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远近人家都亮起了电灯,一盏盏明亮的泛着一片片橘黄色和白色的光从窗户里透出来。黑夜像一位小偷,不小心被弯弯月亮刺破,将五光十色的钻石洒满天空。
当我在窗台上看到一个盲人跌跌撞撞的过马路时,一个恐怖的设想钻入了我的脑袋。一辆飞奔的汽车驰骋而过!这位盲人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清楚,就不幸的倒在了血泊中。那辆汽车的主人不知道那是个盲人,误以为盲人会让他先过,会礼让他,可是他想错了,盲人并不知道有辆车过去。而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倒在了他的一念之间。我想问:到底是人要让车还是车要让人。
人们心情凝重,不停的责备车主,而车主却将责任无端推到盲人身上,真相却到底是什么呢?
既然大大小小的村落都画上了如斑马纹路般的线条,既然有人在斑马路上时车要停的规矩,又怎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就怪天下百姓们的不文明,不遵守交通规则引起的。
一天早晨,我去上学,而那时,新渥已经画上了斑马线,过学校也必须要穿过斑马路。我瞧见有无数人为了一些方便,一些轻松,以生命作为赌注,不走斑马线过,而是直接绕近路走。我很黯然神伤。独自一人,走在被忽视的斑马线过。在走到一半的路程时,一辆电瓶车急匆匆的骑过,我被吓到了,不由自主的叫了一声。哎哟!后来听到了车主不断的咒骂,那时我也感到愤愤不平。我真想不明白,斑马线有什么用?
换了一条街道,当我悄无声息的走在安文大街的时候,却没有车向我冲来,而是停在路旁等我先走过。就连平时不礼貌的爸爸都文明起来,走斑马线过到了对面,或许这是环境的渲染吧!
当今社会,我认为人们最缺少的就是礼,只要车在斑马线上礼让的退一步,人在路上时自觉地多走几步,我想这种子虚乌有的空虚幻想,就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