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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民族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市范单位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09 19:08:14

  第一篇:德江县民族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市范单位实施方案

  德江县民族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可行性

  实 施 方 案

  德江县民族中学 2014-8-20

  德江县民族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可行性

  实施方案

  根据《铜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观教堂有关事项的通知》(铜族建发〔2014〕4号)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可行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是我校师生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宗旨思想,为实现民族团结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市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各族师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实现德江民中“民族民间文化”示范单位项目学校。

  三、学校基本情况

  德江县民族中学建校于一九九四年八月,前身为“德江县第三中学”,一九九七年更名为“德江县民族中学”。学校位于德江县城西北,

  与县委党校毗邻,占地面积24592平方米,建筑面积8893平米。学校现有教职工152人,少数民族教师142人,中学高级教师45人,中级教师65人,省、市级骨干教师11人。学生总数3095人,以土家族、苗族、仡佬族、侗族学生居多,共计2875人。

  建校20年来,学校以“德绩健全”为校训,以“重质量、创品牌、谋发展”为教育发展方向,逐步总结经验,改善办学条件,于2007年8月被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谐德育总课题组、中国伦理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授牌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和谐德育研究与实验”实验学校。2012年6月被中共贵州省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五好”基层党组织。此外,多次获市、县级各类表彰。

  作为德江县唯一一所传承民族文化教育的学校,学校始终坚守“抓民族特色,促教育质量”办学宗旨思想,在管理上形成了一套独具民族特色的办学理念,编写了多套地方教材读本,其内容含盖了德江傩文化的起源、傩面具的雕刻技艺、傩服的解说;土家花灯舞、德江舞龙节、德江水龙节、土家房舍建筑、土家服饰、土家小吃、仡老神的传说,侗族大歌的韵律与汇编。根据德江傩戏改编成的《傩舞韵律操》作为校园课间操。2010年中央电视台入驻德江采访,赠予德江民中“傩文化传播使者”称号。现正着手“民族民间文化”项目学校创建。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作为推进学校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

  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于学校广大教师学生需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学校和谐稳定,开好头,起好步。把握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力争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经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成立德江县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连武(校长)

  副组长:吴斌 张黔 宋天芬 熊进 王军 成 员:何江琪 李进 张进 钱家喜 田阳

   申修飞 李铨 各班主任

  办公室设在学校教育工会,由王军主席组织办公。

  六、具体形式

  (一)、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个人创建评比标准,规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每年学校结合实际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推动表彰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采取多种形

  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传统体育活动、感恩励志教育、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演讲征文、主题班队会等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展示各族师生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的美好前景,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四)、促进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团结。

  (五)、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七、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

  1、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的方式,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铜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观教堂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牢民族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活动的思想基础。

  2、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宣传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广泛开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和无神论及科学精神教育。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筑牢反分裂思想防线。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园广播、校园黑板报、课堂、团队活动等手段,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工作,开齐开足民族团结教育相关课程,充实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学内容。

  3、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群体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坚定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与一切危害国家和民族团结恶势力作斗争。

  (二)创新方法手段,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培育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以良好的校园环境教育感染学生;大力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途径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认真组织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学校活

  动,并予以表彰;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受到教育陶冶。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过程指导和评价,建立民族团结教育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打造平安校园,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使师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防灾、自救、互救等自我保护技能。配合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消除学校周边影响学生身心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网吧、娱乐场所及商业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树立安全屏障。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研究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做好信访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

  3、继续抓好傩乡民族文化,着手德江乡土特色,坚持“面向边远山区、面向少数民族、面向德江未来”的原则,把土家族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更好融入课堂。抓特色,求精品,将土家族民族歌舞、傩戏、傩文化、民族手工艺品制作、高脚马、射弩等民族民间文化引进校园。提升德江又快又好,更快更好发展做出贡献。

  德江县民族中学 2014年8月20日

   第二篇:綦江区民族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实施方案

  ——綦江区民族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各族师生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綦江区散杂居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綦江区民宗局要求,按照市民宗委制定下发的《2014年—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通过创建工作,突出“七个更加”要求,即“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灵活,特色更加鲜明,氛围更加浓郁,环境更加优美,作用更加明显,功能更加适应”,实现“工作机制健全、政策宣传有效、服务管理到位、民族关系和谐”的基本目标。特拟定我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热爱伟大祖国·创建魅力民小”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綦江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教育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

