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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7-16 09:32:51

  第一篇:医院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一、受血者在输血申请前应完成以下检测

  1、ALT、乙肝五项、 Anti-TP、Anti-HCV、Anti-HIV1/2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或近亲属;

  2、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检测;

  3、血常规的检测;

  将以上检测结果在“临床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急救用血时需在抽取交叉配血标本之前或同时抽取上述检测项目的标本并送检,并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备注“已抽血送检,结果未回”。

  二、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血液标本的核对

  1、检查送检血液标本标签受血者信息是否与“临床输血申请单” 受血者信息是否完全符合,否则应拒收标本,要求重新抽取血液标本送检;

  2、检查“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是否符合相关输血指征;

  3、检查输血申请量是否符合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要求,是否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医务科审批。

  4、不允许接收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试验前

  后必须作溶血程度的比较;

  三、交叉配血前应完成以下检测

  1、复检受血者的ABO血型及Rh(D)血型是否与申请单血型一致;

  2、复检供血者ABO血型及Rh(D)血型是否与血袋一致(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可除外)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受血者,应在交叉配血前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检,阳性结果应进行抗体鉴定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也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检;

  四、交叉配血试验

  1、受血者交叉配血时所用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输血科在交叉配血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交叉配血;

  3、凡是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4、输血科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认真仔细做好交叉配血试验,交叉配血必须采用能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即盐水相与非盐水相两种方法配血,

  如盐水配血法+凝聚胺配血法、盐水配血法+微柱凝胶法等;

  5、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操作相符时,方可报告;详细填写好“输血记录单”, “输血记录单” 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双人签名,时间精确到分;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输血记录单”;

  6、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试剂应符合相应标准,同时做好试剂的质量控制工作;

  7、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的仪器设备符合相应要求,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

  五、配血后管理

  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0C~60C保存至少7 天,以备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2、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各类输血相关文书须保存十年。

   第二篇: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管理制度

  1. 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核查。

  2. 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查。

  3. 交叉配血必须采用检查不完全抗体的实验方法。

  4.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标本于2℃-6℃保存7天。

   第三篇: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

  输血前的检测管理制度

  根据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申请输血的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测,包括:

  一、血常规检测:评估输血适应症。择期手术或输血浆前需加做凝血常规。

  二、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正反定型、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1、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在盐水相试验基础上,加做检查IgG血型抗体非盐水相试验(如间接抗人球蛋白法、酶法、聚凝胺法、玻璃珠法和凝胶法等)。

  2、凡遇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多次输血的患者,均应做不规则抗体筛检。

  三、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1、首次输血患者必须在输血前进行检查,将检测结果完整填写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上;间隔三个月后再次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

  2、急救输血时,必须在输血前采集送检标本,填写结果处可标明“标本已抽,结果未回”字样,并在病历记录中描述、备案,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及时将报告单粘贴于病历保存。

   第四篇:输血前检测和核对管理制度

  输血前检测和核对管理制度

  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D三项)血常规(HGB、HCT、PLT等)、转氨酶、乙肝病毒五项、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2、临床输血的核对:

  (1)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贮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2)输血前要严格刻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3)确认受血者:输血实施前,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5、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

  6、输血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填写《输血记录卡》,并与血袋、输血器具于24小时内一并送回输血科,以便进行输血疗效观察和登记。

  7、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血液从输血科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输血科。

   第五篇:输血前检测及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为加强输血安全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本院制定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

  输血前检验:

  一.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RH血型)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二.为了充分落实输血相容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试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血库每周做室内质控一次,输血前必须复查血型,检测受血者不完全抗体情况,进行交叉配血后,都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血。

  临床输血的核对:

  一、输血申请

  主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输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核对

  1、护士核对医生医嘱,根据《输血申请单》的信息准备标本采集试管,到床边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送检项目等,贴上标签,标签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临床输血申请单》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3、用贴有正确无误标签的试管抽静脉血2-4ml血(用EDTAK抗凝),不准离开床边后再贴标签。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抽血护士在输血申请单的抽血人处签字。未查输血前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的,要同时抽一管不抗凝血,填写输血前检查申请单送检验科。

  4、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应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5、检验科要及时清理已溶血标本并将当天已发出血液的献血者标本与受血者检测标本,放在规定的试管架上,置2℃—6℃冰箱保留7天以便查对。

  三、实验室核对

  1、所有试验操作前必须核对标本信息与申请单信息一致,检查标本外观正常后方可开始试验操作。

  2、试验操作结束后,必须再次核对标本信息与申请单信息一致。

  3、出检验报告前,必须核对申请单及标本管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对患者的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时,一人值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确保结果准确无误,对结果双签字,确保正确率100%,误差率0%。

  四、血液入库核对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五、取、发血核对

  1、血液发出前发血人必须核对以下内容:

  (1)核对取血单、输血申请单及交叉配血原始记录、发血记录单的患者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用于输血的血液,其标签标记的血型与受血者的血型无误。(异常紧急发血和紧急抢救相容性输血除外)

  (3)交叉配血原始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的血袋信息与血袋标签相关信息一致。

  (4)需交叉配血的血液成分,交叉配血结果相合或必须相容。

  2、取血者必须核对领取血液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交叉配血结果相合(异常紧急发血除外),确认受血者是否正确。

  3、发血者与取血者给共同核对内容:患者姓名、性别、科室、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的类型和数量、血袋号/条形码、血液的有效期、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以及血液的外观质量、血袋封口及包装是否合格、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是否完整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4、从血库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为了保证输血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血液从血库取走后,一律不能再退回血库。

  六、输血前核对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与交叉配血报告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输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七、输血后核对

  输血后,输血护理记录填写完整。医护人员尽快将血袋送回血库,在血袋回收登记表上核对签字。血袋由血库保存至少24小时,以便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进行追踪调查。有输血不良反应的,经治医师应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馈单》送到血库,血库每月汇总上报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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