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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安巡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7-18 09:10:20

  第一篇:学校保安巡视制度

  白雀寺镇中坝子小学校园保安巡视制度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特制定校园巡逻制。具体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3、校内巡逻内容:

  放学时间巡逻: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维护学生乘车路队纪律,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白天巡逻:巡视围墙周边等学校重要部位,防止学生越墙进校,防止不良人员来校滋扰。巡逻学校大型集会或师生活动时的现场,保证会议活动的正常进行。

  夜晚巡逻:保护好各栋楼及各场馆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宿舍区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随时完成处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6、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第二篇:保安巡视制度

  为保证营业区域的正常运作,各餐区领班以上各人员必须对所属工作部位进行定时检查、巡视,具体实施如下:

  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

  1、上班次遗留问题。

  2、本班出勤率。

  3、预订情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客人的情况。

  4、营业用品的准备情况。

  5、有关贵重物品的移交。

  6、上级交办,关照的特别事宜。

  二、对本班营业前的检查。

  1、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2、当餐准备情况(即营业备料、推荐菜、酒水的配备,调味品准备)。

  3、备用餐具、用具准备情况。

  4、用餐设备完好程序(照明、电源开关、空调、服务车等)。

  5、营业场所的清洁程度。

  6、营业家私的的完好。

  7、对管辖区域的整体形象检查。

  三、对本班营业当值的巡视。

  1、客流量及其分布。

  2、当区员工的工作状况。

  3、当区客人的就餐反应。

  4、保证服务的标准化。

  5、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突发事件。

  6、服从上级临时调配。

  四、对本班营业后的巡视。

  1、营业后的收尾工作。

  2、对贵重物品的清点的回收、存放。

  3、营业后人员作息状况及值班安排。

  4、检查电、煤气、火、水、门锁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做好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员工工作评估。

  6、当日报表的编制。

  注意事项:

  1、对巡视须有书面记录。

  2、待处理事宜若超越本岗位职权范围,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不得延误时间或隐瞒事实。

  3、对投诉或突发事件必须详细填写有关报告。

  4、上述巡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按事实如实记录。

   第三篇:保安巡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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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秩序维护组

  保安巡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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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 3 3.1 3.2 4 4.1 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组警卫人员的行为标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适用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组警卫人员行为规范的管理工作。 职责

  秩序维护组保安主任、主管对新入职保安员进行培训此条例,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秩序维护组保安巡视人员应该认真贯彻落实此条例。 工作要求 交接班

  4.1.1巡视保安员在队长的带领下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交接工作; 4.1.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并问好; 4.1.3接班人员清点值勤所有物资;

  4.1.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情况,有无遗留跟进事宜。 4.1.5交接班双方交接清楚后在《巡视岗值班记录》表签字。 4.2 4.2.1 4.2.2 4.2.3 4.2.4 4.2.5 物品携带标准:

  巡视前检查着装(领带、拉锁、兜盖、领口、袖口)标准。

  对讲机一律别在身体左侧,耳机线由衬衣内侧排好,耳塞戴在左耳上。 巡视记录左手内扣携带、字体冲外、笔别于左胸口上(冬季在制服上衣内)。 钥匙、巡更棒等除使用外不得握在手中,使用完毕后装于兜内。 上述准备妥善后经当班主管检查合格后出门进行巡视。 巡视要求:

  巡视保安人员,所经过之区域的一切物品均属于巡视范围,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出现特殊事件及时进行汇报。 4.3 4.3.1 4.3.2 巡视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时,要面对故障点做详细记录,及时通知相关班组维修,做为跟进项目,进行跟进直到事情关闭。

  4.3.3 4.3.4 发现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时,做为跟进项逐次检查,班次内未完成的列入移交事项。 巡视中发现可疑人员时,应将人员带至物业交给相关人员处理后,步行至继续巡视部位。

  4.3.5 巡视中遇业主拆求时要礼貌在前,认真听取业主的诉求并进行记录,了解全过程后2010年07月01日生效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太平融科· 香山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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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相关人员并记录。