  三、具体要求

  1、基础工作扎实。把民族工作和创建活动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对招生辖区的岔滩村、正平村、太公村和梅子6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家长底数清、情况明。全校干部教师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具备一定民族宗教知识和服务技能。

  2、活动丰富多彩。以模范单位创建为载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各民族师生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积极组织开展文化宣传、歌舞联谊、体育竞赛、风情展示等活动,促进各民族的交流、理解和团结。

  3、宣传注重实效。有形式多样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 不间断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民族知识、推介典型事例、推荐表彰先进人物、展示民族风情等,使党的民族政策入校入户,深入人心。

  4、服务情暖人心。通过开展走访慰问、解决特殊困难、开设民族常识讲座、帮扶贫困苗族学生、建立连心卡片等有效服务,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5、依法维权有效。建立健全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有维权载体和人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学校涉及民族方面的重大事务主动听取和征求区民宗局、促进会以及少数民族群众各层次群众的意见。

  6、矛盾及时化解。把做好民族工作和开展创建活动与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有效化解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不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突发或群体性事件。涉及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各类纠纷及诉求有畅通的表达和反映渠道。对少数民族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和诉求有专人负责日常征集、定时收集、综合分析、及时研究等工作制度。

  7、环境整洁优美。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有体现民族团结、展示民族风情的载体或饰物。

  8、特色充分体现。结合当地实际,把创建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有机结合,在传承民族文化、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有效果、有特色、有亮点。

  9、示范作用明显。通过模范单位的创建,对当地、周边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模范单位创建的积极效应。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4年7月—8月)宣传动员阶段。 按照綦江区民宗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市民宗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全校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二)第二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9月份第一个周,利用开家长时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2014年10月和12月份,在高段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魅力民小”为主题,搞两次主题班队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政策、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教师、学生及家长深入了解民族政策,增进对祖国的感情,促进各民族大团结。

  3.结合65周年国庆庆典活动,组织开展“经典”歌曲大家唱、“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深植人心,从而达到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教育目的。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9月份利用下午放学后或周末组织干部教师深入困难的苗族学生家庭,了解困难学生第一手资料,动员学生入学,同时向家长进行民族政策宣传,及时解决学生面临的困难;10月份,建立师生帮扶对象,实施帮扶计划; 2015年1月,节前慰问困难苗族学生家庭,让苗族学生家长感受党的温暖和学校干部教师的关爱。

  5.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技比赛。9月下旬,设高、中、低段,组织开展乒乓球比赛,五六年级组织篮球比赛;10月组织各班进行庆国庆拔河比赛。通过活动,广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使之凝聚成推动我校民族教育的强大合力。

  6.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

  (1)利用每周星期三下午2+X活动,组建苗族芦笙、苗族刺绣、苗族蜡染、民族舞蹈、苗族语言等兴趣小组。

  (2)每天的大课间活动组织全校师生跳民族集体舞、唱民歌,彰显民族小学特色,增进各民族友谊,促进民族团结。

  (3)组建一支民族文化进校园汇报演出团队,12月份进行民族文化进校园汇报演出。

  (三)第三阶段:(2015年1月)自评总结阶段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实际,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师生办实事上。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3.对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收集整理相应材料,全面接受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检查验收。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组 长: 蔡洪(校长) 负责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家长会民族政策讲座;负责民族文化展室的规划。

  副组长: 马开银(副校长) 负责方案制定,协助校长开展协调工作;全校师生的动员工作;拟定帮扶措施及实施;宣传展板;过程管理;资料收集整理;民族矛盾纠纷化解;同时负责苗语文化。

  成 员: 廖长洪 负责主题班队教育活动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民族团结知识进步知识竞赛;组建一支民族文化进校园汇报演出团队,并策划汇报演出。

