否携带儿童。

  5.5 成人及身高超过 1.5 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 1.2 米以 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 1.2—1.5 米的儿童乘车 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 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 待票。儿童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 50%计算,一张成人票只能 携带一名免费儿童。注:免费儿童不能超过本班次核定载客人数的 10%。

  5.6 要求在 30 秒内出票,客票清晰,并唱收、唱付、唱日期、 到站、张数、种类。 5.7 发售的客票票面班次、票价、日期、发车时间、座号、检票 口等必须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不错号、重号。改乘 、退票应有 签章。

  5.8 交接班清楚,收入日报填写准确,票款收入日清日结,做到 票、款、账相符,不挪用公款。

  四、检票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保证车辆证件齐全, “三品”不上车,乘客不超员,特制定本规 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运站全体检票员

  3.引用文件

  《道路旅客运输与客运站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值班站长负责本规程的实施和监督

  5.内容与要求

  5.1 班车到位后,由检票员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查合格通知单、车 辆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替 班通知单)、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报班卡进行再次把关,合格后清 车清场,给予配客。

  5.2 配客检票时,对携带行包的旅客应查看车票是否加盖“三品 检查合格章” ,未盖章的应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三品” 上车。照顾重点旅客,组织旅客有序排队检票上车。

  5.3 检票员认真按照营运证座位数减去驾乘人员后定额配客,不 检超员票,不允许车上人代检票,杜绝无票人员乘车。

  5.4 检票完毕后,填写结算单并交给驾驶员,应认真按照配客实有人数清点, 确认无误后填写 《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 三品栏及超员栏, 并在《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上签名,如发现超定额检票,应立即改 正 5.5 发车前检票员对旅客 “车内请勿吸烟” 、 “不要将头伸出窗外” 、 “车未停稳不要上下”等安全乘车常识宣传工作,要将班车途经停靠 站点、终点站讲清,以防旅客漏乘、错乘。

  五、三品检查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规范“三品”检查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 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 检查执行情况,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品” 检查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加强规范安全生产法源头管理,规范“三品”操作程序,确保旅客的 生命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站根据自身的特点,对“三品” 检查全过程制定了相应的操作程序,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5.1 上岗前打扫区域内卫生,着统一服装,配证上岗,检查设备、 线路、插座、开关等。要求操作台无杂物,设施、设备、工作区域内 整洁有序。

  5.2 要求按规定程序开机和关机,接通电源,钥匙插入锁孔,朝 右扭转,指示灯亮后按回车键,检查机器是否运行正常,射头是否对 正,如有差错应进行微调,出现机器故障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安排维 修,安检行包时必须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5.3 查堵“三品” :即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有毒物品,查堵枪 支弹药、管制刀具等。要求工作人员不徇私情,必须做到文明执勤, 严格检查。 5.4 密切注视显示屏,行包通过时如有可疑情况应立即请旅客将 行包打开接受检查,如遇旅客不配合可通知警方处理。要求旅客行包 在接受安检时,旅客从机器旁的行人通道进入候车厅,严禁闲杂人员 在机器旁围观,严禁小孩在机器上玩耍,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不 得漏检、漏查。

  5.5 发现禁运物品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做收缴暂扣、代为保管 等处理,如查出枪支弹药应立即通知警方,对收缴物品作出登记并妥 善处理,旅客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领取代为保管的物品。

  5.6 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培训,善于识别各类危险物 品的能力,熟练掌握安检机的操作规程,严格交接班制度,机器运转 时不能离人,即:上班的人没到岗,下班的人就不能走,中途有事离 岗,由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接替。

  5.7 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所有电源及机柜方可离岗。

  六、出站检查员安全操作 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规范出站检查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 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出站检查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站 检查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班车发车到出站口后,由门口出站检查员再次清点人数,核 对实载人数与报单人数一致、驾驶员与《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上驾 驶员一致; 5.2 在“出站登记表”上,由乘务员、出站检查员签字确认;

  5.3 同时与车辆驾乘人员做好途中“三品”检查的交接工作;

  5.4 保留《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第一联存档,要妥善保存。

  5.5 严禁不合格的车辆、驾驶人、超员车辆出站。

  七、客运车辆途中安全检 查点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大营运客车在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和 减少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操 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全体途中安全检查点人员。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途中 安全检查点人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客运班车应当按照“三定四统一”要求进站经营,不得擅自 设立发车点,在站外从事经营活动。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 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点进站上、下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 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下客或者站途揽客。在客运站源头的驻站 运管人员,要组织客运站在客车发车前逐台次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 查驾乘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是否私加(改)座椅、车辆技术状况和 车容车貌是否符合要求等。

  5.2 运管人员在路检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车 辆的《道路运输证》及车辆的技术状况,营运客车是否超员、超载运 行,一经发现,一律卸客转运。 5.3 在节日要加强对危险品的检查。驻点运管人员及客运站值班 人员要加强对进站旅客行李、小件寄存和行包托运的安全检查,做到 不漏查漏检,并做好台账记录,严防危险品进站上车。

  八、车辆安全例检员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规范安全例检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 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安全例检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例检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例检员按照下列项目和要求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

  ①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 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作方便;

  ②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 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③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 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④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 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⑤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 1.6mm) ;轮胎不得有破裂和 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 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 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 ;气压符合要求;

  ⑥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⑦车身:安全出口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 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具备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安全 锤。

  ⑧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为危险警告标志牌、 三角木、 防滑链 (在 冰雪天气时) ;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5.2 安全例检人员,要认真做好车辆安全例检记录(台帐记录) , 检查合格的车辆,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上签检查合格章, 同时要求带车进行安全例检的驾驶员在例检记录(台帐)上签字;

