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全面落实***关于各级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这一政治任务和决策部署,现将我区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
2018年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自觉把区监委工作置于“两个大局”和“国之大者”中统筹考虑抓细抓实,紧紧围绕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察监督,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帮助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推动监察监督下沉延伸,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清廉乡村建设不断赋能。
(一)凝心聚力加强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夯实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基础
完善监督网络架构。按照全省民生监督“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要求,区监委从建立完善监督网络架构“四梁八柱”入手,不断提高组织效能和联动能力。一是建立XX区民生监督工作指挥部,由区监委主任任指挥长,两名区监委副主任任副指挥长,其他监委委员分任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组长。二是指定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区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的统筹指导、统计分析、工作协调,监委各室组全力支持配合。三是在全区镇(街道)一级设立14个民生监督组,村(居)一级设立138个民生监督小组。由区监委班子成员任包保联系镇(街道)民生监督组指挥长,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各民生监督组组长,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组成员3至5人;村监委会主任任民生监督小组长,村监委会其他成员作为民生监督小组成员。全区共有约400人在不同岗位开展民生监督工作,监督力量日益壮大。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区监委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监督长效机制,实现全过程完整闭环,确保监察监督质效。一是建立健全层层包保机制。区监委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包保联系镇(街道),既具体牵头组织开展监察监督,又督促指导镇(街道)抓好日常监督;各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包保联系各村(居),村(居)监委会包保各村民小组,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自查机制。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在开展民生各个领域的专项监察、 专项整治、专项监督等工作前,区监委组织召开相关职能部门专题会议,督促各单位(部门)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收集资料,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并向区监委提交自查报告。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召开监察监督工作专门会议20余次,督促区直单位(部门)向区监委提交自查报告130余份。三是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坚持“室组地”联动模式,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相互配合,充分融合,全区14个民生监督组按照“地域相邻、优势互补”原则,整合组建7个区域联动协作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民生监督交叉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各镇(街道)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和基层“同村同宗同族”监督难的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回头看”工作机制。为确保监督效果持续,防止问题反复,区监委坚持“回头看”常态化,对前期交办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群众评价等情况均要开展“回头看”检查。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区监委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学习掌握各项民生政策。积极按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要求,通过全员培训、业务大比武、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上讲堂、执纪执法人才“双千”工程、监察机关文化建设等方式,努力把监察干部打造成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召开区监委委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0余次,学习上级讲话及会议精神、相关政策文件120余次,全员培训850余人次,5人被纳入省市执纪执法“双千”人才库。
(二)持续发力督促落实民生政策,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扎实开展民生专项监察。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根据上级对专项监察的统一安排,区监委紧盯重大民生项目和资金,坚持“见人、见资金、见项目”的工作方法,从民生项目、民生资金源头开始,全过程、全方位查找问题、发现线索、查办案件,实现了监察机关从被动“等线索”向主动“找线索”的重要转变,先后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资金、农村“组组通”、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农村安全饮水等10余项专项监察和“回头看”工作。共发现问题196个,整改问题196个,移送问题线人。
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为主动收集掌握群众所思所想所困,丰富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及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区监委班子成员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带队下沉到各村(居)走村访寨、明察暗访、带案下访与定点接访,重点监督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意见集中的各类问题,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成功。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班子成员共走访村(居)130余个,访问群众2400余人次,其他监察干部走访群众2300余人次,收集各类有关信息850条,其中一般性问题784条,现场办结问题39条,移送涉及脱贫攻坚问题线人。
认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市监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区监委认线项整治内容责任分解到全区44个部门和14个镇(街道),明确每一个整治项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台账管理,全力推进问题整治。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收集各类问题424个,整改424个,督促各单位化解处置信访问题84个,出台建章立制类文件32个。在整改过程中,由区监委会主任对12个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中约谈,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3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严格开展“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检查工作。坚持把贯彻《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规范国家公职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深入落实申报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每年定期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落实惠民政策申报。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组织全区国家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进行申报9000余人次,涉及享受非普惠制政策国家公职人员70人,村(居)干部215人,整改纠正申报不实国家公职人员23人,取消不符合条件享受1人。
全面开展“数据铁笼”异常数据核查工作。充分运用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搭建的全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通过数据比对,深挖隐藏在数据中的问题线索,实现对民生项目资金实时监督和监测预警,及时发现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侵占冒领、多发错发等可疑数据。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通过贵州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收到的异常可疑数据1462条,内容涵盖老年补贴、死亡保、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信息,组织督促有关单位核实1462条,帮助追回违规领取资金20余万元,问责处理8人。
(三)不遗余力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
