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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工作规定

更新时间:2022-07-18 08:14:11

  第一篇:保安工作规定

  内部治安管理细则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管理,营造公司良好、稳定、和谐的治安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特制定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细则。

  1. 外来人员及进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和装置区域,违者处100—200元罚款。

  2. 严禁携带火种入厂,厂内禁止吸烟,违者处500元罚款。 3. 任何人员不得破坏生产设施,公共设施,违者除按价赔偿外,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处理。

  4. 公司内小型车辆入厂一律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停车场,不准超越警界线,私自进入生产和装置区域,违者处200元罚款。

  5. 装卸油品车辆,必须符合公司安全防火规定,车容车况整洁,按规定佩戴防火帽,司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手机及打火机放在门岗保管,厂内禁止维修车辆,违者处200元罚款。

  6. 公司内严禁酗酒闹事、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及一切违法乱纪活动,违者处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7. 确保公司内路面的畅通,任何车辆和物资不得随意停放。挤占路面,违者处10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8. 施工人员在公司内施工,必须遵守公司治安、安全等规定,违者处200—500元罚款,严重者责令停工,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9. 外来施工队伍进厂前必须到公司安全和保安部门履行登记手续,包括人员、设备、物资等,由公司安全和保卫部门发放车辆通行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入厂证,违者禁止入厂。

  10. 偷拿公司和盗窃公司物资的按所盗物资的价值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1. 所属部门建立监督反馈和报告制度,发现总是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一经发现除处理责任人外,还追究知情人的责任。

  12. 公司职工进出厂必须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违者不准进厂,在岗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

  安保队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有关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政策和指标。

  2、抓好保安队、门卫人员的管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工违法犯规。

  4、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消除治安隐患,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5、负责检查落实公司要害部位和其他重点部门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发生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好案件、事故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协助公安机关侦破。

  7、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保安警卫人员工作职责

  1、保安警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企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负责外来办事人员的接待登记工作、夜间厂区的巡查工作(2小时巡查一次),确保厂区安全。负责及时查看监视画面,如发现公司或厂内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与保安队长联系,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3、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负责进出厂车辆登记,人员出厂的检查工作,无安全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出厂区。

  4. 负责进出厂人员及车辆的登记,外来人员、车辆未经过登记、许可,禁止进入厂区。检查时,告知司机车辆进厂前必须佩带车辆阻火器,禁止携带火机、手机等违禁品入厂,厂区禁止吸烟,油品车辆出厂时要提醒司机检查油罐顶盖是否盖好,确保运输安全。

  5、协助磅房计量工作人员对所过磅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车辆及时与磅房工作人员协商按制度妥善处理,并向公司值班领导报告。

  6、负责维护门卫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以确保运输工作的正常进行。

  7、警卫人员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8、值班期间禁止喝酒等与值班无关事情。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保工作,树立警卫室对外窗口形象,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热情的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 本公司员工进出厂时,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与检查,有权拒绝违反规定人员进出厂。

  2. 未经保安人员同意私自进厂者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各门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逗留、闲谈、吸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保安人员正常工作。

  4. 上级机关及外宾来厂,由接待部门或人员到门岗联系,并有专人负责引领入厂。

  5. 骑自行车、摩托车者必须下车进出厂门,不得冲岗。

  6. 各种车辆在进出门岗时,必须停车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7. 车辆进厂时必须按5公里/小时速度行驶,不得超速,违者根据情节处罚。

  8. 出租车及生产无关的车辆禁止入厂。

  9. 装卸油品车辆实行登记、车辆资质准入制度。车辆佩戴安全防火帽,司机着工作服,并将手机、打火机放到门岗保管后,安规定进厂。车辆出厂时,经保安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对携带公司产品、物资出门,没有出厂手续,扣留物资,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10.外来施工单位自带设备、工具等进厂必须经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物品、工具、设备清单。施工结束后由主管施工单位出具手续,门岗保安人员对照清单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11.属公司固定资产的设备、物品出售凭公司财务部门和公司办公室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12.公司废旧物品出售、凭公司财务部门和生产副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13.外出校验的各种设备、仪表、仪器凭公司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14.门岗保安人员,负责对所辖区内的观察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