  张文树(教导主任) 负责2+X兴趣小组的组建和开展;大课间活动;拟定学生体育竞技比赛方案及实施。

  马国强(总务主任) 负责协助马开银处理矛盾纠纷;后勤保障,及时添置创建活动中所需设施;创建活动信息上报;训练苗族芦笙舞。

  刘 莉(安全员) 负责协助马开银和马国强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并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形成台账;组建美术小组。

  赵久会 组建刺绣兴趣小组活动。

  袁 丹 组建民族音乐、民族舞蹈兴趣小组。 夏博文 组建民间体育活动小组。 各班主任 负责班级管理;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民族政策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和各项体育竞技比赛活动

  二〇一四年八月

   第三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文档

  沙湾县第二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实

  施方案

  2012年是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目标的深入之年,也是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启动之年。按照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沙党发{2011}83号)及《沙湾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活动实施方案》(沙党办{2012}5号,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的经常要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工作。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向和“科学跨越、赶超一流”的新目标,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支持帮扶少数民族学生纳入党组织、校委会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力争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沙湾县第二中学将大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作为推进学校跨越发展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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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于学校广大教职工需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学校和谐稳定,把沙湾二中打造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开好头,起好步。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

  1.创建宣传内容充实丰富。2月到9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共同开展好“心连心献爱心”少数民族困难生助学活动和“民族团结一家亲”双语教学比赛。学校图书室要有民族团结的书籍和报刊,设立两块儿以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栏,两条以上宣传横幅,每个班都设立一块儿宣传板和两块儿小贴士。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2.5月份是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六史”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纳入教学内容,同时,将宣传活动纳入到学校党总支组织学习和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使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及学生进一步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无限温暖,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免疫力、鉴别力,并把感恩之情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沙湾县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奋斗。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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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扬民族精神的“五观”“四个认同” “三个离不开”等教育。

  3.从6月到8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六史”宣传教育,推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再学习再提高再落实。大力宣传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的新举措,展示新时期新阶段学校的新变化和广大学校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打牢各民族职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4.从9月到年底,主要围绕新中国成立63周年、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兴起“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宣传教育热潮。

  5.开展“四红”感恩祖国活动。

  从现在起至8月份,开展读红色书籍、唱红色歌曲、看红色电影、发红色短信“四红”活动,根据自治区主题教育办公室向全区推荐的100部红色书籍、100首红色歌曲、100部红色影视剧、100条红色短信,开展红色书籍知党史、红色歌曲颂祖国、红色电影忆成就、红色短信话发展活动,在学校掀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热潮,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感恩党、感恩祖国的情感。

  6.开展大张旗鼓颂祖国活动。

  利用报纸、宣传栏、教室宣传版块儿大张旗鼓讴歌祖国的大好河山、丰功伟绩,在学校宣传栏上继续开辟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及时报道学校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活动,让广大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深刻感受到祖国的美好。

  7.开展关心下一代感恩祖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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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为学校困难家庭申请“金秋助学奖”,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学校居民及其子女给予资助,为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奖励,为特困户子女发放爱心助学金,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生活。

  8、贯穿全年,继续开展“手拉手、兄弟情”结对帮扶活动。 沙湾二中学校党总支要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继续加强对学校内孤寡老人的帮扶工作及对学校困难职工的扶贫工作。大力开展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打牢各民族职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让孤寡老人、困难学生、困难职工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坚定立足岗位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谐。

  9.开展学习典型树旗帜活动。

  积极组织学校干部参加上级单位开展的“道德模范人物”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学校干部观看反映民族团结和新疆发展的影视剧《乌鲁木齐的天空》、《爱无疆》、《真心》、《苍茫天山》等电影电视剧,学习自治区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学校开展“远学阿里木、近学道德模范”典型活动,号召全体干部向典型学习,向先进看齐,提升广大学校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强发展信心、增进爱国感情。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成立学校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江木尔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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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组长:托力肯、巴哈提汗、金斯别克

  成 员:努尔地拜克、达尔汗、对山拜克、乌兰、加尔肯、阿合兰、赛力克·好

  办公室设在综合楼二楼(办公室负责人:加米汗、拉扎提)。 各年级组长及教研组长、校办协助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安排。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同时,与学校共建单位加强沟通,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2.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确保创建实效。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沙湾二中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局党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教室板块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沙湾县第二中学

