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美句 >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2-07-06 10:10:58

  第一篇: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8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农民负担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1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禄政办通[xx]50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镇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了中学、小学、土地等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现对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罗川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建荣为组长,镇长张纯文、人大主席张安华、副镇长刘静文为副组长,各村委会、涉农收费的各站所为成员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刘静文兼任,成员刘发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四项制度落实情况

  经自查,税费改革后,我镇的涉农收费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按核定的常年产量以3.5%的税率计征,今年是否收取尚未确定。残疾人实行减免,xx年减免金额还未确定,xx年度共减免七千多元;农业税附加税按农业税的20%计征;耕地占用税是在建房过程中征收,分地类按不同税率征收,罗川、淜溪为一类地,按7.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3.50元/平方米征收,松石、竹溪等坝区、半山区为二类地,按3.00元/平方米征收,其中农民减半,按1.50元/平方米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为课税对象,按交易总额的3%征收;价格和收费实行亮证收费,公示率达到100%。

  我镇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已经实行“一费制”。目前,中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生每学期30.00元,坝区每生每学期40.00元。

  2、书费,按实际定价收龋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3、上机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4、住宿费,每生每学期40.00元;

  5、体检费、资料费据实收取,其中体检费不得超过元,资料费不得超过65元;

  小学收取费用项目及标准是:

  1、杂费,山区每学期每生10.00元,坝区每学期每生20.00元。

  2、学前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50.00元。

  3、幼儿园管理费每学期每生150.00元。

  4、书费,按实际定价收龋采取先收取部分书款,待收到书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春季学期书费已全部退清;

  5、资料费、体检费据实收取,资料费不得超过。中学、小学保险实行自愿购买。

  xx年我镇党报党刊订阅进行了制度创新,各村民小组不安排订阅党报党刊,由村委会集体统一订阅,数量根据各村委会的大小来确定,镇干部、村委会三职干部还自费订阅部分党报党刊。除上级部门规定要求订阅的党报党刊外,一律不再订阅其它刊物。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的行为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三、六项制度执行情况

  罗川镇共有农户4580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共计4539户,全镇共下发使用《农民负担监督卡》4539份,使用率达100%。从xx年10月开始,我镇已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业务,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的一切收入、开支都由双代办审核、核算。因有双代办的审核,为了提高工作效力,没有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以审核代审计。

  为了确保农民负担减轻后不反弹,xx年度,分别在白杨、彩云两个村委会成立了每村委会5户农户共计10户的两个农民负担监测点。选择监测点时,按好的2户,中1户,差2户进行选择。在安楚公路的改扩建中,我镇涉及彩云、南河两个村委会,征用土地费用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国家到位资金已全部按国家标准兑现给农户。征用土地后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户采用移民搬迁的方式解决。目前,除南河村委会有两户农户不愿搬迁外(因自身经济条件限制),没有承包耕地的农户都实行移民搬迁。农村财务实行每月公开一次。农村收费使用农村财务专用收据进行收取,其它票据一律不得使用。今年到目前止,没有发生涉农收费案件。也没有涉农负担的来信来访。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2

  近年来,红安县国土资源局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农民负担的监管力度,通过涉农建设用地收费专项清理,全面实行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公示制”,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工作

  1、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国土资源部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之一。为此,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强涉农收费工作管理。一方面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农民建房收费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xx]67号)规定:涉及农民符合建房条件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只准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其标准为:普通证书,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国家特制证书,单位和个人均每证20元。农民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时,可自愿选择普通证书或国家特制证书并缴纳相应的证书工本费。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所有收费必须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缴款,杜绝了私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大收费监督力度,保证不乱收费、不乱罚款。

