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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修厂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22-07-05 08:18:12

  第一篇:汽修厂合作协议

  汽修厂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

   汽车修理厂。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修理厂的顺利设立与运行,双方经平等协商,资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共同出资投资设立

  汽车修理厂。甲方拟出资

   元,乙方拟出资

  元。

  二、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平等承担汽修厂营运中所产生的所有盈亏。

  三、甲乙双方作为

   汽修厂的合伙人,在另一方合伙人转让其在

   汽修厂的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

   汽修厂转让或出租,否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违约金。

  五、乙方负责汽修厂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及维修方面责任,领取由甲乙双方协商的薪资。

  六、以下事务,必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实施:

  1、处分

   汽修厂的不动产。

  2、改变

   汽修厂的名称。

  3、向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以

   汽修厂的名义向他人提供担保。

  5、新的合伙人入伙。

  七、合作期间的日常管理: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汽修厂的财产安全,如有财务丢失,经查明后如因个人原因的又失职方承担赔偿,如因共同原因则双方共同承担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修理厂所有设备在使用期间的损坏维修费用。

  3、甲乙双方有对外公关、业务联系及处理时间的决定权。

  4、乙方负责维修方面的决定及员工的管理与指挥。

  八、财务管理

  1、人民币

  元以上的开支与对外担保等业务,须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一致通过方可执行,未经共同协商擅自执行的,如造成损失,由擅自执行方负责赔偿另一方损失。

  2、合伙设立账号、账簿,由财务负责打理,每日核实,每月核算。双方有权利不定时核查账目。

  3、每日账目应于每日下午

  时制作好,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存档,当日确认后产生的账目存至次日确认。(如有一方因事不能签字确认须委托他人确认,守约方须提前向另一方说明。)

  4、为保证汽修厂的正常运作,财务现金余额不足

   元

  以上的不可进行利润分成,且分成后的财务现金余额不可低于

  元。

  九、甲乙双方或需退出

  汽修厂,需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若违反本条规定擅自退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整(¥

  )。

  十、一方退伙的,双方按照退货时

   汽修厂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货人的财产份额。

  十一、合作期限暂定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间

  汽修厂的财物为共同所有,不得随意占为己有,合伙终止后,各自按照协议附件取回自己所有物品。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第二篇:汽修厂 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丙 方: 身份证号码: 丁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充分了解、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 汽修厂”(以下简称“汽修厂”)项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汽修厂,位于 ,占地面积 ㎡。

  二、合作方式及期限

  1、 甲方以 出资 元,股权占 %;

  乙方以 出资 元,股权占 %; 丙方以 出资 元,股权占 %; 丁方以 出资 元,股权占 %。 项目总投资超过预计 万元的,各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2、各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银行: 账号: 开户行: 。

  3、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项目开始前期,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应的机器、设备等汽修厂合作项目所必需的生产工具。

  三、利润分配、债务承担

  1、汽修厂合作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投入使用后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担。

  2、利润分配:按照甲、乙、丙、丁四方实缴的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 。

  3、债务承担:合作前各自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与该合作项目无任何关系;合作期间因合作项目产生的债务应先由汽修厂合作项目资金偿还,项目资金不足清偿时,甲、乙、丙、丁四方应以出资额为限,按出资比例承担。

  四、入股、退股及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 新股权人入股,必须经全体股权人一致同意,新股权人须接受除本协议本协议第二条第

  (一)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之外的各项约定。

  b)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股的新股权人与原股权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股:

  a) 项目合作期间,股权人退股需有正当理由且经过全体股权人的同意方可退股;

  b) 不得在汽修厂合作项目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股权人并征得其他股权人同意后方可退股;

  d) 退股后以合作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单位人民币结算;

  e) 未经其他股权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由此造成其他股权人损失的,应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3、股权的转让:

  允许股权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份额,转让时其他股权人有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按汽修厂项目的市场价格比例核算。如转让给股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丁四方中的任何三方应该以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甲、乙、丙、丁四方中的任何三方,应承担此前汽修厂项目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出资转让的一方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事务执行

  1、汽修厂投入使用后,由甲方代表全体股权人执行管理汽修厂的全部事务,权限为: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汽修厂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c) 追索汽修厂债权,清偿汽修厂债务。

  2、甲方有义务向其他股权人报告汽修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他股权人可随时查询,并有权了解核查汽修厂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3、甲方在管理汽修厂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权人共同承担,如发生其它问题的,视实际情况由股东会议形式决定解决。

  4、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股权人擅自执行汽修厂事务,给汽修厂或者其他股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汽修厂重大事务,由全体股权人共同决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

  六、违约责任

  1、在甲、乙、丙、丁四方合作期间,未经全体股权人同意,任何擅自将汽修厂合作项目出卖给第三人或其他导致汽修厂合作项目无法正常顺利进行,因此造成其他股权人损失的,应赔偿其他股权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2、任何人不得私自以汽修厂合作项目的名义进行非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损害合作项目的利益活动;不得私自出让汽修厂合作项目的股份份额,私自出让汽修厂合作项目股份份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股权人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退出合作。

