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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统计局诚信统计年建设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22-07-12 07:01:38

  某县统计局诚信统计年建设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QD县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强化依法统计、诚信统计,优化统计生态,巩固“依法治统攻坚年”和数据统计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信用制度和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统计诚信文化建设,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意识,积极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信用统计宣传教育,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1.加强守信守法学习培训。组织统计人员信用知识和职业道德学习培训,利用统计云讲堂、《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等,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统计理念,宣讲守信道德模范事迹,剖析失信惩戒案例,提高依法诚信统计的自觉性。(办公室、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2.开展诚信统计宣传教育。结合《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年报会、统计工作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和统计诚信宣传。发挥统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报刊的作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开展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统计职业操守,将统计诚信教育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使诚信统计意识深入人心。(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3.开展诚信统计承诺践诺。在政府统计人员中开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法守信践诺活动;在统计调查对象中开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守信践诺活动,适时跟踪回访承诺践诺情况,树立起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二)深入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强化统计监督作用

  4.严格落实规定流程。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规定程序办事,严格落实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制定周密科学的检查方案,选派相关专业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依法依规实施检查。(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5月底前完成)

  5.科学确定检查范围。2022年某县范围内以联网直报单位为主,包括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其他有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5月底前完成)

  6.确保落实刚性目标。全县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数量占“四上”企业总数的5%,包括省统计局按2%比例从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检查单位、QD县统计局按2%比例从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的检查单位、省统计局与有关省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抽取的检查单位、QD县统计局与有关县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抽取的检查单位、我县依托某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自行组织抽取的检查单位,其他重点

  检查专项检查任务确定的检查单位。(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7.靶向制定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⑴全面了解检查对象统计工作情况,核实企业信息的真实性、联网直报等情况,主要是企业营业执照、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联网直报平台,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⑵核查检查对象2021年年报和2022年定报,主要核对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填报口径等内容。检查的重点指标,由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⑶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⑷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8.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培训,确保执法检查合法合规,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认真调查取证,制作执法文书。采集复制检查对象的财务资料、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做到证据齐全、不缺不漏。严格按省、县行政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制作检查案卷,做好检查结果平台录入和上报。(法

  制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9.以查促改解决顽症。执法检查应以查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为目的,通过以老带新,以查促训,以查促改、查纠并举,在实践中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法制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10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开展数据质量实查管控,巩固诚信统计根基

  10.建立事前报备机制。QD县统计局对“四上”单位(项目或村居)按比例进行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剩余部分的数据质量由各业务科室分专业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QD县及某县两级统筹协调实行事前报备制度并建档立卷,有针对性、有计划性、有组织性地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核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长期坚持)

  11.建立事中留痕机制。突出目标导向,明确核查内容,实地查看统计台账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停产、倒闭等空壳、虚假企业报送统计数据行为;是否存在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以及代填代报行为;核查“四上”企业(项目或村居)年定报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真实客观性,关注生产指标与效益指标之间的关联匹配性。突出结果导向,规范核查方式,实地填报专业现场核查表和《QD

  县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记录单》,做到“一企一单”,由企业负责人、企业统计人员和统计部门核查人员签字记录,确保核查过程严肃规范、数出有据、有单可查。(核算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长期坚持)

  12.建立事后督查机制。突出问题导向,直面问题短板,核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QD县及某县两级联动的现场核查表和《QD县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记录单》建档立卷,形成按日期归集的《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企业清单》备档。对核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按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反馈某县统计局、镇街和企业,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立改立行,将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并备案,力促核查工作落地落实落严落细,不断巩固源头数据质量基础。(核算科,各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长期坚持)

  (四)深入开展企业诚信统计信用认定,营造诚实守信环境

  13.依法依规认定企业类别。依据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某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按照某省统计局《关于加强企业统计分类管理的通知》要求,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和执法检查过程中采集承担法定政府统计资料报送义务的企业信息,

  依法依规认定企业类别。(法制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长期坚持)

  14.及时公示企业信用信息。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将职责范围内统计一般失信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通过政务网站等公共平台予以公开,并加载到上一级政府统计机构失信企业信息公示专栏;按照本县规定,继续将统计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某QD)”平台。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逐步完善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营造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社会环境。(法制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长期坚持)

  15.实行差异化监管原则。对统计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督检查;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纳入金融、县场监管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法制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各镇(街道、园区)统计站参与;长期坚持)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4月)

  全面部署有关工作任务。某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肖永文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法制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进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

  1.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有序推动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计划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

  2.统计信用建设要抓好宣传教育、承诺践诺、信用信息采集等基础性工作。坚持“谁认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对企业统计信用分类管理,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并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3.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要按时完成某省、QD县统计局下达的双随机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省县统计局或有关部门发起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按时完成自行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完成数量之和不低于辖区内联网直报单位总数的5%,完成检查单位的数量情况将纳入QD县年度行风建设考核。执法检查以查问题为导向、解决问题为目的,严格查处拒报迟报、代填代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10月—11月)

  1.QD县已将“诚信统计年”活动纳入对各区县工作考核评比。各科室要及时搞好活动总结,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县诚信统计建设持续推进。

  2.积极推送诚信统计建设新路径、新方法至QD县局,QD县局将择时召开现场会,推广条件成熟区县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新突破。

  3.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示执法检查结果,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材料,依法公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通报典型案件,认真总结分析全年统计执法情况,整理执法文书和案卷材料。

  4.相关科室要积极探索,不断提高诚信统计建设水平。相关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法制科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把开展统计信用建设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统筹规划、部署实施统计信用建设工作。

  (二)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要把开展统计信用建设学习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责任管理,严格考核评价;把诚信建设活动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结合起来,与建设诚信统计机关结合起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三)健全制度,规范实施。

  紧紧围绕诚信统计建设活动主题,以统计信用信息记录、公示、应用为主线,以统计信用认定标准为基础,以规范记录统计异常行为、失信行为为重点,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不断强化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从业人员的诚信统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统计行业风尚,全面提升某统计工作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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