  4.3.6 4.3.7 在来不急请示、汇报的时候,可先按公司预案程序进行处理随后报告。

  巡视保安员在正常情况下,按照每二小时为一个时间周期对园区进行巡视检查,并持巡更棒到巡更点上读取巡逻数据。

  4.3.8 4.3.9 4.3.10 发现园区内有不文明现象应礼貌的劝阻。 发现有踩踏草坪的现象,应礼貌的制止。

  接到门岗人员要求对某个人及车辆进行跟进时,应及时配合查早,直到找到核实对方的身份,如:找业主通知客服中心核实同意后,将访客带到业主家,如为闲杂人员应及时将劝其离开园区。

  4.3.11 4.3.12 4.3.13 4.3.14 接到相连岗位请求协助时,应迅速前往协助。 巡视中及时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对相应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检查卫生情况,及时发现个别单位和个人恶意破坏卫生的现象,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清扫,小面积的给予对方批评教育,让保洁员及时清扫,并做好记录。

  4.3.15 检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有违规情况,如不佩戴证件/穿戴不整、赤足赤身/非施工时间施工/未开具《动火证》动火作业/吸烟/随地大小便/随地吐痰、涂污、乱刻/践踏草坪/施工材料乱扔乱放/ 垃圾堆放占用公共区域/影响通行等等。

  4.4 4.4.1 巡视中对讲呼叫原则:

  在中控室或各岗位编号,呼叫两遍后告知对岗位编号、告知对方所处于岗位,待对方回复后报告所发生问题。

  4.4.2 保安队长给予巡视人员的指令必须明确不能含糊,如暂不能给予回复,需立即知会巡视员原因并请示上级,待得到准确回复后告知巡视员。

  4.4.3 对讲机的使用必须每次通话的话题为关闭话题,不得让任何一方等待。

  4.5 巡视检查方法

  4.5.1 在巡视检查中应多看、多听、多闻,

  4.5.2 随时改变巡视线路,对重点部位增加检查频率。 4.6 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

  4.6.1 工作期间保证每班对施工现场不少于4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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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2 检查时,首先检查门上有无物业公司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对于未张贴许可证,问明原因,未办理许可证的让其停工,让装修负责人或业主到物业公司前台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再进行施工,许可证办理后未张贴的,应让其及时的张贴。

  4.6.3 对装修工人检查时,必须做到有礼有节。对施工人员应说“请出示您的证件”,当证件拿到手后,第一看持证人与证件是否相符,第二看证件是否与装修房号相符,第三看此证是否在有效期,无异常情况应及时还给持证人,如发现有上述一种不符的情况可将其临时施工出入证没收,交由保安主管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4.6.4 夜间检查证件时,查看是否有留宿证,确认是否属于留宿人员,不是的让其离开园区。 4.6.5 检查装修房内有无乱拉接电线或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电线线路,如有应立即让其停工,通知工程组巡视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逐级汇报并做好记录。如第二次检查时发现乃存在上述隐患,应立即报告装修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让对方签字确认。

  4.6.6 检查时发现有明火作业施工、使用电炉做饭的应立即让其停止,检查是否办理动火证,对不配合者,立即向当班保安队长汇报。

  4.6.7 巡视检查完一户装修现场后,作好记录。 4.6.8 在禁止噪音施工时间内,制止噪音施工。

  4.6.8 在施工中有异味的,应让施工人员关门作业,采取措施防止异味扩散,并上报当值保安队长及主管。

  4.6.9 对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施工人员/车辆对园区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通知保安队长/主管进行处理,立即填写《事故事件处理报告》由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书面确认,承诺修复时间、修复方式或赔偿方式等。

  4.6.10 对园区的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立即上报保安队长、主管,并做好记录。

  4.6.11 配合队长和其他岗位处理一些事务性工作。 4.6.12 在下班前对园区内装修户数进行统计。

  4.7 备注:

  4.7.1所有巡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发现烟蒂、废纸等杂物时应随手捡拾并掷于垃圾筒内,维护园区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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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2保安主管应不定期对人员在巡视中的状况进行了解,并将巡视中发现的比较有特点的事物做为案例对全员进行培训,提升人员的巡视质量。 5