  15.门岗保安人员,负责做好维护门前秩序和车辆秩序,门外空地严禁停放车辆和摆摊叫卖。

   第二篇:保安工作纪律规定

  保安工作纪律规定

  一、严肃警风警纪,要做装整齐,遵守保安规章制度,始终保持好良好的保安人员形象。

  二、值班时一律不允许闲杂无关人员日内。

  三、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做到当面交接班,做好保安器具及相关事宜的交接。

  四、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如实记录当班时间所出现的情况,保持保安工作的可追溯性。

  五、每周一次保安工作会议,向主任汇报工作,交流信息,总结和布置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六、必须保证工作和业余时间联系畅通,手机号码更改应当天告知保卫主任,以便不影响工作。

  七、如遇意外情况,保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处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在做好保安工作的同时,注意现场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主动发现和制止不安全行为,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班前不得酗酒,不允许带着酒意上班。

  十、不允许和一般员工勾肩搭背、工作状态不严肃和做与保安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篇:保安规定

  苏荷时代保安员奖惩规定

  为了维护苏荷时代的正常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规范苏荷时代保安员爱岗敬业、积极工作,特制定此规定:

  一、 奖 励

  第一条、 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第二条、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集体、宾客财产生命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第三条、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集体、宾客财产受损,有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第四条、 接待宾客服务态度好,为集体制造良好声誉的奖励50元。

  二、 处 罚

  第一条、 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着装的罚款100元。

  第二条、 工作时间内手插裤兜、长发、染怪异发型、手拿帽子的罚款100元。

  第三条、 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执勤玩手机游戏、闲聊的罚款100元。

  第四条、 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怠工,带情绪的罚款100元。

  第五条、 对上级或职能部门的问题不按时整改的罚款100元。 第六条、 上岗执勤饮酒的,着装吸烟的罚款100元。

  第七条、 着装做与保安工作无关的活动和工作的罚款100元。 第八条、 未按规定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的罚款100元。

   第四篇:保安工作考核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保安队员的工作责任心,促使保安队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使保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特制订本考核暂行规定。

  一. 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保安工作职责、工作规范,行政人事部对全体保安队员实行月百分制扣分加奖励的考核,并与队员的当月工资标准挂钩,实行工资浮动。队员当月被扣分每达100分,其当月的工资标准下浮100元,依此类推,直到扣到保底工资700元。次月若被扣分少于50分时,再恢复到原工资标准。若连续2个月被扣100分的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解除劳动关系。

  保安队长、副队长由行政人事部领导进行考核,队员由队长、副队长进行日常考核,行政人事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队长、副队长应做好日常检查考核的记录,并对被扣分队员告知扣分原因,以引起被扣分人重视和纠正。

  二. 考核细则:

  1. 扣分

  ⑴ 发生盗窃案件没能发现的在班人员每人扣100分。

  ⑵ 值勤时与他人闲聊,阅读书报,每次扣10分。

  ⑶ 夜班未按巡逻次数和巡逻路线分。

  ⑷ 对公司突发事件不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制止、避免,出现失职的班人员每人扣50分。

  ⑸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20分。

  ⑹ 交~不交待当班情况,或~后还遗留在班时应完成而没完成的事情的每次扣20分。

  ⑺ 在班时着装不规范有损公司形象的每次扣10分。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站岗的每次扣15分,站姿不端正的扣10分

  ⑻ 未按公司规定对进出门车辆、人员登记、检查的每次扣10分,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

  ⑼ 未登记来信来函邮件或不按时送报或少报、漏物的每次扣20分,造成丢失的每次扣50分。

  ⑽ 不按值日表打扫卫生的每次扣20分,打扫不干净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值日生有权督促其他人员整理好本人床铺卫生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20分。