  七、其他、补充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汽修厂不能继续合作及亏损的,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在合作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汽修厂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九、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丁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篇:汽修厂合作协议

  xxx汽修厂是甲方为企业法人出资设立的,为了搞活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现经甲,乙两方协商决定将xxx汽修厂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两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1·乙方自愿承包汽修厂经营权;

  2·甲方自愿将汽修厂经营权根据本合同转让给乙方;

  3·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对汽修厂的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由乙按相关规定纳税,甲方不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

  4·承包期间,乙方按年或季度支付甲方承包金,每月承包金为人民币xxxx元整,承包金从合同生效后的第xx日内起付,每年或季度的xx日为支付承包金的日期;

  5·甲乙双方应对承包前仓库的各类汽车配件进行盘点,并决定如何处理所盘存的零配件,其余各类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办公用品,公房,车间等地面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做出登记造册;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非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拆迁改动,承包期满上述固定资产保质保量维持原状(合理损耗除外)固定资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后;

  6·所付清单上的资产,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汽修厂名义向银行或其它第三人作抵押向他人贷款,由此产生的债务由当时申请贷款人负全责,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合同期内汽修厂如有重大变更事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承包期间,合同生效之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内,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承包期内经营产生的经济纠纷,维修问题,售后等所有问题由承包人xxx身份证号xxxx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9·乙方不得在未征求甲方同意下将经营权以各种形式分包给另一方,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负担连带责任;

  10·乙方应负责汽修厂的内部管理和安全生产,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承包期内,汽修厂内人员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交通事故及员工违法违纪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1·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守法经营,如果其经营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鉴于汽修厂的土地是租赁的,如果出租房要收回土地,则本合同从土地收回之日起自行终止;

  13·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如产生违法违纪及违约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篇:汽修厂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 xxxxxx汽车维修经贸有限公司

  乙方: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公司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营运客车、营运货车、非营运车辆以及家庭自用车等机动车辆保险。 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机动车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维修,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2、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

  3、双方的将以附件形式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共同推出客服增值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

  二、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修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

  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工作。

  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地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双方在价格如存在异议,及时上报双方领导协调处理。

  4、乙方承诺在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应享有的费率优惠。

  5、乙方应为甲方的员工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

  6、乙方承保车辆发生机械事故,或其它紧急事故时,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承保车辆提供二十四小时东平县内负责救援服务。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方面的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修时,定损以双方协定的工时费价格标准内协商定损,对原定工时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时方面应比于同款车型在同类维修厂家维修的价格优惠。当有关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

  8、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9、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

  10、甲方对事故车辆维修价格有异议,可在维修前向乙方提出,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在乙方查勘定损前,甲方应保持事故车辆出险原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拆解车辆和擅自开始修理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利按条款规定予以拒赔或重新核定损失。 11.甲方在企业内做好对乙方的宣传推动作用,利用企业的优良资源及企业效应,给予乙方业务的推动。

  12、为方便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交流,乙方应在甲方工作区域内设立定损拆检中心,甲方为乙方配备办公室和办公用品等相关便利设施。

  三、理赔服务

  1、乙方为甲方投保的车辆提供24小时365天全国统一报案热线、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出险后,报乙方95500服务热线分钟内到达现场查勘。

  3、鉴于乙方对甲方资信状况给予充分信任,乙方特别设立绿色通道,以便更快捷方便地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 1)24小时接报案理赔服务

   全天侯24小时提供受理报案理赔服务,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无论何时何地出险,被保险人(或驾驶员)只须第一时间拨打乙方报案专线及时报案,乙方的查勘人员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赶赴现场查勘。 2)一条龙理赔服务

   甲方投保的车辆将享受乙方“VIP客户”服务,如果被保险车辆出险,乙方将派具有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的“客服经理”提供赔案全程跟踪服务。

  4、 一旦甲方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推荐客户至甲方进行维修,但不能强行干预客户只能到甲方进行维修,修理厂家的选择最终以客户的意愿为准。

  5、为加强甲、乙双方理赔合作,乙方的查勘人员在接到所有派工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将客户的出险信息通知甲方的理赔专员,双方共同做好客户的理赔服务。

  6、甲方在维修具有服务站协议车型时,乙方必需按照服务站价格进行核定损失,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服务站协议车型维修费增值税发票。

  7、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充分尊重被保险人意愿情况下,可代理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但乙方所确认的不良客户不享受委托索赔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等,保有此项权利的最终取消权。

  四、费用结算

   甲方为乙方代理车辆保险业务,保费采取每车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当车保费,或由甲方直接存入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款到后乙方将按照约定的时间结清代理手续费(需书面交接手续)。

  五、协议的变更、补充及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时,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一年。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双方方能变更或终止,否则协议依然有效。

  3、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协议自行终止。

  5、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汽修厂转让协议(最终版)

  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修理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息县工业园赵树刚汽修厂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二、汽修厂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汽修厂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缴纳的水电费费用。

  三、转让后汽修厂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的设备全部给乙方。

  四、乙方接手前该汽修厂所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于日之内(即年月日)交付修理厂的使用权。

  六、转让后如乙方经营为好,甲方不得收回、不得干扰乙方。

  七、转让的有:开瑞售后和甲方的客源、举升机、洗车机、电脑开瑞、奇瑞的备件和工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