深挖彻查扶贫民生领域的腐败案件。时刻保持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对涉及扶贫民生领域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集中力量办理,快查快结快移。通过信访反映、举报控告、审查调查、驻点巡察、日常监督等深入挖掘各类线索,公号:办公室秘书材料范文逐条查深查透,严肃查处贪污受贿、侵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如板桥镇柏杨村原村委会主任胡某某、团泽镇四合村原党总支书记赵某某、山盆镇太坪村原党总支书记罗某等人因严重违法,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为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
持之以恒狠刹群众身边各种不正之风。区监委高度重视各类民生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定期梳理线索,强化调度督促,对镇(街道)复杂的问题线索提级办理。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政风民风持续向好。重点查处违规侵占群众资金、私分和套取扶贫项目资金、不认真履行职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办理民生监督类违法违规案件共计172件。
铁腕出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区监委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职能职责,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定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扎实开展对十二大重点领域“行业清源”工作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坚持同步上案,组建工作专班,努力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了梁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案、唐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案等涉案公职人员。受理并办结***扫黑除恶督导组、区扫黑办等部门移交的问题线个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政务处分7人,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政务处分7人,其中2人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处理。
(四)精准有力发挥标本兼治功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落细。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部门、镇(街道)民生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双台账、双问责”工作机制,紧扣定责、督责、问责关键环节,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知责、担责、履责。区监委充分发挥监督首责和调查处置职责,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持续增强不敢腐的强大威慑,维护民生监督工作大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组织出动950余人次,开展民生监察监督检查22次,实现全区所有村组监督全覆盖。
推动“一案一整改”落地落实落细。注重将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区监委加强对扶贫民生领域典型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的统筹力度,相关内设部门各司其职,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按照“三会两书两公开”的模式,协作联动抓好民生案件的整改工作,扎实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为公职人员立标尺、明底线。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区各单位共开展“一案一整改”180余次,接受警示教育5700余人次。
推动监察建议办理情况落地落实落细。慎用、敢用、善用监察建议书,把监察建议书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力抓手,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促进“三不”一体推进。在具体工作中,将需要整改的事项、整改的时限、整改的效果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发往整改单位,紧盯建议的整改回复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闭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因民生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整改事项已全部得到整改。
二、工作体会及存在问题
开展民生监察监督工作以来,我们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必须持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领悟************在庆祝中国******成立xx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将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不断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全力推动************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力保障党***重大决策部署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区落地见效。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反复强调的核心价值取向。把群众的利益摆到至上至高的位置是监委工作的根本立场。无论是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都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委四次***提出,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这一要求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在全区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着力减少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查常有的问题。要在全区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改革和完善制度,着力在全区构建完善“三不”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区的民生监察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还有不小差距与短板。
一是压力传导还有差距。从当前我区的情况来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条件已经具备,但压力传导不到位不到底的问题依然存在,遏增量任务仍然艰巨,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还不明显,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在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的过程监管和后续管护方面,各类监督贯通不好,联动不够,既存在主管部门放松监管,又存在部门之间信息壁垒的问题。在开展监督时,监察机关“单打独斗”较多,与其它部门没有同向发力。在执行民生政策落实方面,基层干部怕出错、怕担责的心理压力较大。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民生领域涉及范围广,行业性特征明显,一些监察干部对民生政策的学习领会不到位,一专多能、复合型的“万金油”干部比较缺乏。全区村(居)监委队伍是短板和弱项,工资待遇偏低,年龄结构老化,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监督末梢”的作用发挥不好。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xx周年,面对新形势新考验,区监委将知重负重、守责尽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在履行监督上下真功,在惩治腐败上动真格,在正风肃纪上见真章。
(一)突出政治机关的政治底色,把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旗帜鲜明、坚定有力抓好政治监督,将政治监督贯穿于监察工作始终,推动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日常监督中,着重政治要求、政治标准、政治效果的统一,切实担当政治责任,确保全区上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打通各自为政的机制堵点,强化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总结运用专项治理已经形成的经验,积极探索消除阻碍制度政策执行、影响工作推进的消极因素,在增强工作合力上持续发力,完善区监委与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纵向联动和区监委与职能部门横向协作的工作机制,打通堵点、连接断点、消除盲点。加强“村财镇管”等财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好试点村(居)“提级监督”等工作。
(三)打造本领高强的过硬队伍,切实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深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三年规划,扎实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村(居)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村(居)监委会班子,积极落实待遇保障,适时组织开展村级民生监督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及业务水平,让民生监督员想监督、会监督、能监督。结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探索建立村(居)监委会定期向镇(街道)监察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进一步压紧压实村(居)监委会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村支两委支持村(居)监委会监督工作细化考核机制,倒逼村支两委班子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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