  ⑾ 上班时间睡觉、酗酒、无故脱岗的每次扣50分,造成后果的扣100分。

  ⑿ 当班时发现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每次扣20分,造成后果的扣50分。

  ⒀ 对安全系统发出警报不及时处警的每次扣20分,发生可以通过对安全系统的查看处理情况而没有查看和处理的每次扣50分。

  ⒁ 值班时态度不好,对待来宾无礼貌的每次扣15分,情节严重的扣30分。

  ⒂ 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值班设备、器具的,除扣50分外,对损坏的物品照价赔偿。

  ⒃ 不按要求定时喂狗或打扫狗圈每次扣20分,打扫不干净的扣15分。

  ⒄ 没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的每次扣20分,消极抵触不服从临时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有明显顶撞的扣100分直至除名。

  ⒅ 不按规定参加每月1日升期仪式的扣50分。

  ⒆ 在厂区打架的每次扣100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以除名。

  2. 奖励

  ⑴ 工作中认真负责,每季度扣分最少的给予奖励50元。

  ⑵ 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或及时报告为公司避免损失的,经查实后视情况给予奖励200-500元。

  ⑶ 工作中抓获不法分子或提供有效线索为公司避免经济损失的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

  ⑷ 其他情况下对公司作出有贡献业绩的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本规定自~年8月1日起执行。

   第五篇:保安管理规定

  山阴县华夏煤业有限公司

  保 安 管 理 规 定

  一、 目的

  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建设一支作风正派、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治安保卫队伍,确保公司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保安队伍的管理以及涉及保安事务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三、 规定和程序 ㈠ 保安职责

  1. 公司保安工作由办公室管理,保安队具体负责指定区域的站岗、巡逻、守护等保卫任务,保证岗位区域内的安全。

  2.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五防工作,维护公司范围内治安秩序。

  3. 负责井口检身工作。

  4. 严格治安管理,做好来访登记和接待通知工作。 制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大楼及生产场所。不得让未经批准物资流出和危险品进入公司区域。

  5. 严格消防管理,督促并检查井上消防责任制的落实,,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检查并消除火险隐患。

  1 6.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7. 电子监控由调度室负责。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和保安联系处理。要保管好监控室资料,不得擅自销毁。

  8. 负责对进入公司大院的各种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按规定进行引导摆放,不得乱停乱放。

  9. 负责维护餐厅秩序。

  10. 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㈡ 行为规范

  1. 恪尽职守、坚守岗位。服从工作安排,服从上级管理。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生。

  2. 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图私利,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纵坏人。

  3. 执勤时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脱岗、溜岗,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 事宜(闲聊、打闹、听歌、 打牌、下棋、干私活、看书报、玩弄手机等);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

  4. 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执勤时要注意形象,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上岗期间,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2 子,不得搭肩挽臂。不得精神不振,站岗时姿势应规范,坐岗时不得将脚搭在桌椅上或趴在桌椅上;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戴有色眼镜上岗;禁止赤脚或穿拖鞋执勤;非上岗时间严禁着保安制服外出。

  5. 注意个人卫生。服装要清洁、整齐、笔挺、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内外衣要保持清洁;不得留长发、蓄胡须或长指甲。

  6. 认真执勤、确保安全。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责任区内的安全;严格落实巡检频率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争执、口角甚至打斗。

  7.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公司领导及贵宾来访时应起立敬礼或行注目礼并问好。

  8.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不得将安保器械交给非保安人员。值班时,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系;下岗后,不得携带安保器械。

  9. 要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严禁遇到突发事件临阵退缩或逃避。发生突发事件,临时通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赶到。

  10. 出现处理不了的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不得造成工作或生产延误。

  11. 按规定对违章违规进行处罚,不得随心所欲,不罚3 或多罚、乱罚。罚款应出具处罚决定。

  12. 按规定格式完整正确记录值班日志。 ㈢ 公司大门警卫管理

  1. 遇外来人员来访时,要先询问来访人员要探访的部门或人员是否预约,并电话与部门人员联系,征询是否接见。有预约或同意接见的要请来访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后方可放行,如需来访人员稍等的,保安员要请其在保安接待室等候;如遇联系后不予接见时,要与来访人员委婉地说明原因。保安员不得擅自将来访人员准入公司或不认真办理来访人员登记手续。

