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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制度1

更新时间:2022-07-10 23:19:27

  第一篇:停车收费管理制度1

  根据目前收费情况,为了规范停车场管理制度,增强员工工作责任心,特制定一下收费及交接程序,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其规定执行:

  一、 各门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脑调试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 严格按照出票收钱的程序操作,发票必须交于业主及客户,如有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在原始记录上记录表明,并请当班领班签字认可;

  三、 各门岗工作人员在17:00开始整理票据及款项准备交接,票据要整齐不零乱,每本票据要必须对号决不能发生丢票现象;

  四、 每日下午17:30分之前门岗当班领班在各部门收齐每日收费款项,各门岗只留200元备用金,其余款项交于保安部专职干事,由专职干事整理好整本票据交于财务;

  五、 此规定按照层层落实责任人制度,“谁主管谁负责”,如有票据、现金丢失现象由岗位人员全权负责。

  上述规定请全体人员坚持执行,如发现不正常及违规现象根据事情情节进行处理。

  大北物业·北工大软件园·保安部

   第二篇:少儿公园停车收费管理制度(范文)

  少儿公园停车收费管理制度(试行)

  1.1目的

  为保障少儿公园停车费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依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停车收费标准

  2.1收费标准:

   2.1.1七座以下小型客车1小时内免费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的收5元,超过3小时不足5小时的收10元,每2小时加收5元,以此类推,每车单次收费不超过30元。

  2.1.2七座以上客车、货车等中大型车辆1小时内免费停车,超过1小时不足3小时的收10元,超过3小时不足5小时的收20元,每2小时加收10元,以此类推,每车单次收费不超过60元。。

  2.1.3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不收费。 2.1.4除特殊情况外,非上述车辆不得进入公园。

  2.2少儿公园开放时间,每日8:00——18:00,每日8:00以前、18:00以后社会车辆不准进入公园。长水路出入口每日16:00以后关闭,停止放行车辆出入,园内车辆统一从由拳路出入口驶出。

  2.3公司职工车辆、公园内部单位车辆、垃圾清运车等车辆车牌登记入系统,出入免收停车费。

  2.4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辆等特种车辆离开公园时,收费员填写《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后可免费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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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2.5持园内单位消费凭证、中央公园停车券者,免费放行。

  第三章 收费工作细则

  第一节 准备工作

  3.1.1白班上班时间为8:00—17:00,晚班上班时间为17:00—次日8:00。收费员每日上班前到物业财务室领取备用金、发票及相关表格单据,并填写《现金、票据领用登记表》。

  3.1.2在规定时间前15分钟到岗,检查收费处设备是否正常。 3.1.3与上一班收费员做好交接登记工作,填写《交班登记表》。 3.1.4白班准时放行车辆入园,晚班准时停止放行车辆入园。 第二节 入口管理

  3.2.1系统正常情况下,收费系统拍摄车牌,识别后自动放行。 3.2.2公园内车位已满后,除特殊情况及内部车辆外,暂停外部车辆驶入公园,直至有车位空出。

  3.2.3符合放行条件,但无牌照或拍照无法识别的社会车辆,由收费员核对记录后放行入园。 第三节 出口收费管理

  3.3.1收费员比对车辆出入车牌图像,按系统计费金额收费并出具发票;已登记车牌信息的内部车辆,系统识别无误后自动放行。 3.3.2对无牌车辆,核对系统记录的车辆信息后,计时收费,出具发票后放行。

  3.3.3持《车辆通行证》驶出的,核对车牌、车型、有效期限无误,收费员填写《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免费放行。

  3.3.4特殊车辆、特种车辆如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收费员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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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行。

  3.3.5对系统无记录的车辆,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上做好相关记录,按最低标准收取停车费用。

  3.3.6对停车费用存有疑问的车主,收费员应耐心予以解释;对拒绝缴费的车主,应不予放行,并通知物业主管进行处理;对冲击岗亭者,应立即报警。

  3.3.7持中央公园停车票、符合要求的园内单位消费收据的社会车辆,收费员核对无误后,在票据上注明车辆号牌,开闸放行车辆,票据留存备查。

  第四节 整理工作

  3.4.1清点汇总钱款、票据及相关表格单据;