  5.3 检查中发现车辆某项不合格,下发整改通知单,修理人员整 修合格后,在整改通知单上签字,驾驶员将整改通知单交回安全例检 员,安全例检人员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 知单上签章;

  5.4 安全例检人员应及时落实安检而未检车辆情况,避免出现漏 检车辆。

  九、客运站进站车辆排班规则 1.目的

  为保证进站车辆有序发车,消减车辆发班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 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运站对进站客运车辆班次的编排和管理。

  3.引用文件

  《道路旅客运输与客运站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调度室负责本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5.内容与要求 5.1 线路划分

  5.1.1 线路须根据车辆的经营许可范围、客源需求等情况, 依照客运类别(普通或直达) 、对方站点、途经路线等经营要素进行 划分。具有相同经营要素的车辆应编排在同一线路发班。

  5.1.2 对途经路线或对方站点相差不大的班车,如站场认为 有必要归为同一线路发班,经与相关参营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编排 在同一线路发班。

  5.2 发班时刻编排

  5.2.1 每条线路的发班时刻表要根据平时旅客流向、流时、 流量的一般规律及现有参营单位的车辆数、运输频率、道路状况、市 场前景和站场条件等因素科学制定。发班时刻表由站场提出,征求相 关参营单位意见后确定。

  5.2.2 对日发 2 班或以上的班车,编排其发班时刻时,应充 分考虑其运输频率和对方站场发班时刻安排, 保证前后发班时间间隔 合理。

  5.2.3 发班时刻表在运力增加等情况时,可作调整变动。变 动情况包括以下 3 类:

  1)原发班时刻一律不变,在原末班车后新增发班时刻。

  2)原发班时刻一律不变,在原发班时刻之间或早班前插入 新增发班时刻。

  3)原发班时刻变动,需要重新制定发班时刻表。

  5.3 发班时刻选择

  5.3.1 就近入位、先到先得原则。

  1)对于第 1 类变动情况,新增发班时刻的选择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处理。此时,站场不需征求其它参营单位的意见。

  2)对于第 2 类变动情况,新增发班时刻的选择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处理。同时,站场需征求插入前后原发班时刻参营单位 的意见,并允许其可优先选择发班时刻。

  3)对于第 3 类变动情况,发班时刻的选择遵循“就近入位、先到先得”原则处理。此时,站场需征求该线路所有参营单位的 意见。先到先得原则是指按照每条线路的每台班车先后进站时间 为顺序选择发班时刻; 就近入位原则是指选择发班时刻时应选择与原 发班时刻相近的新的发班时刻。

  5.3.2 变更从新原则。 对方站点和客运类别发生变更的车辆,应重新编入相应线 路,重新选择发班时刻。

  5.4 发班时刻管理

  5.4.1 保护原有经营者原则。

  1)在发班时刻和售票站点方面, 优先安排始发终到班车。 如始发终到班车因运力不足或班次密度不够等,不能满足旅客需求 的,需先知会本站场始发终到的相关参营单位解决;当相关参营单位 不能及时解决时,允许适当安排市内始发的顺道途经班车配客。

  2)对原有普通班线,在新增相同直达班线前,须先征求 原普通班线参营单位的意见。如原普通班线愿意转为直达班线 天内投入运行的,则其投入后具有发班时刻优先选择权。

  3)对原有直达班线,在新增相同的直达或普通班线前, 须先征求原直达班线参营单位的意见。

  4)如新增进站班车与原经营班车在行驶路线和售票站点 等方面相似且有冲突的,站场应征求原相似线路参营单位的意见,协 商一致后方可申办有关进站手续。

  5.4.2 扶优汰劣原则。

  1)在同等条件下, 发班时刻安排优先照顾经营行为规范、 服务水平高(此前 3 个月内无违规、无投诉)的单位;在调整发班时刻时,首先征求其意见,并尽量满足其选择或变更发班时刻的要求。

  2)班车连续 3 次无故失班、无理拒载或有其它严重违规行为的,站场可以取消其原定的发班时刻,另行安排其它发班时刻。

  3)如班车无故连续停班超过 10 天或已办理退站手续,但又重新复开的,进站时间从复开之日起计算。 4)班车在申请变更发班时刻的前 3 个月内,必须无违规行为和违反站场其它规定的行为。

  5)新增班车选定的发班时刻,在批准进站后如未能及时投入运行的,可保留 7 天;超过 7 天后,该发班时刻可供同一线路的 其它参营单位选择。

  5.4.3 站场调解原则。

  1)对进站班车的班次安排,站场需与原有线路及相关线 路参营单位协商一致后,再申办进站手续。

  2)如经营者在共同协商中出现分歧,且多次(原则上为 3 次以上)谈判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站场按照“公平、公正、 合理、合法”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

  3)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站场可根据疏运需要,在满 足正班车客源的基础上,安排合法的客车临时加班。站场安排临时加 班应先安排原线路参营单位的合法车辆, 在原线路参营单位运力不能 及时到位或没有加班运力时,可安排其它合法的客车临时加班。

  4)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或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站场 有权临时(调整时间为 5 天内)调整任一条线路的发班时刻,包括延长全天营业时间段、提前首班车发车时间、延后末班车发车时间、增 加班次密度等。站场在调整前,需知会相关参营单位。

  5.5 违规处理

  5.5.1 如因站场违反上述原则导致企业间产生纠纷的,运管部门将责令站场限期整改, 对整改达不到要求或 1 年内出现纠纷 2 次或以上的站场,将予以停办新增业务 1 至 3 个月的处理, 并通报批评。

  5.5.2 对经营中违规行为严重的车辆,运管部门将调整其进站,并报请省交通厅作进一步处理,站场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十、站场消防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促 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此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运站全体员工。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管理职责

  安全科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各部门认真执行本规程,并承担违规 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 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车站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车站领导是本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