  2. 遇来访人员驾车时,应先示意来访人员下车,询问探访部门或人员,经联系同意后方可开启大门,并指引车辆按规定停放,不得让来访车辆随意停放而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其它车辆出入。

  3. 保安人员对准入的人员须开具《会客登记》单,并登记来访人员有效证件。来访人员离开大门时必须将《会客登记》单收回,检查接访部门是否签名,不得只开出而不收回《会客登记》单,或不认真办理相关手续。

  4. 有物资运出时,保安员必须查看物资出门手续,核查《物资出门单》上相关责任人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严格按照《物资出门单》上的品名进行清点,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物资出门单》留底备存,严禁放行手续不齐的装运物4 资车辆。

  5. 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拒绝进入公司: ⑴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⑵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⑶ 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⑷ 人员或车辆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⑸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6. 发现可疑人员在厂区周围徘徊、逗留,必要时保安员应上前劝离,并记住其容貌或车牌号码,以便调查,禁止放任不管或不处理。

  ㈣ 办公大楼保安管理

  1. 在公司大门警卫室建成以前,对所有进入办公大楼的来访人员,由办公大楼保安先行接待并办理登记手续。 要先询问来访人员要探访的部门或人员是否预约,并电话与部门人员联系,征询是否接见。有预约或同意接见的要请来访人员做好登记记录后方可放行;如遇联系后不予接见时,要与来访人员委婉地说明原因。保安员不得擅自将来访人员准入或不认真办理来访人员登记手续。

  在公司大门警卫室建成以后,来宾须持《会客登记》单方可进入办公大楼。

  5 2. 对需要公司领导接待的来宾一律先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先行接待。

  3. 对来宾应起立,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冷静处理突发事件,不得发生冲突。

  4. 遇公司领导或贵宾出入应主动起立问好,为之开门。 ㈤ 出入井检身

  1. 井口检身人员为井下安全、财产保护第一道关口,检身人员要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责任制,严格把关,把一切不安全物品、人员挡在井口外;把井下一切不应带出的物品封在井下,确保井下安全与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2. 井口检查员必须佩戴醒目证件、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

  3. 对入井人员,必须进行严格逐个检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下井:

  ⑴ 班前喝酒的;

  ⑵ 未戴安全帽、未穿工作服或未携矿灯与自救器的; ⑶ 穿化纤衣服或着装不整齐的; ⑷ 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的; ⑸ 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的。

  4. 外单位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科许可后方可入井。 5. 有人员出井时,必须进行严格逐个检身后,方可让其离开。对有带违禁物品和不允许带出的材料进行没收,并6 登记后报调度室、矿办室处理。对带出的其它物品也要进行登记备查。

  6. 火工品出入井必须经安监科批准。

  7. 无人员进出井时,检身人员守住井口,禁止闲杂人员在井口逗留

  8. 井口检查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造成火工品失控的按治安管理相关办法处理。

  ㈥ 材料库门卫管理

  1. 非本单位车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准停放在材料库院内。

  2. 外来车辆必须和供应科人员联系好,没有院内人员介绍门卫不得放车辆进入。

  3. 门卫负责对出入车辆进行检查;库房的材料、设备、物资由库房保管员统一办理出门凭证手续。加盖“出门专用章”的物资出库单为唯一有效的出门凭证。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开具出门证。

  4. 门卫人员要严格对出库房各类物资材料的检查验收, 做到物、 证、 数量相符并负责收回出门证。对手续不全、涂改出门凭证 或无出门证的物资材料一律不得放行。

  5. 库房保管员每天核实出门凭证情况, 严禁丢失、 损坏出门证, 确保出门凭证、出库单相一致。

  7 6. 门卫要认真负责。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私自放行车辆或物资出门的门卫人员给与罚款或辞退处理。