  加强收费监督是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重要措施,为此,我局坚持不懈抓好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从局办公大楼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显著位置,我们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3个,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开,增加了收费及办事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1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请了13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对照规定对本单位的收费进行检查和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四是加大乡镇国土资源所资金投入。我局全面取消了乡镇国土资源所经济任务,实行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工资由局全额拨付,以保证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正常运作,有效解决以前以收费养人的局面,堵塞了乱收费、乱罚款这一缺口。对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检查。

  从2月底开始,我局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全县13个乡镇(场),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座谈、录影录像、查阅记录、调阅资料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要陪同,进驻乡镇、进村入户,对农民建房进行专项清理,清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958宗,面积105470.24平方米,督促退还原来收取了不合理收费1.58万元。

  尽管我局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农村村民在乡镇规划区内建房按集体土地划拨或按国有土地出让把握不准,有的乡镇采取收取罚款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解决。二是有的个人行为或有的村组打着国土部门的名义收取建房户少量现金。对此,属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责令清退收取的款项;对打着国土部门名义收取现金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已向所在乡镇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进一步强化减负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各项减负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深刻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种模糊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强化日常监管,狠抓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

  2、进一步规范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行为。农民依法利用本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土地证书和工本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行为。农民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建房,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开具财政正式罚没收据,否则视为乱罚款行为。同时加大对农民建房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严格层层追究责任人的经济、纪律责任,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纪收费人员要给予经济处罚和

  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处分,对违规收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落实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收费工作责任制。在强化对涉农建设用地收费纪律宣传的同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与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签订收费责任状,明确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是涉农民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工作人员是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将收费工作纳入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考评。并进一步加强涉农建设用地收费工作督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实行乱收费 “一票否决制”。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3

  一、领导重视,为全面落实减负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

  2、落实责任

  3、加大投入

  二、制度完善,切实把“减负”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二是及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

  三是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四是严格执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把关,减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良好

  一是把好预算关

  二是把好审议关

  三是把好审核关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三)进一步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4

  接到上级要求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我镇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发现,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功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镇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执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把免税、直补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全程义务教育

  三、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的问题

  我镇卫生院是省国债项目重点卫生院建设单位,20xx年上级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改善我镇卫生院医疗条件。我镇卫生院利用该项目资金购买了救护车、30kv发电机组、b超机、微波治疗仪、新生儿暖箱、血球仪、呼吸机、儿童免疫系统、血试机、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器械设备,提高了诊疗水平,改善了就医环境。为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我镇卫生系统认真实行上级医改政策,对药品售价进行核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双向转诊制,发现危急病人后及时转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救治,待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转至社区卫生服务站恢复治疗。

  四、实施“饮水解困”工程,确保群众饮水质量,保证群众身体健康

  五、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搞好劳务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致富本领。

  六、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

  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完善帮扶工作责任制,经过摸底排查,我镇共有五保户405户,严格按省定标准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其中,院外377人,院内28人。政府资助重病户5户,资助资金4500元,贫困户36户,共落实帮扶资金5万元,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42条,慰问贫困农户30户,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93户,救助资金2.3万元。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我镇多方筹资30余万元新建了一个敬老院,极大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

  另外,我镇坚决执行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等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彻底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等现象。严格实施村财镇管,镇财政所负责各村财务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与入帐,由支出人自己负担,确保了村级财务支出的合理性。

  镇党委、政府在从“上”抓起的同时,不忘从“下”教育,下大力气引导农民“自我减负”奔富路。一是念好“理财经”,积极引导农民“量力而行”,合理计划开支。二是刹住“人情风”,摒弃铺张浪费,引导农民不盲从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人情风”和讲场面的陋习。三是学法律,学政策,多方获取致富信息,合法生财。我镇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农民学法、用法、守法,并从中获得致富信息。四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各村群众在政府的倡导下,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5

  我局在县减轻农民负担迎查会后,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市委、市政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迎会查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84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年312元;城镇小学一二年级每生每年200元、三至六年级每生每年255元,城镇中学每生每年330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教育局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与县纪委、县物价局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并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牵头抓总。各学区和县直各学校也分别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治理工作,并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解到11个包乡、包校科室,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与各学校校长签订了责任状,明确学校一把手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

