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幼返园前体温检测制度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传染病在我园传播,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幼儿园在上级部门允许可开学的政策下,根据疫情时势,结合园本实际制定师幼返校前体温检测制度。
一、全园师生和师生同住人返校前14天必须每天坚持体温检测,并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本人和同住人的体温数据和健康情况(有否发热、咳嗽、胸闷、乏力及其它情况);
二、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师生和师生同住人健康情况确定师生返校批次;
三、开学前幼儿园配齐配足体温测量仪、体温计,师生每天返校进入园门前必须检测体温,体温在37.2°以下方可进入园门;
四、师生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必须向上级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就近诊治,医疗机构确诊为非传染病的,发热37.3至38°的退烧24小时后方可回园;体温检测在38°以上的退烧48小时后方可回园;
五、严格实施每日上报制度。
每天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的数据要摸排准确,及时更新,按时报送。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
六、及时与属地镇(街)、村(居)委、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联系,落实联防联控管理机制,一旦发现发热人员马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