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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协议

更新时间:2022-07-02 13:41:02

  第一篇:招标代理协议

  招标代理合作协议书 签约时间: 二零一七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作协议甲方: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代表甲方为 分公司的招标代理业务的开展工作组织实施。 第二条、委托期限:

  1、本协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日期限为 个月/年。

  2、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开展工作范围: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乙级) 第四条、合作方式与责任分工

  (一)甲方责任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承揽项目招标代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指导和控制。

  2、按照国家和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乙方项目招标过程相关文件进行签署和盖章。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凭借甲方具有的各项招标代理资质,与建设单位承揽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签订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乙方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当地制定的招标业务操作规范。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在单个项目招标结束后十五日内,按操作规范交给甲方一份完整的招标过程文件和资料。

  4、乙方负责协助处理和解决其承揽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的投诉。

  5、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揽项目开发费用、公关费、业务招待费、标书和图纸印制费、评标费、各项会议会务费和差旅费等。

  6、乙方负责收取其项目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到甲方指定帐户。 第五条、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组成: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联合组成项目组,统一以甲方(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项目组人员组成如下:

  1、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公司总经理:石龙彦 手机: 领导

  2、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公司总经理 手机: 领导 email:

  1、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项目组人员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统一以甲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组人员不得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与资料,保守商业秘密。

  4、项目组人员之间相互协作,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六条、收入分配

  1、合作项目所有招标收入,包括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等,统一由甲方收取并入帐。并由甲方统一向客户开具服务业专用发票。项目收费到帐后,甲方向乙方通报收费入帐情况,甲方向乙方对每个项目按收入额(标书费代理费)按照 10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税金由乙 。方承担)

  2、由双方对本项目税后收入额予以确认。甲方按双方确认的税后收入额及分成比例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乙方应得的款项(乙方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领取)

  3、为执行合作项目双方各自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其他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结束并双方分成结算完毕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其他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贵州路145号久源尚品小区1号楼3单元1102室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最新招标代理协议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阳光海岸〃荷兰新城15#16#楼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10605㎡

  1.4招标规模:900万元

  2.双方责任

  2.1甲方须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工程前期资料。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当中甲方指定一名联系人员。双方对招标的各个环节及工作内容定期沟通。

  2.2乙方根据建委招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条文的规定,对甲方招标的项目进行备案。合理的时间内组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工程标的、乙方须报甲方审批并且甲方指定人员签字。

  2.3在甲方及拟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后,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招标所有事项,如因乙方工作失误或在工程招标代

  理过程中工作不到位,造成招标工作不能顺利进行或拟中标单位未能中标等,乙方承担废标损失的费用并组织重新招标。

  2.4待工程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通知书已发时,乙方给甲方提供二套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全部资料,供甲方存档。

  2.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工程招标代理过程中资料文件都有保密义务。

  2.6费用组成:工程招标代理费2万;监理招标代理费0.2万;招标代理公司提供建筑公司陪标及陪标单位保证金缴纳、标书制作费用为0.2万(总计2.4万),乙方提供发票。

  3.招标代理收费

  3.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2.4万,(具体组成见本协议2.6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招标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单位:万)收费标准

  100以下:1%

  100~500:0.7%

  500~1000:0.55%

  1000~5000:0.35%

  如工程造价在1000万则工程招标代理费为:

  100*1%+500*0.7%+400*0.55%=6.7万,

  建设单位不收只收中标单位:6.7*50%=3.35万

  监理代理费:0.27万

  合计:3.62万

  如找2家陪标的+交投标保证金(3万*2家=6万,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己交纳。)则酬劳费为为0.6万(含找2家陪标劳务费、招标资料费、代交陪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6万)

  合计为4.22万,

  以上几项优惠后为:

  2万(工程代理)+0.2万(监理代理)+0.2万(含找2家陪标劳务费、招标资料费、代交陪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6万)=2.4万

  3期总额3.76万面积为16459m2,37600/16459=2.28元/m2 本次2.4万,面积为10605m2,24000/10605=2.26元/m2

   第三篇: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委托代理补充协议

  委托人:廊坊市荣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的紫金城商住楼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标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招标工作内容:工程地基处理、监理、施工招标及最高限

  价备案。

  二、 招标完成时间:2011年3月31日

  三、 乙方代理权限:全权代理甲方办理有关“紫金城”项目的

  桩基施工、监理单位及建筑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备案、招投标、开标、评标等有关招投标全部事宜。

  四、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招标所需的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

  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五、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统一进行项目的招标工

  作,按照甲方意图选定中标单位,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全面维护甲方利益。

  六、 乙方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和甲方沟通招标时间与内

  容,保证甲方顺利开展此项工作。

  七、 本协议总费用为伍万元(小写:50000元)——其中代理费肆万元(小写:;最高限价备案费壹万元(小写:10000元)。主体工程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支付总代理费用的70%,余款待主体施工合同签署后付清,

  乙方不得再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费。

  八、 乙方和投标单位发生经济关系的行为及内容,必须征得甲

  方同意方可实施。注:出售标书等价款归代理单位所有。

  九、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与甲方约定意图及时完成所有招标内

  容或过程出现错误,除退还所有费用外,还要承担为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

  十、 甲乙双方应以互利、互信的原则完成合同及协议内容,发

  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 本协议为招标代理合同之补充,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合同与本补充协议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十二、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个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乙方:

  廊坊市荣达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招标代理补充协议

  招标代理补充协议

  甲方(委托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南支公司 乙方(招标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南支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办公楼及装修(含幕墙)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 委托项目:办公楼及装修(含幕墙)工程

  2. 委托内容:施工招标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向甲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0元(贰万元人民币,含原合同壹万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该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

  签约时间:

   第五篇: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招标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愿就 项目委托招标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委托范围及要求

  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

   方式组织政府招标,编号: 。乙方应本着招标程序规范、招标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招标效率更高、招标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实施招标。

  主管部门批复招标计划后,乙方会同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比较复杂的不应超过十个工作日。无特殊情况,招标文件公告应在主管部门批复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布。

  乙方根据甲方的招标项目需求审查投标人资格;甲方可以在招标需求中对投标人提出资格、资质等要求,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甲乙双方应高度重视质疑处理工作,答复用语规范明确,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不得推脱应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材料应及时整理入档、妥善保存。

  二、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派专门部门负责招标项目,并指定 代表甲方处理招标过程的相关事宜。

  2、甲方向乙方说明招标的详尽工程清单、服务标准、预算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以及乙方办理委托招标事项所需要的全部文件及技术资料。

  3、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布。

  4、甲方确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招标方代表,并出具单位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5、合同由甲方与中标(成交)投标人签订;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6、甲方负责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招标项目,可与乙方共同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对政府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8、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或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依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组

  织实施甲方委托的招标事项。

  2、乙方应成立项目小组,并指定 负责处理整个项目的相关事宜。

  3、乙方负责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组织开标、评审和定标工作。公布中标(成交)结果,并向中标(成交)单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在履行招标合同过程中,甲方若与投标人产生纠纷,乙方应尽全力积极予以配合。

  5、乙方对政府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保存期限为从招标结束之日起十五年。

  7、乙方对甲方负有沟通与通知义务。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解决。

  8、招标过程发生的公用费用,如招标文件编制费用、专家咨询费、开标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等,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依法按规实施招标。如发生违规违约行为,应及时告知同级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并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报同级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招标项目结束日止。

  六、中标(成交)投标人的确定 □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

  □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顺序,甲方确定。

  七、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支付 □中标(成交)人支付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