  二是重点突出,扎实工作。教育局认真执行市纠风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20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把治理乱收费与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结合起来,我县112所中小学都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纠风办(xx)、教育局(xx)和物价局(xx),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同时,还对社会较为关注的城内热点中、小学、实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验中学和筹备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xx中学三类学校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要求其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加强管理。

  三是深入自查,效果明显。今年6月份,我们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各学校“阳光收费”工程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学校对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资金使用等内容都进行了公开、公示,确实做到了“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维修、办公等日常开支。普通高中也能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无违规乱收费问题。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教育局加强领导,各学区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1215812.17元,现已全部发放到97所学校的__02位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自查结果表明,我县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6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xx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xx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xx年度《xx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xx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xx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xx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鄂教财[20xx]37号和鄂价费[20xx]214号文件规定,从20xx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xx]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xx]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xx]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xx]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xx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xxx,且举报电线、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xx市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7

  县部署关于开展对涉农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后,我乡迅速行动,对20xx年以来涉及农民负担的三大类十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治理自查,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涉农价格收费实行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贯彻。同时我乡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布置

  接到专项检查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掉精干力量对全乡涉农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乡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组织,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检查。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 ,切实做到问题不治理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农村乱收费自查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方面。我乡中小学教育收费己全部减免,乡政府在新学年开学进行各项收费督查。

  收费时,使用《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并亮证收费、公开收费,由学校统一公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帐,接受监督。

  2.村村通集资摊派方面。我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不存在村村通摊派集资问题。

  3.农村建房方面。通过自查发现在农村农民建房过程中,国土资源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没有农民建房乱收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4.农村公费订阅报刊方面。我乡没有向任何农民和村级摊派报刊订阅等各种费用。

  5.其他方面。

  计划生育。计生部门无搭车收费、人情收费和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

  结婚登记。我乡结婚登记都在县城办理,我乡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乡有5个专业合作社,没有发现因收费而引发的不良影响。

  卫生部门无农村合作医疗乱收费的现象;农业、林业、农机部门“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物资资金都真正落实到户。

  三、一事一议自查情况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我乡共4个行政村,有3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工作,共有5个项目。对于农村公益型事业的建设,都采取群众自愿筹资投劳,无强制农民筹资筹劳。

  2.资金管理情况。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3.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审批,乡政府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四、存在问题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程中,少数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思想意识不到位。

  2.在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经费困难。

  3.农民负担管理工作队伍培训不够。

  4.村级组织对“一事一议”认识不够,农村公益事筹资筹劳还待进一步规范。

  农民负担自查报告8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上步完善农民负担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云南省主要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及上级检查验收的评分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乡农民负担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我中心学校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中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我中心学校管辖的15所完全小学及1所初级中学,部份学校因管理需要统一着装的,学校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购置校服,并只收取成本费。学生接种规定免费疫苗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费用,接种自费疫苗以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学校代收其费用仅收取疫苗费。学生办理保险以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并按规定的标准统一收费。

  (二)教辅资料的征订。

  除教育局教研室征订的资料,学校没有私自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作业本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三)附设幼儿班收费情况。

  幼儿班由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时存入财政专户,不是在编教师任教的收费标准全部经村委会“一事一议”决定,并由村委会代收代管用于支付幼儿班教师工资。

  (四)“两免一补”,落到实处。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要求进行发放给切实困难的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严格按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自查结果表明,我乡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上级政策,并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第二篇: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乡2012年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农民负担工作严格按照各级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对照责任状,逐项落实,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负担。全年无农民负担案事件发生。现将我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1、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在全乡市、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组干部中聘请了农民负担监督监测员,每个村民小组设了5户农民负担监测户。乡财经所设有农民负担专管员,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业务,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年初乡政府按农业人口人平0.2元的标准,按排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经费1万。