   相关记录

   《巡视岗值班记录》

  《事故事件处理报告》

  《动火证》

  2010年07月01日生效 第 4 页 共 4 页

   第四篇:保安巡视制度

  为保证营业区域的正常运作,各餐区领班以上各人员必须对所属工作部位进行定时检查、巡视,具体实施如下:

  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

  1、上班次遗留问题,保安巡视制度。

  2、本班出勤率。

  3、预订情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客人的情况。

  4、营业用品的准备情况。

  5、有关贵重物品的移交。

  6、上级交办,关照的特别事宜。

  二、对本班营业前的检查。

  1、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2、当餐准备情况(即营业备料、推荐菜、酒水的配备,调味品准备)。

  3、备用餐具、用具准备情况。

  4、用餐设备完好程序(照明、电源开关、空调、服务车等)。

  5、营业场所的清洁程度。

  6、营业家私的的完好。

  7、对管辖区域的整体形象检查。

  三、对本班营业当值的巡视。

  1、客流量及其分布。

  2、当区员工的工作状况。

  3、当区客人的就餐反应,管理制度《保安巡视制度》。

  4、保证服务的标准化。

  5、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突发事件。

  6、服从上级临时调配。

  四、对本班营业后的巡视。

  1、营业后的收尾工作。

  2、对贵重物品的清点的回收、存放。

  3、营业后人员作息状况及值班安排。

  4、检查电、煤气、火、水、门锁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做好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员工工作评估。

  6、当日报表的编制。

  注意事项:

  1、对巡视须有书面记录。

  2、待处理事宜若超越本岗位职权范围,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不得延误时间或隐瞒事实。

  3、对投诉或突发事件必须详细填写有关报告。

  4、上述巡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按事实如实记录。

   第五篇: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北店学校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岗位职责

  1.在指定的岗位执勤,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

  2.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放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3.严格验证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校园,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

  4.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保卫等工作,预防校园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接班人员不到位,不得离岗。

  5.处理校园内的有关治安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的保安工作任务。

  学校保安人员纪律

  学校保安人员从事的是保障学校安全的特殊型服务性工作,责任重大,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纪律: 1.必须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一切行动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履行保安职责,应身着规定的统一服装,佩戴保安标志和值勤证件,注意仪表仪容,着装整齐,不得留长发,蓄胡子。

  3.值勤时,应遵守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振作精神,认真值勤,准时上岗,做好交接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脱岗,不准在值勤时打瞌睡、看书报、聊天,不得旷工。

  5.坚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不粗暴无礼,不仗势欺人,严禁打骂、侮辱他人。

  6.上岗前和值勤中不准饮酒,不准在禁止吸烟地区吸烟,严禁赌博。 7.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向外人泄漏学校的内部秘密,不准擅自把外人留宿值勤范围内。

  8.不得擅自挪用和私自使用学校的车辆、设备和生活用品。

  9.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滥用学到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不得滥用学校装备的防卫器械和通讯报警设备。

  10.执行任务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时,有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的责任,但不能行使执法机关的职权。

  保安员禁止从事的行为

  保安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二、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三、罚款或没收财物

  四、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

  五、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六、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七、处理民事、经济法律纠纷或劳动争议;

  八、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学校保安人员五条禁令

  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的精神,结合学校保安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保安人员的五条禁令:

  一、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二、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外出期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违反《保安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的,违者予以辞退。

  学校保安人员行为规范

  一、仪容严整

  二、仪态端正

  三、服装整洁

  四、用语文明

  五、坐姿大方

  六、站姿端正

  七、行走稳健

  八、谈话自然

  十三、当次记分,按月汇总记录,每分按10元人民币扣减其工资。当月扣3分以内者,给予教育反省处理;月扣6分以内者,由其在学校作书面检讨;月扣6分以上或一年累计扣20分者,予以辞退;

  十四、每月督查记录由学校政教处汇总后交学校财务室扣发相应工资或福利。

  十五、各学校要按配备的保安人数上岗,凡随意减少保安人数,或者缺岗15天以上者将扣发当月工资。

  以上条款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