  3.4.2与下一班收费员做好交接班登记手续,填写《交班登记表》; 3.4.3按规定路线、在规定时间前将本班次的停车款、备用金、发票及其他表格单据交纳至物业财务室,填写《现金、票据交割单》。 第五节 系统故障处理预案

  3.5.1发现系统任何部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完成车辆出入记录、收费工作时首先应:

  a.通知物业主管人员;

  b.通知维修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c.填写《异常情况登记表》。 3.5.2单个出入口系统故障时:

  a.人工填写《人工收费单》后,放行入园;

  b.暂停车辆驶出,劝导至另一个系统正常的出入口驶出; 3.5.3所有出入口系统同时故障时:

  a.人工放行车辆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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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驶出车辆按最低收费标准收费;

  4.对于任何非正常情况或疑似故障情况下手动放行的车辆,收费员均需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上做好相应记录。 第六节 收费员工作管理条例

  3.6.1收费员工作期间需着装整齐,仪表整洁,微笑服务,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服务,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任何情况下严禁与顾客争吵。遇到纠纷时耐心解释,并及时通知物业主管。

  3.6.2遵守规章制度,上班不得擅离职守,若需要请假,必须在前一天告知物业主管,以便工作的另行安排。

  3.6.3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亭里吸烟、吃零食,不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上厕所、吃饭时需通知其他有权限的工作人员接替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3.6.4严禁酒后上岗。

  3.6.5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严格执行停车收费办法,严禁私自放行车辆。妥善保管现金票据,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现金发票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6.6爱护岗亭内及工作相关的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及携带外出,不得擅自在岗亭内加装其他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3.6.7严禁用工作电脑做无关的事,如看电影、玩游戏等,严禁私自在工作电脑上安装软、硬件,严禁使用未经允许的移动存储设备。 3.6.8上班期间应紧锁岗亭门,无特殊情况不可离开岗亭;如确需离开岗亭,必须随手锁门。

  3.6.9严格执行一车一杆,非紧急情况、特殊情况不得保持抬杆状态放行。

  第七节 其他事项

  3.7.1内部车辆包括体育中心员工车辆、中央公园内单位员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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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清运车、中央公园维保单位车辆等。中央公园管理部负责统计与登记内部车辆信息并录入系统。

  3.7.2临时车辆出入证用以中央公园内工程施工等车辆短期出入使用,由车辆所在单位(个人)提出申请,中央公园管理部审核后签发,原则上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章 收费监管

  第一节 现金与票据管理

  4.1收费员严格按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违规放行车辆,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专用发票。

  4.2每日物业财务室与当班收费员清点核对本班的现金、发票、停车票、消费凭证等,填写《现金、票据交割登记表》,经物业主管确认、签字后,将现金、发票存入保险箱,其余表格及时整理归档。 4.3每个收费员对本人领用的发票、钱款等自行保管,并与物业财务室每日清缴,不得与他人流转。

  4.4每月初,物业公司将上一月停车收费报表资料整理后(包括车辆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停车票、消费凭证、《异常情况登记表》等),交至中央公园管理部审查,根据收费系统记录进行结算并扣除所需税费后,确认上月停车收费金额,确认无误后将停车款交至体育中心财务部。

  4.5体育中心根据物业公司所交停车金额,计算所需税费后返还给物业公司。

  第二节 档案管理

   4.7每周整理、装订并归档。

  4.8档案资料包括(不限于):《停车场收费日报表》、《非正常放行登记表》、《异常情况登记表》、《临时车辆出入证发放登记表》、《内部车辆登记表》及定期备份的系统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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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附则

  5.1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央公园管理部,未尽事宜由中央公园管理部补充、修改。

  5.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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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停车收费

  浙江出台新规:四类场所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12月20日讯私家车增多后,在或停车位停车时,最关心的还是收费问题。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物价局下发有关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规定,机动车临时进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各类停车场所,