  2、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全年工作目标管理,乡政府与各村及涉农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将考核结果列入政绩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全年专题研究农民负担工作两次。加大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四制”制度。即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3、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情况检查。于四月和六月份开展了农民负担检查,特别是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了进村入户全覆盖的核查,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在粮食“三补”资金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村级集体机动地由村集体在申报补贴,领取资金125947.05元;二是蔬菜种植大户领取资金105337.85元;三是5户重户领取资金2153.82元,共计233438.72元已全部收回上缴。在强农惠农政策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是:一是家电下乡有出如户28户,虚领补贴10631.66元;二是退耕还林补贴,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全部已入村集体帐,新屋村高泽宽的退耕还林面积15.7亩,本人已于2004年入住乡福利院,其退耕还林资金由高明轩代领4年,计币14444元;三是农机购置补贴,虚套补贴8台,计币4000元。所有违纪资金,乡纪委正在追缴。

  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严格按照“五统一”和“一折通”制度,将惠农资金按时足额打入农民的“一折通”中。全乡兑现惠农补贴资金773.04万元。其中:兑现“三补”资金总额562.84万元。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总额66.7万元。兑现油菜良种补贴1.05万元。兑现玉米良种补贴22.8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11.3万元。马铃薯补贴1.57万元。牲猪补贴0.9万元。太阳能补贴12万元。沼气池补贴2.5万元。兑现家电下乡补贴75.56万元,汽车下乡补贴15.79万元。

  2、加强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制”管理。4月份,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粮食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13000份直接发放到村、组和农户手中;打印2012《**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13000余份直接发放到户,入户率达到100%。在4月份对所有涉农收费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2012年的村级报刊订阅严格执行政策,

  大村1300.8元/村,中等村1204.8元/村,小村916.8元/村,均未突破人均1元的标准。全年未发生农民负担案事件。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征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让每个农民都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2012年我乡应参合人数53585人,其中低保、优抚、孤儿等人员4840人。在基金征收工作中,措施得力,奖惩到位,政府决定用5万元奖励村级征收工作,于2011年12月5日全面结帐,征收合作医疗基金2681150元,完成任务的100%。新农保基金征收74.98万元,完成23%。

  三、涉农收费及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

  1、各涉农部门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服务性收费均按省、州、市政府、财政、物价或本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名称、标准收取,收费均使用了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对收费范围、标准、内容、政策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

  2、罚款及滞纳金所依据法律、政策、处罚标准、所适用程序、罚款交纳方式都符合市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所使用票据是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均无违纪现象发生。

  3、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 “一费制” 收费,全乡中小学收费统一执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鄂教财[2008]37号和鄂价费[2008]214号文件规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乡中小学免收教材费、部分课堂作业费;现在初中生不收任何费用;课外读物设专卖窗口,由家长或学生自愿购买;学前班保育费60元、课本费40元;学校不代收其它任何费用,学校无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行为。

  根据鄂教体字[2008]11号文件规定,学生自愿交保险费的,由保险公司委托经济人在学校另设窗口收取,收取标准为50元/生.年。学

  校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现象。

  4、农民建房按省物价局鄂价房地字[2001]300号收取普通证书5元/本。

  5、农村电费收取执行鄂价能[2006]216文件,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58元/度,商业及非居民照明电价0.97元/度,非普工业、普通工业电价0.775元/度,农业生产用电0.475元/度,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6元/度。

  6、派出所收费执行文件是鄂价费[1998]220号收取装订式户口本6元/本,插页式户口簿7元/本,集体户口簿30元/本,户口簿内芯0.2元/页,收取户口迁移证5元/证,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5元/证;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取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7、全面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严禁擅自提高服务价格、分解项目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行为。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做好“一日清单”医疗服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服务次数和收费金额。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主要采取了公示栏、公示牌、价格表、价格本等方式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