  ㈦ 煤场门卫管理

  1. 除运煤车辆外,外单位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煤场。 2. 保安人员要安排车辆出入有序,并收取出门票。 3. 保安人员对无票车辆出门要询问、跟踪、调查、看管。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4. 对拉运煤碳以外的其他物资出入煤场的车辆认真盘查其有无相关手续。无手续者,禁止出入。

  5. 保安要按当天日期统计好出门票,并按客户分类统计车数,直接报财务科。如发现保安统计的车数和财务统计车数不符、或丢失出门票的,将对保安队长和当班人各处罚100元。

  6. 保安人员对客户或司机要热情和蔼,文明礼貌。如发生不文明礼貌行为,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㈧ 巡逻巡查工作

  1. 巡查

  值班保安应对执勤范围进行巡查,监督内部治安、消防及其他隐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

  2. 巡逻

  8 ⑴ 除做好固定场所的保安工作外,要不间断进行夜间巡逻。夜间巡逻应不定时间、不定路线,并做好巡查记录。对重点部位要制定可行的防盗方案,确保安全。

  ⑵ 保安在执行巡逻任务时,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细心观察周围的事物,及时发现各种可疑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必须马上反应,采取措施,严禁对发现的可疑情况不理不睬。

  ⑶ 保安巡逻时要检查各办公室及其他场所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防患未然。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通知相关人采取措施,不得消极对待或不处理。

  ⑷ 对因巡查、巡逻不到位造成物资失盗,值班保安承担相应责任。

  ㈨ 消防安全管理

  1. 公司的地面消防工作由保安队具体管理。 2. 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3. 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四、考核办法

  1. 保安队有权对下列人员视情节进行100-1000元的罚款:

  ⑴ 带违禁物品和不允许带出的材料出井的;

  9 ⑵ 情节不够送治安管理处罚的偷盗行为; ⑶ 流动吸烟、在餐厅吸烟者; ⑷ 扰乱餐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者; ⑸ 损坏公共财物者;损坏消防设施者; ⑹ 存在失盗或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部门; ⑺ 乱停乱放各种车辆经劝阻不听者;

  ⑻ 对其他应该处罚的行为经批准后实施处罚。 2. 对保安人员的下列行为进行处罚:

  ⑴ 执勤时擅离职守、睡觉、酒后上岗,罚款200元。 ⑵ 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罚款100元。 ⑶ 无正当理由和当事人发生争执、口角甚至打斗,罚款200-500元。

  ⑷ 无端擅自使用安保器械或将安保器械交给非保安人员,罚款200元。

  ⑸ 井口检查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漏检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⑹ 对来访人员、车辆不认真登记,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待的,罚款100元/次。

  ⑺ 放行手续不齐的装运物资车辆的,视情节罚款200-500元。

  ⑻ 不按规定收取运煤门票或物资出门证或丢失的,罚款100元/次。

  10 ⑼ 因门卫失查或巡查、巡逻、监管不到位造成物资失盗、损坏或出现火灾,视情节追究值班保安及其领导责任。

  ⑽ 对餐厅吸烟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的现象制止不力的,视情节罚款100-500元。

  ⑾ 没有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造成消防设施失效的,对保安队长罚款300元。

  ⑿ 出现处理不了的情况,没有及时上报有关领导,造成工作或生产延误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⒀ 没有按规定格式完整正确记录值班日志的,罚款50元/次。

  ⒁ 出现其他违章违规行为,视情节进行处罚。

  五、 职责

  ㈠ 本制度由董事会核准后实施。公司原下发的文件中相关条款和本规定冲突的,按本规定执行;不冲突的,继续执行。

  ㈡ 本制度由保安队负责执行,办公室负责督查。 ㈢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科负责修订。

  六、 考核

  ㈠ 日常工作由企业管理科按相应考核办法执行。 ㈡ 公司不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或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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