  免费停放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根据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这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机场、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收费,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等指定停车场所收费;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收费;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很多车主碰到的一种情况是,停车1小时多了三四分钟,有的收费员就要按照2小时收费,而新的规定将这种超时的宽限放到了15分钟内。也就是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按时间为计费单位的,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而在免收停车费这一时间段上,最新的规定是,机动车临时进入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各类停车场所,免费停放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应当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此外,我省还倡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社会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向社会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更多地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而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应免收停车费。

  2011.12.31衢州市汽车保有量168718辆,2011年新增29701

   第四篇:停车收费调研

  关于停车场收费的调研情况说明

  洪家楼银座物业部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的有关事宜正在一步步展开,为了确保公司的利益及为广大顾客朋友提供相对应的优质服务,本人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26日这段时间内对周边区域相关商场的停车场收费标价情况进行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与意义

  据有关资料显示,车辆停放占用了交通过程90%以上的时间。城市出行的每个端点(无论机动车或是自行车,无论是出行起点或终点),都有一个车辆停放问题,因此停车调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这之前,对于周围随处可见的停车场,停车方式等没有深入的调查与了解,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充实一下自己。

  首先上网查了有关济南停车场的管理制度,特别是收费问题。在济南市市居住小区内停车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专人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进门发放停车凭证,出门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2,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停车,且车辆应保持停放整齐;3,24小时有专人看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防止车辆丢失;4,投递邮件的邮政车辆需要进入小区的,停车管理单位不得拒绝其入内,进入小区的邮政车辆应遵守小区停车管理制度;5,对临时进出车辆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收费放行;6,禁止停车管理单位在机动车进门时预收停车费用。

  二、停车场收费管理 : 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2.1露天停车场:

  白天收费标准(7:00---21:00): 道路两侧设置的普通露天停车场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部分道路小型汽车已经调整为4元每小时。周边商场如大润发等已经调整为4元每小时。

   夜间收费标准(21:00---7:00):

  上述停车场不分地区类型一律执行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每两小时2元

  2.2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小型车每小时5元,大型车每小时10元。居住小区配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 小型车每小时2元,大型车每小时4元。 上述停车场经营者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3按月租用停车位:

  小型车每月150元,大型车每月210元。按年租用停车位: 小型车每年1600元,大型车每年2300元。

  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楼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独立经营的地下停车库、停车楼停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2.4 特殊情况收费 :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停车场停放交通肇事、违章车辆,经有关执法部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按照法律法规查扣的非法运营车辆,按照每车每天100元执行。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看到周围的路边几乎每天都停满了车,给人一种特别拥堵混乱的感觉,不禁想问到底什么是违规停车,这满大街的车就没交警来管管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除了停车场、停车位、路外三个规定地点以外,其他驾驶人要离开车辆的停车行为,均属违法停车范畴。例如没有施划停车位的路边、便道、广场、公共花园等地点,如果违法停车占用了人行横道或盲道,就不只是面临违法,还应受到道德的谴责,因为这是一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行为,有时甚至容易危及生命。另外要注意的是逆向停车也是属于违章停车。如果觉得安全法规定之类的那么多根本记不住,网友给了个建议,我觉得可以参考:只要是不收费的地方都有可能违章停车,没有说可以停的地方也属违章停车。 不过就像老师说的,这么多规定在“无法无天”的国人眼里没啥用,他们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大路上不能停,大家就到处钻胡同找巷口,只要车能挤进去的地方都成了停车场;还看到了一个馊主意,某次被贴的黄单子不要丢掉,随车携带着。到了某处不确定是否可以停车的地方,停好后,自己把单子贴车窗上即可。据说不出意外的话很容易把警察叔叔忽悠过去。

  三、调查方法

  停车调查通常采用三种方式:询问调查、发表调查、直接观测记录调查。

   3.1 询问调查

  根据调查内容向驾驶员直接询问填写调查表。该方法用于调查规模小,时间短,停车少的地方,如路边停车调查。

  3.2 发表调查

  车辆到达停车调查范围内时,将调查表发给驾驶员,由驾驶员根据表中要求内容和注意事项填写,车辆离开时将填写好的调查表收回。此种方法简单,需要人员少,用于调查规模大、车辆多、较集中的停车设施,如大型停车场。但其填表误差率及表格回收率容易受驾驶员理解差异的影响。