  2012-3-1

   第四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2012年是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目标的深入之年,也是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发展之年。根据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玛纳斯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各族群众的经常要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工作。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向和“科学跨越、赶超一流”的新目标,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力争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 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分为三个时间段:

  第一时间段(4月-5月)5月份是自治区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六史”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学习纳入教学内容,同时,将宣传活动纳入到学校党总支组织学习和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使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及学生进一步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无限温暖,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免疫力、鉴别力,并把感恩之情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沙湾县又好又快发展而不懈奋斗。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重视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五观”“四个认同” “三个离不开”等教育。

  第二时间段(6月到8月)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化“六史”宣传教育,推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再学习再提高再落实。大力宣传自治区“民生建设年”的新举措,展示新时期新阶段道路运输管理的新变化,打牢各民族职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从现在起至8月份,开展读红色书籍、唱红色歌曲、看红色电影、发红色短信“四红”活动,根据自治区主题教育办公室向全区推荐的100部红色书籍、100首红色歌曲、100部红色影视剧、100条红色短信,开展红色书籍知党史、红色歌曲颂祖国、红色电影忆成就、红色短信话发展活动,在单位掀起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热潮,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感恩党、感恩祖国的情感。

  第三时间段(2012年9月-2013年9月)重点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党史”学习,新疆“三史”教育和《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区、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将宣传活动纳入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加强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教育、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教育、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形势政策的法纪教育。

  三、 开展学习典型树旗帜活动

  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单位开展的“道德模范人物”和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反映民族团结和新疆发展的影视剧《乌鲁木齐的天空》、《爱无疆》、《真心》、《苍茫天山》等电影电视剧,学习自治区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在单位开展“远学阿里木、近学道德模范”典型活动,号召全局干部、职工向典型学习,向先进看齐,不断提升运管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强发展信心、增进爱国感情。为新疆经济发展,为新疆道路运输跨越式发展积极做出贡献。

   玛纳斯县运管局 2012年5月3日

   第五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文章标题: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按照市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

  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努力实现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三五”活动为重点(三五即:

  1、五进。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

  2、五有。有组织领导、有活动方案、有支撑载体、有突出亮点、有实际效果。

  3、五评。每年在五进中各评出5个先进单位),以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健全镇村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团结良好社会氛围。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15日

  制定创建方案,召开动员会,在全镇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5月15日-9月30日

  1、落实《***镇民族宗教工作实施意见》。成立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全镇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与各行政村签订民族团结进步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各种民族团结规章制度。

  2、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在镇机关设立民族团结专题版面,经常性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常识宣传。在各少数民族聚居村和相邻村设立不少于10条的固定民族团结宣传标语。

  3、开展“友好村邻”创建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村要全部与相邻村制订民族团结制度、签订“民族团结进步友好村协议”,制度和协议要上墙。每年回汉相邻村之间要开展1-2次友好团结联谊活动,活动要有文字记录;回汉村之间要树立“团结碑”。

  4、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组)”活动。在全镇各办事处、行政村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回汉群众中营造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友好融洽的民族关系。

  5、开展“民族团结进企业”活动。在职工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为少数民族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开展少数民族职工的知识技能培训,营造团结、和谐的职工关系。

  6、开展“民族团结进校园”活动。在全镇各中小学认真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民族常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真落实少数民主学生学费减免政策,经常性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

  7、开展“民族团结进清真寺”活动,镇主要领导要经常到所联系清真寺进行走访座谈,通报情况、交流感情。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清真寺管委会的领导,确保各坊清真寺做到“管理到位、制度完善、活动规范”,把清真寺建设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阵地。

  8、镇创建活动领导组对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三)评比验收。10月1日-10月30日

  1、自查。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做好各种创建活动材料的归档整理。

  2、初评。镇创建活动领导组对各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初评,对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单位,作为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向县推荐。

  3、表彰。在创建活动结束后,召开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表彰会,对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除颁发奖金外,还要给予响应的积分奖励,计入年终考评档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创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确保创建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

  2、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对照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创建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确保创建实效。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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