  8、林业、计划生育、农民外出务工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四、村民开展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筹劳情况

  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搞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2012年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

  了23个。涉及21个村,受益人口53763人,其中劳动力28969个,村民计划筹资80.64万元,筹劳289690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19.69万元,项目投资400.33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农民负担信访和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1、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话号码 ,且举报电话畅通。

  2、认真受理农民负担信访和举报,并做到了接待认真,态度友善,全年接待惠农政策落实查询45件,处理45件,满意率100%。

  **市**乡人民政府

  2012年9月6日

   第三篇:国土部门农民负担监查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旌农监办[]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保证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强群众的民主监督管理作用,对涉农收费项目的收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超标准、超范围的违规收费必须立即纠正,严格依法行政。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二)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全面清理对农民建房乱收费的行为。今后农民建房,除依法可按规定收取的税费外,一律不得再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各乡镇土管所、各股室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省市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四)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执法监察股要认真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五)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土部门农民负担监查工作规划责任:陈老师 阅读:人次

   第四篇:减轻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陵 原 中 心 校

  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在接到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通知后,立即积极行动,对我校 “两免一补”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减轻农民负担专项自查,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校委会,专门传达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自查工作,并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成立了由校长李锋任组长、教育工会主席王喜明任副组长、分管各校、园校(园)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减负自查工作。

  二、自纠自查,结果明晰

  (一) “两免一补”, 落到实处。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从未发现各校(园)有任何服务性收费项目;没有违规收费及向村集体、学生家长及学生摊派行为;没有收取勤工俭学费和强行入保险问题;没有订购教辅材料问题,并对于全校“两免一补”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按学期建立完善“核定表”“确认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于拨付资金及时准确的拨付至各个校(园)。

  (二)杜绝乱收费,实行责任制。一直以来,学校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要求和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存在。把责任分解到各校(园),实现了“日常管理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的良性运行机制,每学期与各校(园)签订了责任状,并坚持对各校(园)收费情况进行严格检

  查,几年来,各校园从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在经费使用上科学规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教学仪器的购置、校舍的维修及办公等日常开支。

  (三)设立基金,奖优济贫。我校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制定了《陵原中心校奖优济贫基金制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门筹集资金,对在学业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扶,保证学生在校能够正常学习。每年的 “六一”儿童节、学期末均会给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给予帮扶捐助,帮扶救助资金多达几万元。

  自查结果表明,几年来,我校能严格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每学期还能拿出大量资金进行奖优济贫,切实做好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陵原中心校

  2012年6月28日

   第五篇: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报告

  黄都中心完小

  关于增加农民负担自查情况报告

  黄都镇人民政府:

  黄都中心完小按照黄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工作的安排,立即行动,对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执行情况、治理乱收费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中心完小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府农民负担专项检查,通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迎查工作,各学校立即展开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自查结果

  (一)“一费制”执行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农村小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2年级8元,三——六年级10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学期收取本子费15元,

  (二)治理乱收费情况

  各学校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树立行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项规定,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确保了“一费制”的全面落实。除“一费制”规定内的收费外,无擅自改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

  (三)“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

   “两免一补”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性非常强,各学校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并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关键环节实行公示,建立了完善的档案,按照上级拨付“两免一补”资金全部发放到贫困生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增加农民负担情况

  1、学前及幼儿教育收费。因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政府没有给我镇所有学校配备专任教师,各学校另外聘请老师上课,需要支付教师工资和购置教材等费用,全镇各学校附设学前班和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取100元至250元学费。

  2、各学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教师在征求学生家长的同意,学生自愿自已购买语文、数学单元测试卷等教辅资料,每生每学期10元左右。

  3、各学校在举行大型文艺体育活动时,有部分要求学生统一服装,每生在30至50元左右,学生自已选择购买。

  中心完小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不准许乱收费现象发生,不存在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黄都中心完小

  20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