  3.3 直接观测记录调查

  这种方法分连续式调查和间隙式调查两种。连续式调查指从开始存车到结束存车止连续记录停车情况,可用于了解按时间存车辆数、最多存放车辆数、车辆停放最长时间等情况。间隙式调查是指每隔一定的时间间隔记录调查范围内的停车情况,重点是了解停车场一天中停放需求(吸引)量与时段的变化。

  此次我选择人工实地调查法为宜。即直接在停车场地对停车情况进行观测和征询意见调查。根据现场情况,采用问卷调查法调查停车车主的出行目的,对该停车场管理与服务的意见等信息。

  调查时间为8:00-20:00具体的调查过程是,8:00前,到达停车场,熟悉停车场情况,并记录下停放在停车场内所有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并把到达时间填为8:00之前。然后到达停车场的出入口,记录下所观测出入口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车牌号、车型和到达时刻,以及离开停车场的车辆车牌号、车型和离开时刻。这个观测过程不间断的持续到20:00。之后还记录下当时停放在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的车牌号、车型,并在离开时间一栏填入20:00之后。调查的时间段为11:00-14:00与16:00-19:00。

  四、实际调查情况及数据整理和分析 4.1基本资料调查

  从这段时间的走访调查可以看出,洪家楼银座停车场设施齐全,服务一流,可以为顾客提供满意的停车体验,停车场空间比较大,可以容纳较多车辆。同时带来的问题就是停车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基本没人管理停车问题,只在出口处进行收费管理。因此需要相对较多的员工参与管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开销。

   4.2停车场调查周期内累计停车辆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在11:00-14:00这时间段以10分钟为周期的停车量汇总,以10分钟为一个巡回周期,在12点到14点的2个小时内,停车场累计停车:小型汽车

   辆;平均每10分钟停车场的平均停车数:小型汽车

   辆。停车费用大概在

  元。

  在16:00-19:00这时间段以10分钟为周期的停车量汇总,以10分钟为一个巡回周期,在12点到14点的2个小时内,停车场累计停车:小型汽车

   辆;平均每10分钟停车场的平均停车数:小型汽车

   辆。停车费用大概在

  元。

  周末(周六周天):

  在11:00-14:00这时间段以10分钟为周期的停车量汇总,以10分钟为一个巡回周期,在12点到14点的2个小时内,停车场累计停车:小型汽车

   辆;平均每10分钟停车场的平均停车数:小型汽车

   辆。停车费用大概在

  元。

  在16:00-19:00这时间段以10分钟为周期的停车量汇总,以10分钟为一个巡回周期,在12点到14点的2个小时内,停车场累计停车:小型汽车

   辆;平均每10分钟停车场的平均停车数:小型汽车

   辆。停车费用大概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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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停车管理制度

  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停车费。

  3.熟悉掌握小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停放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玩手机听广播或看视频电视,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挪用公款,座资或贪污公款。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1 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客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停放、放行等具体管理。

  (一)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月停卡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停放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 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二)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本小区停车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车辆不准在本小区停车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停放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3.小区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 5.机动车辆在本停车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本停车场内禁止鸣号。

  7.不准在本停车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停放站。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2 海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停车场必须有专职停放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停放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 明显位置。

  2.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5.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停放费。

  6.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7.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8.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9.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电动车停放规定

  1.摩托车、自行车月停的管理:

  a.需办理月停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停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

  b.月停车辆凭月停卡停放,月停月停卡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c.月停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停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停车辆处理;

  d.月停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停区域停放,并将月停卡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停的管理:

  a.临停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停月停卡,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停月卡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停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停费用;

  d.临停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月停卡,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停放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停放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停放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停放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停放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停放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停放站,不再负停放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停放车辆一般分月停和临停两种方式,月停车辆按月收费,临停车辆则计时收费 。用户若要办理月停,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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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 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停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停放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 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 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停放收费的标准

  车辆停放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 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在300元—600元/月.个之间;地面停车场150元/月.个,1600元/年.个。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停放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自行车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 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小时)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停放;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十、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公司机动车停放场停放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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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 ,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 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班组长、分队长、房管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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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